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319160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应急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21-12-30 |
市应急局扎实做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切实保障因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市应急局扎实做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
切实保障因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2021年以来,市应急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坚持把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放在突出位置,扎实开展因灾生活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全市安排发放2020年—2021冬春救助款物合计2818.36万元(中央冬春补助2248万元),其中以货币形式发放2231万元、以实物形式发放587.36万元,累计救助195843人次。救灾款物的及时发放,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保障了受灾群众恢复生产,促进了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今年以来,受旱灾、洪涝、风雹及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影响,全市78.42万人受灾,紧急避险转移人口890人,因干旱需生活救助7.61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6.72万公顷,农作物成灾2.83万公顷,农作物绝收5529.57公顷。房屋倒塌9户15间、严重损坏7户14间、一般损坏810户2419间,全市因灾直接经济损失7.46亿元。市应急局结合今年的灾情形势及救助重点难点,提前安排部署全市2021—2022年冬春救助前期工作,拟定并下发了《玉溪市应急管理局 玉溪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2022年度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开展了2021—2022年冬春救助调查评估,准确掌握需救助人员数量、需救助时段、救助资金和物资需求数量等基础数据,为开展好2021—2022年冬春救助打下坚实基础。
下步,市应急局将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防范因灾致贫返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云南省自然灾害救助规定》和有关工作规程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深化灾害救助工作重要性认识,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和掌握灾区实际和受灾群众需求和期盼,区分不同情况,分类施策,科学评估受灾群众困难程度,切实解决好因灾生活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做好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丰富和充实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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