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420390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日期 | 2022-02-28 |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3200300000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报省审核、国家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实施省、市级公益林界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参与拟订云南省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参与拟订及调整云南省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按照国家、省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参与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云南省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玉溪市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组织实施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护标准。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林业资金安排建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协助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于政策法规科、资源管理科、防火科、生态修复科、规划财务科、机关党委(人事科)、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林火监测中心、生态修复工作站、林业和草原科技推广站、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站。
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玉溪市林木种苗工作站
2.玉溪市红塔山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3.玉溪市玉白顶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4.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5.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平管护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市林草局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主动融入玉溪建设“一极两区”发展大局,毫不动摇厚植绿色发展优势,努力建设践行“两山”理论示范区,全面推行林长制,积极争取林长制管理系统试点,推进“智慧林草”建设,以“三湖”保护为统领大力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升生态系统质量。2022年计划争取中央、省级投资3.50亿元以上,完成生态修复37.70万亩,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772.4万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727.20万亩,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00‰以内,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成灾率控制在4.00‰以下,森林覆盖率65.00%以上,林草总产值达到105.35亿元以上。
1.全面推行林长制。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瞄准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灾害防控、行业改革、资源监测监管、基层基础建设等主要任务,着力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管理体系,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各级工作职责,及时发布《玉溪市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制定出台《林长制会议制度》《林长巡林制度》《监督制度》《考核评议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配套制度,开展监督考核,建立定责、履责、督责、问责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实现林长制与林草目标综合考评的深度融合。
2.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树立“科学绿化”思维,打好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严格执行当年下达生态修复计划任务当年必须完成、年初计划和年度成效均须落地上图等新政策新要求,精准实施好37.70万亩的全国重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项目、森林抚育项目、低效林改造项目和2021年度下达计划需跨年实施的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项目,增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扎实推进乡村绿化美化,重点抓好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四旁绿化、森林乡村申报认定等工作。做好全市岩溶地区石漠化第四次调查工作。
3.全面压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进一步强化“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建设,切实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配合市应急、消防部门做好森林防灭火机构改革相关工作,稳步推进市县两级森防指办公室从林草部门调整到应急部门交接,做好森林消防队伍的相关改革工作。积极推动《云南省玉溪市森林火灾高危区(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评审、立项和项目落地实施,科学编制《玉溪市森林草原防火“十四五”规划》,抓紧抓实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提前谋划2022年度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抓好各项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工作。
4.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继续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健全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继续推进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勘界立标工作,完成红塔区、通海、峨山3个县区省级风景名胜区的编制、评审。加强湿地监测,继续推进湿地生态修复,督促指导县市区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省委巡视督察提出的“三湖”湿地保护修复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建立市校合作机制共同做好湿地生态保护监测工作,督促指导县市区做好“三湖”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在建项目的推进落实。积极汇报争取国家、省对“三湖”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的支持,进一步改善水生态环境,做好“三湖”湿地生态修复工作;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合公安局森警支队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破坏违法活动;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继续加强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极小种群栖息地建设。
