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61659007 | 文     号 | 玉文旅发〔2026〕7号 |
| 来   源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日期 | 2026-04-20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2026年度艺术、 文博、图书(群文)专业技术中级 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2026年度艺术、
文博、图书(群文)专业技术中级
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中央、省驻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2026〕-28)和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有关规定,为全面做好2026年度玉溪市艺术、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专业技术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
2026年9月底前
二、申报范围对象及条件
按照《云南省文物博物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云人社发〔2022〕4号)、《云南省群众文化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云人社发〔2022〕46号)、《云南省图书资料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云人社发〔2022〕47号)、《云南省艺术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云人社发〔2023〕29号)等有关规定,符合条件人员,均可申报。
三、申报方式
中级职称申报采取线下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等方式进行。职称申报材料经逐级审核后,推荐至相应评审委员会。
申报材料受理评审委员会:玉溪市艺术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玉溪市文物博物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玉溪市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四、申报程序
(一)市级所属单位人员: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审核推荐(含公示)→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提交相应评委会。
(二)县(市、区)所属人员: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审核推荐(含公示)→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提交相应评委会。
(三)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审核推荐(含公示)→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提交相应评委会。
(四)自由职业者:个人申报→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含公示)→提交相应评委会。
五、申报审核时间
申报审核开始时间:2026年4月20日;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5月29日;
用人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26年6月16日;
评委会受理材料(含各级人社部门审核)截止时间:2026年7月3日。
工作日受理材料,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予受理。
六、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表十七必须排版在封底)。填写此表相关内容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履现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所在单位对其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各级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必须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推荐日期、经办人姓名,并加盖公章。
2.《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一览表》(贴申报材料资料袋上)。
3.《个人承诺书》
4.资质材料和业绩材料(1式1份,A4纸双面复印,按下列顺序制作目录装订成册)
资质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具有法定效力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书)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多个学历的应提供多个学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和聘任书(含同级)复印件,履职以来的继续教育、各种培训、进修证书复印件。
业绩材料:获奖证书、学术研究成果、推荐评审的业绩单行材料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集体奖项或无等级奖项项目,反映本人水平和业绩的材料属多人合作成果,申报人所在单位应注明申报人的排名名次、奖项等次或量化成果证明,并由证明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提交科研项目成果的,须同时提交课题立项申请书、立项通知书、项目结题报告或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交在公开刊物发表专业学术成果,须提供封面、目录及本人撰写部分的复印件,属于多人合著(编)出版的学术专著,只需提交涉及本人所著(编)的篇、章、节。未公开发表的学术研究成果、未正式出版发行的学术专著,不要放入材料中。从事艺术专业人员需提交剧照、演出说明书、海报等演出宣传材料或其他作品集,创作(设计)作品及反映创作(设计)技术水平的图像资料等。每项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证明材料,须经用人单位(部门)审核原件后签署审核人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
5.2026年以前已提交评委会评审未通过的申报人员,需提供新的业绩和成果证明材料。
(二)其他材料
1.《玉溪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公示情况反馈表》(一式1份,用人单位同时公示多人的,须分别装入每位申报人资料袋内);
2.《2026年度参评推荐人员名册》(纸质版和电子文档各1份);
3.《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信息采集表》(电子文档1份,请根据采集表中的填报说明填写,勿改变原表格式);
4.电子照片,提供申报人本人彩色免冠证件照,宽高比例大小为4:5,图片分辨率大小:最小为480*600,最高960*1200;清晰度300DPI,文件大小200KB-1M;证件照的格式为jpg格式;证件照的名称必须为姓名+证件号码,如张三532445111111111111.jpg。
七、申报审核要求
(一)申报人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一个职称,并符合相应职称或专业、相应级别职称评审规定的申报条件,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按照客观、准确、齐全的要求,如实、规范填写申报内容,提供申报材料,对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做出书面承诺,承诺不实的,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申报人通过虚假承诺、伪造信息、提供虚假材料、论文造假代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撤销其职称,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二)用人单位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主要审核责任,对申报人的品德、能力、业绩情况的真实性负责,重点审核申报人所提交的材料“真不真”。提交的申报材料(学历、资历、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须签署审核人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并按规定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审核和公示的,不得推荐。用人单位放纵、包庇或者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等行为将被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三)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对用人单位履行审核、公示等推荐程序负主要审核责任,重点审核申报人和用人单位提交的材料“全不全”。要认真审核用人单位是否按规定程序履行推荐职责,核查用人单位提交材料的齐备性,对不齐全、不规范的申报材料,要一次性告知用人单位和申报人需要补充更正的全部内容,留足补充更正时间。对不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退回用人单位和申报人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四)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云南省各系列(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等文件,对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申报人的资格条件“符不符”。对未按规定程序履行推荐职责及申报材料不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要及时退回下级审核单位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承担兜底审核责任,履行用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职责。
八、其他事项
(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50号)要求申报职称。
(二)申报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等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12月30日(考核认定除外)。
(三)2026年评审通过取得中级职称实行电子证书,不再印发纸质证书,评审通过人员登录“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自行下载。所报评审材料只清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其他材料一律不清退,清退时间为评审当年12月31日前,须单位经办人领取,逾期将作销毁处理。
(四)未尽事宜,按省市有关文件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材料报送地址: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人事科(红塔区明珠路53号201、204室);联系电话:0877——2066626、2027700。
附件:1.职称申报材料规范要求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3.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一览表
4.个人承诺书
5. 2026年推荐参评人员名册
6.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信息采集表
7.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4月20日
附件2-2 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21版)模板.doc
附件3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一览表(资料袋封面参考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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