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317754 | 文     号 |   |
来   源 | 内部 | 公开日期 | 2021-12-28 |
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006号提案的答复(玉农函〔2021〕43号)
张培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农村集体资金管理机制的建议》(第000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张培龙委员对完善农村集体资金管理机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农村集体资金及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农业农村部门的重要职责,“三资”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影响到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影响到基层党群干群关系的融洽;影响到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多年来,在玉溪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求实创新、担当履职,着力在健全完善管理机制上下功夫;在狠抓政策制度落实上下功夫;在加大管理监督力度上下功夫,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逐步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机制建设情况
为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市级从强化组织领导、改革创新、制度建设、平台交易、网络巡查、工作考核等方面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机制,全方位监督管理集体“三资”,确保集体“三资”保本增值,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一)强化组织领导。一是成立领导机构,健全工作机制。玉溪市委、市政府历来重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早在2011年就成立由纪检、监察、农业、财政、审计、林业、水利、交通、国土资源、建设等部门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分别担任组长、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各县(市、区)也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全市上下做到有人管事、有人干事、干得了事。二是制定政策文件,提出工作措施。2011年以来,玉溪市相继出台玉办发〔2011〕15号、玉纪发〔2011〕4号、玉政办发〔2015〕43号、玉纪发〔2016〕5号、玉发〔2018〕12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为各级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三是整合工作力量,明确工作职责。玉办发〔2011〕15号具体明确了农业农村、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在“三资”管理中的职责;玉纪发〔2016〕5号进一步明确了市、县、乡三级及村组集体、村务监督委员会在“三资”管理中的职责,健全完善了“三资”管理运行机制。
(二)大胆改革创新。一是全面推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2011年,按照《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监督的实施意见》和《玉溪市推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委托代理服务实施方案》,在坚持农村集体“三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不变基础上,坚持民主公开、依法代理、群众受益、简便易行四项原则,把村、组集体“三资”委托乡镇(街道)“三资”中心代管,并研究开发玉溪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系统,应用现代科学技术,建立“三资”管理数据信息库,实现市、县、乡三级联网,建立起市、县、乡、村、组五级联动的“三资”监管新机制,在全省属首创,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目前,全市74个乡镇(街道)、668个行政村、6245个村小组的“三资”委托代理服务面达100%,共计代管集体资金48.87亿元、集体资产74.82亿元。二是按期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务。2018年6月,玉溪被确定为全国第三批整市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按照中央的部署安排,重点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多形式多渠道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全面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等方面开展试点探索。2019年10月,全市9县(市、区)、74个乡镇(街道)、667个行政村、6226个村小组按要求基本完成改革试点任务,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员身份认定、股权量化、成立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完成率100%;全市颁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6850份、股权证52万份;累积股金分红总额13.65亿元。
(三)加强制度建设。结合日常“三资”管理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级于2020年研究制定玉溪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22项制度范本及“三资”管理工作流程,及时提供各地参考借鉴。同时研究制定《玉溪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务接待的暂行规定》,以市委深改委文件下发,对于控制村集体非生产性支出,增加集体收入提供了保障。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有章可循,有章必循,违章必究,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从而推动“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四)实行阳光交易。依托“三资”监管平台,搭建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物资采购及工程建设招投标纳入平台交易,实现公开、公平、公正,有效防止决策一言堂、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现象发生,集体资产资源收益达到最大化。截止2021年3月末,通海县利用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平台进行产权交易3317件,标底价62416.98万元、中标价63172.17万元,集体经济组织增收755.19万元。
(五)开展网络巡查。借助“三资”监管平台,定期对县、乡“三资”管理情况进行巡查,督促县区“三资”办履职尽责,加强指导、检查;督促乡镇“三资”中心及时记账,全面录入和及时更新“三资”信息,为“三资”监管提供详实基础资料;发现问题立即提醒及时整改,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切实做好经济合同签订、集体资金借款、三资网络监管情况统计工作,适时了解掌握情况,为加强监管提供决策依据。
(六)完善监督机制。一是坚持民主决策。大额集体资金使用、资产资源处置、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通过“四议两公开”进行民主决策,公开招投标,实现阳光操作。二是实行民主管理。各村组成立民主理财小组,所有经济收支和重大事项由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把关,同时还接受村监委监督。村组财务收支情况,按照规定时间、内容和程序,多形式多渠道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目前,全市100%的村、组成立了民主理财组织并开展活动,100%的村组公开了集体财务,保障了农民群众对集体财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决策权。三是强化会计核算。全市74个乡镇(街道)“三资”中心依托“三资”管理系统建立村组集体资金总出纳账、总会计账,建账面100%,全面反映各乡镇(街道)集体资金运行情况,为“三资”查询、监管、决策提供准确依据。四是加强审计监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财务常规审计、重点审计、专项审计,配合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面100%,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整改或移交。五是定期清查监督。定期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村组债务核查、问题合同清理,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制定政策,加强管理,严防集体资产流失。健全完善的监督体系,形成了环环相扣、紧密相连的监督格局,让村组干部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七)注重宣传培训。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发布信息,推动工作开展;及时总结面上工作经验和亮点,树立标杆,引领示范;及时组织编写《玉溪市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实务》,分层次采取实地培训、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开展业务培训,培训内容涵盖了政策法规、财经纪律、业务知识、操作实务等。通过多轮多层次开展培训,提升了基层干部和“三资”管理人员政策水平、法纪意识和业务素质,为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2011年以来,全市共计举办培训班920期,培训“三资”管理人员、村组干部、农村财务人员、民主理财及村监委人员52500人次。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机制的建立健全,对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巩固乡村振兴基础,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全市代管的农村集体资金比2011年增加34.96亿元,增长2.5倍;农村集体资产比2011年增加32.96亿元,增长79%。2020年,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现总收入17.1亿元,比2011年增加5.5亿元,增长47%。
