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12547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日期 | 2024-02-05 |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3200300000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报省审核、国家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实施省、市级公益林界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规划,参与拟订云南省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参与拟订及调整云南省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按照国家、省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参与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云南省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玉溪市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组织实施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护标准。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林业资金安排建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协助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科、资源管理与执法监督科、防火科、生态修复科、科技产业与种苗科、林长制工作科、规划财务科、机关党委(人事科)。
所属单位10个,分别是:
1.玉溪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
2.玉溪市林火监测中心;
3.玉溪市生态修复工作站;
4.玉溪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院;
5.玉溪市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站;
6.玉溪市林木种苗工作站;
7.玉溪市红塔山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8.玉溪市玉白顶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9.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10.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平管护局。
市林草局独立编制机构数为10个,独立核算机构数6个,分别为局机关、玉溪市林木种苗工作站、玉溪市红塔山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玉溪市玉白顶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平管护局,玉溪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玉溪市林火监测中心、玉溪市生态修复工作站、玉溪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院、玉溪市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站的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由局机关合并统一编报。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一是建强完善机制,完善市级林长制考评细则(方案),研究制定出台玉溪市林长制激励办法和组建林长制专家库。二是抓好整改督办,针对各级考评、督察、林长巡林等指出的问题,列出清单,督促抓好整改工作的落实。三是做好服务调度,做好林长会议、协调会议、专题会议及督察检查等服务工作,开展林长制工作调度,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按时上报省林长办的工作调度,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四是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在“林”上精准发力,在“长”上履职尽责,在“制”上探索创新,毫不动摇厚植绿色发展优势,推动林草各方面重点工作取得成效,扎实把林长制工作抓实、抓好。
2.深入推进“绿美三年行动”。一是持续抓好“周调度、月通报、年考核”工作机制,坚持以典型引路法推动绿美工作提质增效,打造特色亮点的示范项目,全力完成三年种植苗木300万株以上任务。二是加强管护质量,全面巩固绿化成果。细化和落实各领域管护规则,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地方属地政府、项目主体单位等各方责任,建立调研+抽查+督办的监督机制,着力提高管养管护工作质量,切实提高苗木整体保存率,全面巩固植树绿化成果。三是推动“绿美+”经济,巩固发展苗木盆景产业,积极探索“绿美+农业”“绿美+全域旅游”“绿美+森林康养”“绿美+文化产业”等发展新业态,有力服务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
3.推动发展现代林业。一是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发展林下种养业,利用森林景观发展森林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产业。探索“森林经营+产业发展”“国储林+林下经济”模式,实施立体复合经营,提高森林资源总量。在全市开展摸底调查,摸清适宜发展林下产业的林地类型范围,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林地资源状况、农村发展水平差异等实际情况认真做好本地林下经济发展规划,选择、推广、发展适宜本地区林下经济发展的模式。二是抓基地建设。以特色经济林提质增效、林下经济发展、森林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为主的林草产业示范基地,并积极培育一批典型企业和大户,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头的作用,提高林农在林草产业发展中的组织化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三是抓市场主体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引进和培育一批辐射带动作用强的龙头企业,以龙头企业为主体,推广“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市场化运作方式,努力营造企业带大户、大户带小户,千家万户共同参与的发展局面。四是强化科技支撑。加强与省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研究与开发适宜发展的优势品种,加快林草实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发展。构建科技服务平台,切实加强技术指导,积极搭建农民、企业与科研院所合作平台,加快良种选育、病虫害防治等先进实用技术的转化和科技成果推广。五是持续深化林草改革。严格落实中央、省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结合玉溪实际,制定玉溪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工作任务清单,合力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积极开展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试点、林权收储、国有林场创新经营机制试点、林下经营权证发放等试点工作。
