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61649059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水利局 | 公开日期 | 2026-02-12 |
玉溪市水利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玉溪市水利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玉溪市水利局为玉溪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县级,部门承担的主要职能是: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县(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重要流域、区域以及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地方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市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市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县(区)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0.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县(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1.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执行。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水旱灾害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及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利工程调度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玉溪市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15.职责分工。与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在河道采砂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玉溪市水利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玉溪市水利局牵头,会同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玉溪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负责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溪市水利局(本级)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人事科),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科、规划财务科、水资源科(全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河(湖)长制工作科、水旱灾害防御科、建设运行管理与监督科、农村水利水电和水土保持科。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玉溪市水利工程管理站。
2.玉溪市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中心(玉溪市水利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监督站)。
3.玉溪市水土保持工作站(玉溪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分站)。
4.玉溪市地方电力管理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实水利投资和项目谋划。加快推进重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完成新元大型灌区可研设计阶段工作,推进江边水库、白沙河等水源工程前期进度。高质量完成《玉溪市“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争取更多水利重点项目纳入国家、省级规划盘子。
2.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江边水库、白沙河水库、清水河水库等一批水源工程及曲江、绿汁江等防洪治理工程前期进度。新开工元江县寒及冲、江川中营等水库,持续推进十里河、亚尼河、茂卡拉等续建水库工程。全力推进玉溪清水河中型灌区二期工程,配合开展滇中引水工程一、二期及配套项目建设。加快新平县梅子箐、元江县青木里等小流域治理项目。
3.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进度,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完成江川区茶尔山水库灌区、澄江市东大河水库灌区、通海县落水洞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抓好易门县小型引调水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强化水费收缴为重点,全面推进建立长效农村饮水运行管护机制。
4.加强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扛牢扛实防汛抗旱责任,着力抓好城镇供水及乡村用水安全保障、水工程安全度汛、山洪灾害防御等应急处置。加快停工状态的12件河道治理工程和玉林等4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进度。力争年底全市库塘蓄水4.80亿立方米以上。
5.抓好水生态保护治理。认真落实《关于推进江河保护治理的意见》,加快入湖河道水质提升工程进度,持续开展河湖保护专项行动,加快幸福河湖创建。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强化地下水管理,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及日常监管,加快澄江市水预算管理试点建设及经验总结推广。深化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积极推动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牵头完成《玉溪市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制定,持续开展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玉溪市水利局(本级)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5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5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32名(市水利局行政编制21名,参公管理编制11名),3个独立法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23名。在职实有5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离退休人员12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21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玉溪市水利局(本级)财务总收入139,969,588.39
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2,045,400.98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上年财政拨付结转结余17,924,187.41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16,411,582.25元,增加13.28%,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
一是基本支出类财务收入净增加844,003.87元,因人员变动,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人头公用经费增加。
二是项目支出类财务收入净增加15,567,578.38元。2026年增加预算收入70,234,328.38元,其中上年上级补助结转资金星云湖、杞麓湖生态补水专项资金9,378,328.38元;市级水资源管理经费6,100.00元;结转重点项目前期工作3,304,900.00元;归还代垫除险加固市级配套资金370,000.00元;东风水库水土保持专项资金250,000.00元;中央水利发展资金43,475,000.00元;2026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省级配套资金1,740,000.00元;2026年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省级补助资金11,710,000.00元。同时项目预算收入减少54,666,750.00元,其中江县西拉河水库渠道配套工程市级专项资金增加1,320,000.00元;水土保持方案等行政审批事项评估评审专项资金110,000.00元;水利综合业务工作经费219,600.00元;东风水库水体养殖补偿专项资金500,000.00元;省级水利专项资金910,000.00元;水利项目融资3.85亿元贷款本息专项资金2,977,200.00元;水保规划及目标责任考核评估专项资金409,950.00元;东风水库资产及经营权转让资金48,220,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玉溪市水利局(本级)财政拨款收入139,969,588.39元,其中:本年收入122,045,400.98元,上年结转收入17,924,187.41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2,045,400.9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65,951,182.25元,增长89.1%,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
一是基本支出类财务收入净增加844,003.87元,因人员变动,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人头公用经费增加。
