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72154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 公开日期 | 2024-12-09 |
玉溪市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玉溪市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云南省医师定期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云卫规〔2020〕2号),做好我市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加强对医师执业的管理,规范医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类别和对象
(一)考核类别
临床、中医(包括民族医、中医专长医师)、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医师。乡村全科医师可选择参加临床或中医类别的考核,其他医师按照执业注册类别参加考核。
(二)考核对象
1.2024年12月31日前执业注册满3年(以首次执业注册时间开始计算,重新执业注册的以重新执业注册时间开始计算),且周期内未参加过医师定期考核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及中医(专长)医师。
2.2021年医师定期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三)考核工作安排
详见附件1。
二、考核周期
本次考核周期为2022年至2024年。
三、考核形式、内容及程序
(一)考核形式
1.考核系统。本周期采用中国医师协会开发的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定考系统”)(PC端网址https://www.renew-cmda.cn;手机移动端:关注“中国医师协会医师定期考核”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定考系统”)。业务水平测评仅支持手机移动端。
2.考核相关机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考核机构、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定考系统”PC端进行医师定期考核管理相关工作
3.医师。使用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的身份证号码登录,首次登录密码为666666。医师通过PC端或手机移动端登录“定考系统”,进行个人信息完善和工作业绩、职业道德评定。“定考系统”操作手册(医师篇)详见附件2。
(二)考核内容
根据《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医师定期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职业道德评定和业务水平测评。
1.工作业绩、职业道德评定。主要考核医师执业过程中,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的情况,考核周期内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政府指令性工作情况,以及坚持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医德医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依法执业等情况。
2.业务水平测评。主要考核医师应知应会的公共知识,包括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医学人文、医保相关知识等;医师应掌握的专业知识,包括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等,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习和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
(三)考核程序
1.一般程序。医师完善个人信息,完成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评定,选择“一般程序”,医疗卫生机构审核及考核机构复核通过后,可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业务水平测评(公共知识40题、专业知识50题,60分钟内完成)。
2.简易程序。医师完善个人信息,完成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医师,选择“简易程序”,在“定考系统”中按要求完成述职报告,并经医疗卫生机构审核及考核机构复核通过。
(1)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良好行为记录包括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医师从事医疗、卫生业务相关工作进行的奖励和表彰等。
(2)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3)我省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考官,在2022年至2024年间,累计全程执考两年及以上的医师(由执考的国家基地上报签字盖章的《考官执考情况说明》),模板详见附件3。
四、业务水平测评免考申请
执行一般程序的医师符合以下条件可在“定考系统”内申请业务水平测评免考,免考申请通过后,仅进行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评定。
(一)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的医师。
(二)省级及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专家。
(三)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名医”专项人才、中国医师奖获奖者。
(四)考核周期内获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称号者。
(五)考核周期内获省级以上“五优”人选的(“优秀住院医师”“优秀带教老师”“优秀专业基地主任”“优秀基地管理工作者”“优秀基地主任”)以及名中医、基层名中医等荣誉称号者、获云南医师奖者。
(六)公派参加援外医疗队、公派出国留学,且在考核周期内无法回国参加考核者。
(七)考核周期内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或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者(以证书发证日期为准),不包含执业助理医师晋升执业医师。
(八)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年满55周岁的女性和年满60周岁的男性仍从事医疗执业工作的在岗医师,且无不良行为记录。
五、考核流程
(一)下发账号及机构完善信息
各级逐级下发账号,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及时完善本机构信息,其中,医疗卫生机构还需重点完善本机构科室信息等。
(二)确定考核机构
1.考核机构基本条件:
(1)设有100张以上床位的医疗机构;
(2)医师人数在50人以上的预防、保健机构;
(3)具有健全组织机构且登记注册的医疗卫生行业、学术组织。
2.确定并通知考核机构。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属地本周期考核人数和考核工作需要,确定本辖区达到以上条件之一并符合使用移动手机端测评硬件网络条件要求(详见附件4)的机构作为本辖区考核机构,并通知确定的考核机构,进入“定考系统”完善信息、填写医师定期考核机构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5)并提出申请。
3.考核机构确认。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登录“定考系统”进行考核机构审核确认,并指定考核机构负责考核的医疗卫生机构。
