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86916 | 文     号 |   |
来   源 | 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3-11-06 |
对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023号提案的答复(玉农函〔2022〕43号)
民进玉溪市委会: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县区政府责任,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食品安全的源头在农产品、基础在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既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玉溪市是全省农产品出口大市,一直以来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努力扛起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政治责任,压实各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监管责任,坚持一手抓绿色发展,一手抓质量监管。全市连续多年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控制在98%以上,确保了全市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
市委、市政府对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市委一号文件、政府工作报告均对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23年1月14日,副市长主持召开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玉溪市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工作和动物疫病防控工作。2023年市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安全列为重点工作,纳入了全市综合考核。2023年,安排各县(市、区)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共73万元,其中:红塔区11万、通海县11万,江川区10万、澄江市7万、华宁县7万、易门县6万、峨山县7万、新平县7万、元江县7万,安排元江县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19.9万。市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业务经费20万元,安排检验检测专项资金50万元,切实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监督抽检、食品质量提升等工作需要。
二、压实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
以县、乡、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为抓手,从源头上压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监管责任。2022年以来,我局以机构改革契机,争取财政、人社、编制等部门支持,积极推动市、县、乡、村农产品质量安全“四级监管”网络建设。市县区、乡镇(街道)均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村(居)委会形成了以村组干部、兽医员、农科员为主体骨干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队伍。目前,全市9个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和74个涉农乡镇(街道),全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监测机构,683个涉农行政村(居)委会建立了村级协管员队伍。现有专(兼)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209人、检测员195人和村协管员1928人,形成市、县、乡和生产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四级监管”网络。有43家规模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内检员制度。
三、不断提升检测机构检测能力和水平
大力推进检测能力建设,全市市县两级10家农质检机构全部通过“双认证”,市农质检中心检测参数从104项提高到130项。2022年全市共抽检农产品4118批次,达到1.8批次/千人,其中:国家蔬菜水果专项监督抽查30批次、国家监督抽查29批次、省级例行监测280批次、省级“治控促”农兽药残留治理监督抽查245批次、省级“治控促”农药残留治理风险监测189批次、省级“治控促”农兽药残留治理专项监测91批次、省级豇豆监督抽查10批次、市级监督抽查1015批次、市级专项风险监测1003批次、县(市、区)级风险监测958批次。检测发现不合格样品53批次,其中国家监督抽查3批次、省级例行监测5批次、省级豇豆监督抽查4批次、省“治控促”监督抽查2批次、省“治控促”风险监测4批次、省“治控促”专项监测6批次、市级监督抽查9批次、市级专项风险监测8批次、县(市、区)级风险监测12批次。全年省例行监测抽检考核任务280批次,全年抽检合格率达98.2%,超省级考核指标0.7个百分点。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我市将从以下四个方面,进一步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食品监管体系建设。
一是严格落实分段监管体制。现行的农产品安全监管体制主要是分段监管。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我们将严格开展种植业产品、水产品和畜禽产品“三前”环节监测工作,重点是抓好违禁投入品、农兽药残留、薄弱环节的监测抽查。着重对全市主要蔬果、水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屠宰场和生产加工企业的产地来源于本地的农产品进行监测抽检。对“三前”环节监测抽检不合格的样品,一律依据监测抽检样品登记的产地生产者信息启动监督抽查程序。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农产品样品,一律予以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严格落实监管机制。加强绿色食品产业监管,提升绿色食品品牌诚信度,加强监管、检测、执法体系队伍建设,广大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要切实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严禁使用违禁投入品,严格执行农(兽)药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同时对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农产品贴注溯源标签标识或者提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确保上市销售的农产品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可追踪溯源。
三是严格落实农产品安全制度。我们将更加注重建立完善绿色食品企业在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存、销售等方面的信息记录体系,初步实现绿色食品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建立健全以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行为主的市场准入、可追溯制度制度,逐步实现绿色食品质量安全网上在线查询。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4挂钩”工作。此外,我们也将协调市场监管管理部门,规范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合法用标,打击假冒行为,提升绿色食品品牌诚信度,让绿色优质成为农产品的金字招牌。
四是严格落实检打联动机制。从建立联合执法体系入手,推进农产品安全监管的综合治理,完善充实县、乡、村、企业“四级监管服务”网格化体系建设。同时,提高监管有效性,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公示、披露制度建设,告诉人们更多更可靠的农产品安全信息,让人们自己选择食用农产品和监督农产品安全。让广大生产经营者明明白白,才能广大让消费者明明白白。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食品监管体系建设的关心、关注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做好宣传普及工作,不断提高我市产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品牌信誉,保障广大市民群众的“菜篮子”质量安全。
2023年7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敏华,202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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