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61648756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日期 | 2026-02-11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6年预算公开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6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表
三、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6年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玉室字〔2019〕40号),市文化和旅游局为市人民政府正处级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13)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玉室字〔2019〕40号)和《中共玉溪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内设机构设置的通知》(玉编办〔2023〕97号),我局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财务科、公共服务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科)、文博科、产业发展科(宣传推广科)、资源开发科、市场管理科(行政审批科)、人事科。
所属单位1个,玉溪市文化旅游信息中心(事业单位)。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设有独立编制机构数为2个,而独立核算机构仅有1个,即局机关。玉溪市文化旅游信息中心的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均纳入局机关统一核算与编报。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规划引领。高质量编制“十五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积极对接争取政策与资源支持,力争将旅新平哀牢山5A级景区创建、红河谷资源综合开发、澄江市帽天山寒武纪世界自然遗产国家4A级景区基础设施完善、抚仙湖生态演艺目的地、澄江数智文旅建设等重点项目纳入国家、省“十五五”规划盘子。健全规划落实机制,做好规划宣传解读,制定年度执行计划,做好任务分工,推动规划落地实施。
2.繁荣艺术创作生产。聚焦建党10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等重要节点开展艺术创作,讲好“聂耳和国歌的故事”,办好“聂耳音乐”系列活动。持续打磨提升一批重点剧目,积极申报国家、云南省艺术基金及重大精品剧目创作资金项目。举办玉溪市第十届青年演员比赛,积极参加云南省第十六届青年演员比赛、云南省第七届群众文化“彩云奖”等重大艺术活动。
3.完善公共服务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持续提升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品质,积极申报国家、省“最美公共文化空间”。推动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打造公共服务场馆品牌,开展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服务宣传周活动。高质量办好重点群众文化活动,开展“戏曲进乡村”等文化惠民演出,丰富节假日群众生活,增进民生福祉。加速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推动“公共文化+旅游”“公共文化+体育”等新模式、新产品建设,积极争取旅游发展基金奖补政策,新建、改扩建一批旅游厕所。
4.高质量完成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同步推进文物及其他专项调查,做好第九批国保、省保申报遴选工作。深入开展文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加强文保单位规范管理,推进玉溪古窑址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新兴州城内8个文保单位修缮利用、澄江文庙和武庙主体修缮、市博物馆馆藏书画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等重点项目,加速茶马古道(玉溪段)、北城大营北山书院等文物活化利用。推动博物馆数字化建设,完成市博物馆公众智慧交互项目。围绕“玉溪故事”等核心IP,策划推出高端文创系列产品,拓展线上销售渠道,推动优质文创产品进入更多旅游消费场景。发展博物馆游、红色旅游、研学旅游,让文物资源转化为发展优势。
5.推动遗产价值转化。推进第六批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力争米线节、高跷舞狮、华宁陶成功入选;开展第八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评审,加强传统医药传承保护。培育华宁陶、江川铜、通海银等特色文化产业,持续建设市级非遗保护传承体验示范基地,打造省级非遗工坊与非遗伴手礼。办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2026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乡土文化能人培训班,参加云南省第五届传统戏剧曲艺汇演。夯实“遗产+旅游”发展根基,推进江川李家山古墓群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项目建设,抓好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易门铜矿国家工业遗产等保护和活化利用。
6.深化文体旅融合发展。借助“两超”“两马”等重点赛事作用,深化“体育+文旅”融合发展。围绕“玉游”“玉音”“玉动”主题谋划重点文旅活动,积极承办省级活动,构建“周周有活动、月月有亮点、年内有爆款”的活动格局,激活城市活力;打造特色消费场景,深化“一赛一县一主题”内涵,推动景区、酒店等推出“球票+”优惠套餐,激活票根经济;联动OTA平台推出市场化旅游线路,紧扣赛事节点,发挥“主流媒体+文旅自媒体+文旅推荐官”协同优势,策划网络热点话题,放大“周末到玉溪看比赛”等IP效应,助力特色旅游产品“出圈”
7.推进农文旅融合发展。对矣旧社区、矣渡村等多个农文旅融合发展重点村开展建设成效中期评估,并视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或更补。完成矣渡、洋潦营、大树“网红村”打造。遴选2026年度新一批重点村,指导编制“一村一品”建设方案。搭建非遗传承人、工坊与高校、企业、电商的跨界合作平台,创新产品技艺、拓展销售渠道。举办“遇见云南”夜间民族特色广场舞、“四季村晚”“四季村歌”等活动,结合特色节庆开展多场民族民间群众文化活动,丰富文化旅游产品,促进文旅融合。依托市、县文旅新媒体账号,联动主流媒体与网红达人开展乡村文旅宣传引流,激活乡村旅游潜力,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8.夯实“一山三湖”生态旅游基础。完成新平哀牢山生态旅游专项规划编制,启动天栖云境度假酒店、云海天瀑景区等项目建设,提速海门村乡村振兴传统村落保护与开发利用、澄江国际康养中心等项目建设;提升抚仙湖区域四大片区品质,规范环湖经营秩序,推进重点项目招商;推进星云湖区域李家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等项目建设与市场招引;加强通海秀山古城保护利用,加快提升杞麓湖环湖农文旅融合发展业态,推进杞麓湖区域秀山历史文化公园5A级景区创建,加快通海古城特色街区建设;举办线上线下文旅推介会,提升“周末到抚仙湖看日落”“周末到通海逛古城”等核心IP知名度,深化湖泊保护治理攻坚与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推动生态文旅融合发展。
