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61647942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6-02-05 |
玉溪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十四五”收官之年和“十五五”谋划之年。玉溪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财政厅的有力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政保障。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
市财政局始终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完善顶层设计。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初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年法治建设工作,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2025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生态环保督察条例》等法律法规4次。二是完善推进机制,确保任务落实。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机构牵头、各科室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供人才保障。高度重视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目前全局共有94名工作人员持有行政执法证,配备兼职法制审核人员1人,公职律师4人。入选云南省财政法治人才库5人。制定年度干部法治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学法及业务培训4期,累计培训全市财政系统干部4479余人次。
(二)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市财政局始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履行财政职能,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一是预算管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严格落实“四本预算”全口径管理要求,编制规范率达到100%。进一步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强化预算项目源头审核,2025年预算编制单位共申报项目2591个,申报金额159亿元。通过项目绩效评审,从严筛除非急需、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最终评审通过计划纳入预算项目654个,金额12.89亿元,切实将财力投向刚性及重点发展领域。二是预算绩效管理实现提质增效。将绩效理念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构建全流程绩效管理机制。2025年入库评审项目1490个,项目金额250.98亿元,申报当年预算87.85亿元。2025年审核重点绩效目标7个,涉及金额1.34亿元,审核通过率100%。选取6个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运行监控,监控资金规模达22.27亿元。组织实施重点绩效评价项目10个,涉及财政资金38亿元,评价等级为“优”、“良”的项目占比达到60%。三是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和省各项税费优惠政策,1-11月累计落实减、免、退税费28.09亿元,惠及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超过20万户次。
(三)完善财政制度体系,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市财政局不断加强财政制度建设,提升制度的系统性、规范性、有效性。一是加强财政规范性文件管理。重点围绕财政政策、资金管理、政府采购等领域,严格规范制发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文件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改革方向。建立动态清理机制,定期评估文件执行效果,及时修订或废止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存在冲突或过时的文件。所有规范性文件草案均经过法制机构的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审查率达到100%。组织开展专项文件清理2次,确保财政制度与上位法保持一致。二是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制定工作纪律、档案管理、信息工作、财务管理报销等内部行政管理制度11项,提升机关运行效能。针对财政核心业务,完善预算编制流程规范、资金统筹审核程序、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等9项,形成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完善内部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四)规范财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公信力
市财政局将规范执法行为作为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的关键环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制定执法公示实施细则,在局门户网站“行政执法”专栏,依法及时公开财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等信息。全年累计公示行政执法3条,事前、事中、事后公示率达到100%。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动态更新机制,确保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二是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2025年,在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系统整治工作等执法活动中,形成执法记录档案120余份,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严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配备兼职法制审核人员,聘请法律顾问参与复杂案件审核。全年对拟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共计11件进行了法制审核,提出审核意见17条,全部被办案机构采纳。通过严格的法制审核,有效降低了执法风险,提高了执法质量。2025年,全局作出的11起行政执法决定,无一起引发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四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与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财政法律法规、执法程序、行政救济等专题培训2期,培训执法人员160人次。组织18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2025年玉溪市行政执法网上考试,参考率100%、通过率达到94.44%。五是加强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促进执法规范化,开展执法案件评查和优秀案件评选工作1次。
(五)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推进阳光财政建设
