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8962988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8-09-29 |
玉溪市知识产权援助中心2017年度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玉溪市知识产权援助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知识产权援助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提供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和专利技术双重支持;
(3)促进专利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
(4)开展知识产权有效的后续管理;
(5)开展专利申请、专利保护和商标版权服务;
(6)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
(7)开展专利信息共享和知识产权宣传培训;
(8)开展知识产权的展示和交易服务;
(9)完成上级布置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主动到各县区和企业开展专利服务工作,
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指导、解答企业在专利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指导企业开展专利申请和保护工作,对有资金困难的企业和个人,适当减免服务费;
(2)认真开展专利申请和专利管理相关服务工作
一是帮助本市企业和个人申请专利,为申请人撰写专利申请文件。2017年共完成专利申请服务项目136项,其中:发明专利30项,实用新型专利61项,外观设计专利45项。
二是加强知识产权服务网建设,为10多个单位和个人办理了专利电子注册申请,并为注册过的用户做好专利后续管理工作。
三是对企业和个人申请的47项专利针对补正通知书和审查意见通知书进行相应的答复、补正,维持了专利申请的有效性;为企业的7项专利办理了专利权变更和转让手续;帮助企业和个人提交了8个发明专利的实质审查请求;办理了8个专利的省市专利资助和奖励相关事宜;为企业和个人的146项专利代办专利缴费事宜,保证了专利申请的顺利进行。
(3)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结合“4.26”知识产权宣传周,到新平县和易门县开展专利申请、保护相关知识讲座,培训人数达90余人;9月18日,在市高开区举办专利宣传培训班,参加培训单位达70家;宣传解答新的《专利收费减缴办法》和专利新的政策规定。
(4)提供专利侵权纠纷的法律援助
2、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圆满完成。截至2017年10月31日,全市落户上牌的新能源汽车已经达到302辆,完成任务数300辆的100.6%。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样板领先,目前已建成投入运营样板充电站4座,配套143个充电桩位,其中:出水口充电站,配套光伏太阳能集电系统,设计起点高,技术应用规范,管理服务先进,建设环境好,是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典范,为推进充电站桩建设探索了路子、摸索了经验,起到了辐射带动、示范引领作用。目前已兑现购车和样板充电站补助3460万元
3、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起草了《玉溪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的扶持办法》,并制定印发《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宣传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知识产权援助中心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知识产权援助中心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事业编制6人;
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6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公开09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知识产权援助中心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24.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78万元,占总收入的84.95%;经营收入18.74万元,占总收入的15.0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知识产权援助中心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20.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78万元,占总支出的87.76%;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14.75万元,占总支出的12.24%。
与上年对比:事业运行82.83万元,增幅27.9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65万元,增幅21.15%,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0.32万元,减-20.00%,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11万元,增幅22.22%,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0.04万元,增幅0.00%,事业单位医疗3.75万元,增幅20.58%,公务员医疗补助2.26万元,增幅28.41%,住房公积金7.19万元,增幅4.81%,购房补贴0.64万元,增幅0.00%,对附属单位支出14.75万元,减-12.98%,用于支持县区专利维持运行和专利维护。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知识产权援助中心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5.78万元。与上年对比工资福利支出增58.41%,原因是国家工资政策调整,增加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62%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知识产权援助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机构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7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98%,主要原因是各县区专利机构不健全,人员少导致支出有相应的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知识产权援助中心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76%。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28.1%,主要原因原因是国家工资政策调整,增加人员工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2.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30%。主要用于保障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的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2%。主要用于保障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的支出;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8%。主要用于保障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的支出;
4. 住房保障(类)支出7.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知识产权援助中心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72万元,支出决算为0.37万元,完成预算的51.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7万元,完成预算的51.39%。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通过认真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实践活动,在单位内形成了气正风清、廉洁从政的良好工作氛围,工作中严格遵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增强廉洁纪律的意识,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招商引资、项目协调、外出学习交流中,坚决杜绝用公款购买香烟、酒、茶等礼品用于送礼的行为,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降低费用成本。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01万元,下降-2.25%。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2.25%。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通过认真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实践活动,在单位内形成了气正风清、廉洁从政的良好工作氛围,工作中严格遵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增强廉洁纪律的意识,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招商引资、项目协调、外出学习交流中,坚决杜绝用公款购买香烟、酒、茶等礼品用于送礼的行为,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降低费用成本。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37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支出0.3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相关工作企业以及专利申请人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知识产权援助中心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玉溪市知识产权援助中心部门资产总额74.8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3.23万元,固定资产11.63万元。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7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8.76万元。增加原因是银行存款增4.23万元,职工公积金增14.47万元。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及货物、工程、服务金额,以及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2017年未政府采购支出。
(四)预算绩效信息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2017年度无政府基金支出。
2、2017年度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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