5.强化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严格执行林地红线管理、林地用途管制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强化审核(批)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中后期监管与服务,启动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持续做好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全覆盖、核查全覆盖、执法全覆盖的资源保护工作,结合2021年森林督查认真开展“云南省打击毁林专项行动”。认真做好“一张图”年度更新、森林、湿地和公益林监测工作。继续实施好480.65万亩天保工程和291.75万亩天然商品林停伐的管护工作,做好727.20万亩公益林管护、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护资金的兑现工作和重点监测。启动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
6.推进防灾减害科学化。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林业有生物防治方针,建立健全区域联防联治机制,全面落实“双线”目标责任制,健全监测预报体系和防治检疫管理制度。坚决遏制红火蚁、锈色棕榈象扩散蔓延,切实抓好松小蠹、松毛虫、经济林病虫害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继续抓好黄脊竹蝗、沙漠蝗、松瘤小蠹虫的监测预警工作,严防林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积极推广使用松材线虫病精细化监管平台,做好松材线虫病春秋季普查工作。加强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产地检疫、调运检疫、落地复检等工作。启动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确保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成灾率控制在4.00‰以下。
7.加快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市委“既要抓事业,又要抓产业”的工作要求,抓好林草产业发展和林草企业的扶持工作,指导、督促华宁、易门实施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华宁大砂壳核桃科技扶贫示范》按要求完成年度任务,指导做好《油橄榄丰产栽培技术示范》项目验收工作,认真实施好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板栗标准化栽培管理技术示范》年度工作任务。组织好2022年森林生态产品推介及招商活动,完成年度招商引资工作。重点抓好玉溪市核桃林下种植魔芋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中草药种植、野生菌促繁等林下经济建设项目。扎实开展林业技术培训,编印林草科技资料。开展森林康养、森林旅游试点工作,探索热区特色林产品和盆景产业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主动融入“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和审批事项“一网通办”工作,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和行政审批效率。加强统筹协调,聚集发展要素,加强宣传招商和科技支撑,努力破解林草产品名气不大、企业不强、品牌不响等问题,提高林草产业发展质量,多渠道探索“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转换通道。
8.加快智慧林草建设,积极争取林长制管理系统试点。对照《云南省数字林业总体建设方案》、《云南省“十四五”数字林业建设规划》和《玉溪市智慧林草建设“十四五”规划》积极争取省级项目资金、试点,推进市级智慧林草建设。在2022年防火期对《玉溪市森林草原防火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和《玉溪市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先行试点项目》边使用、边反馈、边优化。对《云南玉溪园林绿化植物图鉴》数据进行汇聚和清洗,建立玉溪常用园林观赏植物和乡土绿化植物基础数据库,开发数据收集工具,推进数据共建共享,开发林木挂牌管理系统。积极争取林长制管理系统试点。
9.继续做好林业项目资金的争取和资金管理工作。主动向省林草局及市财政局汇报,确保林业项目资金及时下达。建立林业项目库,加大林业项目储备,为争取资金提供更充分依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目录及代码》统计标准,加大对固定资产申报管理。对中央、省、市下达的林业资金,严格按照中央、省级相关管理办法,加大林业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做好往来款的清理工作,对审计调查报告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间认真进行整改。
10.加强党对林草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业务工作中,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有效解决党建和业务“两张皮”问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决执行党中央的方针政策,胸怀“两个大局”,心怀“国之大者”,增强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林草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坚定性,不打任何折扣、不找任何理由、不讲任何条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权力制约监督,管好项目用好资金,正确使用权力,做到心存敬畏、守住底线,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建设。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好干部标准,公道正派选人用人,激励林草干部新时代有新担当新作为。继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平安林区创建工作。统筹做好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国家安全、统战、法治政府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信访、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妇女儿童、人民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政府服务热线工作。全面提振精气神,打造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班子集体,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边走边唱,唱响新时代玉溪林草事业主旋律,唱出新时代玉溪林草人新风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6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6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5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86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164人。在职实有17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7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0人。
