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8962713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8-09-28 |
玉溪市科学技术局(本级)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玉溪市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玉政发〔2010〕222号文件“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市科学技术局的职能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科技进步和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并起草地方性科技和知识产权工作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玉溪市科技、知识产权发展中长期规划、计划和知识产权保护行动计划,制定玉溪市科技工作和知识产权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及管理办法,编制玉溪市重大科学工程等科技创新基地的建设规划、专利信息网络发展规划、年度科技和知识产权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制定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市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发展的领域,推动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促进科技中介组织的发展。
3、统筹协调全市农业、工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工作,推进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产业化。负责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知识产权高层次战略合作及组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体系建设;研究制定专利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的战略,指导企事业单位和部门的专利工作,推动专利技术的开发推广应用和专利技术产业化工作。负责专利信息的运行和管理工作,指导专利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4、编制市级科技经费预决算,管理市级各项科技、知识产权经费;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制定科研条件保障方面的政策和规划;统筹协调推进科技投融资体系建设,推动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组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报,编制市级重点试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并实施管理。
6、拟订对外科技专利交流与合作的规划、编制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玉溪市与北京、上海及“泛珠三角”区域、国内著名高校及科研机构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7、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先进科学技术引进、重大技术改造、重点工程建设进行前期预研、论证和评估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科技人才资源合理配置;参与制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政策措施;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和管理;负责归口管理全市高层次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
9、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10、指导协调全市各部门和县区的科技管理工作;负责专利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假冒、冒充专利行为;指导县区专利执法及保护工作;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11、组织协调全市重大科技活动和科技有关知识产权的宣传培训工作,研究制定专利人才培养规划,组织实施专利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工作。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科教引领创新发展”大讨论、大行动重大部署,统一思想,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成立了科技局主要领导总负责的科技创新工作推进办公室,出台《玉溪科技创新实施方案》,制定了我市科技创新工作到2020年的奋斗目标,经市委市政府印发实施,成为我市实现科技创新驱动跨越发展的行动指南;积极配合市规划局拟制“科教创新城”核心区玉枕山片区相关规划,制定了《玉溪“科教创新城”科技创新园支撑项目建设工作计划》;
2、重新启动创新型城市申报工作,及时做好请示汇报,重新编制了《玉溪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加快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实现了三个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全省领先;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创新主体培育成效明显,我市现有高新技术企业86户,科技型中小企业259户。支持企业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组织各县区申报中央财政支持地方科技计划项目;组织第六批中青年学科技术带头人申报,强化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强专利申请服务工作,支持个人与企业积极申报专利,对申报的企业给予补助;进行科技创新引导和专利挖掘,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加快促进知识产权与金融资源融合。
3、坚持机关党建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安排同部署,工作同落实,制度同建立,进行党风廉政墙的建设,营造廉政氛围,增强廉政意识,参加了省科技系统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并作了经验交流,以党风廉政建设的不断推进提升了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坚持以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保证,努力推动党建、扶贫等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在华宁县华溪镇甫甸社区“挂包帮,转走访”联系点,实施重点科技帮扶。与挂钩联系点党组织结成对子,开展基层党组织共建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多次深入“挂包帮”“转走访”联系点开展精准扶贫和城乡环境整治志愿服务活动,把精准扶贫各项要求和措施落到实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即:玉溪市科学技术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科学技术局(本级)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公开09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科学技术局(本级)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193.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03.98万元,占总收入的97.2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9.15万元,占总收入的2.79%。
与上年同期相比增957.43万元,增长42.82%。主要原因是:(1)财政拨款收入3103.98万元,比上年增加905.94万元,增长41.22%,主要是新能源汽车补助比上年增加、人员工资调增等原因;(2)其他收入89.15万元,比上年增加51.49万元,增长1.37倍,主要是省科技厅拨入科技活动经费10万元、省知识产权局拨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经费10万元、昆明公交集团有限公司拨入新能源汽车示范及运行测试费15万元、昆明能试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拨入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技术研究及示范工程建设经费5万元等所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科学技术局(本级)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219.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5.31万元,占总支出的21.29%;项目支出2,534.04万元,占总支出的78.7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
支出总额与上年对比增加945.64万元,增长41.59%,具体为:(1)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173.67万元,增长33.94%,主要增长原因是国家工资政策调整,工资较上年有较大幅度增加;(2)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771.97万元,增长43.8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能源汽车补助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科学技术局(本级)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5.3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3.67万元,增长33.94%,主要增长原因是本年度国家工资政策调整,工资较上年有较大幅度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70.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1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7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科学技术局(本级)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34.0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71.97万元,增长43.81%,主要原因是2017年项目支出为国家新能源政策出台,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新能源汽车支出大大提高。
