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61656273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6-03-31 |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玉溪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33名委员,2025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调整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部分委员、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呆账核销有关事项及《2024年度玉溪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情况报告》。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隶属玉溪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8个部门(办公室、稽核审计科、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科、公积金管理科、贷款管理科、信息技术科、法规科8个科室),9个管理部(中心城区管理部、江川管理部、澄江管理部、通海管理部、华宁管理部、易门管理部、峨山管理部、新平管理部、元江管理部)。从业人员92人,其中在编65人,非在编27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年,新开户单位286家,净减少单位60家;新开户人数1.07万人,净减少人数0.09万人;实缴单位4122家,实缴人数14.74万人,缴存额38.98亿元,分别同比下降1.43%、下降0.61%、增长7.7%。2025年末,缴存总额463.8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9.18%;缴存余额128.45亿元,同比增长8.33%。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2家。
(二)提取。2025年,6.45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9.10亿元,同比下降6.38%;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4.65%,比上年减少11.26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335.3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9.50%。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双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00万元。
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1万笔16.2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33%、8.45%。
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5.11亿元。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73万笔251.02亿元,贷款余额99.87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3.29%、6.91%、1.11%。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7.75%,比上年末减少5.55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2家。
2.异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286笔14662.40万元。2025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69271.7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51133.76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5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当年贴息额1.21万元。2025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5223笔282871.50万元,累计贴息12712.10万元。
(四)购买国债。2025年,购买国债0亿元。2025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
(五)资金存储。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9.60亿元。其中,活期0.01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7.80亿元,1年以上定期5.66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6.13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5年,业务收入33172.94万元,同比下降3.98%。存款利息4240.51万元,委托贷款利息28930.57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1.86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5年,业务支出19966.32万元,同比增长5.21%。支付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利息18809.03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156.08万元,其他1.21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5年,增值收益13206.62万元,同比下降16.15%。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5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10.36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88万元,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808.26万元。
2025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670.48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1476.83万元。
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9987.37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34140.06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2087.65万元,同比下降4.15%。其中,人员经费1660.88万元,公用经费219.79万元,专项经费206.98万元。
四、资产风险
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399.55万元,不良率0.04%。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9987.37万元。2025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41.27%,非企业单位占57.08%,灵活就业人员占1.65%。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48.87%,非企业单位占39.80%,灵活就业人员占11.33%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9.1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2.44%,租赁住房占1.53%,老旧小区改造占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9.8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66%,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3.38%。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支持职工购建房46.75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33.06%,比2024年末增加0.47个百分点。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62.32%(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05%),购买二手房占37.26%,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06%,其他占0.36%。
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35.67%,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64.33%,三人及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贷款占0%。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33.83%,30岁-40岁(含)占35.96%,40岁-50岁(含)占19.21%,50岁以上占11%;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8.45%,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1.55%。
(四)住房贡献率
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6.17%,比上年减少3.41个百分点。
六、2025年其他重要事项
(一)租购并举支持缴存人解决住房问题,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支付购房首付款、自住住房加装和更新电梯,支持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多子女家庭购房等情况