4.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一是严格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继续做好保护地优化整合相关后续工作,待整合优化方案获批后立即按照新保护地进行管理。二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实施为契机,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宣传;以玉溪市湿地联席会议制度为基础,完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建设;完善玉溪湿地保护相关规划,推进湿地保护修复工作。三是推进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的实施,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建设管理,推进玉溪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5.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工作。一是围绕重点区域开展生态修复工作,2024年度计划实施滇中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4.88万亩(封山育林1.60万亩、退化林修复3.28万亩),争取实施省级森林抚育提升项目。二是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积极争取红塔区、澄江市抚仙湖林场申报省级林业碳汇试点单位。
6.强化林草资源管理。一是启动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二是持续做好森林资源动态监测、核查、执法全覆盖的监管工作,推进林草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三是继续抓好天保工程、天然商品林停伐、公益林管护,认真开展天然林核实工作,进一步优化公益林结构,推进公益林、天然林并轨管理。四是继续抓好草原监测、评价与修复工作。五是继续抓好林区管护站点项目建设。
7.守牢林草发展安全底线。一是强化森林防灭火工作,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玉溪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意见》,确保完成森林火灾受害率≤0.90‰、草原火灾受害率≤2.00‰,连续7天内发现非连续卫星热点(不含经批准的计划烧除和生产性用火)不超过20个的防控目标。严格火源管理。根据火险等级及时加密巡护,全面设卡堵点,严防严控火源进山,科学安全组织开展计划烧除和林下可燃物清理。加快实施玉溪市森林火灾高危区(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提升“以水灭火”和林火监测能力,做到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强化宣传培训,及时曝光典型火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落实会商研判、协同调度、信息共享机制。二是做好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开展病虫害枯死松树清理专项行动、扎实做好红火蚁疫情监测防控工作、着力提升林草有害生物监测预报能力。应用好草原有害生物普查成果,确保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00‰以下,草原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5.50%,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任务完成率达100.00%。
8.提升林地要素保障水平。一是提高审批效率。优化办理流程,积极向省林草局汇报争取林地定额指标,不断提高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报件质量和审核审批效率。二是增强服务意识。提前介入、勇于担当,主动加强与交通、水利、工信等部门和制造业全产业链专班的沟通联动,对照省级重大项目和市级重点项目清单,认真贯彻落实省林草局做好重大项目要素保障的工作要求,做好林地要素保障。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查处违规审批、未批先建、少批多占等问题。
9.全面夯实林草发展基础。一是建立林草项目库,加大林草项目储备,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二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依法治林建设强化林草法治保障。三是进一步督促县级财政加大林草重点项目资金的拨付、保障力度,加大林草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力度,强化绩效管理,探索市级统筹实施项目制度。
10.全面加强党对林草工作的领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国之大者”的高度牢牢守护好玉溪的绿水青山,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坚决将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落实到林草工作中,以实际行动体现政治担当。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权力制约监督,管好项目用好资金,正确使用权力,做到心存敬畏、守住底线,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建设。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好干部标准,公道正派选人用人,激励林草干部新时代有新担当新作为。继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平安林区创建工作。统筹做好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国家安全、统战、法治政府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信访、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妇女儿童、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政府服务热线、网络舆情工作。全面提振精气神,打造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领导班子,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6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6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5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88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167人。在职实有17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7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3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1人。