9.抓实“旅居玉溪”建设。加快澄江马房村“旅居云南”试点建设,结合农文旅融合村同步推进乡村旅居。精准对接旅居需求,补齐发展短板,重点完善旅居产品、业态、服务及配套。制定《旅居玉溪激励措施》强化政策保障,推进“旅居玉溪”小程序建设,提升旅居便捷度。用好市县联动、政企协同机制,围绕“夏避暑冬避寒、四季康养”主题,赴天气极端地区精准宣推;深化与省内外组团旅行社合作,提高客群转化率。发挥酒店旅居联盟、旅居行业协会作用,出台《玉溪市酒店旅居工作方案》,推进产品优化、联合宣推、渠道引流、智慧搭建、服务规范五项行动。更新《旅居玉溪攻略手册》《旅居地图》,鼓励文旅推荐官、旅居客参与话题互动、分享体验,强化口碑传播。引进优质市场主体,推进重点旅居目的地提升改造,完善配套、优化环境,助力中国现代宜居生态城市建设。
10.提质发展温泉旅游。完成温泉康养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加大红塔区常乐温泉等现有温泉品牌宣传营销和品牌打造,启动元江江东半山温泉水上乐园度假区项目建设,确保帮桩箐温泉酒店项目建成投运,推进新平戛洒温泉等项目建设,招引华宁象鼻温泉开发运营主体;吸引优质温泉企业参与“温泉+康养”“温泉+旅居”“温泉+运动”等融合项目策划、建设与运营,培育现代服务业新增长点。加强“温泉之旅”宣传,联动旅行社推出温泉产品,组织媒体采风行、网红达人行等活动。
11.拓展入境旅游市场。聚焦玉溪休闲度假资源,围绕美景美食、文体旅融合业态,向周边国家推广玉溪文旅品牌;探索中老铁路沿线区域合作,联动中老铁路黄金旅游线合作机制,强化与昆明、普洱、西双版纳、红河等入境地接旅行社对接,力争将玉溪优质文旅产品纳入跨境旅游线路,提升开放水平,拓展联动发展空间,助力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重要支撑城市建设。
12.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围绕文体旅融合、农文旅融合、“一山三湖”、温泉、旅居等重点,充实完善招商项目库,梳理优质待招商资源,谋划一批具有前瞻性、引领性和可操作性的文旅重点招商项目。通过一系列举措扩大有效投资规模,激发市场活力。
13.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推进红塔区活发创意小镇田园综合体、红塔区“运动绿洲”体育旅居、李家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江川区江城镇海门村乡村振兴、寒武纪欢乐大世界海洋大世界片区设备更新及环保工程提升改造、通海壹然广场(2号地块)、国家工业遗产易门铜矿保护活化利用康养旅居及集镇核心区基础设施建设、新平县沙滩上的街子、新平县“云海天瀑”景区、元江半山温泉水乐园度假区等重点文旅项目建设,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以项目建设支撑产业发展,扩大有效投资。
14.提升宣传推广质效。聚焦“文旅体融合”“农文旅融合”“一山三湖”“旅居”“温泉”等核心业态产品,让玉溪文旅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持续攀升,具象化“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构建“传统媒体+新媒体”“主流媒体+网红达人”一体化宣传体系,借力“云南文旅宣传推广超级月”活动,常态化组织“四季游玉溪”主题发布,策划一批极具创意的营销活动,打造爆款文旅营销事件,持续炒热“周末到玉溪看比赛”“我在玉溪旅居”等网络话题。精准运营小红书账号,打造“玉溪美食”IP,依托官方新媒体账号推送图文视频。在主要及潜在客源地开展线上线下精准营销,推出旅游精品线路,加强与 OTA 平台、旅行社互动,引入高净值游客。联动综艺节目、网络名人,用好文旅推荐官队伍,组织开展主流媒体行、网红达人系列采风活动。积极参加各类国际性展会,持续扩大玉溪文旅品牌影响力,加强传播能力建设。开展“寻迹人文玉溪”系列新媒体短视频宣传,挖掘释放文化魅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实有41人,其中:行政人员28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2人。
离退休人员37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35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我局财务总收入18,314,304.6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488,158.61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3,001,00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7,096,005.91元,减少27.93%,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有所下降,同时上年结转结余资金相应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我局财政拨款收入15,313,304.61元,其中:本年收入14,488,158.61元,上年结转收入825,146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488,158.6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097,005.91元,主要原因是文化和旅游项目经费相较于上一年度出现大幅削减,同时公用经费以及工作业务经费也有所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我局预算总支出 18,314,304.6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313,304.61元,其中:基本支出13,988,158.6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0,704.19元,增加2.8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2025年12月选调1名工作人员);项目支出1,325,146.00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项目),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9,487,710.10元,减少87.84%,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度市级财政对文旅宣传方面的投入减少,同时转移性支出(提前下达的中央补助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资金及人才专项资金等经费支出)也相应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7010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行政运行5,910,127.65元,主要用于确保机关日常运作的基本支出,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以及奖金等)和商品及服务支出。商品及服务支出则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0701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97,153.0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开展工作业务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涵盖办公费、培训费、会议费,以及需委托外部机构办理事项的费用(如文旅宣传服务、后勤餐饮服务、法律服务、绩效评价费用等)。
2070114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112,046.00元,主要用于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本级)经费中的培训费和委托业务费支出。
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2,361,266.34元,主要用于信息中心人员经费、公用支出以及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文化和旅游项目经费,包括玉溪市文旅项目策划与招商项目、旅居宣传推广以及结转的中央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茶马古道玉溪段文物活化利用项目。