市财政局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自觉将财政权力运行置于各方监督之下,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严格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按要求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决算、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2025年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42件(主办4件、协办38件)、政协委员提案21件(主办0件、会办21件)。通过多方协调配合和共同努力,全部建议和提案已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答复完毕,满意度均为100%。二是主动接受巡视巡察和审计监督。全力做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反馈的237个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截至2025年底,已完成整改156个,阶段性整改81个,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12项,审计整改率达到65.83%。三是深化财政领域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玉溪市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市财政局”向社会公布。202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条,其中,通知公告9条、机构职能1条、政府文件18条、行政执法3条、会计管理24条、政府采购4条、财政预决算公开(包含政府及部门预决算信息)7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领导信息1条、政策解读1条、行政事业性收费4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1条、减税降费1条。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予以答复。抓好各预算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完成2025年度全市部门预算信息公开1359家,部门决算信息公开1421家,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10家,及时率和公开面皆达100%。四是强化内部监督和层级监督。发挥机关党委的监督作用,紧盯财政资金分配、项目审批、政府采购等关键岗位和环节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常态化开展内控内审工作,对2025年度重大政策落地见效、重要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风险管理等重点领域开展了全面内部审计。检查22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及3个下属单位,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三类共计6个问题。
(六)加强法治能力建设,深化财政普法宣传
市财政局将提升干部法治素养作为基础工程,多措并举提高财政干部法治能力,深入开展财政普法宣传。一是提升财政干部法治素养。狠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学法,将法治学习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组织中心组专题学习法律法规4次。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组织班子成员参加法治讲座等活动。强化全员法治教育培训,将法治教育纳入财政干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修内容,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法律进机关”活动,先后举办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执法、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会计业务知识等专题学法培训4期。二是加强法治人才培养使用。鼓励和支持财政干部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对取得资格的人员在评优评先、职级晋升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2025年1名干部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普法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结合“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节点,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法律法规,全年开展专题普法宣讲5场次。针对预算单位财务人员、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社会公众等不同群体开展精准普法,培训财务人员3300余人次,覆盖企业、单位180余家。四是创新普法方式方法。利用玉溪日报社涵盖报纸、网站、新媒体(玉溪+、微博、微信、抖音、快手等)共16个传播平台的全媒体矩阵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宣传,打造全媒体广覆盖宣传舆论氛围。组织全市15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防非主题公园——聂耳公园开展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金融活动集中宣传,发放宣传材料1万余份,覆盖群众2万余人。五是切实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全省首创将玉溪地标(聂耳公园)建成防范非法集资宣传主题公园(现已更名为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主题公园),采取宣传展板、宣传小品等形式,以防范养老诈骗、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宣传内容为重点布置宣传点16个、宣传展板24块。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对标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财政法治建设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执法队伍专业能力还需提升。具备法律职业资格或深厚法学背景的复合型人才在财政执法队伍中的比例不高(目前约10.09%),与新形势下财政执法工作的专业化、精细化要求相比存在一定差距。部分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法律适用、文书制作等方面的能力需持续加强,2025年执法案卷评查显示,规范性方面存在的问题占发现问题的30%。二是普法宣传的精准性和覆盖面有待拓展。面向社会公众的普法活动参与人次年增长率(约6%)尚有提升空间。普法产品的形式虽然有所丰富,但针对不同群体(如青少年、新业态从业人员、农村老年群体等)的个性化、定制化普法产品供给不足,普法的精准触达率和实际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财政法治化改革创新还不足。在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赋能财政监管、风险预警、绩效评价等方面,探索的深度和应用的广度有待加强。在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创新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方式、强化财政资金管理等领域,法治保障和制度供给的前瞻性、灵活性有待提升,执法力度还不够硬等。
三、下步工作计划
2026年,玉溪市财政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突破,推动法治财政建设再上新台阶。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在提升财政执法效能上达到新水平。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保持100%。要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继续深化财政“清源行动”,强化政府采购领域监管,对违反财政资金管理行为加强处罚力度,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每年对每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鼓励更多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力争具备法律专业背景的执法人员占比有所提升。二是在优化财政普法供给上取得新成效。实施精准普法计划,针对不同群体开发情景式、案例式普法产品不少于10个。开展“财政法律进万家”等分众化普法活动10场以上,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60%。加强新媒体普法方式建设,提升“玉溪财政”普法影响力。三是在健全财政制度体系上迈出新步伐。围绕财政改革发展重点,加强财政体制、转移支付、政府购买服务等领域的制度建设和前瞻性研究,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程序,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清理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玉溪市财政局将牢记使命,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不断提升财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玉溪新篇章贡献坚实的财政力量和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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