车辆编制37辆,实有车辆37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961.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961.88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10,579.24万元对比减少2,617.36万元,下降24.7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市级返还县级森林植被恢复费从2023年起由税局直接分解到县区,玉溪市城乡绿化美化工作专班专项经费、森林防火计划烧除补助经费、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先行试点专项经费、市级公益林县区生态效益补偿经费等项目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961.8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961.8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961.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10,579.24万元对比减少2,617.36万元,下降24.7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市级返还县级森林植被恢复费从2023年起由税局直接分解到县区,玉溪市城乡绿化美化工作专班专项经费、森林防火计划烧除补助经费、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先行试点专项经费、市级公益林县区生态效益补偿经费等项目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961.8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7,961.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54.63万元,与上年5,612.13万元对比减少57.5万元,下降1.0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森林火灾预防专队工资大幅度减少;项目支出2,407.25万元,与上年4,966.61万元对比减少2,559.37万元,下降51.5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市级返还县级森林植被恢复费从2023年起由税局直接分解到县区,玉溪市城乡绿化美化工作专班专项经费、森林防火计划烧除补助经费、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先行试点专项经费、市级公益林县区生态效益补偿经费等项目经费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一)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1.19万元,其中: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726.33万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36.74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37.60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5.51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6.48万元);20808抚恤14.86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14.8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遗属生活补助。
(二)210卫生健康支出306.68万元,其中: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06.68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7.06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16.24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35.84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5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保险缴费。
(三)213农林水支出6,604.63万元,其中:21302林业和草原6,533.78万元(2130201行政运行678.49万元、2130204事业机构3,534.88万元、2130205森林资源培育169.28万元、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57.23万元、2130211动植物保护50.00万元、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933.06万元、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010.83万元);21308普惠金融发展支出70.85万元(21308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70.8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人员经费用于市林草局2024年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用于保障市林草局正常工作运转;林长制工作、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市直部门义务植树、玉溪市滇中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玉溪市核桃林下魔芋种植综合示范基地建设、玉溪市核桃林下中药材种植技术示范基地建设、玉溪市森林、草原、湿地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玉溪市生物多样性重大工程规划编制、玉溪市生态公益林典型森林生态系统样地监测等工作开展,同时购买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森林火灾保险等。
(四)221住房保障支出309.38万元,其中:22102住房改革支出309.38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295.99万元、2210203住房补贴13.3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发放职工住房补贴。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46.04万元,用于市级公益林县区生态效益补偿经费146.04万元全部补助红塔区146.04万元;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209.65万元,用于补助县区森林草原防火、县区森林防火计划烧除,其中补助红塔区12.57万元、江川区8.15万元、澄江市6.62万元、通海县9.23万元、华宁县12.37万元、易门县23.79万元、峨山县32.70万元、新平县67.35万元、元江县36.87万元;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0.00万元乡村振兴补助10.00万元(用于江川区安化乡早谷田、新庄、董炳村开展造林绿化、乡村绿化美化、森林防火基础项目建设)。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7.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6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5.98万元,较上年133.60万元,减少47.62万元,下降35.6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75万元,较上年5.45万元减少1.70万元,下降31.1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3次,共计接待456人次。