车辆编制28辆,实有车辆2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384.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384.41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11,189.02万元对比增加2,195.39万元,增长19.6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平管护局上划我单位管理,玉溪市红塔山自然保护区(北山国有林场)综合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384.4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384.4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384.41万元(本级财力5,087.80万元,专项收入8,296.61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11,189.02万元对比增加2,195.39万元,增长19.6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平管护局上划我单位管理,玉溪市红塔山自然保护区(北山国有林场)综合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384.4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384.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76.43万元,与上年3,801.18万元,对比增加675.25万元,增长17.76%,增加的主要原因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平管护局上划我单位管理导致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印刷费、劳务费、福利费、办公设备购置、办公家具购置等支出增加;项目支出8907.98万元,与上年7387.84万元对比,增长20.5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平管护局上划我单位管理导致项目增多,玉溪市红塔山自然保护区(北山国有林场)综合管理能力提升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一)、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2.17万元,其中: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642.17万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30.38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13.3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0.19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8.30万元)。
(二)、210卫生健康支出285.49万元,其中: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85.49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3.83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20.9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30.76万元)。
(三)、213农林水支出12,103.14万元,其中:21302林业和草原12,097.14万元(2130201行政运行637.65万元、2130204事业机构2,557.51万元、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68.06万元、2130211动植物保护50.00万元、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70.85万元、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8,513.07万元);21309目标价格补贴6万元(2130999其他目标价格补贴6万元)。
(四)、221住房保障支出353.61万元,其中:22102住房改革支出353.61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344.24万元、2210203住房补贴9.37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1.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44.94万元,主要用于“三.三”制配套森林防火补助经费,其中:通海县6.33万元、红塔区8.10万元、江川区5.49万元、峨山县21.97万元、新平县47.12万元、澄江市4.42万元、华宁县8.12万元、元江县27.78万元、易门县15.61万元,
2.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70.85万元。主要用于森林火灾保险市级配套专项经费,其中:通海县2.90万元、红塔区4.47万元、江川区2.66万元、峨山县10.73万元、新平县23.02万元、澄江市2.20万元、华宁县4.25万元、元江县12.44万元、易门县8.18万元。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1.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457.39万元,主要用于:(1).“三.三”制配套森林防火补助经费144.94万元,其中:通海县6.33万元、红塔区8.10万元、江川区5.49万元、峨山县21.97万元、新平县47.12万元、澄江市4.42万元、华宁县8.12万元、元江县27.78万元、易门县15.61万元;(2).市级返还县级森林植被恢复费专项资金730.00万元,其中:通海县90万元、红塔区36.00万元、江川区24.00万元、峨山县230.00万元、新平县90.00万元、澄江市50.00万元、华宁县40.00万元、元江县80.00万元、易门县90.00万元;(3)2022年外来林草有害生物防控补助资金90.00万元,其中:通海县10.00万元、红塔区10.00万元、江川区10.00万元、峨山县10.00万元、新平县10.00万元、澄江市10.00万元、华宁县10.00万元、元江县10.00万元、易门县10.00万元;(4)昆磨昆丽高速路(玉溪段)绿化美化补助资金272.45万元,其中:红塔区65.50万元、峨山县19.75万元、元江县187.20万元;(5)森林防火补助经费90万元,其中:通海县10.00万元、红塔区10.00万元、江川区10.00万元、峨山县10.00万元、新平县10.00万元、澄江市10.00万元、华宁县10.00万元、元江县10.00万元、易门县10.00万元;(6)森林防火通道建设专项经费130.00万元,其中:红塔区20.00万元、易门县20.00万元、江川区90.00万元。
2.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70.85万元。主要用于森林火灾保险市级配套专项经费,其中:通海县2.90万元、红塔区4.47万元、江川区2.66万元、峨山县10.73万元、新平县23.02万元、澄江市2.20万元、华宁县4.25万元、元江县12.44万元、易门县8.18万元。
3.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56.56万元,主要用于市级公益林县区生态效益补偿经费,其中:红塔区155.38万元、峨山县43.94万元、元江县57.24万元。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30.0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补助经费30.00万元,用于江川区安化乡早谷田、新庄、董炳村开展造林绿化、乡村绿化美化、森林防火基础项目建设。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578.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44.9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75.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557.53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0.70万元,较上年72.52万元减少11.82万元,下降54.7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65万元,较上年1.75万元增加2.90万元,增长165.7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150人次。