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64981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4-11-01 |
省储备粮玉溪直属库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索引号 | 53040020241564981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4-11-01 |
省储备粮玉溪直属库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4-11-01 12:07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委托单位:玉溪市财政局
评价机构:昆明鸿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章)
报告编号:
报告出具时间:2024年10月
评价分值:74.26分 评价等级:中
概要表
项目名称 | 省储备粮玉溪直属库建设项目 | 开展评价年度 | 2024 | |||
评价类型 |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 财政部门 | 玉溪市财政局 | |||
项目单位 | 云南玉溪云储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 联系人及 | 李宁溪 | |||
15096721080 | ||||||
评价机构 | 昆明鸿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及 | 华琦芳 | |||
15969415055 | ||||||
自评方式 | 无 | 自评 分值 | - | 自评等级 | - | |
评价方式 | 政府采购第三方 机构 | 评价 分值 | 74.26 | 评价等级 | 中 | |
项目数 | 1 | 抽查项目数 | 1 | 占比(%) | 100% | |
项目概算情况 | 项目内容 | 合计 | 银行贷款资金 | 中央资金 | 省级配套资金 | 企业自筹资金 |
概算批复 | 61,862.33 | 49,489.86 | 12,372.47 | |||
到位资金 | 42,358.36 | 35,696.29 | 6,340.00 | 222.07 | 100.00 | |
抽查资金 | 42,358.36 | 抽查比例 | 100% | |||
有效问卷数 | 参建各方:30份 | 满意度得分 | 综合满意度为86%,满意度指标满分3分,得3分。 | |||
评价问题 摘要 | (一)财务核算不规范,资金使用不合规 (二)项目管理不规范,风险控制不到位 | |||||
评价建议 摘要 | (一)加强财务核算,强化资金管理 (二)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风险控制能力 |
目录
摘 要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二)立项依据及审批情况
(三)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
(四)项目实施情况
(五)组织管理情况
(六)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依据
(二)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三)绩效评价原则
(四)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五)绩效评价方式方法
(六)绩效评价标准
(七)绩效评价抽样
(八)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三、绩效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四、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决策情况分析
(二)过程情况分析
(三)产出情况分析
(四)效益情况分析
五、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核算不规范,资金使用不合规
(二)项目管理不规范,风险控制不到位
六、建议
(一)加强财务核算,强化资金管理
(二)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风险控制能力
一、基本情况
按照《云南省“十四五”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中提到地方储备规模2020-2025年要增加225万吨的建设目标,立足“一主四副”的战略布局定位,结合玉溪市近年来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优异成绩和良好基础,确定实施省储备粮玉溪直属库项目,用地面积81,820.25m,建筑面积101,867.35㎡,建成后可储备粮食30万吨,油脂1万吨。项目纳入云南省2022年度省级重大项目清单,列入玉溪市四季度重大开工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金额62,500.00万元,建设期两年。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筑面积67561.07㎡,二期建设内容:预留加工车间1栋(总建筑面积约4921.5㎡)以及成品库房1栋(总建筑面积约900㎡)。
本次评价项目为省储备粮玉溪直属库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施工,一期建筑面积67561.07㎡,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61,862.3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9,738.98万元、建设其他费3,914.67万元,基本预备费2,682.68万元,征地费5,526.00万元。
本项目于2023年1月16日开工,计划2024年7月18日完工。2024年7月31日现场踏勘,楼房仓及配套设施工程完成89.00%,室外附属工程完成39.00%,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工程延期,预计2024年10月31日完工。
二、绩效评价结论
省储备粮玉溪直属库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得分74.26分,评价等级为“中”。从整体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建设进程基本顺利,施工过程中暂未发生严重影响工程质量的事项,未发生安全施工事故及重大违规违纪事项。实施过程中,存在财务核算不规范,资金使用不合规,工程延期,项目管理不规范,风险控制不到位等问题,项目未完工,预期效益暂未体现。
三、存在问题
一是基本建设财务核算不规范,未按制度执行。根据提供的财务核算资料及报表,本项目未设立基建账套对本项目进行单独核算,不符合《基本建设项目成本管理规定》规定;部分建设成本未按《基本建设项目成本管理规定》进行归集,例如:应进入建设成本的费用计入企业当期损益。
二是项目存在违规挤占项目资金的情况。例如:2023年4-7月提前支付工程款,2023年11月收到云南建投第六建设有限公司退回多付工程款1,000.00万元;2023年将银行借款资金借出660.00万元给母公司,目前已归还。
一是与母公司签订管理费合同,合同定价缺乏依据。与母公司玉溪交运物流有限公司签订《项目管理服务合同》,合同金额600.00万元,已支付金额300.00万元。以上事项为关联交易,合同定价缺乏依据,合理性不足;同时与《初步设计》中项目建设管理费概算金额510.33万元比较,超概算89.67万元。
二是工程延期将增加项目建设成本。合同约定在2024年7月18日竣工,项目预计在2024年10月31日前完工,估计延期105天,建设期预计多增加建设期贷款利息389.48万元;本项目管理人员由母公司派出,工程延期也将导致增加本项目管理人员工资。
三是在银行借款满足本项目需要的前提下向母公司借入比银行借款利率高的借款,增加建设成本。在银行借款充裕的前提下,实施单位累计向母公司玉溪交运物流有限公司借入年利率为6.00%的借款342.00万元,截至本次评价日,已经归还242.00万元。
四是风险管控不到位,包括部分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及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两方面。
本项目存在财务核算不规范、违规挤占资金等问题。应加强财务知识学习更新,完善财务基础工作,确保项目核算合规;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要求,规范资金使用与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尽快归还向母公司的借款,降低融资成本,避免不必要的成本支出。
(二)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风险控制能力