二是项目支出类财政拨款收入净增加65,107,178.38元。2026年增加财政拨款预算收入71,334,328.38元,其中上年上级补助结转资金星云湖、杞麓湖生态补水专项资金9,378,328.38元;市级水资源管理经费6,100.00元;结转重点项目前期工作4,404,900元;归还代垫除险加固市级配套资金370,000.00元;东风水库水土保持专项资金250,000.00元;中央水利发展资金43,475,000.00元;2026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省级配套资金1,740,000.00元;2026年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省级补助资金11,710,000.00元。同时项目预算收入减少6,227,150.00元,其中江县西拉河水库渠道配套工程市级专项资金增加1,320,000.00元;水土保持方案等行政审批事项评估评审专项资金110,000.00元;东风水库水体养殖补偿专项资金500,000.00元;省级水利专项资金910,000.00元;水利项目融资3.85亿元贷款本息专项资金2,977,200.00元;水保规划及目标责任考核评估专项资金409,95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玉溪市水利局(本级)预算总支出139,969,588.39
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9,969,588.39元,其中:基本支出18,965,400.98元,与上年对比净增加844,003.87元,增加4.66%,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变动,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人头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21,004,187.4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65,107,178.38元,增长116.48%。
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变动主要原因:2026年项目增加财政拨款预算收入71,334,328.38元,其中上年上级补助结转资金星云湖、杞麓湖生态补水专项资金9,378,328.38元;市级水资源管理经费6,100.00元;结转重点项目前期工作4,404,900.00元;归还代垫除险加固市级配套资金370,000.00元;东风水库水土保持专项资金250,000.00元;中央水利发展资金43,475,000.00元;2026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省级配套资金1,740,000.00元;2026年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省级补助资金11,710,000.00元。同时项目预算收入减少6,227,150.00元,其中元江县西拉河水库渠道配套工程市级专项资金1,320,000.00元;水土保持方案等行政审批事项评估评审专项资金110,000.00元;东风水库水体养殖补偿专项资金500,000.00元;省级水利专项资金910,000.00元;水利项目融资3.85亿元贷款本息专项资金2,977,200.00元;水保规划及目标责任考核评估专项资金409,95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一)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安排支出1,408,756.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及生活补助发放。
(二)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安排支出3,166,800.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事业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及生活补助发放。
(三)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安排支出1,171,280.80元。主要用于缴交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四)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安排支出115,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
(五)2080801-死亡抚恤安排支出58,032.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经费发放。
(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安排支出452,795.56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编在职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安排支出221,806.36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编在职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八)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安排支出775,372.85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
(九)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安排支出99,466.07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的医疗保险费。
(十)2110302-水体安排支出12,319,287.41元。主要用于星云湖、杞麓湖生态补水等水体污染防治支出。
(十一)2130301-行政运行安排支出6,476,774.09元。主要用于我部门行政及参公管理单位人员工资奖金,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及优抚人员生活补助及维持单位正常运转及完成承担全年工作任务等支出。
(十二)2130304-水利行业业务管理安排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2026年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审批三项行政审批项目技术审查服务。
(十三)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安排支出370,000.00元。主要用于安排下达3个除险加固工程市级配套资金。
(十四)2130306-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安排支出11,710,000.00元。主要用于安排7个县(市、区)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和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支出。
(十五)2130308-水利前期工作安排支出5,604,900.00元。主要用于玉溪市新元灌区工程和三湖灌区工程前期工作支出。
(十六)2130310-水土保持安排支出1,990,000.00元。主要用于市级征收水土保护补偿费非税收入安排的东风水库水土保持项目支出和新平县、元江县开展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支出。
(十七)2130311-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安排支出180,000.00元。主要用于市级水资源管理、大矣资农田淹没大米赔偿、东风水库水体养殖补偿等方面的支出。
(十八)2130316-农村水利安排支出290,000.00元,主要用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支出。
(十九)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安排支出4,029,197.25元。用于部门事业人员工资奖金支出及维持单位正常运转支出及用于完成全年各项水利工作安排的工作经费支出。
(二十)2210201-住房公积金安排支出953,976.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二十一)2210203-购房补贴安排支出36,144.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购房补贴支出。
(二十二)23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安排支出86,82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9个县(市、区)山洪灾害防治及设施维修养护、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62个、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座数318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37.60平方公里。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3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6 年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云财农〔2025〕167号)要求,对下转移支付资金86,82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9个县(市、区)山洪灾害防治及设施维修养护、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62个、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座数318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37.60平方公里。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81,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6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65,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水利局(本级)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3,800.00元,较上年增加3,000.00元,增长1.6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水利局(本级)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2025、2026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所以较上年增加数0.00元,增长0.00%。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水利局(本级)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000.00