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平管护局上划我单位管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6.05万元,较上年132.46万元,减少76.41万元,下降57.6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减少78.00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05万元,较上年54.46万元增加1.59万元,增长2.9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9辆。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平管护局上划我单位管理,2021年有购置公务用车计划,2022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玉溪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玉财债〔2016〕25号)要求,我部门2022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一)市级公益林县区生态效益补偿经费:完成16.66万亩公益林管护任务。做到管护资金落实、管护任务落实、管护人员落实、管护地块落实;管护资金到位率100.00%(市级财政到县区和市级管护单位到位率)、管护任务落实率100.00%、管护人员落实率100.00%、管护地块落实率100.00%。达到“管好公益林,用好补偿金”的年度目标。
(二)2022年外来林草有害生物防控补助资金:通过在外业林草有害生物防控项目实施区域内达到:无公害防治率85.00%、林草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00‰以下,灾害测报准确率达100.00%、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达100.00%。
(三)岩溶地区第四次石漠化调查工作经费:项目主要是完成本市红塔区、江川区、澄江市、通海县、华宁县、易门县、峨山县、元江县8个县(市、区)第四次石漠化监测调查工作的操作手册及调查成果印制。
(四)森林防火补助经费:一是力争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1.00‰、力争森林当日扑灭率达98.00%。;二是三个确保: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确保不发生火烧连营;三是全面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实现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损失的目标。
(五)乡村振兴补助经费:为保护现有森林资源,提升森林火灾扑救能力,将在江川区早谷田村修建防火通道道路硬化、乡村绿化美化环境树木种植,该项目计划于2022年实施,预计投入经费1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向上级申请植被恢复费,到2022年6月完成项目初验。项目完成后,综合使用率达到9.00%以上,对进一步提升森林资源利用效率,提高群众林产业收入水平有重要意义。实施新庄村村庄道路绿化800.00m、村庄绿化美化2000.00㎡。该项目计划于2022年实施,预计投入经费10.00万元。配置植物15种,1200株。其中乔木5种,球类5种,灌木地被5种。乔木选择直立性好,高大、挺拔,入村道路行道树常绿树种:云南樟、清香木、球花石楠等;抗逆性强的乡土树种:清香木、西南栒子、牛筋木、球花石楠、金桂、四季桂、黄连木等;开花植物:紫玉兰、红梅、垂丝海棠、三角梅等;果树:梨树、花椒树、石榴树、柿子树等。实施董炳村中村小组在北前路入口至董炳小学公路旁种植冬樱花250株。大营小组、张家庄小组计划在新建民族大团结广场休闲场地及河道周围种植50珠蓝花楹。小营小组至三家小组主要围绕周边生态环境,在道路两旁种植冬樱花100珠。围埂小组在民族大团结广场周围种植冬樱花150珠、蓝花楹50珠。该项目计划于2022年实施,预计投入经费1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向上级申请植被恢复费。
(六)市直部门义务植树专项经费:通过市直部门义务植树专项经费(32.00万元)项目的实施,确保市直部门(驻玉单位)义务植树5.00万株任务数使用高规格苗木完成,同时满足社会各界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用苗。
(七)森林防火高危(高风险区)综合治理专项经费:着力构建森林草原防灭火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国家投资占总投资额的80.00%;地方配套资金按其总投资的20.00%,全面提升玉溪市森林草原防灭火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专业扑火队伍逐步实现现代化。森林火灾防控,一是力争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1.00‰、力争森林当日扑灭率达98.00%。;二是三个确保: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确保不发生火烧连营;三是全面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实现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损失的目标。
(八)古树名木保护宣传牌制作补助经费:通过古树名木保护宣传牌补助经费(合计:47,800.00元)项目的实施,确保2022年红塔区古树名木标志牌与全市统一标准、统一挂牌,初步实现古树名木网络化管理,使社会公众的古树名木保护意识显著提升,在全社会形成自觉保护古树名木的良好氛围。为下阶段古树名木旅游文化价值的开发利用打下坚实的基础。
(九)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先行试点专项经费:增强我市林草行业技防能力、扩大森林火灾监测范围、完善监测体系、减少监测盲区,完成省、市、县3级视频监控系统联调测试,实现全省联网,提高林火应急响应速度,保护林区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林区社会稳定。
(十)古树名木保护补助经费:结合我市实际情况,2022年选择澄江市、江川区和华宁县约150株急需保护的古树名木实施保护,通过古树名木保护补助经费(合计:1,000,000.00元,其中:澄江市400,000.00元,江川区300,000.00元,华宁县300,000.00元)项目的实施,将极大改善古树的生长环境,使热点区古树得到有效保护,确保古树增强树势,健康有序生长,世代相传,为下阶段古树旅游文化价值的开发利用打下坚实的基础。
(十一)森林防火专项经费:一是力争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1.00‰、力争森林当日扑灭率达98.00%。;二是三个确保: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确保不发生火烧连营;三是全面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实现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损失的目标。
(十二)市级返还县级森林植被恢复费专项资金:根据各县区测算统计,2022年各县区预计上缴市级森林植被恢复费1375万元,按照规定返还县区80.00%,共计返还森林植被恢复费1,100万元。专项用于征用、占用或临时占用林地所在县区的植树造林、森林植被恢复、护林防火、生物有害防治和森林资源的管护。
(十三)市级应急物资储备项目专项经费:森林防火森林防火储备物资是高效、快速、安全扑救森林火灾的重要物质基础,直接关系到扑火队员的人身安全和火灾扑救效率,意义重大。市级每年更新物资不少于100.00万元,购置森林防火扑火机具130台、个人装备784个、防护类500套(双),明年11月份前完成采购,保障全市辖区内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能保证质量及时供给抢险救灾物资,及时快速扑灭森林火情火灾,一是力争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1.00‰、力争森林当日扑灭率达98.00%。;二是三个确保: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确保不发生火烧连营;三是全面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实现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损失的目标。