项目管理不到位,导致项目已经延期,建议实施单位加强项目工期的管理监督,补充延期申请程序,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根据合同约定要求施工单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建议实施单位督促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担保,为合同履约提供保障;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按文件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及时将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分开支付,提高风险控制能力。
省储备粮玉溪直属库建设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正文)
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玉办通〔2019〕23号)、《玉溪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玉财投〔2020〕6号)、《玉溪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市级部分项目重点绩效管理的通知》(玉财投〔2024〕4号),玉溪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委托昆明鸿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对省储备粮玉溪直属库建设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云南省“十四五”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明确,2020-2025年地方储备规模增加225万吨。为实现“十四五”建设目标,立足“一主四副”的战略布局定位,五个粮食流通核心发展区应承担主要的新增加储备仓容任务的要求,结合玉溪市近年来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优异成绩和良好基础,确定实施省储备粮玉溪直属库建设项目,用地面积81,820.25m,建筑面积101,867.35㎡,建成后可储备粮食30万吨,储备油脂1万吨。项目纳入云南省2022年度省级重大项目清单,获得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补助支持,并列入玉溪市四季度重大开工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62,500.00万元,总投资中的80.00%申请银行贷款,利率3.25%,总投资中的20.00%为企业自筹(包括中央及省级预算内资金)。
项目选址位于玉溪市红塔工业园区,距离昆玉铁路玉溪火车南站300米,距离玉溪市中心5公里,距离昆磨高速公路2.3公里。土地使用性质为仓储用地,工程总征地面积81,820.25㎡。
建设内容分为两期建设,一期建筑面积67,561.07㎡,主要设计项目:新建楼房仓4座(单栋建筑面积均为14,851.48㎡,单仓仓容75,400.00吨);新建工作塔1栋(总建筑面积约1,627.28㎡),新建卸粮棚1栋(总建筑面积约319.47㎡);新建油罐区(占地面积约2,218.30㎡)、油泵房1栋(总建筑面积约98.60㎡)、发油棚1个(总建筑面积约41.20㎡);办公区主要新建综合楼1栋(总建筑面积约2,165.36㎡),一站式服务中心1栋(总建筑面积约515.10㎡),配套用房1栋(总建筑面积约1,184.30㎡);新建器材库1栋(总建筑面积约1,100.00㎡)、辅助用房(含消防泵房、发电机房、变配电间、厕所)1栋(总建筑面积约1,047.04㎡);新建管理用房1栋(总建筑面积约56.80㎡)、停车区等辅助设施;
二期建设:加工车间1栋(总建筑面积约4,921.50㎡)以及成品库房1栋(总建筑面积约900.00㎡)。
本次评价内容为省储备粮玉溪直属库建设项目工程一期建设,(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进行采购施工,采用备案制审批,一期建筑面积67,561.07㎡,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61,862.3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9,738.98万元、建设其他费3,914.67万元,基本预备费2,682.68万元,征地费5,526.00万元。
依据2024年7月31日现场踏勘,楼房仓及配套设施工程完成至89.00%,室外附属工程完成至39.00%。合同建设期550天,于2023年1月16日开工,应于2024年7月18日完工,目前正在施工,项目预计延期至2024年10月31日。
2022年9月22日,玉溪市发改委邀请省内相关行业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省储备粮玉溪直属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内容如下:本项目估算总投资62,500.0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51,766.0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346.10万元,基本预备费1,773.37万元,建设期利息1,614.44万元。资金筹措:总投资中的80.00%申请银行贷款,利率3.25%,总投资中的20.00%为企业自筹(包括中央及省级预算内资金)。
2.投资项目备案证
2022年9月27日取得玉溪市红塔区发展和改革局颁发的《投资项目备案证》(玉红发改产业基础备案〔2022〕062号),备案内容如下:
(1)申办企业:云南玉溪云储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
(3)项目名称:省储备粮玉溪直属库建设项目;
(4)项目代码:2209-530402-04-05-575656;
(5)项目建设地点:红塔区研和街道中村社区(昆洛公路旁);
(6)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7)主要建设内容:项目用地面积81,820.25㎡,建筑占地面积28,857.58㎡,建筑面积合计101,867.35㎡,建设30万吨原粮储备楼房仓和1万吨储油罐及相关附属设施,其中:建6栋楼房仓和4个储油罐,楼房仓单仓仓容50,000.00t,储油罐单仓容量2,500.00m³;辅助生产用房建设规模3,000.00㎡,办公生活设施建设规模3,500.00㎡;
(8)项目总投资62,500.00万元,自筹资金62,500.00万元;
(9)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11月30日,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12月31日;
(10)备案证项目编码225304025952062。
3.初步设计评审
2022年10月28日,市发展和改革委邀请省储备粮建库工作专班、云南玉溪云储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勘察、设计单位及六位专家对初步设计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主要内容如下:
(1)主要建设内容:建设30万吨原粮储备楼房仓和1万吨储油罐及相关附属设施,其中:4栋楼房仓;
(2)概算总投资61,862.3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49,738.9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914.67万元(含项目建设管理费510.33万元),基本预备费2,682.68万元,征地费5,526.00万元。
4.土地使用权
本项目使用地块属于玉溪交运物流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云(2016)红塔区不动产权第000243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仓储用地,面积81,820.25㎡,使用期限2016年12月19日起2066年12月18日止。2022年11月23日将此地块变更登记在云南玉溪云储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名下,不动产登记证明书编号为:云(2022)红塔区不动产证明第0006320号。
5.工程规划许可
2022年12月22日取得红塔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编号为:建字第玉溪市红塔园区202200008),批复的建设项目名称:省储备粮玉溪直属库建设项目(一期),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67,561.07㎡,计容建筑面积115,021.55㎡。
6.工程施工许可
2023年1月12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530402202301120101),建设规模65512.64平方米,合同工期:2023年2月6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
1.资金筹措计划
