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61680632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 | 公开日期 | 2026-09-01 |
非法营运车辆治理典型案例曝光
为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有效维护客运市场良好秩序。玉溪市交通运输局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旨在以案释法、警钟长鸣,希望广大从业者高度重视,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案例1:
基本案情:
2026年2月14日10时55分,玉溪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红塔大队执法人员在通站高速路口(好吃街门口)查获李某驾驶的云FD960**小型轿车。此车从玉溪拉运三名乘客到易门,其中两名乘客通过微信、电话联系并未在网约车公司平台下单。因该车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涉嫌从事非法营运行为,执法人员依法立案调查。
当事人李某对处罚条款和金额有异议,于2026年2月24日向红塔区交通运输局申请听证。红塔区交通运输局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听证会;李某不服被申请人玉溪市红塔区交通运输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于2026年4月14日向红塔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于2026年4月29日当面听取申请人的意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红塔区人民政府决定:维持被申请人作出的云玉交综红罚[202X]00XX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理结果:
当事人李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参考《云南省交通运输行政裁量权适用规定》的规定,红塔区交通运输局对当事人李某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案例2:
基本案情:
2026 年 1 月 21 日,玉溪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元江大队执法人员在国家税务总局元江县税务局门口附近查获张某某驾驶的云 FWQ4**小型普通客车,此车运送从因远镇到元江县城的两名乘客,约定支付车费。因该车无道路运输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涉嫌从事非法运营行为,执法人员依法立案调查。
处理结果:
当事人张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元江县交通运输局对张某某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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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0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