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7124309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7-02-13 |
玉溪市地方税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玉溪市地方税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玉溪市地方税务局按照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部署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规划,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行政权力的民主监督,方便纳税人办事,促进公开、公平,公正税收执法和税收环境建设,现将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
(一)推进“五公开”情况
1.做好主动公开信息发布工作。2016年1-12月玉溪市地方税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条,累计发布信息598条,内容涉及含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划总结、局况介绍、行政审批等内容。今后将进一步充实网站的信息容量,提高网站的应用水平,建成地税系统和纳税人信息资源高度共享和快速流通的工作平台。
2.及时清理过期的主动公开信息。信息公开的关键在于“新、准、快”,玉溪市地方税务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的政策法规,避免纳税人浏览到失效文件,导致利益损失;同时,及时对玉溪市地方税务局因人事变动、机构调整所产生的领导分工及科室职责部门进行变更,方便纳税人及时掌握地税机关的动态。
3.及时做好惠民政策的主动公开工作。玉溪市地方税务局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加大对涉及纳税人利益较广、时效性强、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各项政策的公开力度。
4. 认真梳理权责清单。经过梳理,玉溪市地方税务局(含直征分局、高新分局、稽查局)涉及行政职权共计7大类96项,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处罚54项、行政强制8项、行政征收20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职权6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647项,“追责情形”共计703项。根据梳理权责结果,玉溪市地方税务局认真履行权责,不偏不倚,严格公正执法,做到权责公开透明,接受公众监督。
(二)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1.明确解读范围。对本部门出台的重要规范性文件,通过撰写解读稿、利用部门网站等载体进行科学解读,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相关政策。2016年度,依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6〕53号)、《云南省地方税务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规定》(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号)的规定,到目前为止,玉溪市地方税务局制定和公布过文件规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共计31个,进行清理后情况如下: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2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8件;部分条款修改的规范性文件1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和解读责任分工,玉溪市地方税务局对该件部分条款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其修改目的及意义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政策解读,并将此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在政务服务信息公开网站和门户网站中进行公告,供广大人民群众知晓。
2.规范解读程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重要政策由起草部门负责解读。各科室在报送拟制发规范性文件时,要一并报送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形式、解读途径(网站、报纸、政报、公开专栏、新媒体、会议等)、解读时间等。负责审核拟制发规章文件的政策法规部门,在呈送领导审签时,一并报送解读方案。审核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及其解读文件及时公告,并提交部门门户网站发布。
3.创新解读形式。玉溪市地方税务局一是将政策解读形式有撰稿解读扩展到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解读等多种方式;二是将政策解读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三是鼓励各部门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
(三)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玉溪市地方税务局及时调整网站内容,满足纳税人需求。政府信息公开除按市政府统一的信息公开板块外,增加了玉溪地税的特色内容,如“税收政策”、“规费政策”、“税收课堂”等内容丰富、版面新颖的板块,为纳税人提供贴心的服务;及时增加“行政审批”这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管理;对一些对纳税人有重大影响或者涉及民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玉溪市地方税务局坚持及时更新,增强了公众的认知度,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
(四)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和考核监督情况
玉溪市地方税务局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由一名局领导分管,政策法规科牵头负责推进、审核、协调、发布和更新玉溪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策法规科一名同志为兼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资料和报表收集、整理及上报。坚持长期以来“主要领导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组织不定期检查,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
(五)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1.坚持落实工作制度。玉溪市地方税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玉溪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玉溪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玉溪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办理制度》、《玉溪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审核、报送制度》、《玉溪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工作检查评议、责任追究制度》和《玉溪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工作职责》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要求,做到用制度规范工作、保障工作。
2.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杜绝泄密事件发生。玉溪市地方税务局坚持“三级保密审查制度”:首先由兼职信息公开员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并签署自己的意见,第二级由政策法规科负责人进行二次保密审查,最后由分管局领导最终审查签字,不涉密的才可以公开。由于制度的完备和运作的规范,玉溪市地方税务局无任何信息公开涉嫌泄密事项发生,保证了玉溪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的合法性。