(十四)森林防火通道建设专项经费:以全面提高有效控制、阻断林火蔓延为重点,建设和完善以自然、人工防火隔离带、防火公路、生物防火林带相结合的防火阻隔系统。一是力争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1.00‰、力争森林当日扑灭率达98.00%。;二是三个确保: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确保不发生火烧连营;三是全面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实现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损失的目标。
(十五)玉溪市森林防火智慧云平台网络安全专项经费:项目的实施可确保玉溪市森林防火智慧云平台系统网络安全,充分发挥平台“可视化、可通话、可调度、可协同、可指挥”功能,保障未来玉溪市智慧林草云服务平台建设的网络安全,社会、生态和可持续效益显著。
(十六)“三.三”制配套森林防火补助经费:按照省政府要求落实“三.三”制配套资金是确保森林防火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的关键目标。一是力争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1.00‰、力争森林当日扑灭率达98.00%。;二是三个确保: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确保不发生火烧连营;三是全面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努力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森林防火目标,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损失的目标。
(十七)玉溪市生态公益林典型森林生态系统样地监测专项资金:完成所有固定样地的年度植被、土壤调查取样任务。
(十八)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专项经费:实现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案件覆盖全9个县(市、区),达到100.00%;依法补偿群众因野生动物受到人身和财产损失,受益户数大于1,250户,简单赔付率达70.00%以上;调动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积极性,促进生态文明,受灾群众满意度达70.00%以上。
(十九)玉溪市油橄榄科技示范园建设项目补助资金:通过项目实施,建成油橄榄科技示范园300.00亩,其中核心示范区100.00亩,一般示范区200.00亩,在核心示范区铺设高效节水灌溉滴灌系统,油橄榄鲜果产量由现在的每亩30.00公斤达到每亩50.00公斤;技术培训1期50人次;建立示范标识牌2块。
(二十)玉溪市核桃林下魔芋种植综合示范基地补助资金:建设核桃林下综合示范基地18.00亩,开展种质资源评价、林下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及魔芋抗病栽培技术的研究。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对林、农技术人员及种植户开展技术培训和示范宣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同时培养一批专业技术能手,为魔芋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较好的技术团队和服务保障。同时项目建成种质资源圃及林下魔芋种植示范区,为科技人员开展魔芋品种选育及林下资源开发利用评价提供了良好的科研平台。
(二十一)森林火灾保险市级配套专项经费:将全市公益林、商品林参保面积1,464.26万亩按国家、省要求纳入参保范围,为灾后生态恢复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确保受害森林资源尽快得到修复,维护生态环境,有效保护森林资源,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稳步发展。
(二十二)全市60套存量视频监控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专项资金:增强我市林草行业技防能力、扩大森林火灾监测范围、完善监测体系、减少监测盲区,完成省、市、县3级视频监控系统联调测试,实现全省联网,提高林火应急响应速度,保护林区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林区社会稳定。
(二十三)昆磨昆丽高速路(玉溪段)绿化美化补助资金:对已完成建设的5,034.7亩(红塔区380.70亩,峨山县754.00亩,新平县400.00亩,元江县3,500.00亩)绿色廊道工程建设进行管护,市级配套计划投资22,770,814元。
(二十四)玉溪市核桃林下中药材种植技术示范基地专项资金:在新平县建兴乡建设玉溪市核桃林下中药材种植技术示范基地100亩,力争为我市培养造就出一支精通核桃林下中药材种植的专业技术团队,以及培训出一批懂技术、精栽培的核桃林下中药材种植户,为我市推进道地药材科学规范种植生产奠定基础。
(二十五)森林督查等六项工作及森林资源监管专项经费:完成2022年森林督查等六项工作成果报告、数据库,提供森林资源监管技术服务报告。
(二十六)苗木、盆景示范推广项目专项资金:培育10.00万株清香木、罗汉松等5个盆景树种苗木和1.00万株椰枣、西印度醋栗等3个热区特色林果苗木,市场价值不低于100.00万元。详细记录苗木培育个阶段生长培育相关数据,积累有益经验,提升盆景和特色林果小苗培育管理能力,为相关产业推广提供帮助。
(二十七)玉溪市旱冬瓜采种基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建成30.00亩旱冬瓜采种基地,种植2,100株优良单株旱冬瓜苗木,成活率95.00%以上,为选育、申报旱冬瓜良种创造基础条件。
(二十八)玉溪市乡土树种苗木培育专项资金:成功移植地径≥1cm、苗高≥1m的清香木小苗1.00万株,成活率100.00%。苗木市场价值不低于30.00万元。
(二十九)公益林管理专项经费:采购办公耗材一批:粉盒16支、硒鼓17支、优盘(128G、64G、32G)共12个、移动硬盘3个;确保办公耗材验收合格率100.00%;办公耗材资金支付及时率100.00%;使用单位满意度≧80.00%。办公设备购置是为保护区公益林资源数据更新、保存提供硬件支撑,加强75,744亩“三级”公益林的日常资料收集整理,确保森林覆盖率高于80.00%,为日后森林覆盖率提供比对数据(依据),进而提升公益林质量,增强公益林生态服务功能。
(三十)平安林区建设专项经费:2022年完成北山林场管护站点厨房节能改造、保护区自来水加压改造工程,管护站点厨房节能改造、保护区自来水加压改造返工次数少于1次,改造进度达标率95.00%,改造按时完工率100.00%,确保基础设改造建设完成程度95.00%以上,工作人员对管护站点厨房节能改造、保护区自来水加压改造工作满意度80.00%以上。管护站点厨房节能改造、保护区自来水加压改造工程是为了加强林区管护站点的三通能力,提升驻站工作人员的生活便捷能力,有效提升自然保护区管护能力,切实做到确保林业系统内部安全稳定;林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林区社会更加和谐有序。
(三十一)玉溪市红塔山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管护站点出行道路硬化项目经费:玉溪市红塔山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管护站点出行道路建设项目完成后,将建成工程总量≧0.30km沥青道路、混凝土道路各一条。建设里程完成率≧90.00%,道路硬化条数=2条,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95.00%,主体工程完成率≧90.00%,≧,森林火灾受灾率<=0.10%,森林覆盖率80.00%,受益人群满意度≧90.00%。道路建成后,将完善林区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林区护林员工作正常开展的出行需求;有利于林区突发应急事件的快速反应、快速处置,保护国有、集体的森林资源,项目辐射范围对象管护点护林人员满意度80.00%以上.北山管护站、羊穴窝管护点林区道路基础设施现状得到显著改善,森林资源管护能力得到提升。