2022年9月27日取得玉溪市红塔区发展和改革局颁发的《投资项目备案证》(玉红发改产业基础备案〔2022〕062号),估算总投资62,500.00万元,自筹资金62,500.0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51,766.0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346.10万元,基本预备费1,773.37万元,建设期利息1,614.44万元。资金筹措:总投资中的80.00%申请银行贷款,利率3.25%,总投资中的20.00%为企业自筹(包括中央及省级预算内资金)。
2.资金到位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项目实际到位资金42,358.36万元,其中:贷款资金到位35,696.29万元(其中:玉溪红塔农村商业银行项目贷款18,000.00万元;获得农发行20年政策性贷款授信额度50,000.00万元,实际贷款17,696.29万元),借款资金到位率为72.13%;企业自筹资金到位6,662.07万元,企业自筹资金到位率为53.85%。具体如表1:
表1:省储备粮玉溪直属库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资金到位情况 |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摘要 | 中央资金 | 省级预算内资金 | 融资资金 | 上级单位借款资金 | 上缴财政 | 合计 |
1 | 省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 | 400.00 | -177.93 | 222.07 | |||
2 | 中央预算内资金 | 6,340.00 | 6,340.00 | ||||
3 | 玉溪农商行借款 | 18,000.00 | 18,000.00 | ||||
4 | 玉溪农发行借款 | 17,696.29 | 17,696.29 | ||||
5 | 企业借款 | 100.00 | 100.00 | ||||
合计 | 6,340.00 | 400.00 | 35,696.29 | 100.00 | -177.93 | 42,358.36 |
依据提供的财务资料,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项目实际使用资金41,251.68万元,其中:建设安装工程投资39,011.51万元,待摊投资2,250.98万元,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0.81万元冲减建设成本,资金使用率78.83%。详见表2:
表2:省储备粮玉溪直属库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资金支出汇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费用名称 | 合同金额 | 已支付资金 | 未支付金额 | 资金支付率 |
1 | 建筑安装工程 | 49,191.81 | 38,972.66 | 10,219.15 | 79.23% |
2 | 电力工程 | 56.00 | 38.84 | 17.16 | 69.36% |
建设安装工程投资小计 | 49,247.81 | 39,011.51 | 10,236.30 | 79.21% | |
3 | 施工图设计费 | 443.02 | 250.00 | 193.02 | 56.43% |
4 | 监理费 | 327.25 | 147.26 | 179.99 | 45.00% |
5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19.00 | 19.00 | - | 100.00% |
6 | 初步设计费 | 92.00 | 92.00 | - | 100.00% |
7 | 规划设计费 | 19.30 | 19.30 | - | 100.00% |
8 | 勘察费 | 86.10 | 86.10 | - | 100.00% |
9 | 全过程造价跟踪审计费 | 196.00 | 88.20 | 107.80 | 45.00% |
10 | 工程检测费 | 93.00 | 55.80 | 37.20 | 60.00% |
11 | 勘察及施工图审查费 | 24.80 | 24.80 | - | 100.00% |
12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 3.48 | 3.48 | - | 100.00% |
13 |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 3.00 | 3.00 | - | 100.00% |
14 | 工程影像资料城建归档及规划验线 | 24.97 | 5.51 | 19.46 | 22.07% |
15 | 矿产资源压覆查询备案及水土保持评估报告编制 | 8.29 | 4.29 | 4.00 | 51.75% |
16 | 项目管理费 | 600.00 | 300.00 | 300.00 | 50.00% |
17 | 其他工程费用 | 51.25 | 51.25 | - | 100.00% |
18 | 贷款利息 | 1,090.18 | 1,090.18 | - | 100.00% |
18.1 | 贷款利息 | 1,101.00 | 1,101.00 | - | 100.00% |
18.2 | 存款利息 | -10.81 | -10.81 | - | 100.00% |
待摊投资小计 | 3,081.64 | 2,240.17 | 841.47 | 72.69% | |
合计 | 52,329.45 | 41,251.68 | 11,077.77 | 78.83% |
3.项目资金结余情况
本项目实际到位资金42,358.36万元,已使用41,251.68万元,结余1,106.68万元。其中:下达的省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400.00万元使用222.07万元,未使用的177.93万元已经上缴财政;下达的中央预算内资金6,340.00万元已经全部使用完;玉溪农商行借款18,000.00万元已经拨付到账,已经全部用完;向母公司借款100.00万元,玉溪农发行贷款授信额度50,000.00万元实际拨付到账17,696.29万元,已支付16,589.61万元,剩余1,106.68万元(尚有32,303.71万元额度未使用)。
本项目采用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实施,通过公开招投方式确定EPC牵头方为云南建投第六建设有限公司,合同金额491,91.82万元。
(2)建设内容
①第一部分:楼房仓及配套设施工程含13项,其中:土方工程308,500.00m³,挡土墙934.00m;1-4号仓房,均为3层、层高12.00m;卸粮棚和工作塔1,946.75㎡;综合楼2,165.36㎡;配套用房1,184.30㎡;一站式服务中心515.10㎡;门卫56.80㎡;辅助用房(含食堂)1,047.04㎡;器材库1,100.00㎡;成品油罐区1,761.00㎡;油泵房98.60㎡;发油棚41.20㎡;工艺设备31项。
②第二部分:室外附属工程13项,其中:室外给水管网后期调整为588.25m;室外消防管网后期调整为2,962.00m;室外电力管网及照明后期调整为2,621.00m;室外雨水管网后期调整为1,848.00m;道路、场地后期调整为21,542.86㎡;绿化工程16,714.76㎡;透视围墙、大门1,214.00m;土方工程6,524.26m³;10KV引线1,523.00m;变压器配电系统1项;标识标牌1,551.00㎡;挡土墙工程361.22m³。
2.项目进度
(1)第一部分楼房仓及配套设施工程13项完成率89.00%,其中:办公区主要新建综合楼1栋2165.36㎡和配套用房1栋1,184.30㎡完成率100.00%,已经交付使用;辅助用房(含食堂)1047.04㎡除了食堂设备未安装,其余均完工,已经交付使用;1-4#楼仓房主体全部完工,楼房仓钢结构彩钢瓦屋面计划调整为光伏发电板,故未完工。其余完工情况详见附件6-1:项目建设情况进度表。
(2)第二部分室外附属工程13项完成率39.00%,依据提供的资料,未完成的原因:图纸调整及审查;桩基础调整;主体结构调整;天气影响;工艺设备制作周期长;楼房仓钢结构彩钢瓦屋面计划调整为光伏发电板。完工情况详见附件6-2:项目建设情况进度表。
根据2022年8月29日《关于成立云南省储备粮玉溪直属库建设项目专班办公室的通知》,2022年11月17日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云南省储备粮玉溪直属库项目建设指挥部的通知》(玉政办函〔2022〕26号)成立项目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储备局),抽调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储备局)、玉溪交运物流有限公司等单位有关责任同志组成日常工作专班。
职责分工情况:
1.项目指挥部:一指挥部负责全面推进云南省储备粮玉溪直属库项目建设;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做好各项工作;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指挥部办公室及工作专班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与云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做好日常对接;紧盯目标如期完成各项建设计划;及时掌握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项目主管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
