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91010873 | 文     号 | 统计信息第9期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9-01-30 |
2018年玉溪市消费品市场运行分析
2018年,在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的大环境下,玉溪市积极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扩大内需刺激消费的政策、措施,使全市消费品市场保持了平稳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市场运行情况
(一)社会消费品情况
2018年,全市共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92.5亿元,同比增长12.0%。增速高于全国9.0%的3个百分点,高于全省11.1%的0.9个百分点,在全省排第5位。
从县区来看:全市九个县区均稳步增长。澄江县和新平县增长12.5%,易门县和峨山县增长12.4%,江川区和华宁县增长12.3%,元江县增长12.2%。红塔区增长11.7%,通海县增长11.4%。
按销售单位所在地来看:城镇实现消费品零售额329.7亿元,增长12.0%,乡村实现62.8亿元,增长11.9%。
按消费形态来看:商品零售实现325.8亿元,增长12.0%;餐饮收入实现66.7亿元,增长11.9%。
从走势上看,1-3月、1-6月、1-9月、1-12月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累计增速分别为12.0%、12.1%、12.0%、12.0%,市场运行基本稳定,城乡居民消费继续保持平稳。
(二)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的情况
2018年,批发业实现销售额729.2亿元,增长16.7%,高于全省15.7%的1个百分点,在全省排第6位,其中:限上批发业实现销售额360.2亿元,增长18.7%;零售业实现销售额425.3亿元,增长15.7%,高于全省12.3%的3.4个百分点,在全省排第1位,其中:限上零售业实现销售额130.6亿元,增长19.7%;住宿业实现营业额17.3亿元,同比增长16.6%,高于全省12.5%的4.1个百分点,在全省排第2位,其中:限上住宿业实现营业额5.7亿元,同比增长22.0%;餐饮业实现营业额124.8亿元,同比增长18.0%,高于全省16.0%的2个百分点,在全省排第1位,其中:限上餐饮业实现营业额4.2亿元,同比增长34.8%。
(三)重要商品支撑作用明显增强
2018年,石油及制品类、汽车类和粮油食品类等零售占我市商品零售比重比较大,为主要支柱,分别占整个限额以上企业(单位)零售额的35.1%、24.1%、18.9%。
石油及制品类零售增长凸显,2018年,限额以上企业(单位)石油及制品类实现商品零售额54.9亿元,增长22.3%,增幅比上年同期提高8.4个百分点,对全市限额以上企业(单位)商品零售额增长贡献率为49.0%。
汽车类零售增速回落,2018年,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汽车类实现商品零售额37.6亿元,同比减少5.1%。
日常生活类商品保持平稳增长。2018年,限额以上企业(单位)粮油食品类实现商品零售额29.5亿元,增长47.5%,增幅比上年同期提高17.9个百分点,对全市限额以上企业(单位)商品零售额增长贡献率为46.6%。其它日常用品实现商品零售额:烟酒类6.2亿元,增长19.2%;日用品类3.9亿元,增长11.4%;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2.4亿元,增长14.3%;饮料类2.0亿元,增长17.6%。
(四)经济发展促进消费结构改善
随着我市经济的持续发展,带动了城乡居民收入不断提升,消费性支出较快增长,消费结构不断改善。城乡居民的消费重心从食品、衣着、家庭设备及服务等基本消费逐渐转向居住、医疗保健、文教娱乐等生活改善和高品位消费领域。2018年,我市与居住相关的实现商品零售额:家具类0.7亿元,增长16.7% ;建筑及装潢材料类1.4亿元,增长40.0%。与医疗保健相关的中西药品类实现商品零售额4.1亿元,增长2.5%,其中:中草药及中成药类1.3亿元,增长30%。与文教娱乐相关的文化办公用品类实现商品零售额1.5亿元,增长15.4%。
(五)来自互联网上的销售增长迅猛
电子商务模式打破了传统消费的地域界限,逐渐改变了人们的消费方式和消费习惯,越来越多的企业尝试利用互联网拓展业务,随着分享经济的不断发展,网络消费在上年高增长的基础上继续保持快速增长。2018年,全市限额以上企业(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网上零售额3.3亿元,增长560.0%,增幅比上年同期提高518.9个百分点,远远高于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速。