(三十二)东风管护站资源保护设施及防火通道建设项目经费:东风管护站钢架玻璃顶建设1个,白龙潭管护点、烂泥箐管护点安全围网建设1.50千米,白龙潭管护点防火出行通道建设0.18千米。项目建设合格率100.00%,项目建设进度达标率95.00%,森林火灾受害率小于等于0.10%,显著改善林区职工和管护人员生产、生活条件,保障森林资源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三十三)玉溪市红塔山自然保护区(北山国有林场)综合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完成玉溪市红塔山自然保护区(北山国有林场)综合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能对项目区生物多样化及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为项目区及周边区域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自然生态环境、公众自然教育平台、为相关科研院校提供实训基地保障。
(三十四)公益林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专项资金:通过招投标,节约成本≥5.00%;系统设备验收合格率100.00%;系统设备验收合格后资金支付及时率100.00%;森林覆盖率≧80.00%;使用单位满意度≧80.00%。提高公益林管护的科技含量,改善公益林管理硬件设施,提高管理效率,做好保护区公益林资源监测工作,巩固公益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成效,保护绿水青山,进而守住生态红线。
(三十五)玉溪市红塔山自然保护区(北山国有林场)综合管理能力提升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完成玉溪市红塔山自然保护区(北山国有林场)综合管理能力提升设施建设项目,能对项目区生物多样化及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玉溪市红塔山自然保护区(北山国有林场)综合管理能力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有效提升。
(三十六)三.三制配套森林防火专项经费:完成2022年度森林防火期各项防火任务,保障红塔山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正常开展,加强林区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不让火源进入林区。制作宣传用无纺布袋2,550个,制作宣传用贴标瓶装水500件,2022年年内完成资金100.00%支付,保障全年发生森林火灾次数不高于10次。全力推进森林防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森林不受森林火灾威胁,提升扑火队应急处置能力,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00‰以下,火灾扑灭率达到98.00%以上,社会公众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度80.00%以上。林权权益人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度80.00%以上。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十七)红塔山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及综合考察报告技术服务专项经费:依据《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技术规程》、《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技术规程》、《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规划技术规程》、《自然保护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试行)》、《自然保护区工程设计规范》、《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则》要求,开展保护区总体规划,规划面积≥5,496公顷;编制《红塔山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红塔山自然保护区综合考察报告》各≥15份;确保项目验收合格率100.00%;资金支付及时率100.00%;森林覆盖率≥80.00%;《红塔山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红塔山自然保护区综合考察报告》可产生长期影响,被服务单位满意度≥80.00%。明确保护区范围、性质、类型和主要保护对象。
(三十八)森林防火专项经费:完成物资采购、防火期宣传及市级专业队后勤保障工作,保障红塔山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正常开展,加强防火期森林防火宣传,不让火源进入林区。保障防火车辆正常运行,制作宣传五彩旗250套,制作宣传横幅40条,宣传时间大于半年,森林防火宣传内容知晓率明显提高,全年发生森林火灾次数不高于10次。全力推进森林防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森林不受森林火灾威胁,提升扑火队应急处置能力,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00‰以下,火灾扑灭率达到98.00%以上,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公众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度80.00%以上。
(三十九)徐家山核桃试范基地管护用房改造建设项目经费:解决玉溪市红塔山自然保护区徐家山核桃示范基地的生活、生产用房的问题,缩小城乡差别,使管护人员能够住上安全、宽敞的住房。从而稳定管护队伍,提高管护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极大地提高管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十)市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经费:划分管护责任区,招聘专职护林员,签订管护合同,记录管护日志、巡山日志,加强保护区11,600.00亩市级公益林的巡护、督查、保护管理,进行年终考核,建立、完善公益林管护体系,提高公益林质量,增强公益林生态服务功能,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确保生态安全。确保市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管护任务完成率100.00%,市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管护人员工资兑付标准及准确率100.00%。补偿费在2022年12月底全部兑现。提供就业岗位5个。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小于0.40%。市级公益林管护员满意度大于80.00%。
(四十一)玉溪市红塔山自然保护区林区防火道路维护项目专项经费:项目总投资36.00万元,分三年实施。其中2021年林区防火道路维护资金12.0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2021年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完成林区10.00公里防火道路维护,森林火灾受害率在1.00‰以内,林区防火道路维护验收合格率99.00%,林区防火道路维护按时完工率100.00%,森林覆盖率大于等于80.00%。改善了出行条件,保障林区防火工作开展、方便周边农户出行,持续保障林区防火工作及日常工作开展,保障防火车辆安全运行,降低防火车辆运行成本。同时方便了周边农户的出行,对地方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周边农户对道路维修满意度80.00%。
(四十二)红塔山自然保护区(北山国有林场)勘界电子立标委托服务专项经费: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的通知》(云林保护〔2019〕43号)要求,做好保护区的勘界立标,经实地踏勘确定保护区面积≤5,496.00公顷;保护区边界及功能区边界≥163.00公里;勘界立标成果报告≥6份;成本节约率≥5.00%;确保项目验收合格率100.00%;资金支付及时率100.00%;红塔山自然保护区(北山国有林场)勘界电子立标成果报告可产生长期影响,被服务单位满意度≥80%。最终纠正空间偏移引起的保护区边界错误,推动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充分发挥自然保护区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大作用。