市发展和改革委粮食安全仓储发展科负责本项目的立项开始至交(竣)工验收整个项目监督管理工作。
3.项目实施单位:云南玉溪云储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云南玉溪云储粮食储备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责任主体、计划管理、设计管理、建设标准、招投标管理、质量安全管理、资金管理、监督管理、验收管理及档案管理等全过程管理工作。
(1)工程建设管理
云南玉溪云储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主管领导、工程部负责工程建设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上级单位管理制度等规定,工程部对本项目实施了公开招投标、竞争性磋商、询价等采购过程管理、项目施工过程管理。
(2)资金管理
云南玉溪云储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分管领导、财务部负责资金管理工作。财务部依据母公司规章制度等管理制度,设立了企业会计核算账套、贷款资金专户2个和一般资金账户2个,分管财务的领导、财务负责人为财务收支审批人员,保证单位的经济活动合法、真实、准确、安全、完整,使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
4.施工单位及主要服务单位
(1)总包单位:云南建投第六建设有限公司(牵头人);
(2)设计单位:无锡中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3)勘察单位:云南省玉溪建筑设计院;
(4)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单位:华商国家工程有限公司;
(5)监理单位:云南监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玉溪汇励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预算批复(下达)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根据《云南省发展及改革委员会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下达2023年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仓储设施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得通知》(云发改投资〔2023〕631号)下达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6,340.00万元,同时随文下达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如下:
2023年绩效目标为:粮食仓储物流体系逐步完善,粮食安全保障调控能力稳步增强。
绩效指标:设置实施效果指标、过程管理指标2个一级指标;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计划管理指标、资金管理指标、项目管理指标、督导检查指标6个二级指标;并细化分解为新建仓容规模、粮食产业经济运行效率、方便农民售粮以及仓储运输环节降损等13个三级指标,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1。
2.绩效评价调整后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评价工作组结合项目特点,优化并完善了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形成绩效评价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调整后的绩效目标:完成一期建设,新建楼房仓4座,新建工作塔1栋,新建卸粮棚1栋,新建油罐区、油泵房1栋、发油棚1个;办公区主要新建综合楼1栋,一站式服务中心1栋,配套用房1栋;新建器材库1栋、辅助用房1栋;新建管理用房1栋、停车区等辅助设施;建成后可储备粮食30万吨,储备油脂1万吨,实现《云南省“十四五”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建设目标。
调整后的绩效指标细化分解为3个一级指标,具体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产出设置4个二级指标,具体为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成本控制;效益设置3个二级指标,具体为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发展;满意度指标设置相关监管部门及项目实施机构满意度情况2个指标。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2。
1.《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9号);
3.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玉办通〔2019〕23号);
4.《玉溪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玉财投〔2020〕6号);
5.《玉溪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市级部分项目重点绩效管理的通知》(玉财投〔2024〕4号);
6.项目主管部门及实施单位按照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
7.绩效评价小组工作人员通过现场查看、询问、核实所获取资料。
1.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省储备粮玉溪直属库建设项目”的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管理情况、产出及效益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总结工作经验,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措施,以提高部门项目管理、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水平。
2.绩效评价对象
本项目的评价对象为:省储备粮玉溪直属库建设项目一期,概算投资61,862.33万元,涉及评价单位为预算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粮食安全仓储发展科、实施单位云南玉溪云储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3.绩效评价范围
为完整反映“省储备粮玉溪直属库建设项目”一期整体建设和管理情况,本次评价期间为:2022年项目立项开始至2024年6月30日的项目资金和建设管理情况。
在组织实施绩效评价的过程中,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客观公正原则。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2.重点突出原则。优先使用最具代表性、最能反映评价要求的核心指标。
3.绩效相关原则。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4.科学适用原则。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根据《玉溪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玉财投〔2020〕6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本次评价项目的实际情况,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置三级指标。对政策的决策、过程、产出、效益过程分别设置评分点。
1.绩效评价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有三级指标,一级指标4个(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二级指标15个(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风险管理、组织管理、工程管理、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成本控制、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相关监管部门及项目实施机构满意度情况等),细化分解为33个三级指标。详见附件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2.绩效评价指标分值权重