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取得成效
(一)农村集体“三资”家底摸清,群众明白干部清白。按要求分年度开展清产核资,全面查清了集体“三资”家底,将“三资”数据、经济合同等原始资料录入“三资”系统管理,并及时按规定进行财务公开,村民通过电子触摸屏、高清电视、手机APP、财务公开栏可查询了解“三资”变动信息和财务开支情况。集体“三资”底数明、家底清,给了群众明白,还了干部清白。目前,全市代管的农村集体资金比2011年增加34.96亿元,增长2.5倍;农村集体资产比2011年增加32.96亿元,增长79%。
(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公开透明,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利益得到维护。一是操作流程公开、透明。集体资金开支实行“联审联批”层层把关、明细公开,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和工程建设项目通过“四议两公开”进行民主决策、公开招投标,程序规范,过程公开。二是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公开、透明。依托“三资”监管平台,建立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市场,集体资产资源按程序组织交易,交易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杜绝了暗箱操作。截止2021年3月末,通海县利用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平台进行产权交易3317件,标底价62416.98万元、中标价63172.17万元,集体经济组织增收755.19万元。三是明细公开“三资”家底。把“三资”数据及相关原始资料录入和上传到“三资”系统,利用互联网、融媒体和财务公开栏向村民及时公开,便于村民查询监督。
(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一是扎实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优配强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按照《中共玉溪市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中统筹做好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666个行政村、6184个村小组按期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换届任务,健全完善了组织结构,选优配强了组织领头雁,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二是积极探索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增加集体收入。认真贯彻落实玉组发〔2021〕4号、玉组通〔2021〕4号、玉农通〔2021〕33号文件精神,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引导村集体“一村一策”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三是强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权管理,巩固完善改革成果。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员身份认定、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基础上,查缺补漏,健全完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权登记台账,详细记录成员认定、股权信息及增减变动情况,切实保障成员集体资产股份权益。四是积极探索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建立集体资产股权登记、收益分配制度,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出具股权证书,把成员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权、收益分配权落到实处。积极探索开展集体资产股份抵押、担保试点,切实解决农民生产生活贷款难问题。目前,江川兴福村镇银行向江城社区一组股民共计发放贷款35笔,贷款金额238.9万元,优惠利息23.6万元。
(四)农村基层政权得到巩固,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一是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基层政权巩固。玉溪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始终抓住制度和监管两个牛鼻子,强化制度建设,规范“三资”管理,创新监管机制,壮大集体经济,巩固基层政权。截止2020年末,全市村集体经济“空壳”清零,当年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下的村89个,比2019年减少101个,5万元以上的村579个,比2019年增加284个,10万元以上的村351个,比2019年增加126个,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增强;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现总收入17.1亿元,比2011年增加5.5亿元,增长47%。二是“三资”管理阳光运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三资”数据及相关原始资料全面录入“三资”系统供村民随时查询了解,“三资”管理查询渠道畅通。集体财务开支、资产资源处置、工程建设项目操作流程公开透明,“三资”处置出组规范运行。三是农村集体资产以份额形式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作为年终参加收益分配的依据,农民群众吃下定心丸,安居乐业。
三、下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面广量大,政策性、业务性较强,针对基层农经管理机构人员建设滞后、“三资”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村组干部新换届任职等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继续加强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一)建议加强基层农经体系建设,确保农经职能有效履行。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是贯彻落实党的农村基本政策的重要力量,担负着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大任务,是目前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排头兵和主力军。建议各级党委政府按照《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基层农经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农发〔2019〕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切实加强基层农经体系建设,确保基层农经管理工作特别是“三资”管理工作事有人做、有人做事、做得了事。
(二)加强督促指导,确保“三资”管理制度落到实处。针对部分基层干部学习、履职不到位、法律法规意识淡薄,致使规章制度落空的实际,在今后工作中加强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督促基层干部加强学习。端促学习政策法规、管理制度、业务技术,学深悟透精神实质,奠定坚实理论基础。二是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集体资金定期对账环节;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程序、处置方式、订立经济合同环节;民主管理、民主理财、审核审批等环节,建立问题台账、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三是指导县乡探索建立审计建议移交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倒逼“三资”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四是严肃执纪问责。对不严格执行“三资”管理制度的违纪违法行为,严格按照《玉溪市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责办法》追责问责。
(三)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村组干部履职水平和能力。村组集体是“三资”管理的主体,担负开发集体资源、管理集体资产、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职能职责。目前,新一届村“两委”、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刚刚完成,一大批新上任村组干部政策业务综合素质亟待培训提高。为了充分发挥村组干部头雁作用,市农业农村局将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加大对村组干部的培训力度,从政策法规、财经纪律、业务技能等方面开展培训,提素质、强能力,担当作为。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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