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8962013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8-09-27 |
玉溪市环境监察支队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玉溪市环境监察支队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玉溪市环境监察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环境监察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依据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依法对辖区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依法处罚;
3、负责调查处理辖区内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污染事故和环境污染纠纷,协调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的环境污染纠纷及事故,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4、组织实施排污费的征收及排污费管理,做好排污费年度预算、决算的编制及排污费财务、统计报表的编报汇审工作;
5、负责基本建设项目过程中的现场监督检查,参与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并负责对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指导各县区环境监察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建立健全监察档案,组织开展全市环境监察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玉溪市环境监察支队按照省环境监察总队、市环境保护局的安排部署,按照《2017年全省环境监察工作要点》,以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办法,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为重点,加大环境监管和环境执法力度。以强化环境监管为核心,切实抓好环境监察工作,全力配合做好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积极落实全市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整改工作、纳污坑塘排查工作、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评估工作、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煤炭行业专项检查工作、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检查等工作;全面参与抚仙湖“雷霆行动”现场排查、检查工作;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工作进展顺利;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取得成效;环境信访案件处理及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开展积极有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玉溪市环境监察支队是玉溪市环境保护局下属的财政全额拨款科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纳入玉溪市环境监察支队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环境监察支队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8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环境监察支队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912.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12.2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798.45万元,主要由于2016年末结转结余的758.09万元财政收回,并于2017年作为收入数下达。
2017年度收入情况分析
2017年度收入总计 | 其中: | 收入构成 |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 | 财政拨款收入% | |
1912.29 | 1912.29 | 100.00 |
收入上下年度对比情况表
收入总计 | 其中: | 财政拨款占收入比重 | |||||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
上年 | 本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上年 | 本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7年财政拨款占收入% | 其中: |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占% | |||||||
1113.84 | 1912.29 | 798.45 | 1110.13 | 1912.29 | 802.16 | 100.00 | 100.0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环境监察支队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173.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6.81万元,占总支出的50.01%;项目支出586.48万元,占总支出的49.9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215.12万元,主要由于2017年度项目支出减少,玉溪市环境保护局2个项目(重点污染源防治补助资金116.26万元,清洁生产审核补助资金50万元)2016年由我支队转拨至市环保局,2017年直接拨至市环保局。
支出总计 | 其中: | 支出构成 |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1173.29 | 586.81 | 586.48 | 50.01 | 49.99 |
支出上下年度对比情况表
支出合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上年 | 本年 | 比上年增减% | 上年 | 本年 | 比上年增减% | 上年 | 本年 | 比上年增减% | 上年 | 本年 | 比上年增减% | 上年 | 本年 | 比上年增减% |
1388.41 | 1173.29 | -215.12 | 261.48 | 468.67 | 207.19 | 965.44 | 640.24 | -325.2 | 158.93 | 52.45 | -106.48 | 2.55 | 11.92 | 9.37 |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环境监察支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6.81万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增加126.99万元。主要由于人员工资晋升,福利待遇提升,公车改革补贴发放,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提高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7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30% 。
基本支出总计 | 其中: | 支出构成 | ||
人员经费支出 | 公用经费支出 | 人员经费支出% | 公用经费支出% | |
586.81 | 520.49 | 66.31 | 88.7 | 11.3 |
基本支出上下年度对比情况表
基本支出合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上年 | 本年 | 比上年增减% | 上年 | 本年 | 比上年增减% | 上年 | 本年 | 比上年增减% | 上年 | 本年 | 比上年增减% | 上年 | 本年 | 比上年增减% |
459.82 | 586.81 | 126.99 | 261.48 | 468.67 | 207.19 | 39.4 | 66.31 | 26.91 | 158.94 | 51.82 | -107.12 | 0 | 0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环境监察支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6.48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342.11万元,主要由于2017年度预算项目减少。1.玉溪市环境保护局2个项目(重点污染源防治补助资金116.26万元,清洁生产审核补助资金50万元)2016年由我支队转拨至市环保局,2017年直接拨至市环保局;2.2016年有新增预算项目2015年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46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见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支出数 |
1 | 玉溪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维护经费 | 325.24万 |
2 |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监管检查服务 | 28.05万 |
3 | 12369环保热线系统运行费 | 2.00万 |
4 | 执法办案补助费 | 103.48万 |
5 | 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 | 4.75万 |
6 |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 49.00万 |
7 | 办公打印材料费 | 3.30万 |
8 | 玉溪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维护服务 | 24万 |
9 | 重点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一期项目资金 | 30.66万 |
10 | 办公楼租金 | 16.00万 |
