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8962296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8-09-28 |
玉溪市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20180927032424054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31801000
玉溪市财政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玉溪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制定全市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拟订市与县区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指导县区财政局及高新区财政局的业务工作;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财政、税收、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定和监督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管理的规章制度;按照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地方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和市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玉溪市人民政府委托,向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参与完成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省对玉溪市的转移支付,制定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4)制定全市财政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制度和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市本级行政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的工资统一发放;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负责管理和监督市级公共支出;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办法,按照规定管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7)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资产和财务监管工作;完善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发展有关财税政策;负责信用担保制度建设和信用担保行业的监管工作;按照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8)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9)负责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资金(基金)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0)负责制定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及偿还工作。
(11)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业务培训,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2)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市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13)负责制定财政科学研究计划和财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宣传工作;制定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4)承担玉溪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授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对监管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导推进监管企业改革发展工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负责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工作;负责监管企业工资总额审核备案工作;负责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统计、产权登记、资产处置等工作;对县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指导国有企业开展党建工作。
(15)承担玉溪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日常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分析金融运行情况;拟订全市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联系驻市金融监管机构、各类金融机构以及行业自律组织;引导、协调、鼓励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参与市政府对金融机构的目标考核。参与对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的监管,会同有关金融管理部门指导地方金融业改革与创新,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协助有关部门打击和处置非法金融活动,促进地方金融业健康发展;承担省金融批准成立的民营小微金融机构的日常监管工作;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和服务“三农”。负责全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承担企业上市指导、审核推荐及上市后相关工作;协调推进重大金融项目招商工作。
(16)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1-10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按照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和市四届政府七次会议要求,2017年全市财政工作的目标是: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4%以上、总量完成1,363,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3%、总量完成2,403,000万元。
1-10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47,42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67,596万元,增长6.9%,完成年初预算数的76.8%,慢时间进度6.5个百分点;1-10月,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90,26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支167,454万元,增长8.3%,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1.1%,快时间进度7.8个百分点。
2.履职尽责促发展,奋发有为谋长远之路
(1)深化财税改革,增强发展后劲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起草《中共玉溪市委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实施意见》,各项改革有序推进。制定出台了《玉溪市市本级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办法》、《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通知》、《玉溪市市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深化玉溪市本级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玉溪市市级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工作方案》、《玉溪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一系列规章制度的施行,为我市财税改革提供基本遵循。
二是积极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根据中央、省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草拟了《玉溪市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为政府有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实现权、责、利相统一,激励地方政府主动作为,做到支出责任与财政事权相适应奠定了基础。
三是深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细化预算编制,不断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启动预算管理平台和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全力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深入推进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继续深化预算编审体系改革,取消关于排污费、水资源费等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规定;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强化规划引导理念,起草下发《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通知》,明确我市从2018年预算时正式编制三年中期规划,为规划进笼子、项目进本子、资金进盘子奠定了基础。推动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出台了《玉溪市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办法》、《玉溪市财政临时救助办法》,做好了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建立工作。积极推进专项资金改革,草拟了《玉溪市市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同时配套出台了专项资金清单目录管理办法、项目库管理办法2个文件和两套工作方案,对专项改革的具体任务、操作细节做了明确部署和责任分工,切实推进部门预算的精准度。强化公开透明理念,协调相关部门在“玉溪网”上建立了统一的预决算信息公开平台,市本级及62家预算单位都按要求公开了预算,实现公开覆盖面、公开及时率、统一公开专栏三个100%,首次实现了在部门专栏和财政专栏双公开。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按照规定公开率达100%。硬化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牵头拟定了《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本级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支出的审批流程,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坚决杜绝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的情况,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启动预算执行监控系统,实行本级预算安排资金的结余部分除特殊情况外一律收回。
