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317760 | 文     号 |   |
来   源 | 内部 | 公开日期 | 2021-12-28 |
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035号提案的答复(玉农函〔2021〕67号)
吴健雄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利用贫瘠石漠化荒坡、荒沟振兴乡村经济发展的建议》(第003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云南石林种植人参果已达10多年,是全国有名的人参果种植大县。2021年5月19日,我局组织市农技推广站、市农科院等相关人员到石林实地考察学习,据石林人参果科技研究院院长程魁介绍,目前石林县人参果种植面积大约15万亩,主要在西街口镇和圭山镇的贫瘠石漠化土地种植,研究院负责提供技术支撑,采用组培苗和标准化种植,“公司+基地+农户”方式运作,产品由公司负责收购,销往全国各地,部分产品加工果汁、果酒、果脯、冻干片等。每亩种植密度800—1000株,亩产2000—3000公斤,每亩种植成本5000元/亩左右,收入8000—12000元/亩,效益较好,深受当地农民欢迎。2017年7月石林人参果被认定为绿色食品A级产品,2018年9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批准对“石林人参果”实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同年被农业农村部认定为“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人参果已成为石林县石漠化治理、乡村振兴、农民增收的好项目。
近年来,我市新平、易门、峨山等县结合生产实际,不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积极探索“公司+基地+农户”等模式,引进人参果种植,2020年在新平建兴试种70亩,易门浦贝50亩,今年全市人参果种植面积超过1000亩,其中新平县建兴乡有72户种植人参果,共计949.5亩,分布于马鹿社区、中寨村、盘龙村、磨味村等。主要采取公司+农户的种植模式,由石林沁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提供种苗、肥料、农药,以及种植技术指导服务和后期人参果产品收购。采用地膜覆盖栽培,种植密度为每亩800棵,种苗费640元/亩,实行政府补助400元,老百姓自己出240元(建档立卡户政府补助500元,农户出140元)的补助模式,并由石林沁润农业公司签订后期鲜果收购协议,收购保底价3元/公斤,为农户解决销路问题的后顾之忧,稳定增加农户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乡村振兴。
自人参果引入试种并获得成功后,我市依托独特区位优势、良好的生态优势和丰富的资源优势,坚持突出特色,不断优化调整种植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人参果产业,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是人参果作为我市新兴的特色产业,随着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诸如品种、栽培方式、配套技术等方面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制约了人参果产业的发展。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推进我市石漠化土地治理和人参果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大贫瘠石漠化土地的综合治理力度
据第二次全国石漠化监测结果显示,玉溪市石漠化土地面积为70790.2平方百米。我市自2008年启动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以来,到2015年已完成棚圈建设、田间生产道路、坡改梯、沟道整治、拦沙坝、输水管等农业和水利措施。共实施林业人工造林9113.02平方百米,封山育林39859.63平方百米,治理岩溶面1066.64平方公里,治理石漠化面积496.47平方公里。新增林草植被面积49872.65平方百米,林草植被覆盖度明显提高。
我市石漠化地区土壤瘠薄、水土流失、岩石裸露、植被稀少。表现在:土壤主要以砂粒、粉粒为主,保水性差,抗旱力弱;土壤中有机质、N、P、K、速效P、速效K的含量低,土壤肥力差;土壤矿化严重,矿质元素含量高,土壤风化程度低,可溶性钙镁和不可溶性钙镁含量高,很难适于植物生长。我市在石漠化治理中,根据不同类型地段和生态背景,选择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农田综合整治、水资源综合治理以及实施畜牧业转型等方式,走生态治理与工程治理相结合的路子,强化技术指导,实施增绿添色示范项目,采取石块挖掘、土壤破碎、机械整地、客土回填等措施,稳步推进治理工作。
二、加大政策扶持
一是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相关项目资金,扩大资金来源渠道,支持贫瘠石漠化土地综合治理,鼓励治理后的土地发展人参果产业;二是各地充分利用国家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支持发展人参果产业;三是充分利用种植结构调整资金,支持扩大人参果生产;四是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人参果产业。
三、强化科研保障
1.开展人参果种质资源收集、选育和栽培技术研究工作。引进人参果新品种试验种植,并对品种特性、配套栽培管理技术等进行研究,为不断优化调整人参果品种提供依据。
2.总结、归纳、提升现有栽培管理技术模式,开展治理后的贫瘠石漠化土地生产人参果试验研究,为发展人参果产业提供技术服务支撑。
3.加强技术培训服务。一是通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加强人参果生产实用人才培养,开展人参果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解决生产问题,提高农民种植技术水平,适应人参果产业发展的需要。二是通过“请进来”,聘请专家进行实地指导;通过“走出去”,组织农户到石林等地进行考察学习,切实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4.发挥公司、合作社和新型经营主体作用。一是充分发挥人参果生产企业的组织协调作用,适时地组织协调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促进生产基地间的联合发展,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促进人参果产业的健康发展。二是鼓励和支持农民组建专业合作组织和家庭农场,规范运作行为,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不断提升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培育人参果种植、加工、销售等主营单一或混合型龙头企业,通过“企业+基地+农户”、“企业+合作社+农户”等经营模式,带动农民稳步发展人参果产业。三是建设标准化示范基地,发挥基地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示范引导人参果产业发展。
四、做好宣传沟通协调
目前,人参果栽培方面农业部门尚无资金和政策方面的优惠政策,我们将进一步做好宣传,与其他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一旦有资金支持,我们将履行农业部门的职责,做好技术服务工作。
在下一步工作中,市农业农村局会积极争取和整合资金,尽量争取项目资金、专项资金在人参果的栽培发展方面给予倾斜。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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