减少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落实过紧日子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2.23万元,较上年128.15万元,减少45.92万元,下降35.8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减少63.00万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2.23万元,较上年65.15万元增加17.08万元,增长26.2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7辆。
减少的原因2024年我部门无车辆购置需求。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玉溪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玉财债〔2016〕25号)要求,我单位2024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一)市级公益林县区生态效益补偿经费:2024年完成9.13万亩公益林管护任务。做到管护资金落实、管护任务落实、管护人员落实、管护地块落实;管护资金到位率100.00%(市级财政到县级财政到位率)、管护任务落实率100.00%、管护人员落实率100.00%、管护地块落实率100.00%。达到“管好公益林,用好补偿金”的年度目标。
(二)林长制补助经费:2024年主要完成制作责任区示意图1块,制度牌8块,资料汇编成册300本,展板6块,宣传单565,000张,公示牌内容翻新29张;全市森林草原等自然生态系统功能不断强化,林草产业对全市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明显提升,林草生态系统对全市生态安全屏障作用更加铸牢。
(三)乡村振兴补助经费:为促进乡村绿化美化环境,实施乡村绿化行动,将在江川区早谷田村委会烂泥箐实施乡村绿化美化环境项目,该项目计划于2024年实施,预计投入经费1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向上级申请植被恢复费。该项目将对烂泥箐村庄内六条主干道两边实施绿化美化,绿化面积2,400平方米,新植苗木25,280株,项目的实施对进一步提升乡村绿化美化环境,改善人居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实施新庄村村委会玫瑰、滇黄金等抚育管理技术示范项目。该项目计划于2024年实施,预计投入经费1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向上级申请植被恢复费。对新庄村村办基地的50亩玫瑰、火龙珠、滇黄金等开展科学施肥、除草松土、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等抚育管理,该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高村民收入,2024年产值预计可达15.00万元以上。
(四)市直部门义务植树专项经费:2023年完成义务植树及抚育管护,项目实施可为保护区周边村民提供就业岗位,助力乡村振兴。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守护绿水青山,合力推动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以林草之笔奋力描绘美丽中国建设新画面,让锦绣河山造福人民。
(五)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经费:扛牢扛实保障民生责任,严格落实每月按时发放社会救助资金的要求。
(六)市直部门义务植树专项经费:通过市直部门义务植树专项经费(共计32.0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苗木费225,000.00元、植树整地费27,000.00元、苗木培育管护费68,000.00元,)项目的实施,确保2024年四套班子领导及市直部门干部职工使用高规格苗木开展现场义务植树活动,增强干部职工绿化意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完成年度市直部门义务植树任务5万株(含折抵数),其中:现场义务植树22,500株(含折抵数),捐资折抵造林27,500株,市直和中央、省驻玉有关单位,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男性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女性年满18周岁至55周岁的在职干部职工每人完成3一5株的植树应尽义务,计划植树面积40亩,现场义务植树任务完成率为100.00%,植树成活率达85.00%以上,义务植树满意度达85.00%以上,义务植树尽责率100.00%。通过领导干部职工率先垂范,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绿化、关注人居环境的良好氛围,有助于干部职工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履行应尽的植树义务,对深入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开展城乡绿化美化行动和加快“三湖”生态建设,铸牢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推进义务植树活动开展,助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宜居玉溪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七)森林防火高危(高风险区)综合治理专项经费:着力构建森林草原防灭火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国家投资占总投资额的80.00%;地方配套资金按其总投资的20.00%,全面提升玉溪市森林草原防灭火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专业扑火队伍逐步实现现代化。按照初步设计说明书,森林消防队伍能力建设,包括防火服、消防专用避火罩、灭火机、手电筒等,防火专用车辆(消防水车、运兵车、工具车、水车)、新建森林防火检查站50座、新建瞭望台17座,数量规模符合当前防火工作需要,根据《云南省2023年度“林长制考核”考评细则》,年森林火灾受害面积小于0.09%。
(八)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先行试点专项经费:2023年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对9个市县区(市直管护局)2020年新建的53套视频监控进行维护,实现省、市、县3级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提高林火应急响应速度,在6年的服务期,区域监控覆盖率达≧85.00%,视频网络在线率达90.00%以上,在监控范围内及时发现森林火情火灾,实现“早发现、早处置”的目标,力争森林火灾受害率不超过0.90‰,有效保护林区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林区社会稳定。
