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51620196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审计局 | 公开日期 | 2025-08-31 |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审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审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审计局是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1.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和省、市、县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县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有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
3.向中共新平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县长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新平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新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委、县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和省、市、县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含所属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省、市、县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级投资和以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全县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法律、法规规定应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5.按照规定对县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省、市、县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有关审计报告。
9.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加强与上级审计机关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
10.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1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审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股、财政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云南省审计厅的三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共完成审计项目11项,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完成6项。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省市审计机关工作要求,找准审计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科学谋划今年的审计任务,当好县委、县政府参谋助手,助力新平高质量发展。计划开展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县本级财政预算、决算审计(含清欠)、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包括工、青、妇、红会)、医药系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专项审计调查、2个重点项目跟踪审计、1个乡镇工程建设专项审计调查、1个乡镇2个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资环审计、省市统一安排的审计项目及配合项目、离任领导干部交接。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审计局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审计局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审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5,680,235.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76,686.51元,占总收入的92.9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403,548.65元,占总收入的7.1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24,570.06元,下降14.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65,260.87元,下降8.1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一致;其他收入减少459,309.19元,下降53.23%。主要原因:1.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原因是2024年减少中央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故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其他收入减少的原因是2024年审计业务经费未拨入单位银行账户,故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审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5,842,798.62元。其中:基本支出4,422,133.37元,占总支出的75.69%;项目支出1,420,665.25元,占总支出的24.3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30,791.85元,下降9.7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02,867.24元,下降13.71%;项目支出增加72,075.39元,增长5.3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1.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事业人员减少1人,故人员经费减少,相应的基本支出较上年度减少;2.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是2024年单位扶贫联系点用于保障乡村振兴项目的申请增加,使用县级财政拨付的工作经费较上年度增加,故项目支出较上年度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审计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22,133.3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958,891.75元,占基本支出的89.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63,241.62元,占基本支出的10.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审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20,665.2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审计业务经费支出713,353.14元,主要用于审计业务开展外勤经费和差旅费支出;
其他人员支出96,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政府编外人员工资支出;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审计局国有资产收益成本性支出经费支出32,000.00元,主要用于出租房屋维修维护费用支出;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审计局2024年中央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支出13,200.00元,主要用于审计业务报刊书籍征订费用支出;
非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金额566,112.11元,主要用于审计业务开展办公费、差旅费和党建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审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76,686.5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31%。与上年相比减少465,260.87元,下降8.10%,完成年初预算的97.25%。主要原因2024年事业单位人员调出1人,相应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且2024年度外勤经费标准降低,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度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16,296.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90%,完成年初预算的97.57%。其中:行政运行2,334,881.13元,主要用于审计机关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审计业务726,553.14元,主要用于审计机关审计项目经费支出;事业运行1,122,862.27元,主要用于审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其他审计事务支出32,000.00元,主要用于审计机关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审计事务方面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2024年事业单位人员调出1人,相应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且2024年度外勤经费标准减低,故存在预决算差异。
2.无外交(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无国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无公共安全(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无教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无科学技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5,732.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9%,完成年初预算的93.16%。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2,744.65元,主要用于审计机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88.14元,主要用于审计机关工伤、失业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单位事业人员调出1人,缴纳的保险减少,故存在预决算差异情况。
9.卫生健康(类)支出329,045.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4%,完成年初预算的93.35%。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32,531.00元,事业单位医疗71,548.9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15,677.35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288.00元,主要用于审计机关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单位事业人员调出1人,缴纳的保险减少,故存在预决算差异情况。
10.无节能环保(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无城乡社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无农林水(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无交通运输(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无金融(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25,611.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7%,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3%。主要用于审计机关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年中根据上年度工资总额进行基数调整,调整后基数金额升高,故存在预决算差异情况。
20.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无其他(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无债务还本(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无债务付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3,974.80元,决算为46,209.3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6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765.41元,下降14.3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974.80元,决算为33,455.3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2.40%,完成年初预算的98.4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2,75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7.60%,完成年初预算的63.7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19.41元,下降1.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246.00元,下降36.2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75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7,246.00元,下降36.2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3,974.80元,支出决算为46,209.3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6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765.41元,下降14.3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974.80元,决算为33,455.3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2,75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77%。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单位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19.41元,下降1.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246.00元,下降36.2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75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7,246.00元,下降36.2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单位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审计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审计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审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3,241.62元,比上年增加5,151.90元,增长1.12%,主要原因2024年度单位下乡开展调研工作次数增加,出租车辆费用增加,故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度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审计局资产总额1,158,499.77元,其中,流动资产697,891.04元,固定资产460,608.7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27,299.8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1,940.2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720.5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2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480.5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459.4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459.42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审计局2024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审计业务:审计机关依据有关财政财务收支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开展审计监督。
其他审计事务:审计机关在开展审计业务时发生的其他有关工作或事项。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审计局2024年决算公开附表.xlsx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审计局2024年决算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x
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审计局2024年决算绩效自评报告.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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