2070204文物-文物保护500,000.00元,主要用于文物保护(市对下)相关经费和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市对下)专项经费。
2070904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146,700.00元,主要用于旅居玉溪宣传推广和旅居玉溪服务规范提升项目的相关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453,660.0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81,000.00元,主要用于信息中心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24,362.72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97,000.00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81,631.55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15,881.61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85,268.95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4,726.79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事业医疗补助。
2210201住房公积金750,828.00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10203购房补贴41,652.00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购房补贴。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文物保护(市对下)经费400,000.00元。
2026年,文物保护工作将覆盖4个县区,具体项目包括:对峨山县罗里关帝庙提供补助,用于茶马古道(玉溪段)的展陈工作;补助华宁县东华寺中殿及厢房的修缮工程,以解决部分椽子腐蚀糟朽、严重漏水的问题;支持江川区李家山古墓群遗址的监控系统维修及饮水工程建设;以及实施通海县马克昌故居厢房的抢救性修缮工作。
(二)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市对下)经费100,000.00元。
2026年,推进革命遗址的修缮及活化利用工作,具体涵盖:对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滇中、滇南、思普三区地委代表联席会议旧址,实施白蚁危害防治工程;对易门县中共安禄罗易特别区委旧址进行瓦屋面检修工作。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3,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5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4,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6,2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8.00元,下降6.4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我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0元,下降11.1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5次,共计接待377人次。
公务接待减少的原因: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相关规定,从源头实施管理,压缩了公务接待的预算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6,200.00元,较上年减少8.00元,下降0.0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200.00元,较上年减少8.00元,下降0.0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相关规定,从源头实施管理,压缩了公务用车运行费的预算安排。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文物保护(市对下)经费400,000.00元。
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2026年通过认真调研、排查,根据轻重缓急原则,决定对4个县区实施文物保护工作,开展峨山罗里关帝庙补助茶马古道(玉溪段)展陈工作;华宁县东华寺中殿及厢房部分椽子腐蚀糟朽,严重漏水,补助修缮工作;江川区李家山古墓群遗址监控维修及饮水工程;通海县马克昌故居厢房抢救性修缮工作。一是能及时保护修复文物保护单位,最大程度使古建筑、古遗址等得到有效保护,避免造成文物资源损失;二是能够大力推进文物科学合理利用,盘活用好文物资源,更好地利用历史资源,展示玉溪历史文化,传承文化遗产,形成保护与利用的良性结合,促进可持续性发展。通过修缮切实保护文物本体,避免文物资源损失,维持其历史风貌与文化价值;显著提升文物展示利用水平。
(二)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市对下)经费100,000.00元。
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2026年度通过实施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滇中、滇南、思普三区地委代表联席会议旧址白蚁危害防治和易门县中共安禄罗易特别区委旧址瓦屋面检修2处革命遗址修缮及活化利用工作,一是能及时保护修复革命遗址,最大程度使其得到有效保护,避免造成文物资源损失;二是能够大力推进文物科学合理利用,盘活用好文物资源,更好地利用历史资源,展示玉溪历史文化,传承文化遗产,形成保护与利用的良性结合,促进可持续性发展。三是通过完善革命遗址基础工作(保护范围划定、标志碑安装等),大力保障革命遗址安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是指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是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968,111.7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01,609.89元,下降11.9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以及工作业务经费的缩减。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以及文化(文物)、旅游业务活动的开展。具体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党报党刊、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其他交通费用、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维修(护)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局资产总额1,208,524.40元,其中,流动资产63,735.28元,固定资产1,118,099.2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6,689.91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63,007.2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20,848.8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59项,账面原值392,962.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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