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6620121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6-10-10 |
玉溪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玉溪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玉溪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本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核定人员编制10名,核定单位领导职数2名,设局长一名(相当于正科级),设副局长一名(相当于副科级),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车辆编制1辆,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及规划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各县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的收缴、发放和业务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营;负责全市项目用地中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的审核等工作。
(二)201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5年,按照省、市人社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个目标,突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重点,坚持“低保障、广覆盖,统筹兼顾”的原则,不断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面,注重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管理水平和质量,切实抓好农保基金的规范管理,确保基金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为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部门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2015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事业人员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表1至表8)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2015年度收入合计133.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3.2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本年收入与上年相比,增长33.54%的原因是2015年在职职工实有人数增加一人,财政供养人员领取全年和在职职工工资、五险增加等原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2015年度支出合计121.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74万元,占总支出的88%;项目支出14.47万元,占总支出的12%。本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1.47%的原因与本年收入增加的原因一致,但项目支出比2014年下降41.21%的原因是2014年就业局应拨入的工益性岗位工资在2015年在拨付到位,所以加大了2014年项目支出,再加上2015年比2014年例行节约的原则,倒致项目支出下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度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6.74万元。与上年75.18万元对比,增长42%,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增长。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度用于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47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41.21,主要原因是:2014年就业局应拨入的工益性岗位工资在2015年在拨付到位,所以加大了2014年项目支出,再加上2015年比2014年例行节约的原则,倒致项目支出下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21.47%,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121.21万元,主要是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保障和住房保障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6万元,支出决算为4.58万元,完成预算的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4万元,完成预算的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4万元,完成预算的39%。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规定例行节约。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2.65万元,下降3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014年和2015年都未产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4万元,下降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万元,下降34%。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遵循例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按接待标准执行,减少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体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4万元,占44.5%;公务接待费支出2.54万元,占55.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万0万元。2015年未购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04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5年度,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4万元。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54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玉溪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2015年本单位工作难度大,量大,共接待省内县内来访848人次,主要是用于上下对接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6.74万元。与上年75.18万元对比,增长42%,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增长。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7%。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产变动情况:年末资产总额381,115.1元,其中固定资产为235,710元;负债为24,925.04元,其中6,454.240为2013年计提未使用的职工福利费,其余为市就业局拨来2015年工益性岗位工资;净资产359,190.06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玉溪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
201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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