合计 | 586.48万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环境监察支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0.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8%。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减少139.05万元。主要由于2017年度项目支出减少,玉溪市环境保护局2个项目(重点污染源防治补助资金116.26万元,清洁生产审核补助资金50万元)2016年由我支队转拨至市环保局,2017年直接拨至市环保局。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9%。主要用于财政对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和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8.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051.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83%。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污染防治、污染减排等支出,具体包括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排污费安排的支出和环境执法监察费用;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0.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补助和购房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环境监察支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86万元,支出决算为16.34万元,完成预算的74.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31万元,完成预算的96.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03万元,完成预算的67.4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减少。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98万元,下降5.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96万元,下降15.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0.2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合理规划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31万元,占32.50%;公务接待费支出11.03万元,占67.5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3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31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环境监察执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0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0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7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单位监察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环境监察支队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31万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增加26.91万元,主要由于定额标准提高且2017年度发放全年公务用车补贴(2016年度发放5-12月)。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费、水费、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玉溪市环境监察支队部门资产总额1,776.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46.48万元,固定资产1,030.2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6.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68.49万元,固定资产减少207.60万元。处置车辆14辆,账面原值3063396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玉溪市环境监察支队 2017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 目 | 行次 | 预算数 | 统计数 | 项 目 | 行次 | 统计数 |
栏 次 | 1 | 2 | 栏 次 | 3 | ||
一、“三公”经费支出 | 1 | — | — | 二、机关运行经费 | 22 | 66.31 |
(一)支出合计 | 2 | 21.86 | 16.34 | (一)行政单位 | 23 | |
1.因公出国(境)费 | 3 |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 24 | 66.31 |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4 | 5.50 | 5.31 | 25 | ||
(1)公务用车购置费 | 5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 26 | — |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6 | 5.50 | 5.31 | (一)车辆数合计(辆) | 27 | 1 |
3.公务接待费 | 7 | 16.36 | 11.03 | 1.部级领导干部用车 | 28 | |
(1)国内接待费 | 8 | 16.36 | 11.03 | 2.一般公务用车 | 29 | |
其中:外事接待费 | 9 | 3.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 30 | |||
(2)国(境)外接待费 | 10 | 4.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 31 | 1 | ||
(二)相关统计数 | 11 | — | — | 5.其他用车 | 32 | |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 | 12 | — | (二)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台,套) | 33 | ||
2.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 | 13 | — | (三)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台,套) | 34 | ||
3.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 14 | — |
| 35 | ||
4.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 15 | — | 1 |
| 36 | |
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 | 16 | — | 210 |
| 37 | |
其中:外事接待批次(个) | 17 | — | 38 | |||
6.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 | 18 | — | 1,576 |
| 39 | |
其中:外事接待人次(人) | 19 | — | 40 | |||
7.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个) | 20 | — | 41 | |||
8.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人) | 21 | — | 42 |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及货物、工程、服务金额,以及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政府采购情况表 | |||||||||||||
编制单位:玉溪市环境监察支队 2017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采购计划金额 | 实际采购金额 | ||||||||||
总计 |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 非财政性资金 | 总计 |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 非财政性资金 |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 | 其他资金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 | 其他资金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
合 计 | 1 | 620.58 | 620.58 | 597.97 | 22.61 | 606.18 | 606.18 | 583.63 | 22.55 | ||||
货物 | 2 | 10.14 | 10.14 | 8.53 | 1.61 | 9.54 | 9.54 | 7.99 | 1.55 | ||||
工程 | 3 | ||||||||||||
服务 | 4 | 610.44 | 610.44 | 589.44 | 21 | 596.64 | 596.64 | 575.64 | 21 |
(四)预算绩效信息
玉溪市环境监察支队2017年度所有预算项目均填报项目绩效目标表,且经过批复,具体见下表: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批复表 | |||||
预算单位 | 项目名称 | 市级预算安排金额(元) | 项目年度目标 | 项目年度绩效指标 | |
产出指标 | 效益指标 | ||||
玉溪市环境监察支队 | 1,145.79 | ||||
(市本级)重点污染源防治补助资金(市环保局局机关) | 115.00 | 按时完成2017年削减任务,提高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 按时按量完成2017年污染总量削减指标和整个“十三五”污染减排目标。 | 推广污染减排设施,改善我市综合环境质量,提高人居环境满意率。 | |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 49.00 | 通过演练,对现有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进行查缺补漏,修改和完善处置措施,提高各相关部门及人员应急处理的效率、能力和质量,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做好适时准备。 | 每年举办一次应急演练,演练完成时间2017年11月下旬,演练成功率100%,成本控制在49万元以内。 | 全面推进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深化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强化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提高环境应急响应能力。 | |