四是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坚持“无偿变有偿、资金变基金、直补变间补”原则,稳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草拟了《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加快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加快推广PPP模式,目前玉溪市录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并通过审核的PPP项目35个,总投资7,722,100万元。其中签约的21个,落地率58.33%,总投资3,256,100万元。全市列入财政部PPP示范项目5个,总投资490,900万元,省级示范项目4个,投资总额272,000万元。积极争取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支持项目建设。截至目前,我市已实施了12个外债贷款项目。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效率,优化供给结构,为七大产业做大做强增添强劲动力,将优势资源转化成产业优势、经济优势和富民优势,也为金融部门自身发展拓展广阔空间。全力发展普惠金融,截至目前省财政共下达我市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22776.7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8618.61万元,省级资金4158.16万元,至10月15日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撬动银行发放贷款8.34亿元,引导金融资金投向民生,支持创业促就业工作,扶持个私小微企业7083人(户)。
五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进一步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草拟并执行玉溪市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考核方案,全市上执行进度明显快于上年度。
六是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逐步在县区推广运用。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起草下发了《玉溪市政府购买岗位》合理确定购买的范围,稳步提高政府购买服务指数占部门预算支出的比重。
七是深化县乡镇财政管理改革。为巩固乡镇一级财政预算地位,充分调动乡镇财政增收积极性,在对乡镇财政管理改革调研的基础上,草拟了《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促进财政增收奖励的实施意见》,对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抓好收入征管、确保收入目标完成意义重大。
(2)焦聚改革重点,夯实发展基础。
我们始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焦聚改革重点,加大投资力度,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添砖加瓦。一是全力做好稳增长促发展。围绕市委市政府社会经济发展思路和产业发展布局,出台一系列稳增长、调结构的产业扶持政策。紧扣发展重点,安排项目资金36,000亿元,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安排年初预算1000万元全力保障“科教创新引领发展”,安排3000万元用于“六城同创”,400万元用于“四带多园”发展经费;围绕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三去一降一补”要求,安排企业节能降耗、淘汰落后产能、关闭小企业资金1730万元,引导企业加大研发及技改投入,实现转型发展。二是阻力打好“三大战役”。安排工业园区建设专项资金4640万元,确保全市11个园区的建设。草拟《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实施财政增收奖励有关措施的通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三是强化监管,创新市属投融资公司改革出硬招。完善制度建设,拟定《关于进一步落实〈玉溪市市属投融资公司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积极开展了国有资本运营、国有资本投资两类公司改革探索,按照“1+1+N”的平行运行模式,设立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和9家专业投资公司,构建政府引导、资本运营、市场转型、社会参与的多元化国有资本运作平台。切实做到以严谨规范为导向,创新调整管理模式;以科学合理为原则,明确企业职能定位;以高效优质为重点,充实配置资源资产;以效率活力为目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深入推进我市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企业提质增效。
(3)抓好财源建设,提高保障水平
一是加大投入培植财源。多措并举抓好七大重点产业,全力推动卷烟及配套、矿冶及装备制造等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切实筑牢支柱税源,支持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力度,努力开辟新税源。大力支持“三大战役”、现代服务业发展等积极培育纳税大户,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和运营,支持信贷投资和民间投资,积极创造投资税源。
二是强化征管增加收入。坚持依法治税,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变化,适时调整征管方式,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切实加强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工程的税源监管,进一步扩大纳税评估范围,公平税负,防止税收流失。充分调动乡镇组织收入积极性,加大奖励力度,鼓励乡镇超收。全面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切实增强财政调控能力。挖掘增收潜力,完善征管机制,堵塞税收漏洞,防治税收“跑冒滴漏”,做到应收尽收。
三是积极争取力度不断加大。认真研究省厅转移支付补助政策,积极向省厅及有关部门汇报反映,多方面争取上级资金补助,三季度全市争取财政类补助资金518,0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9,000万元、增长18%。
四是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全市上下围绕“摸清存量、分类处理;上下联动、全面推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多管齐下、惩防并举”的原则,对存量资金进行了清理。在2016年盘活存量资金的基础上,对盘活存量资金进行了改革,将各部门2016年专户结转结余资金全部收回财政,重新安排部分则全部通过授权支付下达,大幅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从清理结果来看,总体情况为:2016年末部门总结转结余48,393万元,实际缴回财政43,029万元,经市政府批准安排使用38,269万元,政府统筹安排的资金为4,760万元。
五是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建立税收优惠政策评估退出机制,切实维护政策的权威性和市场的公平性。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严格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放水养鱼,用短期财政收入的“减”,换取持续发展势能的“增”。
3.建立长效机制,助力脱贫攻坚。
一是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赋予县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以资产股权为纽带,创新投资收益扶贫新模式,通过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股权量化的方式,拓宽建档立卡户增收渠道。二是2017年市级预算安排扶贫专项资金18,000万元,比2016年增加2,800万元,增18.5%,截至2017年11月7日,中央、省市财政资金已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全部下达完毕,市本级财政预算专项扶贫资金累计分配下达18,214.7万元,支出进度达99.43%,为我市在全省率先脱贫提供财力保障。三是开展扶贫专项检查,强化项目及资金监管,举办全市财政系统扶贫资金 专项检查及业务培训班,进一步规范扶贫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工作,集思广益推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高效使用。截至2017年11月7日全市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结转资金25,979.56万元,全部为2017年结转资金,结转率为60.63%。
4.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
