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86900 | 文     号 |   |
来   源 | 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3-11-06 |
对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 第0019号提案的答复(玉农函〔2023〕66号)
杨志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玉溪高标准农田“设施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建议》(第001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高标准建设情况。截至2022年底,全市建成高标准农田132.39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115.91万亩,占87.55%),占耕地面积301.21万亩的43.95%,占永久基本农田224.72万亩的51.58%。2019年机构改革后,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市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原市国土资源局)的农田整治项目、市水利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职责整合到市农业农村局,由农业农村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我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和压力感,主动作为,强化责任担当,扎实稳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各项工作。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以农田基础设施为重点,突出高效节水灌溉,加强末级渠系、田间工程配套和小微型水源工程建设,加大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力度,打通农田水利灌溉“最后一公里”。一是建立机制高位推进。组建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专班,成立了由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委常委、分管副市长任“双组长”,市政府秘书长任常务副组长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专班集中办公,明确细化各成员职责,制定会议、汇报、沟通等机制,厘清思路、明确目标、细化措施、列出清单,研究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二是高标准农田推进情况。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做好新建项目选址,强化定期调度,简化流程、加大资金拨付,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顺利完成在建项目。2019—2023年,全市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73.75万亩(含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6.35万亩),截至2023年7月底,全市完成新建高标准农田56.22万亩(含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4.55万亩),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灌溉、运输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得到有效提高。
(二)设施农业情况。一是制定出台政策文件,支持设施农业发展。为支持我市设施农业发展,副市长董金柱同志率队赴红塔区部分农业企业调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组织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走访了红塔区、易门县、华宁县等多家农业企业,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深入了解我市设施农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在前期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草拟并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印发了《关于规范和支持种植设施农业发展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玉自然资〔2023〕8号),进一步明确了支持种植设施农业用地政策,促进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稳步推进。起草了《玉溪市关于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截至目前,全市现有种植、养殖基地11020个,其中农(林)业基地5445个、面积66.22万亩,养殖基地5453个,渔业基地122个;全市适度规模种植基地现有设施农业面积26.2万亩,其中,高端智慧大棚0.3万亩、钢架大棚1.7万亩;全市现有可用于发展现代设施农业的土地1574块、19.82万亩;全市新增农业基地209家,其中新建135家,改扩建74家。预计新增基地面积6.66万亩,其中配套喷灌、滴灌、水肥一体化等现代农业设施3.21万亩。通过进一步摸清调查,全面摸清了基地发展现状和潜力,为下一步规划布局,提升设施化水平奠定了基础。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近年来,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为稳定粮食产能提供了重要支撑。下一步我们将从如下三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玉溪市耕地面积301.2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224.72万亩、占耕地的74.61%,地理条件和资源禀赋优越,耕地质量等级较高,是享誉全国的“滇中粮仓”,是种植粮食作物的理想之地,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把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要求,我们计划从现在到2026年,把全市132.17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节水高效、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其中,新建84.42万亩、改造提升47.75万亩。一是制定玉溪市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工作方案,明确玉溪市建设标准,力争到2026年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二是积极争取国家高标准农田整区域推进示范试点。推进高标准农田整区域建设试点,因地制宜确定建设重点与内容,制定年度实施计划,细化任务,分区域逐项实施,建立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工作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等,统筹推进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治理,实现农田基础设施、耕地质量、建后管理、种植等多方面的综合配套,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要。通过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集聚要素、创新机制、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引领带动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强项目建设质量管理。以“缺什么,补什么”为原则,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积极探索制定玉溪市建设标准。创新推行“四下三上”工作法,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强化定期调度,强化项目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
(二)大力发展现代设施农业。严格按照中央1号文件明确发展现代设施农业的要求,加快推进设施农业发展。一是出台实施加快玉溪市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产业基地化、基地园区化、园区标准化、加工聚集化的发展思路,以“三个一批”为路径,力争建设和提升30个省级基地、200个市级基地、1000个县级基地。加快高端大棚、水肥一体化、喷滴灌、轨道运输等现代设施农业推广应用,推进老旧养殖场(小区)改造升级,开展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围绕基地建设合理布局设施农业,提升基地设施化水平,新增种植设施农业1.5万亩。积极争取2023年中央农产品仓储冷藏保鲜冷链设施项目及县级农产品集配中心建设项目,督促2022年项目县尽快完成资金兑付工作。以基地为依托,合理布局设施农业新建扩建与改造提升,加快高端大棚、水肥一体化、喷滴灌、轨道运输等现代设施农业推广应用,加快推动现代设施农业(基地)发展。二是加强设施农业用地政策研究和科技指导服务,积极协调争取农信社、农业银行等金融部门在融资贷款方面的支持同时用活用好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加强设施农业用地保障。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格落实一般耕地“耕地进出”平衡的前题下,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省级设施农业用地有关规定和用地规模标准,及时办理符合备案手续的设施用地。三是加快绿色转型发展。深入推进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和“三湖”绿色有机示范区建设,推动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和生产方式转变,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2023年在“三湖”流域推广种植环境友好型作物面积28万亩以上,在江川、澄江、通海三县(市、区)各建立农业绿色发展示范区500亩以上。
最后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工作,对农业农村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为玉溪农业农村发展多作贡献。
2023年9月4日
(联系人及电话:赵安康,2016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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