(六)政务服务建设情况
1.完善电子政务建设。随着“互联网+”战略的提出,为了更好地适应新常态、新形势,加快电子政务发展步伐,玉溪市地方税务局除在大厅受理纳税事项外,积极响应市政府号召,组织培训学习,分别在电子办税服务平台和玉溪市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开展网上申报和审批业务,通过投放流程图、提示办理所需准备材料等方式列举步骤,使纳税人了解办理方法,税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网上办理并为纳税人提供进度查询,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避免和减少“多次跑”现象,让纳税人足不出户申请办理纳税事项。
2.开展行政审批清理工作。根据上级要求,抓实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对取消或下放后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一步加大取消或下放力度。同时,对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此前决定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坚决落实到位,及时清理,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开展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全面取消了非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 2016年全市地税系现保留4项行政审批项目,且审批时限按照政府要求,承诺6个工作日内办结,相较之前的审批时限压缩了三分之二。其中,由市局审批的项目(1项):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的;县(区)级地税局审批项目(3项):1.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2.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3.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它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其他项目列入核准类、备案类税收优惠办理,改变了过去层层申报导致的效率低下局面,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有效释放了政策红利,激发了企业发展活力。
3.贯彻落实“双公示”工作。根据玉溪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简称“双公示”工作)及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市发改委统一安排部署,各执法部门应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信用玉溪”网站进行公示,并同步将公示内容推送至“信用云南”网站。为促进“双公示”工作依法规范地有序推进,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于2016年4月26日,对市局直征分局、高新区分局、稽查局负责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双公示”网上系统录入工作的培训。通过“双公示”工作的开展,实现以公开促规范、提升执法公信力,营造诚信纳税良好氛围的目的。
二、典型经验和做法
(一)大力开展税收宣传活动。4月11日,玉溪市地方税务局分别联合市国税局在聂耳文化广场开展了以“聚焦营改增试点助力供给侧改革”为主题的全国第25个税收宣传月宣传活动;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联合30多家市直单位在聂耳文化广场舞台前,集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向过往的行人简要宣传税收(费)政策、纳税服务规范、缴纳税(费)流程等,发放了印有税收宣传标语的环保袋、一次性纸杯以及《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热点问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宣传资料,同时针对大家咨询的营改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二手房交易、社会保险费的交纳等社会热点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活动现场,人头攒动、气氛热烈,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玉溪市电视台还就深化国地税合作和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工作进行了专题采访,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积极开展促进科技创新企业所得税新政宣传。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许可使用权技术转让所得等相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让广大纳税人全面准确知晓并及时享受税收优惠,玉溪市地方税务局及时与市国税局联合印制了《促进科技创新企业所得税新政宣传手册》,第一时间将该宣传手册发放给了全市地税系统的741名税收干部,供大家学习、参考。各县区局结合目前开展的各项税收宣传活动,将宣传手册摆放于办税服务厅供纳税人自行取阅,及时将该宣传手册发放到查账征收的每一户企业,发放到我市各级政府的相关部门,让企业和职能部门全方位了解最新税收优惠政策,为全市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经济发展新动力,实现玉溪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认真做好资源税改革宣传及负担测算工作。为保证全省资源税改革有序推进,玉溪市地方税务局一是通过门户网站积极宣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暂行办法》的通知等重要文件精神。二是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根据全省资源税费负担测算的工作安排和部署,按质按量地完成了全市所有(11个)矿产品税费负担率的测算工作,并提出适用税率建议和计征方式。选择不同类型的矿产品开采和加工企业作为对象,在平移实际缴纳的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基础上,测算了各矿产品资源税费负担率。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人手不足。由于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主要是兼职工作,在日常事务繁多的情况下,信息来源较单一,政务信息公开录入会有滞后的发生。二是工作开展创新力度不够。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由于录入数据繁多,导致存在数量达标,质量不高,公开形式单一的问题,缺乏创新的问题发生。
(二)工作建议。1.今后将从国家税务总局及云南省地方税务局网站法规库下载最新税收法律法规进一步扩张信息来源,同时进一步缩短信息保密审查等环节耗时,及时更新玉溪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为纳税人提供及时、准确的服务。
2.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办税大厅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打造新的政府信息公开阵地,让不同习惯的纳税人都能有适合自己的信息公开渠道。
玉溪市地方税务局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进行整改完善,进一步落实“领导重视、科室负责、专人落实”的工作机制,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进一步拓宽信息来源渠道和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和公开受众;把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作为玉溪地税与纳税人交流的平台,连接的纽带和沟通的桥梁。
玉溪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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