(四十三)玉溪市北山国有林场刺桐关村至大河顶管护点林区道路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建设完成刺桐关村至大河顶管护点林区道路一条,长度≧4.50公里、干线路基宽度≧5.50米、支线路基宽度≧4.50米、干线路面宽度≧4.90米、支线路面宽度≧3.90米的水泥混凝土道路。工程质量合格,验收合格率95.00%,主体工程完成率≧90.00%。配套设施完工率≧90.00%,综合使用率≧90.00%,森林覆盖率≧80.00%,使用年限=10年,受益人群大河公益林顶管护点护林人员、玉溪市红塔区北城街道刺桐关社区居民委员会人员满意度≧90.00%。大河顶管护点林区道路基础设施现状得到显著改善,森林资源管护能力得到提高。
(四十四)玉溪市北山国有林场北山、灵秀管护站管护用房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完成玉溪市北山国有林场北山、灵秀管护站管护用房建设,工程总量≧260.00平方米,安排项目个数2个,竣工验收合格率=100.00%,项目建设按期完成率>=80.00%,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率>=65.00%,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使>=80.00%,工程区资源管护能力及条件明显改善,受益人群满意度≧80.00%。红塔山自然保护区(北山国有林场)资源保护管理能力明显提高。
(四十五)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应急防治专项经费:使红塔山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在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应急、防治方面的能力得到较大的提升,加强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监测检验应急处置能力,达到成灾率控制在4.00‰以下,测报准确率达到90.00%以上,无公害防治率85.00%以上,林区及周边群众满意度达到80.00%以上,进一步降低虫口密度,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及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十六)羊穴窝公益林管护点建设项目缺口经费:解决羊穴窝管护点护林员居住问题,羊穴窝管护点管护用房基础设施现状得到显著改善,变驻家护林为驻山护林,从而稳定林区管护队伍,提高管护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有利于羊穴窝片区5,497.50亩国有林地及周边森林资源的安全,保持并稳步提升该片区森林生态效益,森林资源管护能力得到提升。
(四十七)玉溪市红塔山自然保护区大河顶管护点输电线路建设缺口专项经费:玉溪市红塔山自然保护区大河顶管护点输电线路项目完成,将建成一条10kv高压输电线路一条,400v低压输电线路一条。工程总量≧2.80公里,组立杆塔40个,购置安装50kva变压器=1台,竣工验收合格率≧95.00%,森林火灾受灾率<=0.10%,森林覆盖率≧80.00%,受益人群满意度≧80.00%。解决了大河顶管护点生产、生活用电的问题,林区用电基础设施显著改善,森林资源管护能力得到极大提升。
(四十八)玉溪市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建设专项经费:建设动物笼舍664.64平米,保障野生动物栖息地不受侵害,项目建成后为野外救助和群众移交的染病、受伤和迷途野生动物提供了便利。派专业人员对野生动物进行照顾管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四十九)诸葛小区房屋公共部分修缮项目专项经费:该项目为诸葛小区公共区域楼道部分墙面粉刷修补面积270.00平方米。进行该项目有效改善了我单位在诸葛小区公共区域部分房屋的环境。符合预算资金投资规模。建设管理中从产品质量、工程进度、完成时间等进行了细化量化,严抓建设管理、监督、验收,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对项目建设的各项内容逐一落实、落细。
(五十)玉白顶国有林场森林草原防灭火综合用房建设专项经费:根据《云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全力推进森林防火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我们正积极组织编制建设玉白顶国有林场森林草原防灭火综合用房。实施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保障防火线功能,是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的生产手段,是提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的重要基础建设。项目的建成有效解决玉白顶绿孔雀栖息地林区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林火监测、生物多样性影响监测及值班人员住宿等问题;项目的实施为防火物资储备提供有效保障,为“预防为主、积极防治”提供坚强物质基础;项目的实施为扑火队员提供509.59平方米培训场地,为提升扑火队专业素质及实战能力提供场地保障,对保障林区及周边乡镇、村社林地安全提供基础保障。
(五十一)公益林管理专项经费:通过公益林管理项目经费顺利完成项目:用于开展公益林管护培训1天,培训费5,000.00元;巡山护林日志记录本60本,每本30元,共计1.800.00元;公益林巡护车用油1,101.9升,每升7.26元,共8,000.00元;公益林管护设备用油716.2升,每升7.26元,共5,200.00元。加强公益林日常管理工作,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确保生态安全。坚守生态红线,确保森林资源不流失,提升公益林质量,增强公益林生态服务功能,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确保生态安全。
(五十二)亚尼河水库建设使用林地植被恢复项目专项经费:增加1,605.00亩林地,可以提高玉白顶林场森林覆盖率1.55%,有效保护1,605.00亩林地水土流失,增加水源涵养,提高土壤保育功能。该植被恢复项目主要种植树种为清香木、黄连木、云南樟等适应性强的乡土树种,数量达161,500株,达到了保护乡土树种,为将乡土树种作为造林主要树种探索途径的效果。
(五十三)凤凰路18号房屋公共部分修缮项目专项经费:完成屋顶开裂修复220.00㎡,屋顶防水446.00㎡,墙体开裂修复769.00㎡,更换窗户70.30㎡,石棉瓦更换为彩钢瓦170.00㎡等,预期目标完成率≥95.00%,是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的体现。
(五十四)森林防火专项经费:项目总预算30.00万元。主要用于加强建设森林草原防火巡护监测、森林草原防火阻隔、森林草原防火装备、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和防灭火技能业务知识培训、物资储备库等。完善推进现代化林火管理进程,最大限度地避免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
(五十五)元江保护区“十四五”规划补助经费:规划项目落地实施后,将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保护区的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有效管理,减少人为干扰和破坏,林草有害生物得到有效防治,使保护区内的季雨林、常绿阔叶林、常绿落叶阔叶混交林、河谷萨王纳植被等植被及生存于其中的濒危保护物种得到有效保护,维护和改善保护区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并逐步改善保护区的生态环境,增强保护区的生态承载力,增大其生态服务功能,增强其生命支撑作用。在保护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利用和开发自然资源,既可保护本地区的生物多样性,又将使保护区周边社区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促进地方经济快速发展。通过对本规划的实施,将给当地社区经济发展、经济结构、能源结构调整等带来一定的积极影响,为当地居民带来新的就业机会,增加当地居民的经济收入,使其能更好地保护自然环境,客观上为当地农业、林业和副业的发展带来正面效应。
(五十六)自然保护区保护补助经费:保障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格化监测需要,进一步全面掌握保护区内的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和活动情况提供了物资保障。通过加大保护宣传工作为积极营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浓厚氛围和增强“人与自然命运共同体”意识,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参与爱护自然,保护自然,顺应自然的工作中来。通过保护技能培训为进一步提升保护队伍的综合能力奠定基础。通过对保护区历史遗留问题点位整治。自然保护区内历史遗留问题总数和面积实现了明显下降,侵占和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问题逐步销号,保护区监管部门的责任进一步压实,全社会对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更加得到重视。巡护步道修缮。通过巡护步道的修缮为保护区正常巡护畅通提供保障。
