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91108493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9-02-13 |
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9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45100000
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9年度
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批复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2019-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四、对下绩效目标表
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9年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概况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是市公安局主管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职能机构,主要负责起草本市辖区内道路交通管理行政规定,参与拟订城市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道路交通安全,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开展境内高速公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和协调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在法定权限内对机动车辆、驾驶人依法进行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为玉溪市公安局下设副处级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政治处、法制科、科技科、交通秩序管理科、交通事故处理科、财务装备科、宣传教育科、车辆管理所、指挥中心等科室。下设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直属大队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三个二级预算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全市公安交管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和省交警总队的关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立足新时代赋予的新形势新任务,着眼党和人民对公安交管工作的新期盼新要求,面对繁重艰巨的道路交通形势,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紧紧围绕“五个严防、三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以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定力、革故鼎新的智慧勇气和敢为人先的责任担当,抢抓新机遇、破解新难题、迎接新挑战,锐意进取,多项公安交管工作实现了新的突破。支队车管所首次被公安部交管局评定为全国55个、云南省4个“一等车辆管理所”之一、元江车管所首次被评为“全国一等县级车辆管理所”,车管工作实现历史性跨越;省政府于8月3日在玉溪召开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现场推进会,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于8月4日在元江召开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会议,高速大队参加“12.2平安行”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晚会录制,中央电视台一套节目《今日说法》在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特别播出玉溪交警特别节目,“玉溪经验”正在全省、全国广泛推广;全市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在2015年大幅减少107人的基础上,继续保持平稳下降良好态势,比上年同期减少20人,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推进平安玉溪建设和全市社会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第二部分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9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4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3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91人,其中:行政编制 29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87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28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38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37人。
执法执勤车辆编制49辆,实有车辆49辆。另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实有警务摩托车80辆。
二、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关于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061.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061.1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061.1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061.17万元,(不含市政府尚未批准结转继续使用上年结转收入585.7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061.17万元(本级财力9999.91万元,专项收入3455.26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606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减少1220.76万元,下降7.98 %,变动的主要原因是:
一是由于人员政策性增资和社保基数正常调整,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602.8万元,
二是九溪车管所整体搬迁项目主体建设工程款已按合同拨付至约定比例,在审计审定和终验未完成前暂不需支付资金。
三是九溪车管所整体搬迁项目和中心城区智能交通(二期)项目进入工程中后期,部分工程子项目逐渐由建设期转入质保期,暂时不需支付工程款,工程建设资金需求减弱,项目资金收入比上年减少1823.56万元,收入净减少1220.76万元。
以上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将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在执行中依法依规作相应调整。
三、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关于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4061.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70.92万元,项目支出3690.25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4061.17万元,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减少1220.76万元,下降率7.98 %,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因收入减少1220.76万元,所以支出也等额减少。具体原因:一是由于人员政策性增资和社保基数正常调整,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602.8万元,
二是九溪车管所整体搬迁项目主体建设工程款已按合同拨付至约定比例,在审计审定和终验未完成前暂不需支付资金。
三是九溪车管所整体搬迁项目和中心城区智能交通(二期)项目进入工程中后期,部分工程子项目逐渐由建设期转入质保期,暂时不需支付工程款,工程建设资金需求减弱,项目资金收入比上年减少1823.56万元,支出净减少1220.76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4公共安全支出(类)-02公安(款)-01行政运行(项)支出6569.60万元,主要反映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人员工资福利性支出;
2、204公共安全支出(类)-02公安(款)-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3572.76万元,主要反映协管员工资支出、公安行政管理职能职责支出、机动车驾驶人证照制发、从优待警支出。
3、204公共安全支出(类)-02公安(款)-19信息化建设(项)支出1059.82万元,主要反映公安信息网络构建及运行维护支出。
