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91084089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9-09-24 |
玉溪市文化管理服务中心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玉溪市文化管理服务中心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玉溪市文化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能
玉溪市文化管理服务中心(玉溪市聂耳大剧院、玉溪画院、聂耳竹乐团)是市文化局下属二级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以下公益性文化职能:管理聂耳大剧院;管理聂耳文化广场舞台,开展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管理玉溪画院,举办社会性、群众性美术活动,促进地方美术事业发展;负责聂耳竹乐团管理工作;策划组织承办聂耳纪念日庆祝活动及其它大型公益性专题演出;推出、引入演出交流活动;负责原京剧团撤并后离退休职工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玉溪市文化管理服务中心加挂玉溪市聂耳大剧院、玉溪画院牌子,为玉溪市文化广播电视局所属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3人,专业技术人员编制31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3个双肩挑岗位。
2018年末实有职工83人,其中:年末实有在编职工29人、停薪留职1人;退休职工25人,离休1人;政府购买岗位核定人数15人,年末实有人数12人;竹乐团人员15人。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紧紧围绕玉溪建设“聂耳音乐之都”为工作核心,开展繁荣发展音乐文化工作。2018年聂耳大剧院累计引入31个剧目共42场演出。其中,国外团队11个,国内团队20个,涵盖戏剧、芭蕾舞剧、儿童剧、话剧、民乐、戏曲、爵士乐、幽默剧、合唱、综合性合唱比赛等诸多艺术类别,4万余人次走进剧院观演。成功举办了大型舞剧《诺玛阿美》、《桃花源记》、中国国家话剧院原创话剧《谷文昌》、音乐剧《爱如星火》、儿童剧《三只小猪》《冰雪奇缘》《洛克王国之魔法学院》、第十二届舞蹈展演玉溪巡演、乌克兰芭蕾舞剧《天鹅湖》、澳大利亚《莫扎特音乐会》、法国《爵士钢琴音乐会》、斯洛伐克《吉他遇上风琴手》、加拿大《萨克斯钢琴音乐会》、音乐剧《爱如星火》、日本钢琴家二见勇气久石让作品钢琴音乐会《菊次郎的夏天》、“吉祥天籁”陀乐乐团祈福音乐会等。
今年内,市民群众主动购票走进剧院观看高雅艺术的观众逐步增多,群众文化消费意识有所增强,初步形成良好的文化消费认知,聂耳大剧院与大麦网合作引入票务系统,开设微信公众号,得益于“聂耳音乐之都”建设持续开展,加大宣传力度,尤其是新媒体的介入,聂耳大剧院聚集了固定的观众群,逐步树立了牢固的品牌形象。
2、举办国家级综合性音乐文化项目
为大力弘扬聂耳精神,坚定文化自信,全面建设“聂耳音乐之都”,经中国合唱协会与玉溪市委、市政府协商,于2018年11月17日至21日在聂耳故乡玉溪共同举办2018中国·玉溪“聂耳音乐之都”“聂耳杯”合唱比赛。本次合唱比赛由中国合唱协会、中共玉溪市委、玉溪市政府主办,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播电视局、云南聂耳音乐基金会、玉溪市旅游文化体育投资公司承办。合唱比赛来自全国的30个合唱团(其中省外优秀合唱团25个,云南省内优秀合唱团5个)齐聚玉溪比赛交流。比赛期间,邀请浙江音乐学院“八秒”合唱团举办专场合唱音乐会,比赛集结了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的30支合唱队伍参与比赛,让本次活动成为天籁共鸣、交流技艺、增进友谊的合唱音乐盛会。各合唱团分场在聂耳文化广场并进行精彩的广场展演活动,为广大市民呈现了精彩绝伦的合唱盛宴。通过新媒体的宣传介入,合唱团网络评比点击率达到400余万次,通过我市网络平台观看合唱比赛盛况点击率达到了20万次。
活动期间举办合唱专题讲座和专家点评会。中国合唱协会指挥委员会副主任、国家一级指挥、浙江音乐学院教授、“八秒”合唱团创建人阎宝林在聂耳纪念馆四楼报告厅作了题为《音准之能——以“八秒”合唱训练体系为例》的专题讲座。中国合唱协会艺术委员会副主任、童声合唱委员会主任、指挥家孟大鹏在聂耳纪念馆四楼报告厅作了题为《合唱团声乐训练的目标与方法》的专题讲座。
3、举办省级综合性音乐文化项目
为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夯实“聂耳音乐之都”建设提供良好项目支撑,扩大音乐之都建设理念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由云南广播电视台、中共玉溪市委、玉溪市人民政府主办,中共玉溪市委宣传部、云南音乐广播、玉溪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共同承办“中国梦·唱响云南”2018云南原创音乐在玉溪举办。通过征集、打榜、投票、评选从200多首原创作品产生24个提名奖和12个年度奖项,于2018年12月8日在聂耳大剧院举办2018“聂耳音乐之都”“中国梦.唱响云南”原创音乐暨改革开放40周年云南音乐荣耀盛典。原创音乐项目鼓励推动原创音乐的发展,形成具有玉溪特色的原创音乐人才队伍,打造属于玉溪的音乐文化品牌。
4、聂耳文化广场项目开展情况
建设“聂耳音乐之都”是玉溪市打造聂耳文化品牌的延续和升华。聂耳文化广场舞台作为我市构建“聂耳音乐文化群”的标志性文化设施之一,在继续做好日常群众文化演出的基础上,积极引入省内外优秀艺术团体(个人),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艺术表演。在不断提高群众审美能力,增强群众艺术修养的同时,积极传播“聂耳音乐之都”建设理念。2018年度,聂耳文化广场舞台共组织文化演出137场,累计观众三十余万人次。
5、集中力量打造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发展综合平台,创新云南民族器乐艺术传承形式。
在2018年元旦到来之际,聂耳竹乐团受邀来到首都北京与中央民族歌舞团同台表演“中华民族一家亲”新年音乐会,乐团独具特色的竹乐演奏获得了首都观众的一致好评。
《秘境云南》作为我团打造的优秀剧目,在今年也频频亮相。1月4日、5日,剧组受邀来到重庆沙坪坝区,作为当地“2018青年艺术家绽放计划”启动仪式在重庆师范大学校友会堂演出,为重庆观众带来了全新的视听体验;《秘境云南》剧组受邀于9月6日至15日亲赴广东省,分别在中山、南海、河源、珠海、顺德五地开展巡演,获得当地市民们的一致好评与青睐,在当地引起不小的关注度及热度。
6、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人才培养
作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单位,我单位自云南省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项目获批以来,按照申报计划和项目经费预算有序开展竹乐器制作展演传承保护工作。
今年4月,乐团骨干演员深入到我省西南部陇川地区,挖掘景颇族、德昂族、佤族独有竹乐器与民间音乐。学习了民间竹乐器吐良、洞巴、勒容、毕粽、可哇、毕笋的演奏技法和制作技艺,并向当地人民学习传统景颇族、德昂族、佤族的酒歌和情歌。采购了一批民间竹乐器,用作舞台展示和技术研究,更好地传承和弘扬云南民间竹乐文化。
7、充分发挥聂耳大剧院演出、会议中心综合平台功能、构建具有影响力的音乐阵地