(1)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5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457.4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各项支出与总支出的占比情况如图:
项目 | 合计金额 (万元) | 比重(%)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合计 | 2,534.04 | 100%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56.55 | 2.23% | |
20114 | 知识产权事务 | 56.55 | ||
20114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0.00 | ||
2011409 | 知识产权宏观管理 | 46.55 | ||
206 | 科学技术支出 | 2,457.49 | 96.98 | |
20601 | 科学技术管理事务 | 63.60 | ||
206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63.60 | ||
20604 | 技术研究与开发 | 1,781.92 | ||
2060402 | 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 | 16.00 | ||
2060403 | 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 | 15.00 | ||
2060404 | 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 | 1,750.92 | ||
20607 | 科学技术普及 | 24.97 | ||
2060702 | 科普活动 | 16.00 | ||
2060704 | 学术交流活动 | 8.97 | ||
20699 |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 587.00 | ||
2069901 | 科技奖励 | 149.33 | ||
2069999 |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 437.67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20.00 | 0.79% | |
21202 |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 | 20.00 | ||
2120201 |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 | 20.00 | ||
(2)按支出经济性质分类,商品和服务支出2530.0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95万元。各项支出与总支的占比情况如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科学技术局(本级)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4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54%。与上年对比增加986.67元,增长44.19%,增长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人员工资标准调整、改革性补贴等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国家新能源政策出台,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新能源汽车支出大大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2%,主要用于专项质押融资及专利保险试点示范工作经费;
2.科学技术支出2928.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24%,主要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技术研究与开发、科学技术普及、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养老保险缴费、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
5.城乡社区支出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4%。主要用于2017年度六城同创专项工作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36.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41万元,支出决算为9.07万元,完成预算的42.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预算的99.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67万元,完成预算的3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9.41万元,下降50.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2.1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21万元,下降84.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3万元,下降43.1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增强遵守廉洁纪律的意识,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玉溪市科技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在招商引资、项目协调、外出学习交流中,坚决杜绝用公款购买香烟、酒、茶等礼品用于送礼的行为,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降低行政成本。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1万元,占23.1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万元,占14.33%;公务接待费支出5.67万元,占62.52%。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1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科学技术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6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6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3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机关领导到我市进行科技项目调研考察等,以及下级科技相关人员前来我局汇报工作等公务接待所发生的费用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1.48万元,增长3.96倍,主要原因:一是单位办公楼拆迁租用办公场所费用增加56.23万元;二是2017年增加政府购买岗位3人费用增加;三是公务用车改革发放交通补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租赁费、委托业务费、会议费、公务接待、工会、福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919.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26.71万元,固定资产192.9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0.8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136.39平方米,账面原值28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4项,账面原值5.4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919.69 | 726.71 | 192.98 | 38.27 | 154.71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5.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反映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科学技术支出:
(一)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反映科技局机关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技术研究与开发:反映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等方面的支出。
(三)科学技术普及:反映用于科普活动和学术交流活动方面的支出。
(四)其他科学技术支出:反映除以上各项以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包括用于科学技术奖励的支出以及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津贴及评审经费、科技创新高峰论坛专项补助经费等。
四、住房保障支出: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住房改革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玉溪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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