4、204公共安全支出(类)-02公安(款)-20(项)支出1160.75万元,主要反映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支出。
5、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08.66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性支出;
6、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02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8.9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事业编制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性支出;
7、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61.61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财政承担部分;
8、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8.22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退休等原因记实职业年金财政承担部分;
9、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7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01(项)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2.56万元,主要反映财政补充失业保险部分。
10、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7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02(项)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1.07万元,主要反映财政补充工伤保险部分。
1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7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03(项)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8.42万元,主要反映财政补充生育保险部分。
12、210 卫生健康支出(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01行政单位医疗(项)278.98万元,主要反映医疗保险财政承担部分;
13、210 卫生健康支出(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03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74.40万元,主要反映医疗保险由财政承担部分;
14、221住房保障支出(类)-02住房改革支出(款)-01住房公积金(项)503.70万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财政承担部分;
15、221住房保障支出(类)-02住房改革支出(款)-03购房补贴(项)21.65万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支付的购房补贴。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说明如下(其中:基本支出10370.92万元,项目支出3690.25万元)。
1、301工资福利支出6773.28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职工工资薪酬和社会保障支出(详见附表-部门公开表8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5601.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49.8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设备设施日常维护等日常支出;项目支出2151.50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履行法定交通管理职能职责所必须的执法办案成本和车管业务专用牌证耗材成本,以及经发改部门批准立项的玉溪市中心城区智能交通建设项目和车管所整体搬迁九溪项目建设,不形成固定资产的其他费用支出。(详见附表-部门公开表8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8.74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支付离退费、独子费、经人社部门批准的困难遗属生活补助。
4、310资本性支出(非基本建设类)1557.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万元,主要用于经政府采购批准的部门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支出1538.74万元,主要用于专用业务装备的更新与升级、经发改部门批准立项的玉溪市中心城区智能交通建设项目和车管所整体搬迁九溪项目建设工程进度款。
(三)本级财力安排列支本级项目情况(详见部门公开表10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表)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交警支队项目3690.25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
1、车驾管电子档案项目进度款16.52万元
2、车管所警务云数据备份项目进度款22万元
3、新增高速公路卡口设备购置费36万元
4、二次事故预防预警系统前端设备建设经费65万元
5、交通事故检验鉴定费20万元
6、少年交警宣传活动经费20万元
7、车管所监管系统暨监管服务中心项目进度款51.06万元
8、驾驶人考试配套服务费890万元
9、辅警基本工资福利增资863.62万元
10、玉溪市中心城区智能交通建设项目和车管所整体搬迁九溪项目各子项目建设资金1706.05万元
四、关于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9年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为:0项目,金额0万元。
(二)无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三)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五、关于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关于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详见部门公开表9-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33.4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总额净增0.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公务接待费用34.56万元,与上年相比净增0.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98.93万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化。
对公务接待经费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增加0.12万元的说明:变动原因:一是交警支队所属二级预算直属大队2018年申报预算时实际在职人员106人,2019年在职人数无变化。按玉溪市公务接待定额标准应申报公务接待预算控制数12.72万元,因工作人员不慎错误申报为12.48万元,导致2019年按定额申报时三公经费时比上年增加0.24万元,此增加是差错造成;二是交警支队(本级)受年内人员轮岗、退休和病故等因素影响,实际净减少一人,申报公务接待经费定额控制数时比上年减少0.12万元;综合以上原因,交警支队2019年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经费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增加0.12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减少16.51万元。交警支队公务用车与上年相比无变动,经费减少原因是公务租车经费不属于三公经费,在其他交通费用科目反映,因统计口径变动,所以减少。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关于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变动原因说明
2019年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基本支出预算金额为10370.9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773.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49.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28.74万元,资本性支出19万元。与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相比,增加602.80万元,增幅6.17%。变动原因分析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变化:比上年减少240.42万元,减幅3.42%,减少原因:年内正常退休、病故、人员调出等原因,导致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6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变化:比上年增加826.41万元,增幅31.50%,增加原因:预算编制口径调整,交警支队原列入项目支出的涉案停车场租用费、红绿灯运行维护费、车管业务证照成本性支出等调整为基本支出,所以导致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变化:比上年减少2.19万元,减幅1.6%,减少原因,年内退休人员病故1人。