始终坚持“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原则,聚焦脱贫、生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短板,增强政策和资金的精准性、导向性。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等增幅均保持高位。一是以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为基础,树立节支就是增收的理念,截至三季度,全市“三公”经费169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02.8万元,下降11.3%。二是安排生态城市建设发展、规划与保护资金15,900万元,大力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三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继续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加大对民生领域薄弱环节的投入力度,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基本民生类的项目58,000万元,切实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完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和服务体系,安排就业创业资金380万元。按照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的总体要求加快各项改革政策的不断完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实效。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四是全力做好全国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建设和抚仙湖山水林田湖试点申报相关工作,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安排年初预算13000万元用于乡村整治专项经费。
5.强化风险防控,确保和谐发展
一是严控财政自身风险。按照“举债适度、规范运作、风险可控”的原则,管好增量、盘活存量,强化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限额管理工作,置换优化存量债务期限结构,依法妥善处置政府或有债务,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结合玉溪市实际情况,起草了《玉溪市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从制度层面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二是严格落实内控制度,全力构建财政内部权力制衡机制。组织开展预决算真实性核查。
6.固本强基抓队伍,多措并举筑发展之基
(1)在严肃纪律上“动真格”。始终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转思想、转作风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贯彻,促进干部作风转变。层层签订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细化量化并落实到每一位干部,建立廉政谈话制度。通过定期不定期检查的方式,严格纪律
(2)在思想建设上“出实招”。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了党的十九大开幕会,主要领导牵头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局上下掀起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二是召开了“两学一做”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传达学习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进一步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四是强化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我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开展好家风、家训以及道德讲堂活动,把好的家风、家训、品德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规范我们的行为。积极参与聂耳音乐(合唱)周合唱展演;五是加强工会建设,严格工会财务制度,与党员活动和文明单位创建相结合,组织丰富多彩的职工文体活动。
(3)在提升素养上“做文章”。通过“送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开展培训,组织全市财政系统业务骨干到上海财经大学学习;同时选送干部参加科级、妇女、少数民族及各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等能力提升班,着力改善干部知识结构,提升综合能力。
(4)在队伍建设上“下功夫”。以选配干部为核心,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通过从县区公开选调优秀人员、推荐县处级、科级及领导、轮岗交流等方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财政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事业单位3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玉溪市财政局(行政单位)
2.玉溪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参公管事业单位)
3.玉溪市会计管理局(参公管事业单位)
4.玉溪市财政局投资合作中心(参公管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财政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7人。其中:行政编制8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5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1人)。
年末实有在职人数128人,比上年减少2人。
年末离退休人员59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5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财政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5,067.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82.87万元,占总收入的98.3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4.14万元,占总收入的1.66%。比上年增加15,760,782.5元,增长45.15%。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大幅增加,2017年7月完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增加了规范改革性补贴(2017)项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财政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4,862.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82.36万元,占总支出的69.57%;项目支出1,479.68万元,占总支出的30.4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比上年增加14,189,984.17,增长41.21%。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大幅增加,2017年7月完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增加了规范改革性补贴(2017)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82.36万元。比上年增支935.78万元,增长38.25%。主要原因是2017年7月完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增加了规范改革性补贴(2017)项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09%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79.68万元。比上年增支483.22万元,增长48.4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与市政府签订2016年度财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考核奖励经费300万元(预追字〔2017〕3号);根据市政府三定方案,市金融办工作、年初预算资金及人员并入我单位,相应增加预算资金48万元;按照市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精神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培训中心等11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进行公开拍卖的批复》(玉政复〔2017〕117号)要求,市工信委培训中心等11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进行公开拍卖,增加相关中介机构招标代理费、资产评估费、公证费及拍卖费44.9万元预算等相应增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财政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78.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8%。比上年增支1393.51万元,增长41.17%。其中基本支出3382.36万元,比上年增支935.78万元,增长38.25%。主要原因是2017年7月完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增加了规范改革性补贴(2017)项目;项目支出1404.86万元,比上年增支466.56万元,增长49.7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与市政府签订2016年度财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考核奖励经费300万元(预追字〔2017〕3号);根据市政府三定方案,市金融办工作、年初预算资金及人员并入我单位,相应增加预算资金48万元;按照市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精神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培训中心等11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进行公开拍卖的批复》(玉政复〔2017〕117号)要求,市工信委培训中心等11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进行公开拍卖,增加相关中介机构招标代理费、资产评估费、公证费及拍卖费44.9万元预算等相应增加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69.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90%。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084.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90.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1.9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93万元。