2018年度聂耳大剧院除策划举办建设“聂耳音乐之都”精品演出外,着重以公益演出为核心,策划承办了各类公益演出10余场。2018“六一”特别活动——“文明伴我成长 童心筑梦未来”红塔区小学第一学区文艺汇演、2018年红塔区“童心向党·筑梦红塔”文艺晚会、《秘境云南》重阳节公益演出、红河州交响乐团专场音乐会、湖北雄鹰残疾人艺术团晚会等。公益演出面向学生、社区、武警部队、公安系统,邀请广大市民群众走入大剧院,感受“聂耳音乐之都”建设工作带来的文化盛宴。
2018年整年来大剧院共接待大型会议35场,接待人数达24500余人,中小型会议场次接待人数达1300余人;特别是2018年玉溪市两会和 “四届七次人民代表大会”无论是会议规模、会场布置要求、接待服务水平都是近期会务工作中要求最高、任务最重的会议。
8、玉溪画院发展美术团队,共同营造玉溪公共美术空间
年内,玉溪画院共举办专题画展7场,并于 6月11日在新平县戛洒镇举办了玉溪市2018年繁荣美术作品创作暨美术人才培训活动。该活动为期3天,邀请了国内20余名知名专家及学者参与,授课内容分别为中国画水墨人物、中国画花鸟、中国山水画、油画及美术理论、云南少数民族美术概况,由专家授课指导写生采风。
培训活动结束后还将在举办“玉汝于成 溪达四海”2018玉溪市繁荣美术创作人才培养项目暨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全国名家作品展,并出版《“玉汝于成 溪达四海”2018玉溪市繁荣美术创作人才培养项目暨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全国名家作品集》。
2018年度,玉溪画院共有5件作品入选国家级专题画展,20件作品入选省级画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玉溪市文化管理服务中心加挂玉溪市聂耳大剧院、玉溪画院牌子,为玉溪市文化广播电视局所属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3人,专业技术人员编制31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3个双肩挑岗位。
2018年末实有职工83人,其中:年末实有在编职工29人、停薪留职1人;退休职工25人,离休1人;政府购买岗位核定人数15人,年末实有人数12人;竹乐团人员15人。
纳入玉溪市文化管理服务中心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文化管理服务中心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文化管理服务中心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802.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44.71万元,占总收入的96.7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7.95万元,占总收入的3.21%。
决算收入类别 | 2017年 | 2018年 | 增减额 | 增减百分比 | 原 因 |
财政拨款收入 | 12,834,204 | 17,447,127.64 | 4,612,923.64 | 35.94% | (1) |
其他收入 | 3,092,470.1 | 579,496.49 | -2,512,973.61 | -81.26% | (2) |
收入总额 | 15,926,674.1 | 18,026,624.13 | 2,099,950.03 | 13.19% |
与上年对比原因分析:(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数较上年增加35.94%,因新增了两馆一院政府购买岗位人员经费98.7万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项资金增加112万元,2018年调增工资补助、公用经费。
(2)其他收入较上年下降81.26%,因今年其他文化活动资金大幅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文化管理服务中心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838.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8.03万元,占总支出的47.77%;项目支出959.98万元,占总支出的52.2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总额增加15.5%,主要原因分析:收入增加支出也增加。基本支出里新增政府购买岗位人员支出、工作业务经费支出增加
决算支出类别 | 2017年 | 2018年 | 增减额 | 增减百分比 | 原 因 |
基本支出 | 6,666,815.02 | 8,780,307.75 | 2,113,492.73 | 31.7% | 新增政府购买岗位人员支出、工作业务经费支出 |
项目支出 | 9,246,964.23 | 9,599,756.14 | 352,791.91 | 3.82% | |
支出总额 | 15,913,779.25 | 18,380,063.89 | 2,466,284.64 | 15.5% | 收入增加支出增加 |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文化管理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78.03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31.7%,项目支出增加3.82%,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里新增政府购买岗位人员支出、工作业务经费支出增加。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52.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29%,人均23.65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25.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71%,人均7.78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文化管理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59.98万元。2017年项目支出924.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5.28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承办的项目有所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文化管理服务中心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9.2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08%。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2.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82%。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427.1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新增了两馆一院政府购买岗位人员经费98.7万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项资金增加112万元(教追字【2018】1号、玉财教【2017】205号),2018年调增工资补助、公用经费。