结合本项目的实施背景与绩效目标,综合判断各级评价指标对实现绩效目标的关键程度,征求项目实施单位同意后,确定了各评价指标的分值权重。因本项目现阶段仍为在建项目,项目效益暂未能充分体现,分值权重侧重于过程和产出部分,总分值为100分,其中:决策指标权重为15.00%,过程指标权重为35.00%,产出指标权重为40.00%,效益指标权重为10.00%。详见附件2.项目绩效指标评分表。
3.指标评价解释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项目管理流程所包含的“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环节为依据,将绩效评价指标划分为决策、过程、产出、效益4个方面作为一级指标,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绩效评价。
(1)决策:根据“省储备粮玉溪直属库建设项目”一期的特点,结合本项目的关键评价问题,将决策指标分解为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3个二级指标,主要考核项目的立项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是否与玉溪市规划发展要求相一致,是否属于重复建设,用以反映项目设立依据是否充分,立项程序是否规范,目标设定是否合理、明确,以及预算编制和资金分配是否科学、合理。
(2)过程:本次评价将过程指标分为4个二级指标,细化分解为18个三级指标。资金到位率,是反映项目能否顺利进行的基础;预算执行率,是反映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情况及项目进度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性,是反映项目是否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进行核算,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财务、内控、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项目实施是否按照《玉溪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玉财投〔2020〕6号)文的规定开展自评工作,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用于反映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合同签订是否规范,是否按合同约定履行,是否提交了履约担保、是否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档案管理是否规范、完整,是否实行了监理制,预算部门是否对项目进行了监管和绩效跟踪等,反映建设项目在整个过程中的管控情况。
(3)产出:根据本项目情况,将产出指标设置为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4个二级指标,在此基础上又细化为6个三级指标,主要考核项目实施内容完成情况。
(4)效益:本项目为在建项目,设置4个二级指标和5个三级指标,二级指标为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相关监管部门及项目实施机构满意度情况,主要考核项目实施效果情况。
4.指标评价标准
本项目主要采用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及法律法规及政策标准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
(1)计划标准
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可持续影响、产出数量、成本控制等指标,采用计划标准。参考预算单位玉溪发改委提供的可研批复、初设批复、合同等相关文件及资料。
(2)行业标准
工程管理、产出质量、项目实施期间文明施工情况和绿色环保施工情况等指标,采用行业标准,依据《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标准要求》《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暂行办法》《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条例》等行业标准。
(3)法律法规及政策标准
本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表中,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使用合规性、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绩效跟踪及自评等指标使用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标准,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玉溪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
1.评价方法
本项目主要采用《玉溪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玉财投〔2020〕6号)所明确的绩效评价方法。在实施过程中,根据本项目财政支出的具体情况,主要采用因素分析法、比较法、公众评判法(问卷调查法)、实地考察法等,了解并评价项目立项、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实施管理、项目产出及效益等情况,从而得出评价结论。
(1)因素分析法
本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表中:决策指标,过程指标中资金使用合规性、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效益指标中项目实施期间文明施工情况和绿色环保施工情况,使用因素分析法。
(2)比较法
过程指标中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产出指标中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效益指标中可持续发展,使用比较法。
(3)公众评判法
本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表中,满意度使用公众评判法。综合分析调查问卷,评价受益对象满意度指标的实现程度。
(4)实地考察法
本项目的绩效指标表中,工程施工时效、项目实施期间文明施工情况和绿色环保施工情况,使用实地考察法。
2.评价方式
结合本次绩效评价项目的具体情况,为确保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的真实可靠,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通过审阅资料、内控测评、实地评价、问卷调查、数据分析等方式进行。
(1)审阅资料
从预算单位玉溪市发改委、项目实施单位云南玉溪云储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质量检测单位、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等其他相关服务部门收集与项目预算、管理、绩效相关的评价数据,形成绩效评价的基础资料,并对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阅。
(2)内控测评
通过调研、收集预算单位、项目实施单位的相关制度并评价其内控健全性,了解项目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的流程和关键控制点,测试项目是否建立并执行相应的监管措施,有效控制项目进度、质量、监控资金使用,确保财政资金发挥绩效。
(3)实地调查
本项目对照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制度、合同等相关文件,在实施单位云南玉溪云储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现场采取施工现场踏勘、收集资料、听取承建各方意见、访谈等方式进行调查取证,组织开展项目实施单位的实地评价。
(4)问卷调查
在绩效评价实施过程中,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对相关监管部门及项目实施机构满意度情况发放调查问卷,调查对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方、施工方等服务单位的满意度以及与评价相关的信息。
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评价指标得分汇总。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七)绩效评价抽样
1.项目调研试点
