索引号 | 53040020191086699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9-09-30 |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0733301000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03〕21号),我中心直属玉溪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规格为副县级。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主要职责是:
1.贯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家以及省有关住房公积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有关决议。
2.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3.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4.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5.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6.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7.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8.负责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9.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与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的商业银行签订委托合同。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完成总体工作计划。
2. 强化归集工作,扩大制度覆盖面。
3. 加大贷款发放力度,强化规范意识,确保资金安全。
4. 放宽提取政策,提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
5. 继续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试点工作。
6. 规范财务制度,确保资金安全使用。
7. 强化监管措施,提高防范能力。
8. 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技术支撑力度。
9. 建章立制,优化流程,狠抓服务质量。
10.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教育监督力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事业单位9个,分别是:市本级、江川管理部、通海管理部、华宁管理部、澄江管理部、峨山管理部、新平管理部、元江管理部、易门管理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70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61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含市本级9名,华宁管理部2名,新平管理部4名,峨山管理部1名,江川管理部1名,元江管理部3名,澄江管理部1名)。
车辆编制11辆,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务用车编制3辆,管理部公务用车编制各1辆。
实有车辆12辆。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务用车实有4辆,管理部公务用车实有各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收入合计1955.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55.1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对比上年财政拨款收入2310.84万元减少355.74万元,减少15%,主要由于减少了信息系统网络构建预算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支出合计1895.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1.13万元,占总支出的71%;项目支出553.9万元,占总支出的2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对比上年支出合计2310.37万元减少415.34万元,减少18%,主要由于减少了信息系统网络构建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41.13万元。对比上年1265.52万元增加75.61万元,主要原因在于工资改革调整人员工资有所增加。其中:
1.人员经费支出1214.4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
(1)工资福利支出1154.63万元,占人员经费支出的95%。其中:基本工资332.51万元,奖金14.8万元,津贴补贴14.43万元,绩效工资462.7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8.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9.6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2.1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1.8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25万元,住房公积金97.89万元,医疗费3.3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9.7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9.77万元,占人员经费支出的5%。其中:生活补助46.54万元,奖励金10.14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9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26.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
(1)商品和服务支出125.36万元,占公用经费支出的99%。其中:办公费28.88万元,印刷费0.1万元,手续费0.05万元,水费1.3万元,电费0.7万元,邮电费3.09万元,物业管理费0.05万元,差旅费20.74万元,维修(护)费4.72万元,会议费2.7万元,培训费4.57万元,公务接待费6.29万元,劳务费4.25万元,工会经费15.68万元,福利费15.8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3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7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3万元。
(2)资本性支出1.38万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38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住房公积金管理经费支出553.90万元,占本年度支出1895.03万元的29%,与上年专项住房公积金管理经费支出1044.85对比减少490.95万元,主要由于减少了信息系统网络构建支出。其中:
1. 商品和服务支出351.1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63%。其中:办公费18.94万元,印刷费14.49万元,咨询费0.7万元,水费1.44万元,电费2.08万元,邮电费4.57万元,物业管理费15.34万元,差旅费16.18万元,维护(修)费89.81万元,租赁费28万元,培训费3.1万元,会议费0.9万元,公务接待费7.57万元,劳务费104.79万元,工会经费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0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9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31万元。
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其中:奖励金6万元。
3. 资本性支出196.7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6%。其中:办公设备购置83.23万元,专用设备购置7.6万元,大型修缮65.92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39.9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5.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1.13万元,占总支出的71%;项目支出553.9万元,占总支出的2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对比上年支出合计2310.37万元减少415.34万元,减少18%,主要由于减少了信息系统网络构建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8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主要用于社会保险费及离退休人员支出。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46.55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8.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61万元,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3.77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86万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1.61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其中: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5.4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1.82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653.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其中:住房公积金97.89万元,购房补贴2.04万元,住房公积金管理553.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30.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4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86万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6万元,下降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75万元,下降4.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85万元,下降5.7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主要是由于厉行节约,按要求缩减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41万元,占54%;公务接待费支出13.86万元,占46%。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4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41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日常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8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8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0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务活动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资产总额2,814.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6.54万元,固定资产2,578.6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39.05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1.6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长33.56万元,固定资产增长198.1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万元。
附件:《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均为部门采购。
四、预算绩效信息已建立部门预算制度
2018年,中心部门整体支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和财政部、省财政厅及市财政局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明确了经费审批权限及程序,经费预算管理、财务经费管理、资产购置与处置等,并执行到位。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心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自评为优。
附件:《项目支出概况表》
《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结余结转】
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预算绩效管理】
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9月25日
监督索引号53040000733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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