(四)资本性支出变化:比上年增加19万元,增幅100%。增加原因,公用经费列支的政府采购办公设备预算细化。
八、关于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变动原因说明
2019年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项目支出预算金额为3690.25万元,与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相比,减少1823.55万元,降幅33.07%。变动原因分析如下:
(一)预算编制口径调整。交警支队原列入项目支出的涉案停车场租用费、红绿灯运行维护费、车管业务证照成本性支出等调整为基本支出,所以导致项目支出减少826.41万元。
(二)工程建设资金需求减弱。因九溪车管所整体搬迁项目和中心城区智能交通(二期)项目进入工程中后期,部分工程子项目逐渐由建设期转入质保期,暂时不需支付工程款,导致项目支出减少997.14万元。
九、关于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9年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玉溪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玉财债〔2016〕25号)要求,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一级项目7个,二级项1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513.81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一级项目7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59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二级项目1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354.81万元。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一级项目4个,二级项目27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690.25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一级项目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8.52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二级项目27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41.73万元。
2019年与2018年相比一级项目减3个,资金减少1010.48万元。减少原因:一是预算口径调整,如:车管业务成本项目支出调整为基本支出;二是项目已终结正常退出;三是项目由一级项目调整为二级项目,如事故防控疏导保畅工作经费调整为二级项目。
2019年与2018年相比二级项目增加15个,资金减少813.08万元。项目个数增加的原因:一是项目由一级项目调整为二级项目,如事故防控疏导保畅工作经费调整为二级项目。二是对项目进行拆分细化,进一步提高预算精准度,如:2018年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二期)仅列示为1个整体项目,2019年按照系统独立功能模块将其细化为5个项目,更方便对项目进行进度跟踪和绩效评价。项目资金减少的原因:一是预算口径调整,如:车管业务成本项目支出调整为基本支出;二是项目已终结正常退出;三是因九溪车管所整体搬迁项目和中心城区智能交通(二期)项目进入工程中后期,部分工程子项目逐渐由建设期转入质保期,暂时不需支付工程款,工程建设资金需求减弱。
项目绩效预期达到的效果:(一)持续加大力度,深化推进放管服措施;(二)深入推进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感;(三)巩固创文创卫成果,提升城区交通环境整治成效,塑造玉溪城市形象;(四)以“节庆大假路畅人安”为重点,不断夯实高速公路事故防控基础;(五)高位谋划强力推动黄标车淘汰整治工作;(六)全面从严治党治警,确保交警队伍忠诚干净、英勇担当。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由公用经费和工作业务经费两部分构成,说明如下:
2019年公用经费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750.67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5.08万元,减少原因:申报2019年预算时已减少了2018年病故人员人数和2019年一季度正常退休人员人数,所以按在职在编人数测算的人均定额公用经费减少。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按人均定额控制标准测算的办公费、邮电费、会议费、差旅费、水电费以及三公经费等日常维持机构运转的正常支出。不包括:由项目支出调整为基本支出的资金支出以及在其他交通费用中列支的车改补贴。
2019年业务工作经费支出安排192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36.5万元。增加原因:除上年同样用于弥补公务车定额保障不足和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缺口部分外,2019年新增了向社会购买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基地租赁和“两个教育”服务,导致支出预算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资产总额13562.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10.83万元,固定资产9851.0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在建工程1546.92万元,无形资产净值854.1万元。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政府采购1274.34万元,其中办公设备采购120万元,业务设备采购1134.56万元。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6个,采购预算资金1274.34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的采购1235.81万元,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采购18.81万元。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减少866.23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九溪车管所整体搬迁项目和中心城区智能交通(二期)项目进入工程中后期,2019年需要实施政府采购的项目减少,当期需要支付的资金需求减弱。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专业名词解释
交通控制:就是采用能够与时刻变化着的交通情况相适应的设备如交通信号机等,准确的指挥交通,使之达到安全、畅通的目的。
交通管理:就是制定交通规则,作为车辆和行人必须共同遵守的法规,同时根据当地的交通情况,采取某些限制措施,这些交通法规和限制措施通过交警的管理及设立交通标志等交通设施予以执行
专用设备交通设施:是指为城市交通系统保障安全正常运营而设置的轨道、隧道、高架道路、车站、通风亭、机电设备、供电系统、通信信号、道路标线等设施。
出行:人、车、或从出发点到目的地移动的全过程。出行具有的特点如下:移动必须是有目的;一个单程为一次出行;不受换成影响,即一次出行可能包括几种交通形式;一次出行必须有且仅有一个出发点和一个目的地)的出发点和目的地。
行驶车速:车辆通过某路段的行程与有效运行时间(不包括停产损失时间)之比所得的速度。用于评价该路段的线形和通行能力或作经济效益分析之用。
通行能力:道路在单位时间内可能通过车辆(或行人)的最大量。
两个教育:第一个教育是指在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内累积积分达到12分及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第二个教育是指校车驾驶人、持有A1、A2、B1、B2准驾车型的驾驶人在上一个记分周期记1-11分,进入下一计分周期需要参加审验教育的驾驶人;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发生交通亡人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但驾驶证未被注销的驾驶人。
财务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批复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2019-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四、对下绩效目标表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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