2.科学技术(类)支出2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2%。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0.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3%。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06.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2.18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73.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3%。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全部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5.城乡社区(类)支出44.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3%。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全部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6.农林水(类)支出68.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3%。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8.63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76万元 。
7.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1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1%。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2.4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56万元。
8.金融(类)支出8.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全部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9.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6.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反映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6.7万元。
10.住房保障(类)支出196.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2%。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6.78万元。
11.其他(类)支出2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2%。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4.8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5.1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财政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1.31万元,支出决算为23.57万元,完成预算的75.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5.8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47万元,完成预算的54.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30万元,完成预算的57.20%。一是规范资金管理。强化制度约束,结合我局实际草拟中央八项规定的具体措施,重申纪律要求,严控“三公经费”,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逐年压缩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费和因公出国境经费,通过经费控制减少违反八项规定的情况;二是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建立了管理制度、车辆档案和管理台账,并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接受监督。留用车辆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并固定停放,按时归库。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7.76万元,下降-42.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3.14万元,增长118.2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1.22万元,下降-85.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32万元,增长2.31%。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建立了管理制度、车辆档案和管理台账,并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接受监督。留用车辆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并固定停放,按时归库。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80万元,占24.6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7万元,占14.72%;公务接待费支出14.30万元,占60.6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8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由云南省财政厅农村综合改革处组织赴英国、法国、德国开展农村地区公共设施及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管理业务交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责任和投入机制交流学习,经省外事办批准我局1人参与团组出访,出访费用共计5.8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47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应急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3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3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务方面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财政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6.53万元,比上年增加212.19万元,增长80.27%。增长的主要原因:物业管理费、差旅费比上年增幅较大,其他水费、电费、邮电费等都有所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水费、邮电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方面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玉溪市财政局部门资产总额3,680.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25.42万元,固定资产3,355.0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7.0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9.86万元,固定资产减少-336.9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7辆,账面原值4982540元;报废报损资产XX项,账面原值3685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7228元;出租房屋366平方米,账面原值XX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354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文字说明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及货物、工程、服务金额,以及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政府采购情况表
文字说明
2017年度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19万元,其中货物80.99万元,工程18.2万元,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0.99万元。
(四)预算绩效信息
预算绩效信息的具体情况说明
玉溪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造项目、玉溪市财政应用支撑平台及一体化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等保三级整改服务及设备采购、玉溪市财政局财政应用支撑平台及一体化财政管理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和市局到县区财政局视频会议系统建设项目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规范完成了招标、实施和验收,以上四个项目的实施:一是提高市直预算单位财政资金拨付效率和安全;二是提高玉溪市财政应用支撑平台及一体化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的可用性、安全性,及时解决预算单位、代理银行和财政业务人员在系统使用当中遇到的问题;三是提高全市财政系统工作效率,减少会议成本从而节约办公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玉溪市财政局
2018年9月27日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31801111
玉溪市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18092703245616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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