(五十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经费:元江自然保护区有松林面积约20,415.00亩,2022年计划治理松毛虫面积为1,000.00亩。主要集中在章巴片区(章巴梁子一带)防治检疫队伍建设全面加强,生物入侵防范能力和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显著提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0.40%以下。
(五十八)中国的萨王纳科普教育基地规划补助经费:对萨王纳科普展示区规划区域实地查看、资料收集,对规划区概况、资源和现状进行分析,完成中国萨王纳科普教育基地2.20万亩的规划编制。
(五十九)2022年森林防火专项经费:实现森林防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努力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森林防火目标。全县年森林火灾发生率控制在6.5次/10万公顷以下,年度森林火灾不超过14次;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00‰,即年度森林火灾受害面积不超过140.00公顷;年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8.00%;年森林火灾查处率不低于80.00%。
(六十)鸟类环志专项经费:1、完成采购4个GPS新型鸟类卫星定位追踪器,并进行鸟类卫星定位研究;2、监测环志鸟类至少2000只;3、完成1期鸟类监测环志理论知识和野外实践能力培训;4、完成爱鸟护鸟巡护工作;5、加强候鸟保护宣传教育;6、做好野生陆生疫源疫病防控监测工作。
(六十一)新平耀南野生动物救护站提升改造建设经费:根据玉溪市、新平县“十四五”规划,哀牢山野生动物救护站属于规划确定内容,主要按照“接收--初诊--救治--隔离--检疫--康复饲养--有条件的放归自然”的步骤科学收容救护野生动物,做到“应收尽收”,尽量不使应当救护的野生动物流落在外,避免动物由于饥饿、疾病、生存环境不适宜而死亡,同时防止疫病传播,加强科学观测、宣传展示、科普教育等功能作用。
(六十二)哀牢山新平管护局2022年野生动物收容救助补助经费:一是推进野生动物救护站日常救护管理工作正常开展。加强收容救护动物日常救护工作,对受伤、病弱、饥饿、受困等需要救护的野生动物进行治疗、饲养等,将身体恢复健康并具备了野外生存能力的野生动物放归自然,经简单治疗后还无法回归野外环境的野生动物收容圈养,减少收容救护的野生动物非正常死亡率5%以下,2022年收容救护野生动物数量预计增加3只(头);二是加大救护站设备设施的投入。强化救护设备建设,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为收容救护动物提供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三是加强野生动物救护队伍建设。坚持动物救护知识学习与日常救护工作融合,为救护安全提供有力保障,提高救护能力,并加大对饲养员日常工作的指导、管理与监督;四是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加大宣传力度,进保护区周边社区、学校开展宣传2次,提高周边群众保护意识,并积极参与到保护行动中来。通过问卷调查,哀牢山保护区周边群众对野生动物救护站收容救护工作满意度达到90.00%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森林植被恢复费〕
凡勘查、开采矿藏和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各项建设工程需要占用、征用或者临时占用林地,经县级以下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或批准的,用地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向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预缴森林植被恢复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89.09万元,与上年424.76万元对比减少135.67万元,下降31.94%,主要原因分析:部门临聘人员支出减少131.54万(森林防火专业队员下划至四个管护局管理),工作业务经费减少4.1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7,178.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92.24万元,固定资产3,599.7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929.12万元,无形资产1,580.74万元,其他资产277.14万元。与上年7527.66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48.6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6.2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44.52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2项,账面原值41.1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2.1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5.14万元,其中出租资产1847.02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5.14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40003200300111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三.三”制配套森林防火补助经费.doc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凤凰路18号房屋公共部分修缮项目.doc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益林.doc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益林管理专项经费.doc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监测应急防治项目.docx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项目.doc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苗木、盆景示范推广项目专项资金.doc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三三制防火.docx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森林草原防灭火综合用房.doc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先行试点专项经费.doc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森林防火专项经费.doc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亚尼河水库建设使用林地植被恢复项目.doc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专项经费.doc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平管护局新平耀南野生动物救护站提升改造建设项目.doc.doc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诸葛小区房屋公共部分修缮项目.doc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预算公开20230209113932453.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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