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61677586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6-08-31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8月3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6571632、0877-2616711(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受理窗口)、传真:0877-2616711,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太极路亚太汽车城慧波大楼,邮编:653100。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玉溪中科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
建设地点:玉溪市通海县杨广镇漂草凹“江川-通海-华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用地范围内。
建设单位:玉溪中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1座592m2医疗废物处理车间、1座102m2备品备件库,医疗废物处理车间内部建设2条5t/d高温蒸汽处理生产线(包括上料、高温灭菌处理、破碎、废气处理、废水处置),合计处置规模为10t/d,分期建设。一期建设1条5t/d处理线,两期所涉及的公辅设施、废水处理、冷库等设施一期建成;二期建设1条5t/d处理线,仅建设生产设施及配套废气处理设施。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类别为感染性废物(841-001-01)、损伤性废物(841-002-01)以及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蜡块等不可辨识的病理性废物。工程总投资13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1万元,占设计总投资的32.45%。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扬尘、施工机械、车辆运输废气及装修废气,其中扬尘为施工场地、土方的开挖、场地平整、场地清理及堆场扬尘、来往车辆所造成的现场道路扬尘。采用施工期定期洒水降尘、机械设备安装尾气净化装置、临时材料堆场遮盖等措施,施工期废气对外环境的影响不大。
2、废水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建筑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雨季形成的地表径流。建筑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生活垃圾焚烧厂现有污水收集及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新建1座5m3暴雨径流收集池,收集后送入生活垃圾焚烧厂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并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可以有效地做好施工污水的防治,减轻对外环境的影响。
3、噪声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推土机、挖掘机、搅拌机、运输车辆等各类机械运行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施工设备和先进的施工技术;合理安排工期,优化施工时间,夜间禁止高噪施工机械作业;施工期的运输车辆经过距离村庄较近的道路时,需低速行驶,禁鸣喇叭;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的减缓施工期噪声的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项目的挖方大部分在坡度放缓处及道路区域即可全部消纳,无弃方产生;建筑垃圾定期进行清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堆放点,设备安装产生边角废料由施工单位收集外售;生活垃圾直接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厂内处置;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组成成分相对简单,各类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
(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项目建设2条5t/d高温蒸汽生产线,分一期二期建设,两条生产线各废气处理设施均保持一致,有组织废气分别为冷库抽风废气、上料废气、灭菌废气、出料废气和破碎废气。
高温灭菌废气先经“冷凝除臭塔”进行冷却除臭处理,后续进入“高效膜过滤器”除菌,冷库抽风废气、上料废气经收集后进入“高效膜过滤器”除菌,上述三股废气在“高效膜过滤器”处合并,出料废气及破碎废气与经除菌后的废气合并,汇总后进入后端“喷淋除雾塔+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经15m 高排气筒排放(DA006、DA007)。经上述可行性措施处理后,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非甲烷总烃能满足《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 39707-2020)中表3排放标准;氨、硫化氢、臭气浓度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医疗废物处理车间内各产尘点设置有集气罩,车间封闭建设,冷库采用全封闭、微负压设计,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
2、废水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及初期雨水,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医废转运车消毒清洗排水、周转箱消毒清洗排水、废冷凝液和医废残液、生产车间地坪冲洗排水、喷淋塔排水合计产生量为送入生产废水预处理站(调节+沉淀+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初期雨水分批次送入生产废水预处理站处理。废水经生产废水预处理站(调节+沉淀+次氯酸钠消毒)后,送入生活垃圾焚烧厂渗滤液处理站(“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MBR生化处理系统+超滤(UF)+纳滤(NF)+反渗透(RO)+高压反渗透(HPRO)”组合处理工艺)处理后完全回用,不外排。
化验室与现有化验室废水一同送入生活垃圾焚烧厂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后完全回用,不外排。
3、噪声
噪声主要来源于高温灭菌锅、破碎机、风机及各类水泵等配套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仅昼间运行,从预测结果来看,叠加在建餐厨垃圾项目噪声源后,昼间厂界噪声贡献值及叠加背景值后的预测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优先选用振动小、噪声低的设备,使用吸音材料降低撞击噪声;选用低噪声阀门;强烈振动的设备、管道与基础、支架、建筑物及其它设备之间采用柔性连接或支撑等;各噪声设备均应采用隔声、消声、吸声、隔振等综合控制技术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破碎毁形后的医疗废物、废过滤膜、沉渣、废活性炭、生产废水预处理站污泥、废机油、废劳保用品和废周转箱、生活垃圾。破碎毁形后的医疗废物近期运输至通海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远期待生活垃圾焚烧改建项目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运输至生活垃圾焚烧厂垃圾坑焚烧处置(包括停炉期间);生活垃圾直接送至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置;其余危险废物依托生活垃圾焚烧厂已有的危废暂存间贮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100%,处置措施合理可行,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不大。
5、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依托)、医疗废物处理车间(新建)、 生产废水预处理站(新建)、初期雨水(依托+新建)等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
备品备件库(新建)、药品间(依托,厂区渗滤液处理站内)等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
其他区域划分为简单防渗区;
(2)①对于重点防渗区,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设计,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6m,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危废暂存间(依托)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进行防渗;②对于一般防渗区,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一般防渗区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设计,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1.5m,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③对于简单防渗区,不采取专门针对地下水污染的防治措施,地面可采用混凝土硬化。
(3)为监控地下水环境受污染情况,本次对项目区下游及周边布设了7个地下水长期监测井;
(4)对厂区的土壤定期监测,发现土壤污染时,及时查找泄漏源,防止污染源的进一步下渗,必要时对已污染的土壤进行替换或修复。并按制定的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为了预防大气环境风险,项目在设计中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事故预防、事故预警、事故应急处置等措施,主要包括总图布置和建筑安全防范措施、工艺技术和设备风险防范措施、污染物排放监控防范措施、火灾事故风险防范措施、人员疏散、安置建议措施等。
为防止事故废水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建设事故水污染三级防控系统,以满足非正常情况下事故废水的收集处理,可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
地下水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主要包括源头控制措施、分区防渗措施以及防渗监控措施等。根据规范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同时提出了医疗废物运输过程、暂存过程及处置过程的风险防范措施,针对重大传染病疫情期间提出了医疗废物处置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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