在项目实地试点调研评价时,以实施单位云南玉溪云储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作为评价试点,对项目相关评价内容、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进行指导和沟通,对初步制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中的各项评分内容和标准的数据来源、评分内容进行试评分,明确指标的可操作性,便于后期实地评价开展时的方向和方式的把握。
2.实地评价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实地评价对象包括预算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实施单位云南玉溪云储粮食储备有限公司,资金抽查覆盖率为100.00%,评价层级分预算单位及实施单位两个层级分别打分,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的评价事项归属于实施单位层级。
绩效评价主要工作程序包括:开展前期调研,编制实施方案,方案征求意见,确定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实地评价,撰写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报告征求意见及修改完善,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1.开展前期调研
对项目情况开展前期调研,包括项目概况、立项依据及审批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不足等;对认真研究分析后形成绩效评价总体思路。
2.编制实施方案
根据前期调研获取的信息资料,结合项目管理过程,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维度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将基本情况、资金安排、资金使用、组织安排、进度计划、调查问卷、工作底稿要求等综合后形成绩效评价初步实施方案。
3.实施方案评审
初步实施方案提交玉溪市财政局,由玉溪市财政局组织评审团队对初步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
4.确定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根据评审意见完善绩效评价实施方案,进一步征询资金主管科室和部门对评价个性指标体系意见后修改完善确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5.开展实地评价
根据设定的指标、相关底稿表格等信息,至项目现场开展实地评价工作。完成评价数据收集、审核、分析,完成方案要求的问卷调查、项目实地踏勘,形成评价依据,根据评价工作方案和统一的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
6.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为确保评价工作成果质量,由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组织相关专家集中听取各评价工作小组工作汇报,统一研究和处理评价工作中反映出来的问题,确保评价成果客观、公正、科学。根据实地评价单位进行整理汇总,分析研究,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并进行内部复核。
7.绩效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评审
由玉溪市财政局组织评审专家召开评价报告评审会,对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进行评审打分并提出修改意见。
8.绩效评价报告征求意见
向被评价单位、委托方提供绩效评价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充分听取被评价单位、委托方的反馈意见,并形成书面反馈意见采纳表。
9.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征求意见反馈及专家评审意见,对合理的意见反馈进行采纳,修改完善绩效评价报告,对不予采纳的意见,向其提供不采纳的政策和事实依据,进行反馈。向委托方汇报评价工作结果和报告,并最终形成绩效评价正式报告。
省储备粮玉溪直属库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得分74.26分,评价等级为“中”。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3:
表3:省储备粮玉溪直属库建设项目绩效评价一级指标得分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一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比率% |
1 | 决策 | 15 | 12 | 80.00% |
2 | 过程 | 35 | 23.4 | 66.86% |
3 | 产出 | 40 | 30.86 | 77.15% |
4 | 效益 | 10 | 8 | 80.00% |
合计 | 100 | 74.26 | 74.26% |
本项目绩效评价得分74.26分,评价等级为“中”。从整体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建设进程基本顺利,施工过程中暂未发生严重影响工程质量的事项,未发生安全施工事故及重大违规违纪事项。实施过程中,存在财务核算不规范,资金使用不合规,工程延期,项目管理不规范,风险控制不到位等问题;项目未完工,预期效益暂未体现。
根据评价结果,本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74.26分,评价等级为“中”。二级指标设置13个,其中全部完成3个指标,部分完成5个指标,未完成5个指标。截至2024年6月30日,各指标完成情况详见表4:
表4:省储备粮玉溪直属库建设项目资金目标完成情况表
二级指标 | 绩效指标 | 预期目标值 | 实现情况 | 完成情况说明 |
产出 数量 | 楼房仓及配套设施工程含13项,建设项目实际完成率 | 100% | 部分完成 | 13项任务,截至2024年7月31日未完工 |
室外附属工程13项,建设项目实际完成率 | 100% | 部分完成 | 13项任务,截至2024年7月31日未完工 | |
产出 质量 | 楼房仓及配套设施工程含13项,建设项目质量达标率 | 100% | 部分完成 | 2024年7月31日现场踏勘,在建工程质量检测达到设计标准; 办公区主要新建综合楼1栋、配套用房1栋已经完工2024年5月交付使用,未进行分项验收。 |
室外附属工程13项,建设项目质量达标率率 | 100% | 未完成 | 未完工 | |
产出 时效 | 设计施工图完工及时性 | 按合同约定日期完成 | 未完成 | 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延期完成。 |
工程施工时效 | 2023年7月18日 | 未完成 | 截至2024年7月31日工程延期13天。 | |
资金支付时效 | 按照合同约定支付 | 未完成 | 总承包合同未按计量进度支付款项,提前支付;部分合同未按合同约定付款。 | |
成本 控制 | 建设成本控制情况 | 未超概算金额,未增加建设成本 | 部分完成 | 项目未竣工,目前未超概算金额,工程延期增加建设期贷款利息,增加管理人员成本。 |
社会效益 | 安全事故控制情况 | 未发生安全事故 | 已完成 | 未发生安全事故 |
预期储备粮提升效果 | 增加储备粮食30万吨,储备油脂1万吨 | 部分完成 | 截至2024年7月31日工程未竣工 | |
生态效益 | 水土保持监测和环境保护监测效果 | 符合行业监管 | 已完成 | 施工过程符合行业监管 |
可持续影响 | 运营期管理筹备情况 | 运营管理方案或计划完备 | 未完成 | 未制定运营管理方案、管理制度或运营计划等运营管理相关政策、制度 |
满意度 | 相关监管部门及项目实施机构满意度情况 | ≥80% | 已完成 | 满意度86% |
决策情况,包括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三个方面。从评价得分情况来看,此项评价满分15分,得分12分,得分率为80.00%。其中,项目立项规范性得分率为100.00%,绩效目标得分率为67.68%,资金投入得分率为100.00%。具体指标分析如下:
1.项目立项
本项目采用备案制,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成果文件由专家评审通过,2022年9月27日取得玉溪市红塔区发展和改革局颁发的《投资项目备案证》(玉红发改产业基础备案〔2022〕062号),2022年11月23日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证明书编号为:云(2022)红塔区不动产证明第0006320号),2022年12月22日取得红塔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建字第玉溪市红塔园区202200008)及其他批复,项目主要是为了解决玉溪粮食储备容量30万吨、油脂储备容量1万吨问题,符合云南省、玉溪市的规划设计,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本指标4分,评价得分4分。
2.绩效目标
