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51603183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广播电视局 | 公开日期 | 2025-05-22 |
玉溪市广播电视局关于2025年度广播电影电视工程中级职称申报评审的通知
玉溪市广播电视局关于2025年度
广播电影电视工程中级职称申报评审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广电局,玉溪高新区管委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融媒体中心、中国广电玉溪分公司,局属各单位:
根据《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和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有关规定,为做好2025年度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工程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专业类别
(一)申报条件:依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13号)规定,全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等,符合本专业职称申报评价标准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在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相关工程技术工作、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广播电影电视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在职高技能人才,均可申报。离退休人员、公务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中央、省驻玉单位申报评审的,须由省级职称主管部门出具委托函。
(二)评审专业:广播电影电视工程领域内理论研究、规划设计、生产制造、应用开发、运行维护、监测监管、技术管理与服务等专业。
二、申报及评审时间
(一)申报时间
1.个人申报时间:2025年5月21日-7月1日
2.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7月8日
(二)评审时间
评审时间拟定于2025年7月下旬。
三、申报程序
(一)市直单位人员
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后,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由单位人事部门报市广电局。
(二)县(市、区)所属人员
按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后,经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由各县(市、区)广电局统一报市广电局。
(三)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
已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由委托代理机构审核推荐,报县(市、区)广电局审核,经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由各县(市、区)广电局统一报市广电局。未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按属地管理原则,由申报人报县(市、区)广电局审核,经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由各县(市、区)广电局统一报市广电局。
四、相关要求
(一)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2份;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纸质版(需本人手写签名按手印、单位审核盖章)17份;
3.公示情况说明纸质盖章版1份;
4.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一览表1份(贴材料袋封面)
5.证明材料1份;
6.业绩成果材料1份;
7.论文(不强制要求,属多人合作成果,单位须提供申报人量化成果名次证明,属多人合编(著)出版的书籍,只需提交涉及申报人所编(著)的篇、章、节);
8.《2025年职称资格审议、评审参评人员名册》电子版1份,《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信息采集表》电子版1份,由各县(市、区)广电局和市直各单位汇总后报送。
9.蓝底证件照。
填报注意事项:《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25年职称资格审议、评审参评人员名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评审材料一览表》《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信息采集表》等相关表格所填报信息必须一致。
(二)其它要求
1.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申报评审内容,如实提供申报评审材料,书面承诺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申报人一个年度内只能在一个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一次职称评审,重复申报的,一经查实同时取消当年全部申报资格。
2.用人单位须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相关规定及本单位工作流程,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推荐上报证明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未经审核认可的申报评审材料不予受理。
3.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推荐申报的,须将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学历、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向上级部门推荐,同时报送公示情况相关材料。
4.收集材料的相关单位收到评审材料时,需初步审核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有不完善、不规范的及时整改并补齐相关材料。若评审会期间材料欠缺、不完整不予补缴,则无法参与评审。请各位申报人员、申报单位认真填报和审核材料,逐一核对准备相关材料及证明。
5.推行职称电子证书,2022年(含)以来,全省范围内经各评审委员会评审、用人单位考核认定和资格确认取得的初、中、高级职称,全面实行职称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6.申报人履职计算时间截止2025年12月31日(变更系列和申报首个职称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
7.本通知所涉及的各类表格及相关文件参看附件,请严格按照有关说明填报。
8.在本年度申报评审过程中,如国家或我省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五、材料受理及清退有关事项
(一)评审材料受理时间:2025年7月9日-7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材料咨询、受理预约电话:许涛15908773861;评审材料受理地点:玉溪市广播电视局(红塔区桂山路15号办公楼二楼205室),材料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二)材料清退除《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退回外,其余申报材料均不予清退,请申报人员做好所需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的清退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12月31日,由各县(市、区)广电局和市直各单位统一到玉溪市广播电视局(红塔区桂山路15号办公楼二楼205室)领回清退,逾期将做销毁处理。
附件:
附件6.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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