(九)玉溪市生物多样性重大工程规划编制经费:玉溪市2024年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规划编制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为:完成并提交《玉溪市野生动物资源调查报告》1份,完成并提交《玉溪市野生植物资源调查报告》1份,编制并提交《玉溪市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规划》1份,编制并提交《玉溪市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规划》1份。时效指标项目实施期限为1年。生态效益指标方面:通过项目的实施要进一步掌握玉溪市野生动植物资源情况,摸清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短板和问题,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制定政策和相关部门有效开展保护提供科学依据,进而提升玉溪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项目实施完成后在项目实施区域开展问卷调查,林区周边群众满意度达到80.00%以上。
(十)玉溪市森林防火智慧云平台网络安全专项经费:完成玉溪市森林防火智慧云平台系统等保三级建设、等保三级测评、密码评估、密码评审和密码整改工作。充分发挥平台“可视化、可通话、可调度、可协同、可指挥”功能,有效保护林草领域基础数据、底图数据、敏感数据安全,有效防范外来势力攻击,维护玉溪政务数据平稳有序发展。
(十一)玉溪市滇中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补助经费:按照国家“双重规划”、云南省“双重规划”的具体内容和要求。2024年森林生态系统综合治理工程面积48,833亩。其中:封山育林面积16,000亩、退化林修复面积32,833亩。本项目建成后,对区域的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节气候、固碳释氧、净化空气等方面具有促进作用。同时,项目建设可实现森林的可续经营,改善林分结构,对项目区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安全具有要的意义。项目的建设可以为当地及周边区域提供大量的劳动就业岗位。项目实施可发挥当地资源优势,结合现有土地资源,退化林资源,优化当地林草结构,扩大林农就业,增加林农收入。林草的优化可以长期持续稳定地增加农民收入,巩固项目区脱贫攻坚成果。
(十二)玉溪市生态公益林典型森林生态系统样地监测专项资金:2024年完成森林土壤外业调查和标本采集以及森林土壤及水循环状况监测调查;并对采集的土壤标本进行室内检测处理。按合同约定支付公益林资源年度动态监测费用9.00万元。
(十三)森林草原防火专项经费:目标1:森林防火森林防火储备物资是高效、快速、安全扑救森林火灾的重要物质基础,直接关系到扑火队员的人身安全和火灾扑救效率,意义重大。市级每年更新物资不少于100.00万元,购置森林防火扑火机具110台、个人防护装备480双、阻燃服400套,确保进入下一轮防火期前完成采购入库。目标2:通过每年森林防火专项经费投入,管护面积实现全覆盖,专业(半专业)队伍建设全市不低于1支/县,市级对县区防火单位森林防火宣传实现覆盖率不低于80.00%,实现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争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0.90‰,有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十四)玉溪市森林、草原、湿地外来入侵物种普查项目补助经费:2022年3月,组建普查工作专班,明确普查工作承担主体、负责人和技术队伍,工作专班市级不低于5人,县(市、区)及各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不少于3人。开展普查技术培训。做好普查经费、技术单位、物资准备。2023年7月底前,各县(市、区)及各自然保护地管护局要完成重点外来入侵物种普杳结果报告、技术报告和工作报告;2023年8月底前,市级要完成全市重点外来入侵物种普杳结果报告、技术报告和工作报告。2023年11月底前,市级要完成全市森林、草原、湿地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及其发生分布情况、重点外来入侵物种风险评估和危险性评估及分级、外来入侵物种发生趋势分析和预防与治理策略等综合报告。
(十五)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专项经费:2024年预计投保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250.00万元,实现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案件覆盖全9个县(市、区)达到100.00%;依法补偿群众因野生动物受到人身和财产损失,受益户数大于1250户,简单赔付率达70.00%以上;调动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积极性,促进生态文明,受灾群众满意度达70.00%以上。至年底申报案件结案率、野生动物肇事损害赔付率均达到100.00%,顺利完成2024年省对市级林长制考核,同时降低人兽冲突,有效保护野生动物资源。
(十六)玉溪市核桃林下魔芋种植综合示范基地补助资金:完成核桃林下综合示范基地18亩,开展种质资源评价、林下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及魔芋抗病栽培技术的研究。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对林、农技术人员及种植户开展技术培训和示范宣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同时培养一批专业技术能手,为魔芋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较好的技术团队和服务保障。同时项目建成种质资源圃及林下魔芋种植示范区,为科技人员开展魔芋品种选育及林下资源开发利用评价提供了良好的科研平台。
(十七)玉溪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编制补助资金:按照省林草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共同参与,聘请专业机构按照《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技术规程》,编制各县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2024年3月底市林草局根据各县区编制的预案汇总编制《玉溪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4月内将预案成果提交市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神林草局,5月内市级成果通过专家评审上报国家林草局。成果包含《玉溪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1本,整合优化后保护地矢量数据1套。
(十八)森林草原防火补助经费:通过每年森林防火专项经费的投入,全市林地防火任务管护面积实现全覆盖,将加强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应急体系和地方专业队建设,2022年实现地方专业(半专业)队伍建设全市平均不低于1支/县,市级财政配套县区森林防火经费0.10元/亩,全面提升我市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市级对县区防火单位森林防火宣传实现覆盖率不低于80.00%,瞭望台重点区域火情监测覆盖率达85.00%以上,实现无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发生,森林火灾受害率不高于0.09%,有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十九)玉溪市核桃林下中药材种植技术示范基地专项资金:2024年完成在新平县建兴乡马鹿社区大寨小组核桃基地建设玉溪市核桃林下中药材种植技术示范基地100亩,其中天门冬种植90亩、滇黄精种植10亩,项目于2021年12月完成,当年成活率均达90.00%以上,辐射带动周边林农发展林下中药材种植1000亩。项目完成率100.00%。通过项目实施,天门冬和滇黄精种植成活率活率达90.00%;在收获核桃坚果的同时收获天门冬和滇黄精块茎,天门冬预计三年每亩地可获收益2.11万元,90亩收益189.90万元,滇黄精每亩纯收益4.04万元,10亩收益40.40万元,项目综合经济效益显著。通过培训宣传,提高当地群众的科技意识和技术水平,带动周边技术应用。