(市对下)执法办案经费补助 | 45.00 | 对辖区内的排污企业进行有效监管,及时解决处理群众投诉、信访、市长热线交办件、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件,强化执法手段和执法水平,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和环境稽查机制,全面提高执法能力。 | 对辖区内的排污企业日常监管率100%;群众投诉、信访、市长热线交办件、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件等完成率100%。 | 控制环境污染,改善玉溪环境。 | |
(市本级)执法办案经费补助 | 135.00 | 对辖区内的排污企业进行有效监管,及时解决处理群众投诉、信访、市长热线交办件、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件,强化执法手段和执法水平,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和环境稽查机制,全面提高执法能力。 | 对辖区内的排污企业日常监管率100%。 | 控制环境污染,改善玉溪环境。 | |
(市本级)清洁生产审核补助资金(市环保局局机关 | 9.50 | 2017年内按时完成云南省第十三批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的备案工作,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鼓励企业引用清洁生产技术。 | 完成第十三批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的备案工作,提高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完成率。 | 通过开展清洁生产工作,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削减企业污染物排放量,提高人居环境质量。 | |
(市对下)重点污染源防治补助资金(市环保局局机关) | 135.00 | 按时完成2017年削减任务,提高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 按时按量完成2017年污染总量削减指标和整个“十三五”污染减排目标。 | 推广污染减排设施,改善我市综合环境质量,提高人居环境满意率。 | |
污染减排、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运行项目 | 35.00 | 每年按国家和省、市对国控重点企业监测要求,完成年度玉溪市国控企业监督性监测和减排监测,按时提交监测报告。 | 每季度按时上报监督性监测报告,为全市环境执法、总量减排提供技术支持。 | 每季度按时上报监督性监测报告,为全市环境执法、总量减排提供技术支持。 | |
玉溪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监控中心维护服务 | 24.00 | 1.完成按合同条款规定的维护工作内容,包含合同期间软件维护和升级,硬件维护、培训、系统升级等相关技术服务。2.严格遵守谈判文件、技术澄清、成交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3.合同期间发生任何问题,保证30分钟响应。2小时内派人赶到现场,确定问题,向用户提交问题报告,限时解决。 | 合同期间发生任何问题,保证30分钟响应,2小时派人赶到现场,确定问题,向用户提交问题报告,限时解决。 | 确保整个系统的高效、安全、稳定运行,实现环保部门对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和环境质量关注点情况的远程监控。 | |
玉溪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维护经费 | 504.84 | 确保全市已建成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为污染减排和环境监管提供监控数据。 | 2017年全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数达310台套以上,正常运行率达到95%以上,规范维护率基本达到100%。 | 全市重点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实现专业化、规范化运行维护,监控和遏制重点企业污染物超标排放和偷排行为,服务污染减排和环境监管工作。 | |
(市对下)清洁生产审核补助资金(市环保局局机关) | 40.50 | 2017年内按时完成云南省第十三批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的备案工作,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鼓励企业引用清洁生产技术。 | 完成第十三批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的备案工作,提高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完成率。 | 通过开展清洁生产工作,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削减企业污染物排放量,提高人居环境质量。 | |
12369环保热线系统运行费 | 2.00 | 按照《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规范接报处理工作程序,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 污染投诉件处理率100%,自接到投诉后30日内解决回复完毕。 | 维护和保障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 | |
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监测 | 15.00 | 做好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监测,为实施污染事故应急救援和政府决策提供决策依据。 | 通过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监测,为实施污染事故应急救援和政府决策提供决策依据。 | 通过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监测,为实施污染事故应急救援和政府决策提供决策依据。 | |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监管检查服务 | 31.20 | 1.负责辖区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运维管理工作;2.按要求检查辖区内已安装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包括:现场端建设规范情况,设施运行状况,设施运行维护工作完成情况,历史数据情况,数据上传情况及台账记录等;3.现场端建设技术服务。参与审核新建或更换设施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方案、验收资料及现场验收工作;4.负责运维通报的编制与发布;5.国控企业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检查汇总表及相关材料的编制与报送;6.监督落实并按要求上报省、市运维通报整改落实情况;7.负责填报国控企业有效性审核相关表格;8.完成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 对全市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重点污染企业进行监管检查。按照要求,每月对全市国控及减排企业32家企业进行一次例行检查,每季度对全市70家市控企业进行一次例行检查。 | 全市重点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实现专业化、规范化运行维护,监控和遏制重点企业污染物超标排放和偷排行为,服务污染减排和环境监管工作。 | |
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 | 4.75 | 继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深入整治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和医药制造行业企业环境问题,加强重点污染源环境治理,建设美丽玉溪,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 对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和医药制造行业企业监管查处率100%;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和废水污染地下水的环境违法行为查处率100%。 | 规范企业环境管理,提升行业生产及污染防治技术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依法严格执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建设幸福美丽玉溪作出贡献。 |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
玉溪市环境监察支队
2018年9月27日
相关阅读: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2023年玉溪市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公告 2023-11-23
- 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启动 2025-05-13
- 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启动 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2025-05-13
- 经济日报金观平:厚植营商环境沃土激发企业发展活力 2025-05-13
- 新平县水塘镇:以人居环境整治为笔,绘就美丽乡村新画卷 2025-04-30
- 干字当头丨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多措 并举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 2025-04-27
- 环境整治“动”起来 村容村貌“靓”起来 2025-04-23
- 郭某某不服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行政处罚申请行政复议案行政复议决定书(云玉政行复决字﹝2024﹞第40号) 2025-04-21
- 夏某某不服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行政处罚申请行政复议案行政复议决定书(玉政行复决字﹝2024﹞第39号) 2025-04-21
- 娄某某不服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行政处罚申请行政复议案行政复议决定书(玉政行复决字﹝2024﹞第35号) 2025-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