元,较上年减少4,000.00元,减少33.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70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2026年公务接待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厉行节约,费用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水利局(本级)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75,800.00元,较上年增加7,000.00元,增加4.1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800.00元,较上年增加7,000.00元,增加4.1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增加的主要原因:市水利局公务车辆使用年限较长,维修费用增加,特别是今年有公务车需要大修发动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玉溪市水利局(本级)预算安排项目121,004,187.41元,涉及项目实施10个项目,具体资金安排及绩效目标如下:
(一)东风水库水体养殖补偿专项资金
收回水面使用权4,000.00亩,养殖权收回后,增加社区居民养殖总收入500,000.00元;每位居民均能分到补助款,有利于社区居民安定团结,不发生投诉等社会问题;养殖过程为生态养殖,起到自然净化水质的作用,确保东风水库水质持续保持Ⅲ类;社区居民满意度达90.00%以上。
(二)2026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省级配套资金
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省级配套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5〕182号)此次下达的预算指标为实施新平县梅子箐小流域、元江县青木里小流域2件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7.60平方千米,截至2026年底投资完成比例大于80.00%,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0.00%以上。
(三)大矣资农田淹没大米赔偿资金
根据《红塔区李棋街道大矣资社区大米赔偿协议》,解决大、小矣资村因耕地面积减少而带来的粮食短缺问题,2026年项目目标为:提高蓄水水位到42.00米;购买大米数量100,621.70公斤;确保东风水库水质达到Ⅲ类标准;确保赔偿长期有效;社区居民满意度达90.00%以上。最终能增加有效库容,并减少因农田耕作形成的农业面源污染,有利于改善东风水库水质,水质保持稳定Ⅲ类,并呈现出逐步变好的趋势;每位居民均能分到补助款,有利于社区居民安定团结。
(四)水土保持方案等行政审批事项评估评审专项资金
玉溪市水利局水土保持方案评审、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评审、洪水影响评价评审三项行政审批项目技术审查,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水资源论证报告技术评审意见,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技术评审。支出目标:开展水土保持方案评审、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评审、洪水影响评价评审三项行政审批项目技术审查,审计件数20件。行政审批事项报批完成率100.00%,项目建设实施单位费用减免率100.00%,通过问卷调查项目业主满意度为90.00%以上。
(五)市级水资源管理经费
运用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控,对我市水电站生态流量进行维护监控。开展地下水监控系统维护,监测我市地下水水位、水温,有效保护我市地下水。开展泉水流量监测,计划监测泉水点位30个,属于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的泉眼每月检测1次,其他泉眼每个季度检测1次。2026年度开展水利工程项目稽察2件。完成玉溪市年度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和测算成果上报。开展《玉溪市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立法工作。验收合格率达100.00%,立法成果采纳率100.00%,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0.00%以上。
(六)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水利专项资金
用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的用水对象进行奖补,切实巩固改革成果,强化督促资金使用效率、水价机制形成、资金兑付进度等工作,达到地区用水总量控制下的节水目标、奖补用水主体缴纳水费等效益,保证受益群众满意度100.00%,截至2026年12月底兑付完成比例100.00%,进而巩固提升改革任务,保障工程良性运行。
(七)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
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6 年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云财农〔2025〕167 号)要求,此次下达的预算指标,主要用于开展9个县(市、区)山洪灾害防治及设施维修养护、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62个、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座数318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37.60平方公里、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0.00%以上。
(八)东风水库水土保持专项资金
做好水源保护区水土保持林种植工程,控制东风水库周围出现水土流失,保护和改善水库周围生态环境,从而提升水库生态系统功能,确保东风水库库区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的标准,实现东风水库饮用水水源安全目的,确保饮用水安全的工作,有效改善东风水库水质。年度绩效目标:水土保持林种植≥435棵,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00%,东风水库库区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的标准,确保东风水库饮用水安全,受益人群满意度达90.00%以上。
(九)2026年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省级补助资金
2026年度完成129座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和58座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项目。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覆盖服务人口1.44万人,保证受益群众满意度100.00%,截至2026年底,投资完成比例大于等于80.00%。
(十)归还代垫除险加固市级配套资金
安排下达3个除险加固工程市级配套资金,其中,红塔区西河一库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10,000.00元、新平县猴进水库除险加固工程120,000.00元、峨山县新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40,000.00元;及时归还代垫资金370,000.00元并上缴市财政;避免资金损失浪费;归还代垫资金县区满意度达90.0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县级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部门自有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6年玉溪市水利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228,364.96元,其中办公费217,650.00元,水费10,000.00元,电费40,000.00元,邮电费27,000.00元,物业管理费80,500.00元,差旅费362,300.00元,维修(护)费5,000.00元,会议费34,500.00元,培训费40,000.00元,公务接待费8,000.00元,劳务费7,500.00元,委托业务费360,000.00元,工会经费148,914.96元,福利费54,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8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462,900.00元,税金及附加20,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5,7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1,6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9,560.56元,下降2.60%,主要原因是为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公用经费及工作业务经费,导致运行经费支出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玉溪市水利局(本级)资产总额10,835,902.77元,其中,流动资产4,044,684.30元,固定资产866,955.3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5,612,701.70元,无形资产1,652.00元,其他资产309,909.43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3,549,603.01元,主要是由于流动资产减少48,801,685.01元,固定资产减少360,319.70元等。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1,313.55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210,084.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玉溪市水利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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