(二十)三.三制配套森林防火专项经费:完成2024年度森林防火期各项防火任务,保障红塔山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正常开展,加强林区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不让火源进入林区。制作宣传用无纺布袋3,400个,制作宣传用贴标瓶装水500件,2024年年内完成资金100.00%支付,保障全年发生森林火灾次数不高于10次。全力推进森林防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森林不受森林火灾威胁,提升扑火队应急处置能力,森林火灾受害率≦0.90‰,社会公众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度≧80.00%,林权权益人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度≧80.00%。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十一)公益林管理专项经费:通过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开展森林资源保护督察、森林资源监测、核查、执法全覆盖行动,保持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高压态势,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全面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有效保护好森林资源,使林相更加优化,森林蓄积量逐年增长,涵养水源,净化空气等生态效益更高,生物多样性、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提高公益林质量和生态服务功能,确保生态安全,更好地改善玉溪生态环境,造富社会,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根据《云南省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红塔区实施方案编制技术服务合同》支付第三方技术服务费;采购大疆无人机电池(型号:MAVIC2)4块;实施方案编制、电池验收合格率验收合格率≧95.00%;采购、支付计划完成率≧90.00%;使用单位满意度≧80.00%。
(二十二)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应急防治专项经费:采购国家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松材线虫病实验室监测防治专用设备正置显微镜1套(带屏带成像系统)、实验室检测物资材料材料一批、防治用汽油、柴油、机油一批;采购防治(含应急储备)药物材料一批。通过项目的实施,可以使红塔山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在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应急、防治方面的能力得到较大的提升,加强重大有害生物松材线虫病疫情的监测检验处置能力。根据资料查阅、现场调查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系统监测数据,达到成灾率≦4.00‰,测报准确率≧90.00%,林区及周边群众满意度≧80.00%。
(二十三)玉溪市红塔山自然保护区已建管护站点缺口专项经费:项目实施后将对红塔山自然保护区(北山国有林场)林区管护站(卡、点)管护用房、道路、电网现状等落后的基础设施现状得到有效提升,资源保护管理能力明显提高。构建和谐林区、保护生物多样性 、预防森林火灾发生、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铸牢生态安全屏障等,促进生态文明建设。项目将完成白龙潭、大河顶、北山、灵秀4个公益林管护站(点)建设,完成项目建设缺口资金支付,完成大河顶管护输电线路5号杆(三联杆)挡墙除险工程。北山管护站加固改造面积≧260平方米、灵秀管护站管护用房建设面积≧260平方米、竣工验收合格率≧95.00%,项目建设按期完成率≧80.00%,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使≧80.00%,工程建设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设施水平显著提升,受益人群满意度≧80.00%。预期圆满完成玉溪市红塔山自然保护区(北山国有林场)2024年林区管护站点基础设施(管护用房、电网)建设任务。
(二十四)玉溪市北山国有林场刺桐关村至大河顶管护点林区道路建设项目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后北山国有林场大河顶管护点落后的林区道路现状得到显著改善,促进周边区域乡村振兴,刺桐关村1,100多人200多亩农地的耕种提供了极大的便利,道路沿线村民直接受益,对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方便救援物资运输,应急快速处置,明显提高抢险救灾、抵抗自然灾害能力,确保该区域国有和集体林地林区林草约4,000.00公顷林草资源的安全,森林资源管护能力得到有效提高;增加出行方式,出行机动性提高,丰富周边村民日常出行方式的可选性。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极大缩短出行时间。将建设完成刺桐关村至大河顶管护点林区道路一条,建设长度≧4.50公里、干线路基宽度≧5.50米、支线路基宽度≧4.50米、干线路面宽度≧4.90米、支线路面宽度≧3.90米的水泥混凝土道路。工程质量合格,验收合格率≧95.00%,主体工程完成率≧90.00%。配套设施完工率≧90.00%。受益人群刺桐关村村民及北山国有林场职工(护林员)满意度≧90.00%。预期圆满完成2024年北山国有林场林区道路建设。
(二十五)公益林管理专项经费:项目通过采购林业林区有害生物监测设备,科学高效保护森林资源,使林相更加优化,森林蓄积量逐年增长,涵养水源,净化空气等生态效益更高,生物多样性、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提高公益林质量和生态服务功能,确保生态安全,更好地改善玉溪生态环境,造富社会,项目建设内容要求完整且符合技术规范,验收合格率达100%。
(二十六)森林防火专项经费:玉溪市玉白顶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地跨峨山、新平两县管护面积10.33万亩,与17个村社接壤,点多、面广、战线长,外围防火线50.00多千米,森林防火难度大。我单位积极筹备森林扑灭火相应物资。多年来,保护区狠抓森林防火工作,每年的森林防火期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组建一支专业的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并多渠道争取资金保障防火应急物资储备,以确保森林防火工作顺利开展。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在保护区周边村社发放宣传对联等方式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同时安装
