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01159817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0-06-03 |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对政协玉溪市五届二次会议第0148号提案的答复(玉农函〔2019〕28号)
杨立波等委员:
你们提出《关于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历来就是党中央、国务院重视“三农”工作的政策措施之一。多年来,我市农业农村部门对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进行了大胆探索和创新,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办法措施
(一)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管好用活农村集体资产。玉溪市被确定为2018年度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推进试点单位后,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强化组织领导,采取强有力办法措施稳步推进该项工作。目前,全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全面结束,经核实全市农村集体资产总额 187.5亿元,其中:货币资产47.4亿元,经营性资产67亿元,非经营性资产120.5亿元;集体土地总面积1843万亩,其中:农用地1749万亩,建设用地71万亩,未利用地23万亩。通过清查,对村组集体资产存量、结构、分布状况有了全面的掌握,摸清了集体家底,为管好用活集体资产奠定坚实的基础。随着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深入进行,即将开展成员身份认定、股权设置、资产量化、成立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等工作,将赋予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资格,建立起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为保护农村集体资产提供制度保障。
(二)规范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确保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按照玉溪市纪委、监察局、农业局、财政局、审计局五部门联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意见》(玉纪发[2016]5号)要求,依托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搭建农村集体产权交易中心,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物资采购及工程建设招投标等交易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内,按规定的程序流转交易。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出租行为,从源头上杜绝了暗箱操作、优亲厚友,使农村集体资产在阳光下交易;促进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收益最大化,维护发展了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群众合法利益;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截至2018年末,全市利用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平台进行产权交易1438件,其中:公开招投标597件,邀标581件,竞价282件,询价采购93件,竞争性谈判60件,招租17件,标底价39724.65万元,中标价40334.30万元,有效增加集体收入609.65万元。
(三)强化审计监督,当好集体资产监管卫士。每年县乡两级农经部门通过开展常规审计、村组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热点难点问题审计等专项审计工作,对集体资产的管理和使用、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集体的债权债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使用等方面的情况,采用就地交叉检查的方式进行审计。每年审计面不低于应审总数的80%,审计结果及时向村民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审计中查出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多吃多占、铺张浪费的,责令其如数退赔;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违纪违法的,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2018年全市对6587个集体经济组织进行了审计,审计金额39.2亿元。其中: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784件、土地补偿费专项审计29件。通过审计发现违纪单位3个,违纪金额9万元,接受处分5人。
(四)清理问题合同,倒查侵害集体资产行为。在此次产权制度改革中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物资采购及工程建设招投标等经济活动形成的合同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查合同14229分,合同涉及金额80亿元,清查内容涉及合同类别、项目名称、签订时间地点、合同年限、合同金额、实际兑现金额等14项内容;通过清查,发现问题合同1134份,涉及金额1.5亿元,发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合同要素不全、改变约定用途、没有经过民主决策、没有上报审核、没有规范合同文本、显失公平,群众反映强烈、拖欠承包费、合同到期后仍继续侵占等14个方面。通过问题合同的查处,对承包、租赁、出让集体资产的经济行为进行了一次大检阅,对其中存在的假公济私、营私舞弊、贪污腐败行为进行了彻查。
(五)充分发挥“三资”监管平台作用,对农村集体资产实施有效监督。自2011年以来,我市以推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为切入点,以建立市级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为载体,引入现代信息科学手段,实现了“三资”网络动态化管理。一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2011年玉溪市农业局制定下发了《玉溪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和流程图范本》统一规范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收入、财务开支审批、财务预决算、资金管理岗位责任、财务公开、资产资源清查、资产资源台账、资产资源评估、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出让、资产资源经营等10余项管理制度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工程项目管理流程图。进一步健全完善“三资”管理制度,规范了集体“三资”管理行为,为“三资”安全完整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充分发挥“三资”监管平台的作用,提升“三资”管理水平。市、县两级定期利用“三资”平台对集体“三资”进行查询监督,切实做到记账及时,全面录入“三资”数据、四议两公开、经济合同等信息,发现问题立即提醒及时整改,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农经部门通过“三资”监管平台共代管农村集体资金43.4亿元、集体资产67.7亿元,在集体资源中,耕地30.5万亩、林地653.3万亩、果园0.8万亩、建设用地8.2万亩、水面3.2万亩、矿山8.5万亩、道路3.5万千米、沟渠2.6万千米、其他农用地21.4万亩。
(六)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群策群力管好用活集体资产。为适应农村发展的新形势,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文件。玉溪市各级农经部门认真执行文件规定,通过健全村务公开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规范民主决策机制,保障农民群众的决策权;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的参与权;强化村务管理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农民群众的监督权。群策群力管好用活农村集体资产,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七)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契机,加大对村干部培训力度。每年定期对村支部书记、主任和财会人员开展党性教育、廉政教育,提高村干部综合素质,增强法制观念。同时把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纳入干部岗位目标考核和廉政考核内容之一,从机制上建立一套“权有所限、钱有人管,事有人监”的有效管理模式。对违反的村干部要严肃处理,对管理民主,严格执行制度的要给予奖励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保护农民财产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对农民增收意义重大。农民除享有家庭承包地带来的土地权利之外,还享有集体所有资产带来的财产权利和收益。在农民收入的四大构成中,现阶段财产性收入比例较少,仅为4%左右,但增长的潜力和空间很大。通过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集体资产确权到户,集体收益按股份或按份额分红,将明显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构成。截至6月14日,全市完成股权量化、股权设置1297个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占全市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总数的19%,改革时点量化资产总额65.2亿元,其中村级35.1亿元,组级30.1亿元,颁发股权证书5706份,股金分红总额0.8亿元,部分农民已享受到改革释放的红利。
(二)保护农村集体资产安全,确保资产保值增值。由于监管到位,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现了阳光运行,基层干部的权力被关进笼子里,农村基层的腐败得到遏制,农村集体资产经营效益明显提升,资产保值增值,广大农民群众从中得到了实惠。据统计,2018年末,全市代管的农村集体资金总额43.4亿元、集体资产总额67.7亿元,分别比2011年的23.6亿元、37.3亿元增19.7亿元、30.4亿元,增幅达84%和82%。
下一步,我局将对建议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分析,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增加农民收入做出更大的贡献。
再次感谢你们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你们一如既往的支持我局工作。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云瑞 0877-2010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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