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91004428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9-01-15 |
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关于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
2018年,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政府公信力。
一、总体公开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22号)、《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18〕19号)的相关要求,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编制了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信息公开网页面上进行公开,联系电话:0877-2025241。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成立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党组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玉抚管党组〔2018〕50号)文件中明确1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对外公布,做到主要领导推进部署,分管领导具体安排,责任科室具体落实,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的提升提供了组织保障和经费保障。2018年度,主动将我局机构职能、工作动态、政策文件、通知公告、行政审批办事指南、“三公”经费预算、部门预算、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办理结果等内容公开,适时更新。2018年1至12月累计公开信息290条。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市抚管局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制度,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不断提升群众参政议政的意识,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积极召开听证会。主动在信息公开网上公布《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关于印发<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关于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宣传工作的通知》《关于举行<抚仙湖流域开发项目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听证会的公告》等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的相关信息15条。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按照“业务精”、“素质高”、“服务优”的标准选派一名专人进驻玉溪市政务服务中心,并不断提高文明服务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积极营造以人为本的服务环境和服务理念,努力做到礼仪满意、服务满意、环境满意和效率满意,实现办件无差错、无超期的目标要求,树立政务服务窗口良好的新形象。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市抚管局积极推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承办科室和人员本着认真负责、顾全大局的态度,深入调查研究,反复修改磋商,做到每件提案回复格式规范、内容成熟,并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研判答复公开属性,经分管领导审核、局长批准后确定是否进行公开。2018年,依法全文公开办理复文1件。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针对《玉溪市抚仙湖保护范围限制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试行)》、《玉溪市抚仙湖非机动船入湖管理办法》两份保护抚仙湖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和2018年抚仙湖封湖禁渔期比往年提前一个月、抚仙湖水域为何禁止游泳的情况,及时起草发布政策解读文章4篇,通过信息公开网、玉溪日报、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发布,做到广泛宣传解读政策措施,保障政策落实到位。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
贯彻执行《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党组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办法(试行)》、《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党组舆情管理和应急处置制度(试行)》,安排专人对政务舆情处置回应, 2018年,主动回复舆情信息31条,其中政民互动留言2条,为我市抚仙湖保护治理营造良好的网上舆论环境。
八、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2018年,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收到以信函形式申请信息公开的申请2条,申请人申请公开《抚仙湖流域禁止开发控制区规划(2013-2020)》和《玉溪市抚仙湖保护范围限制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试行)》。经审核,该两条信息已分别于2017年3月27日和2018年4月4日通过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开,我局已及时通过电子邮件将公开网址回复申请人,引导申请人自行下载。
九、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抚仙湖-星云湖生态建设与旅游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管理委员会新闻发布制度》,组织记者采访保卫抚仙湖雷霆行动、抚仙湖禁止游泳、封湖禁渔期违规网具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抚仙湖综合保护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启动会、2018年抚仙湖增殖放流等活动10次。
十、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度,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十一、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市抚仙湖管理局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将政务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1位班子成员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对外公布。印发《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政府文件公开属性审查制度》(玉抚管发〔2018〕10号)、《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玉抚管发〔2018〕49号),做到主要领导推进部署,分管领导具体安排,责任科室具体落实,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的提升提供了组织制度保障。
十二、推进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公开范围和内容、公开渠道等方面均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的信息量与社会公众的期望值相比存在差距。
十三、开展2019年工作的初步计划安排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市抚仙湖管理局机构改革的情况,加强对各处、大队、中心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培训,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务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业务水平。
二是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升级和优化,及时更新网站信息,丰富网页信息组织方式,提高管理技术水平,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提高公开效率。
三是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十四、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附表: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
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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