太阳能路灯≥20盏,采购及安装验收合格率≥90.00%,提升森林火灾预防及扑救能力,降低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隐患,预期圆满完成2024年玉白顶森林草原防灭火任务。
(二十七)“三·三制”配套森林防火专项经费:储备应对森林火灾所需的扑火机具和扑火装备以及相应物资,保障扑救森林火灾的需要。为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提高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能力,抓住灭火的最佳时机,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方灭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的方针,为实现森林火灾受害率≤0.9‰,火灾扑灭率≥98%,最大可能减少森林防火工作的发生次数,森林火灾次数<8次的目标,需保证信息畅通,接入护林防火互联网专线,储备防灭火机具用油,项目的实施旨在为2024年度玉白顶保护区管护站、专业队营房区域内互联网、灾害信息上报提供信息网络畅通保障以及处置森林火灾专业队员提供应急后勤保障。
(二十八)森林防火专项经费:项目预算35.00万元,主要用于加强建设森林草原防火巡护监测、森林草原防火阻隔、森林草原防火装备、森林草原防火宣传、物资储备库建设等。完善推进现代化林火管理进程,最大限度地避免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火灾受害率0.10%,年森林火灾次数小于75次。
(二十九)元江保护区红河公益林管护所建设缺口资金补助经费:项目预算39.72万元,完成元江保护区红河公益林管护所建设,确保了红河公益林管护所工作人员业务用房保障,解决红河公益林管护所业务用房困难的问题,为元江保护区开展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组织指挥、扑救、安全避险常识和森林草原消防器材的使用系统的培训及储备必要的物资提供保障。
(三十)森林防火“三三制”专项经费:项目预算6.7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消防车辆运行维护。完善推进现代化林火管理进程,森林火灾受灾率不高于0.09%,最大限度地避免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
(三十一)元江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缺口资金补助经费:项目预算11.84万元,完成元江保护区界碑、解说性标牌、限制性标牌等建设,使保护区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为以中国最典型的干热河谷稀树灌木草丛生态系统为代表的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科学研究提供有力保障。
(三十二)2024年提前下达省级森林防火补助经费:项目预算10万元,主要用于元江保护区脊背山和归池河防火通道修缮4万元,森林防火巡护车辆运行维护费6万元。项目的实施将有效降低项目区森林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大大提高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促进人类与社会,人类与自然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广泛、持久的社会影响力。
(三十三)野生动物收容救助补助经费:主要用于收容救护动物日常救护工作,对受伤、病弱、饥饿、受困等需要救护的野生动物进行治疗、饲养等,将身体恢复健康并具备了野外生存能力的野生动物放归自然,经简单治疗后还无法回归野外环境的野生动物收容圈养,收容救护的野生动物成功率90%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森林植被恢复费〕
凡勘查、开采矿藏和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各项建设工程需要占用、征用或者临时占用林地,经县级以下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或批准的,用地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向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预缴森林植被恢复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75.72万元,与上年263.22万元对比增加12.50万元,增长4.75%,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我单位增加物业管理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12,127.2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19.26万元,固定资产3,488.0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5,503.95万元,无形资产1,627.85万元,其他资产888.14万元。与上年8,189.67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927.5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46.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732.98平方米,账面原值19.73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34.22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39项,账面原值58.9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15万元;资产使用收入40.38万元,1,847.02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39.75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40003200300111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三三制配套森林防火.docx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森林防火专项经费.doc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20240204060024564.xlsx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专项经费.doc
相关阅读: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 2024-11-29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024-11-29
- 玉溪市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4-08-28
- 玉溪市环境保护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3-09-04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4-11-29
- 玉溪市公共交通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023-08-25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领导信息 2025-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