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61648590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26-02-10 |
玉溪市社会保险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 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县(市、区)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
《中共玉溪市委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的意见》(玉发〔2003〕2号)、《玉溪市财政局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放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的通知》(玉财社〔2015〕16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各县(市、区)社会保险中心
四、项目基本概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为加快玉溪经济发展,进一步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做好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的各项工作,研究制定了《中共玉溪市委 玉溪市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的意见》(玉发〔2003〕2号),建立健全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的长效机制,对国有、城镇企业退休职工给予生活补助。
五、项目实施内容
2026年部门预算批复下达后,市社会保险中心向财政部门申请将项目资金核拨各县(市、区),各县(市、区)社会保险中心业务股室核实发放人员名单及所需补助资金,经财务股室审核无误后报分管领导签批,通过后于春节前发放到位。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6年度县(市、区)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资金来源分为两部分:一是县(市、区)财政预算安排资金;二是市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按照市政府规定的市县区承担原则:红塔区和通海县由市级财政承担40%,县区财政承担60%;其余各县(市、区),市级财政和县(市、区)级财政分别承担50%,2026年市级财政承担补助资金预算2,564,30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根据《关于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的意见》文件相关要求,在每年春节前将县区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落实兑现,2026年预计发放生活补助17509人,金额5,253,100.00元,市级财政承担金额2,564,300.00元。确保企业退休人员过一个愉快、祥和的春节,增加人民幸福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项目的实施,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的惠民工作要求,加快玉溪经济发展,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确保退休人员过一个温暖、快乐、祥和的春节。
相关阅读: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 2025-12-08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025-12-08
- 玉溪市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4-08-28
- 玉溪市环境保护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3-09-04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5-12-08
- 玉溪市公共交通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023-08-25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0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