年中追加了“建设聂耳音乐之都”专项经费555万元(玉财教【2018】215号),上缴非税收入返还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7万元(玉财教【2018】250号),下拨收回的盘活存量资金17.16万元(玉财教【2018】264号),新增玉溪画院活动经费10万元(玉财教【2018】138、205号)。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5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10%。主要用于“建设聂耳音乐之都”项目支出,引进国内外优秀演出剧目,举办首届聂耳杯合唱比赛,聂耳竹乐团人员保障,竹音乐创作等。 2018年聂耳大剧院累计引入31个剧目共42场演出。其中国外团队11个,国内团队20个,涵盖戏剧、芭蕾舞剧、儿童剧、话剧、民乐、戏曲、爵士乐、幽默剧、合唱、综合性合唱比赛等诸多艺术类别。2018年度,聂耳文化广场舞台共组织文化演出137场,累计观众三十余万人次。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949.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8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29.1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25.76万元,财政拨款项目经费支出294.35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3.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62.8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52.8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6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5.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3.8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6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文化管理服务中心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95万元,支出决算为4.87万元,完成预算的37.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8万元,完成预算的8.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78万元,完成预算的29.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我单位2辆公车已达到报废程度,几乎没有在用,并于2018年度内报废。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4.80万元,增加0.06万元,增长1.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95万元,下降4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1万元,增长36.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18年举办了全国首届聂耳聂耳杯合唱比赛,接待费用有所增长。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8万元,占22.18%;公务接待费支出3.78万元,占77.6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8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7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7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 相关群众文化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文化管理服务中心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玉溪市文化管理服务中心部门资产总额819.6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6.32万元,固定资产760.9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2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2.37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5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8.83万元,固定资产增加24.8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均为20.0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2.37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47.25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2项,账面原值27.7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600元;出租房屋284平方米,账面原值28.55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1.47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819.64 | 36.32 | 28.55 | 732.41 | 20 | 2.39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9.2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9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2.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1.8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9.2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详见附表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详见附表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详见附表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无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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