项目在2023年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设置绩效目标时,编制质量不高,部分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合理性和指标明确性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例如:设置的产出指标“位于物流节点项目数量1个”,未明确指标数据来源或依据,与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明确的“油脂储备容量1万吨”不一致;产出数量指标设立了“数量指标3:支持新建成品粮库规模0万吨”指标,指标值为“0”不具备可考核性;过程管理指标-督导检查指标-审计、督查、巡视等指出问题项目比例≤1.00%,未明确指标计算基数或数据来源。以上指标无法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进行考核。本指标7分,评价得分4分。
3.资金投入
本项目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资金分配额度合理。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果文件估算一期建筑面积67,561.07㎡,项目总投资62,50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60,885.56万元、建设期利息1,614.44万元。总投资中的80.00%申请银行贷款,利率3.25%,总投资中的20.00%为企业自筹(包括中央及省级预算内资金)。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同金额与初步设计概算投资比较,节约率为15.50%,节约原因:一是建安工程费变更减少导致节约5.70%左右,例如楼房仓钢结构彩钢瓦屋面计划调整为光伏发电板,光伏板免费安装;二是其他待摊费用下浮率较高形成节约,例如设计费下浮率37.00%。此指标4分,评价得分4分。
详见下表5:
表5: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与项目合同金额对比表
时间:2024年6月30日单位:万元
序号 | 名称 | 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 | 实际投资情况(合同金额) | 项目合同金额与初步设计概算金额比较 | |
超概算(+)或节约(-)金额 | 超概算率(+)或节约率(-)% | ||||
1 | 楼房仓及配套设施 | 46,686.82 | 49,191.81 | ||
2 | 室外附属工程 | 3,052.16 | 56.00 | ||
3 | 预备费 | 2,486.95 | |||
小计 | 52,225.93 | 49,247.81 | -2,978.12 | -5.70% | |
4 | 土地征用费 | 5,526.00 | 5,526.00 | ||
5 | 工程其他费用 | 3,914.67 | 1,932.91 | ||
5.1 | 其中:设计费 | 1,278.56 | 535.02 | ||
5.2 | 其中:建设单位管理费 | 510.33 | 600.00 | ||
6 | 预备费 | 195.73 | 0.00 | ||
7 | 建设期利息 | 1,090.18 | |||
小计 | 9,636.40 | 8,549.09 | -1,087.31 | -11.28% | |
总计 | 61,862.33 | 57,796.90 | -4,065.43 | -6.57% |
过程情况,包括资金管理、风险管理、组织管理和工程管理。此项评价满分35分,实际得分23.4分,得分率为66.86%。其中资金管理得分率为52.73%,风险管理得分率33.33%,组织管理得分率为78.75%,工程管理得分率为79.23%,在所有指标中,过程管理指标分值最低,其中资金管理和风险管理较差,过程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具体指标分析如下:
1.资金管理方面
资金管理指标满分11分,评价得分5.8分,得分率为52.73%。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银行贷款到位率72.13%,其他资金(含中央和地方配套预算资金)到位率53.85%。截至2024年6月30日,省级预算内前期费用400.00万元已使用222.07万元,未使用的177.03万元已经上缴财政;中央资金6,340.00万元已经全部使用完毕,预算执行率为100.00%。
存在问题:企业自筹资金未完全到位;向母公司玉溪交运物流有限公司借出本项目的银行贷款资金660.00万元,在银行贷款满足本项目需要的前提下向母公司借入比银行借款利息高的6.00%借款342.00万元,增加建设成本;延期开具发票等。
2.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指标满分3分,评价得分1分,得分率33.33%。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工程检测单位均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担保,未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按国家文件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未将进度款按照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分别支付。
3.组织管理
组织管理指标满分8分,评价得分6.3分,得分率为78.75%。预算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制定了相关的财务制度及项目管理相关制度,项目实施单位云南玉溪云储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沿用母公司玉溪交运物流有限公司的财务制度及项目管理相关制度,但在制度执行及相关法规执行方面存在不足:
(1)市发展改革委按管理规定下拨了省级前期工作经费和中央资金,但是工程延期导致建设成本增加,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2)实施单位云南玉溪云储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与母公司玉溪交运物流有限公司签订项目管理费合同600.00万元并已支付金额300.00万元,合同定价缺乏依据;
(3)过程管控不到位,存在部分合同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等情况。例如:延期支付华商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用,应该在2022年9月23日以内付款,实际在2023年4月24日支付,超期214天。
工程管理指标满分13分,评价得分9.8分,得分率为79.23%。本项目的工程管理方面较为完善,前期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取得地块81,820.25㎡不动产产权证书、期限2016年12月19日起2066年12月18日止;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防控地下室异地建设的批复,建设程序完备,并对项目进行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跟踪,实行了监理制,取得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设计变更流程规范。但在后续过程中,存在下列问题:
设计单位未能及时、专业、精确提供变更图纸、影响施工进度;部分工程费用未执行采购程序;文明施工过程执行不到位被监理单位多次罚款,未进行绿色施工;提供的进度资料与实际进度不相符。
产出情况包括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成本控制四个方面。从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评价满分40分,评价得分30.86分,得分率为77.15%,其中产出数量的得分率为74.29%,产出质量的得分率为89.30%,产出时效的得分率为78.75%,成本控制情况得分率为60.00%,成本控制得分率较低,有待进一步加强。具体指标分析如下:
1.产出数量方面
产出数量指标17分,评价得分12.63分,得分率74.29%。本项目建设任务包括2个大项26个小项,第一部分楼房仓及配套设施工程13项,完成率89.00%,其中2项100.00%完工移交使用;第二部分室外附属工程13项,完成率39.00%。详见附件6.项目进度表。
2.产出质量方面
产出质量指标10分,评价得分8.93分,得分率89.30%。本项目为EPC总承包,依据提供的工程资料中的报验表、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材料进场报验表等资料,均有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等对本项目的尺寸、质量、材料进行了批示,结论均为“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尺寸均在允许的偏差范围之内。办公区主要新建综合楼1栋和配套用房1栋100.00%完工,已经于2024年5月交付使用,但未进行分项验收。