(三)确定考核医师名单
2024年12月20日前,各医疗卫生机构登录“定考系统”,按照考核类别及考核对象,确定本机构应参加考核的医师名单,并通知医师。
(四)医师报名
2025年1月20日前,医师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定考系统”进行确认报名,填报完善个人信息,进行工作业绩、职业道德自评,并根据规定选择考核程序,完成后提交信息等待审核。
(五)机构审核
2025年1月3日至1月22日,医疗卫生机构对医师提交的相关信息(个人信息、自评及考核程序)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考核机构复核。
(六)考场安排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定好所辖区域考核机构后,各考核机构确认考场信息及测评批次信息,填报《考场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6,于2025年2月13日前报送市定考办邮箱,各县(市、区)考场信息登记表由县级考点办统一报送。“定考系统”根据各地上报的考场信息及考核批次信息,自动为医师分配业务水平测评地点及测评场次。
(七)医师在线学习
2025年1月3日至3月24日,为便于医师顺利通过医师定期考核,需参加业务水平测评的医师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定考系统”进行免费在线学习和模拟考试。
(八)准考证打印
2025年3月3日至3月24日,参加业务水平测评的医师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定考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地点及时间,参加业务水平测评,如未按照指定地点和指定时间参加测评将视为缺考。
(九)身份核验与监考
医师在进入考场前需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出示给监考人员,核验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业务水平测评。
(十)组织测评
2025年3月8日至3月24日,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统筹指导监督辖区考核机构组织医师进行集中业务水平测评,考核机构负责做好考场设置、监考等相关工作,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巡考。
(十一)查看考核结果
1.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2.医师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定考系统”,点击“考核结果”,可查看自己本周期的考核结果。
3.医师具有《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中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直接认定本周期考核不合格。
4.本周期考核结果将同步至“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予以标记。
5.首次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三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并培训合格,再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再次考核不合格者,由所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六、其他事项
(一)各县各医疗卫生机构、考核机构、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是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单位要加强统筹、认真组织,有效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涉及审核事宜,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谨审核,避免错漏,确保“应报尽报、应审尽审”。
(二)玉溪市2024年医师定期考核工作首次使用中国医师协会“定考系统”,在使用过程中,和往年医师定考的流程、考核方式方法会有出入,如有疑问请联系各县(市、区)、各医疗卫生机构定考办咨询,各县(市、区)、各机构定考办联系方式详见附件7。
(三)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定考办及考核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职责职能和管理权限及时将考核时间及要求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通知到应考核医师。医师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主动关注医师定期考核相关事宜,并按考核周期主动参加考核。
(四)多机构执业备案的医师以云南省主执业机构(第一执业机构)为单位报名参加考核。具有医师执业证的规培医师以所在规培基地报名参加医师定期考核。
(五)云南省定考办将根据“定考系统”中的考核结果,向各县(市、区)、各医疗卫生机构定考办逐级发放全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办公室统一印制的合格标贴。每位考核合格的医师在本次考核周期(2022-2024年三年内)只有一枚合格标贴,请妥善保管并粘贴在医师执业证执业记录栏空白处。
(六)由于外省进修、出国学习、住院等个人特殊原因不能参加2024年度定期考核的医师,可在2025年1月17日前通过线下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方式,向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延期考核申请(详见附件8),报省定考办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延期。考核报名结束后提出的延期考核申请一律不予受理,仍按“缺考”处理,判定为本次考核不合格。
(七)有民族医执业(助理)医师的部分县(市、区),业务水平测评由州(市)定考办自行组织出题、测评,考核结果报省定考办。其中,傣医的命题、阅卷工作统一由西双版纳州定考办负责。
联系人及电话:
市定考办:业永田、李柯欣,0877-6135263
中国医师协会“定考系统”技术支持:400-8106-819
上报考场信息邮箱:yxs_wsjkfwzx@163.com
附件:附件1:玉溪市2024年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安排.xlsx
相关阅读:
- 玉溪市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4-08-28
- 玉溪市环境保护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3-09-04
- 玉溪市公共交通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023-08-25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领导信息 2025-02-12
- 玉溪市妇幼保健院政务信息公开 2024-08-28
-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局基本情况介绍 2024-08-28
- 玉溪市人民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
- 玉溪市中医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
- 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
- 玉溪市儿童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