2025年,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践行“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紧盯缴存人刚性住房需求与改善性住房需求,持续优化公积金使用政策、拓宽保障场景、简化办事流程,全方位支持缴存人解决住房难题,切实筑牢住房保障底线,助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动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构建。一是聚焦无房缴存人租房刚需,持续优化租房提取政策、简化办理流程,打通异地租房提取堵点或破除异地租房提取障碍。依托《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玉市管规〔2025〕1号)政策支撑,放宽租房提取门槛,缴存人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且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或工作地无自有住房并实际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公积金支付房租;针对异地工作租房群体,将原有“全市无自有住房”条件细化为“缴存地或工作地无自有住房”,彻底解决异地缴存职工租房提取难问题。同时,精简提取材料、规范办理时限、畅通线上线下办理渠道,持续提升租房提取便捷度,切实减轻缴存人租房资金压力。二是围绕缴存人购房需求,优化公积金提取与贷款政策,全方位支持购买自住住房、保障性住房,切实降低购房成本。一方面,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缓解前期资金压力;针对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组合贷款等不同还贷场景,先后印发多份补充通知,规范按年、按月提取公积金偿还商贷业务,新增交通银行办理按月提取还贷服务,拓宽还贷提取渠道,减轻缴存人日常还贷压力。另一方面,加大保障性住房购房支持力度,畅通公积金贷款、提取办理通道,全力支持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针对组合贷款商业部分还贷需求,明确公积金余额优先偿还公积金贷款后仍有结余的,可按年提取偿还商贷本息,进一步盘活公积金资金。三是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等改造项目,满足缴存人改善居住条件、提升住房品质的现实需求。四是紧盯多子女家庭重点群体住房需求,加大公积金提取、贷款支持力度,切实缓解多子女家庭住房压力;印发《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工作方案》,畅通退役军人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全流程渠道,切实发挥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
(二)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和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25年,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及人员编制未发生调整变化;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数量、合作范围及业务权限未发生变更。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玉市金发〔2025〕21号)、《关于做好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工作的通知》(玉市金发〔2025〕25号),明确缴存基数以2024年月平均工资核定,其中上限为27813元;下限按区域划分,红塔区、江川区、澄江市执行1920元(二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其余6县执行1770元(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缴存比例方面,单位及职工统一为5%-12%,灵活就业人员为10%-24%。
(2)印发《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工作方案》(玉市金发〔2025〕17号),优化退役军人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支持退役军人、退役军人配偶及“三属”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并同等享受相关政策,开设服务“绿色通道”,切实保障退役军人住房公积金权益。
(3)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审批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缓缴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玉市金发〔2025〕30号),明确企业申请降比、缓缴的前置程序与补缴要求,细化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强化后续规范管理,有效防范缴存风险。
(4)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资金审批的通知》(玉市金发〔2025〕31号),明确缴存资金审批时限为1个工作日,细化挂账、调账、退款等业务规范,提升资金入账效率与准确性,筑牢资金安全防线。
2.提取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印发《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补充通知》(玉市金发〔2025〕7号),明确夫妻婚前各自商贷、婚前一方商贷一方公积金贷款、婚前公积金贷款婚后共同商贷、直系亲属共同购房或仅作为共同借款人等四类特殊情形的提取规则,进一步规范按年、按月提取偿还商贷业务。
(2)印发《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玉市管规〔2025〕1号)。一是优化租房提取条件,缴存人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或工作地无自有住房并租房居住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二是优化组合贷款商业部分提取条件,组合贷款未结清且正常还款的,公积金余额优先偿还公积金贷款后仍有结余的,可按年提取偿还商业贷款本息,明确首次提取须正常还贷满12个月、提取间隔不少于12个月,提取额度不超过前12个月商贷本息额(不含提前还贷、逾期利息、罚息)及本人与配偶账户余额。
(3)印发《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新增交通银行办理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玉市金发〔2025〕22号),新增交通银行办理按月提取公积金偿还商贷业务,进一步拓宽还贷提取渠道。
3.贷款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印发《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玉市管规〔2025〕1号),自2025年7月7日起执行。共调整优化贷款政策2项,一是调整住房套数查询范围,不再查看借款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人及配偶)在购建住房所在县(市、区)房管部门的网签合同备案情况,仅以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住房套数进行认定,认定结果更加贴合实际。二是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贷款期限由原来的男性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不超过60周岁,调整为男性不超过68周岁,女性不超过63周岁,进一步适应新时期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延长的政策。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推出便民举措,提升服务便利度。一是推出数字化便民举措。住房公积金AI智能客服上线运行,实现全天候全场景政策解答,推出5项“边聊边办”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二是简化业务办理流程。以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为抓手,推进流程再造、数据共享与“四减”工作,成功办理业务2982笔。
2.深化政务融合,打造数字化矩阵。深度对接住建部监管平台与全国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打造“手机公积金”APP、“玉溪市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网上服务大厅数字化服务矩阵。实现35项高频事项“线上办”与14项业务“跨省通办”。引入AI智能技术,融合政策知识库推出“智能客服”,成功上线5项“边聊边办”服务。
3.强化宣传引导,提高政策知晓率。一是突出定制化。打造原创宣传品牌,通过“玉溪市公积金”公众号推出41篇原创文章,采用简明问答、一图读懂的形式,精准化推送“政策服务包”。二是突出常态化。践行“一线工作法”,结合不同对象的特征和需求,常态化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六进”实地宣传活动。年内,共开展宣传活动222场,涉及单位1054家,发放宣传手册10344册,惠及职工11595人次,实现从“群众找政策”到“政策找群众”,不断提高政策知晓率。
(五)当年数字化发展情况
1.深化数据共享协同,打通“一体化”数据链路。打通数据壁垒,通过住建部平台累计对接行业外34个、行业内14个接口,数据共享交互达419773次。深化跨部门协同,与人民银行实现“总对总”征信信息对接,累计查询84次,将征信报告深度嵌入业务系统,实现贷款档案自动生成,显著提升审批效率与风控水平。
2.提升数据治理能力,夯实“高质量”数据底座。以全周期管理为抓手,印发数据治理、质量提升及专项整改方案,实施“数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历史数据治理。截至2025年末,数据质量评分从年初91.47分提升至99.45分。持续推进封存账户清理,共清理封存账户明细3975条,确保数据资产真实、准确、完整。
3.谋定三年发展蓝图,走好“系统化”推进路径。高标准完成数字化发展三年规划编制,明确阶段性目标与重点任务,建立“规划-方案-执行”的闭环推进体系。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确保各项数字化建设任务稳步落地,为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4.织密网络安全防线,筑牢“高可靠”运行屏障。全面升级安全防护体系,实施“数据安全堡垒”工程,关键数据加密存储率达100%。优化网络边界防火墙策略,新增漏扫、探针等监测防护设备,强化系统托管与数据灾备巡检。严格落实日常及重要时期网络安全与舆情监测,圆满完成年度等保三级测评及首次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全力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六)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25年,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精细化服务推进文明窗口创建,成效显著。全年收到群众表扬信、锦旗及获奖证书13件,群众认可度持续提升。连续两年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表扬,继中心城区管理部获评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表现突出集体后,1名干部职工获评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表现突出个人。
(七)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25年,无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八)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
2025年,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未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违纪行为,未开展相关纠正和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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