3.产出时效
产出时效包含设计施工图完工时效、工程施工时效、资金支付时效。此指标满分8分,评价得分6.3分,得分率为78.75%。2024年7月31日现场踏勘,发现项目已经延期13天,据了解,后续工程在2024年10月31日前必须完工,计划延期105天。具体分析如下:
(1)设计施工图完工时效,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过程中施工图纸交付不及时,例如:审图后施工设计图纸调整时间过长、楼房仓钢结构彩钢瓦屋面计划调整为光伏发电板的施工图设计时间过长等;
(2)工程施工时效,本项目按照总承包合同约定应于2024年7月17日竣工,至2024年7月31日现场踏勘情况项目还在建设期,项目已延期13天,据了解,工程延期的主要原因是:审图后施工设计图纸调整时间过长,桩基础调整、主体结构调整、楼房仓钢结构彩钢瓦屋面变更为光伏发电板等过程中,施工图设计时间过长;雨季影响施工进度等。
(3)资金支付时效,部分合同未按约定付款。
具体问题详见附件7.抽样点发现问题汇总表。
4.成本控制
成本控制指标满分5分,评价得分3分,得分率60.00%。在本项目的过程管控中,实施单位云南玉溪云储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实施了监理制,聘请了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对整个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管控。监理对工程量和工程质量把关,造价咨询公司对全过程建设程序和造价进行监管,在支付进度款时及时审核保证了财政资金的安全。但存在以下问题:
(1)实际贷款利率>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利率3.25%
与玉溪农商行借款18,000.00万元,固定利率3.90%;获得玉溪农发行20年政策性借款50,000.00万元,浮动利率,2023年利率3.90%,2024年2月份起利率3.75%;向母公司玉溪交运物流有限公司借款342.00万元利率6.00%。以上融资利率均高于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利率3.25%。
(2)项目延期,未按规定时间进入运营期
原计划2024年7月18日竣工,目前还在建设期,据了解,近期省级对本项目进行视察,要求在2024年10月31日必须完工,估计延期105天,建设期预计多增加贷款利息389.48万元;本项目管理人员为母公司外派,工程延期预计同时将增加管理人员工资费用。
项目效益指标分值10分,评价得分8分,得分率为80.00%。效益情况包括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四个方面。从评价得分情况看,其中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满意度得分率均为100.00%、可持续发展得分率为0.00%。项目尚未完工运营,可持续发展得分率较低,尚未与省级及其他企业达成储备意向,不可预期,项目实施整体成效一般。具体指标分析如下:
1.社会效益方面
社会效益指标满分2分,综合评价得分为2分,得分率为100.00%。从安全事故控制情况、预期储备粮提升效果两个三级指标进行评价。
项目实施过程当中,根据现场踏勘及监理资料显示,项目实施期间安全事故控制较好,未发现安全事故;在预期储备粮提升效果方面,项目建成设规模预期能达到粮食储备容量30万吨,油脂储备容量1万吨,能解决玉溪粮食短缺问题。
2.生态效益方面
本项目因未完工,属于在建项目,本次评价对项目实施期间水土保持监测和环境保护监测效果进行考评,指标满分2分,评价得分2分,得分率为100.00%,环境保护情况良好。
3.可持续影响方面
指标满分2分,评价得分0分,得分率0.00%,得分率较低。本指标对“运营期管理筹备情况”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尚未制定运营管理方案、管理制度或运营计划等运营管理相关政策、制度,尚未开展运营期管理筹备工作,项目完工后可能不能及时有效地进入运营期并顺利运营,运行风险和还贷风险不可控,项目后续运行准备工作不充分。
4.满意度方面
满意度指标满分3分,得分3分,得分率100.00%。本次评价通过对相关监管部门及项目实施机构满意度情况开展问卷调查,设置5个问题,每题20分,共发放调查问卷30份,累计收回有效问卷30份,满意度86.00%。详见附件5.调查问卷结果汇总表。
一是基本建设财务核算不规范,未按制度执行。根据提供的财务核算资料及报表,本项目未设立基建账套对本项目进行单独核算,不符合《基本建设项目成本管理规定》“第七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做好以下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二)按项目单独核算,按照规定将核算情况纳入单位账簿和财务报表”的规定;部分建设成本未按《基本建设项目成本管理规定》进行归集,例如:应计入建设成本的费用计入企业当期损益。
二是项目存在违规挤占项目资金的情况。例如:2023年4-7月提前支付工程款,2023年11月收到云南建投第六建设有限公司退回多付工程款1,000.00万元;2023年将银行借款资金借出660.00万元给母公司,截至本次评价日已归还。
一是与母公司签订管理费合同,合同定价缺乏依据。实施单位与上级单位玉溪交运物流有限公司签订《项目管理服务合同》,合同金额600.00万元,已支付金额300.00万元。该事项为关联交易,合同定价缺乏依据,合理性存疑,同时与《初步设计》中项目建设管理费概算金额510.33万元比较,超概算89.67万元。
二是工程延期将增加项目建设成本。合同约定在2024年7月18日竣工,项目预计在2024年10月31日前完工,估计延期105天,建设期预计多增加建设期贷款利息389.48万元;本项目管理人员由母公司派出,工程延期也将导致增加本项目管理人员工资。
三是在银行借款满足本项目需要的前提下向母公司借入比银行借款利率高的借款,增加建设成本。本项目2023年1月19日与云南玉溪红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18,000.00万元,借款期限36个月,利率4.00%;2023年6月7日获得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玉溪分行政策性贷款额度50,000.00万元,期限20年,采用浮动利率,2023年利率3.90%。本项目在银行借款充裕的前提下,累计向母公司玉溪交运物流有限公司借入年利率为6.00%的借款342.00万元,截至本次评价日,已经归还242.00万元。
四是风险管控不到位,包括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及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两方面。具体为:施工总承包合同、监理合同及工程检测合同均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履约担保;建设方未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按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支付款项时未将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分开支付,不符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第二十六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的规定。
六、建议
本项目存在财务核算不规范、违规挤占资金等问题。应加强财务知识学习更新,完善财务基础工作,确保项目核算合规;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要求,规范资金使用与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尽快归还向母公司借款,降低融资成本,避免不必要的成本支出。
项目管理不到位,导致项目延期,建议实施单位加强项目工期的管理监督,补充延期申请程序,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对施工单位原因导致的工期延期,可根据合同约定要求施工单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实施单位督促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担保,为合同履约提供保障,同时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按文件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及时将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分开支付,提高风险控制能力。
主评人:
附件:
C.附件2.省储备粮玉溪直属库建设项目绩效指标评分表.xlsx
B.附件1-1.云南省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仓储设施专项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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