二、需要关注的问题
(一)经济增长动力不足,城乡居民消费意愿和行为趋于谨慎
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依然错综复杂,充满变数,经济增长动力仍显不足,对扩大消费和提升消费信心带来不利影响。今年我市经济景气程度一般,主要表现在用工单位减少人员较为明显,再就业压力较大,导致城乡居民收入普遍不高,房地产价格居高不下,居民购房、租房压力持续加大,对日常商品消费产生较大的挤出效应,使得居民消费信心受到一定影响,城乡居民商品消费意愿和行为趋于谨慎保守。
(二)传统实体经营面临不少困难,经营思路和模式亟待改变
面对个性化、多样化消费需求和电子商务的冲击,传统商贸企业在商流、物流、信息流等方面的优势弱化,销售增长放缓,而人工、租金等经营成本却快速攀升,企业盈利能力大为减弱,经营难度不断加大。尤其是百货店、超市、大型超市等主要传统零售业态,面对严峻的同质竞争,销售增长乏力。
(三)市场监管仍需加强,网上销售亟须规范
当前,互联网销售业务迅猛发展,团购、代购、微店营销等新兴营销方式不断涌现,活跃了消费品市场,同时也为有序市场的维护带来猝不及防的挑战。利用互联网或网络电商平台进行制假售假,由于其形式多样且比较隐蔽,不仅增大了相关部门查处的难度,也加大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难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迫在眉睫。
(四)服务消费与实物商品消费的结构性变化值得关注
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城乡居民消费内容和消费模式正在发生变化,服务消费增长加快,而实物商品消费增长趋缓,实物商品消费占总消费的比重呈现下降趋势。2018年,我市在库有汽车限上零售企业22家,实现零售额27.4亿元,上年同期28.5亿元,同比下降了3.6%。汽车消费由几年前的爆发式增长进入低迷期,居民汽车消费基本饱。 当前,不少大型购物中心零售业经营面积不断缩小,而休闲娱乐、教育服务等服务业经营面积不断扩大,顺应了城乡居民消费行为的改变,但一定程度上影响实物商品消费的增长。城乡居民的即期消费不旺,特别是对大额消费和提前消费类表现不足。
三、对进一步扩大消费,促进消费升级的建议
(一)努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
收入是消费的决定因素,是扩大消费需求的现实基础。只有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才能增强居民消费信心,才能增加消费支出,最终刺激消费品市场稳步发展。政府应努力实现收入倍增计划,推动收入分配改革,不断增加居民实际收入,并逐步缩小社会各阶层收入差距,使城乡居民形成收入稳步增长的心理预期,增强居民消费信心。
(二)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障制度
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提升医疗、教育、养老等社会保障水平,解除居民后顾之忧,减轻居民未来支出压力,释放城镇居民消费潜力。
(三)充分发挥城市的辐射功能,创造新的消费增长点
要抓住机遇,通过为消费者提供舒适的购物环境、便利的交通条件、良好的售后服务、丰富多样的商品,来提升消费档次,以及通过举办展会、发展旅游业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升城市辐射力,吸引周边城市外来人口消费,拉动批零住餐业发展。
(四)狠抓企业入库,培育消费新的增长点
狠抓企业入库是老生常谈的话题,建议强化部门联动,辖区内排查、扶持有特色和发展潜力的中小型企业扩规上档,努力做到达标一家申报一家入库,从而提高限额以上法人企业所占比重,拉动全市经济平稳增长。
(五)强化指导,不断提高在库企业质量
一是继续强化数据核查和审核。针对审核中发现的漏报、瞒报行为,强化与企业沟通和指导,打消企业顾虑,督促其如实上报数据。二是强化部门协作。针对统计数据核查和审核中发现基础材料不齐全、财务制度不规范、不能反映真实情况的企业,各部门要加强协作,督促企业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完善基础资料。
签发:蔡伟 审核:柴建华 拟稿:张梅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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