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86913 | 文     号 |   |
来   源 | 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3-11-06 |
对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041号提案的答复(玉农函〔2023〕50号)
王新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建议》(第004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是夯实党在基层执政根基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安排,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以党建引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主线,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切入点,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两大战略任务,积极探索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方式,破解村级集体经济“空壳”、“薄弱”难题,全市村集体经济收入持续增长,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服务功能逐渐增强。
一、基本情况
各地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党建引领带动、资源利用驱动、资产盘活带动、企业资本撬动等发展方式,改变过去主要采取自主经营单一模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转向综合采取资源开发型、资产盘活型、资本运营型、村庄经营型、产业发展型、股份合作型、服务创收型、互联网+等“8+N”模式发展集体经济, 全市至少选取一种新发展模式的村436个,占比65.3%;选取二种以上混合发展模式的村232个,占比34.7%。
2022年,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总收入14.8亿元,其中经营收入4.7亿元、发包及上交收入4.4亿元、投资收益0.7亿元、补助收入2.6亿元、其他收入2.4亿元。村集体经济实现全覆盖,全市所有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5万元以上;79%的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10万元以上,其中:经营性收入10-50万元的村396个,占比59%,50-100万元的村77个,占比12%,100万元以上的村52个,占比8%。
二、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领导重视,高位推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建立了以市委组织部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农业农村、发改、财政等部门及各县(市、区)上下联动、各方协同的工作机制,制定了《玉溪市党建引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和《玉溪市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县(市、区)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重要内容,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二)强化监管,保值增值。强化“三资”监管,扎实开展“清廉云南”、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建设,深入推进“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重点对2019年以来农村财务开支审批把关、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出租、集体资金上划管理和外借、用集体资金违规向村组干部发放津补贴等方面开展集中整治。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结合村“两委”换届,实现了村集体经济审计全覆盖,确保村集体资金不流失,资产、资源保值增值。2022年全市村集体货币资金达41.8亿元,比2016年改革前增加了11亿元,增长36%。村集体累计分红24.18亿元,其中成员分红23.29亿元,集体分红0.89亿元。
(三)盘活资产,拓宽路径。按照“党建引领、一村一策、多元发展”的思路,充分利用清产核资成果,盘活集体土地、森林、草地、荒山、水域、建设用地等资源性资产和房屋、建筑物等经营性资产,总结推广资源开发型、股份合作型、产业发展型等“8+N”发展模式,创建村办现代农业服务公司673个,有力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2022年,全市所有行政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5万元以上,79%的行政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10万元以上。
(四)多元投入,项目推动。通过财政支持、主体带动、社会参与等多种方式,推进村集体经济消薄强村工程,市委组织部积极争取上级支持,2019年以来共实施扶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370个,投入资金近3亿元,其中财政资金1.85亿元。2022年全市100%的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5万元以上,其中525个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10万元以上,占比达79%。预计2023年所有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10万元以上。
三、存在问题
(一)村集体市场主体地位模糊。我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没有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性质、税收政策等作出明确的法律定位,导致其作为特别法人,无法作为完整的市场主体参与经营竞争,制约了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和服务功能的充分发挥。
(二)村干部思想观念滞后,管理经验欠缺。村(社区)干部文化水平普遍不高,思想观念相对滞后,行动跟不上;缺乏经营管理能力,发展集体经济思路办法不多。多数基层干部对政策文件学习不深不透,不懂、不会、不敢运用政策多渠道发展集体经济,导致村集体“三资”利用率低,经营效益不高。
(三)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从2020、2021、2022年各县(市、区)集体经济组织收入情况看,村集体经济二元分化明显,集体经济薄弱村多集中在新平、元江等山区县,集体经济强村多集中在红塔、通海、江川等坝区。受区位、可利用资源等因素影响,同一区域内村集体经济收入也存在较大差异。目前,多数集体经济薄弱村因地处偏远地带,交通、水利条件差等因素影响,加之村干部主动发展意识、发展能力不足,导致集体经济增收不明显。
四、建议打算
围绕2023年全市所有行政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10万元以上的发展目标,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做好改革“后半篇”文章,盘活用好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积极稳妥推动集体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激活农村资源要素,健全完善助农增收利益联结机制,构建“村集体+村民+主体”经济利益共同体,实现强村富民。
(二)拓宽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路径。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充分利用集体未承包到户的“四荒地”(荒山、荒坡、荒丘、荒滩),集体空闲地、集体建设用地,耕地、山林、水面、矿产、自然风光和人文景观,集体闲置办公用房、厂房、仓库等资产资源优势,立足自身特色和优势产业,开展资源开发、资产出租、生产服务、乡村建设、环境管理等经营活动。引导有资源优势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发展休闲旅游、健康养生、农耕体验等深度融合的新业态。探索通过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方式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三)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水平。落实“三资”管理22项制度和三个工作流程规范,严控村集体非生产性支出,为村集体固本节流。结合“清廉云南”建设,打造全省一流“三资”监管平台升级版,提升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水平,在峨山县试点基础上,全面推开其余8县(市、区)“三资”监管平台提档升级,2023年实现全市所有村、组全覆盖。强化审计监督,“小切口”整治“三资”管理领域违规违纪行为,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
(四)加强村级班子建设,提升发展本领。一是配强班子。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公推民选、群众推举、组织下派等形式,把事业心强、懂经营、会管理、具有强烈发展意识、开拓创新的人员选进村“两委”班子,提升履职能力。二是提升素质。以党校、农职院校、农技推广培训基地为阵地,采取办培训班、上党课、以会代训、参观学习、实践学习等形式,加强村干部政治思想、政策法规、科技文化、管理技能教育培训,提升素质,增强发展本领。
(五)完善政策扶持,创造发展条件。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以特别法人身份无限制参与市场竞争,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进一步完善农村用地政策,加大财税优惠力度,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为集体经济发展创造条件。
2023年8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廖树琼 6564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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