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288341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1-09-23 |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40000630301000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市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
(2)负责电、油、气等能源资源管理,拟订能源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能源的行业管理,贯彻执行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
(3)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4)提出玉溪市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相关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有关调整建议。
(5)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全市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6)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化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协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7)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建议。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8)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9)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有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省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贫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10)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11)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加强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
(12)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有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储备物资品种目录、发展规划。
(13)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4)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有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市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6)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和省市列名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和收费标准调整工作,监测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有关工作。
(17)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及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参与国际区域合作、沿边开发开放、连接南亚东南亚大通道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18)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能源的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19)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规划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拟订石油、天然气储备规划、政策并实施管理。监测全市石油市场供求变化。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核石油储备设施项目,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储备。组织协调石油的供应调度。
(20)负责开展能源对外合作。参与拟订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
(21)承担全市粮食流通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全市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22)管理全市粮食、棉花、食糖、石油等储备,提出储备、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粮棉糖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监督执行。
(23)负责市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研究提出市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市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市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24)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市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市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省和市投资项目。
(25)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26)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2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六稳”“六保”任务全面落实。成立玉溪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及指挥部,高位统筹推进抗疫情和稳增长工作。出台玉溪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实施方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扩大有效投资等系列政策措施,建立稳就业调度机制,帮助637户企业解决员工4056人,实现返岗复工18.5万人,为5500余户参保企业减轻缴费负担9.8亿元,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9%。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开展专项扩面行动,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158.2万人、122.8万人和30.4万人,均已提前完成年度计划。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共支付养老、工伤保险待遇30.4亿元。认真落实全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17条措施,为实体经济企业降低各类成本62.9亿元,清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无分歧账款7.9亿元、清偿率100%。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筑牢粮油供应、储备、应急加工“三道防线”。成品油市场供应充足,天然气供应平稳,供电可靠保障率达99.9%。
二是“三大攻坚战”取得新进展。脱贫攻坚成效显著,“两不愁三保障”弱项短板全面补齐,控辍保学实现“动态清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参保率达100%,医疗救助率达100%;2731户易地扶贫搬迁户全部搬迁入住,1279户5246人贫困搬迁群众全部脱贫;1065户(含建档立卡户374户)新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全面完成,贫困人口占比35%以上的自然村全部通硬化路。污染防治统筹推进, “8 个标志性战役”硬性指标任务超进度完成,抚仙湖“两个一次性”工程、“智慧三湖”一期项目启动实施,抚仙湖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项目入选全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第一批优秀案例,抚仙湖水质总体保持I类,星云湖、杞麓湖水质持续向好。重大风险化解防范扎实有效,争取中央特殊转移支付13.2亿元,补齐各县(市、区)“三保”缺口,全市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息47.9亿元。
三是产业发展保持平稳。农业生产稳中有进,打造“绿色食品牌”取得新成效,粮食产量连续15年增长,新种植水果面积增长3.1倍,新认证绿色食品48个,6个产品入选2020年云南省“10大名品”,3户企业入选“10强企业”“20佳创新企业”,通海县入选第二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1-9月第一产业增加值120.7亿元、增长4%。工业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实施制造业“补短板、拉长板”行动计划和企业数字化改造,玉溪卷烟厂就地技改项目初设取得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复,仙福钢铁年产140万吨棒材生产线试运行,活发集团、华宁玉珠新型干法水泥、辉煌汽车半挂车生产项目建成投产,7户磷化企业“三磷”整治通过市级验收,沃森生物十三价肺炎疫苗在22个省份上市销售,新增规上工业企业12户,1-9月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3.5%,其中:烟草制品业增加值增长6.9%,非烟工业降幅收窄至-1.1%。服务业稳步回升,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2.9%、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余额增长8.6%,存贷比达75.3%;旅游业加快恢复,实现旅游总收入198.43亿元、下降44.3%,降幅分别比一季度、上半年收窄27.9、10个百分点;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增长41.8%,增速排名全省第2位。生产要素保障得到加强,向96户疫情防控名单企业发放贷款22亿元,全省首个区块链产业金融服务平台在玉溪上线运行,解决企业融资需求14.9亿元,工业用电量增长6%,公路运输总周转量增长13%。
四是有效需求持续释放。着力强化全局统筹,适时调整工作重心,聚焦产业发展、城市规划建设等重点领域,市级领导高位推动重点项目建设,成立促投资稳增长指挥调度中心,开展加快项目建设投资“百日攻坚行动”,推行“红黑榜”制度,抚仙湖北岸环湖棚改搬迁生态建设、抚仙湖环湖棚改县城一号地块及矣旧安置区、中山大学澄江教学医院、永金高速等一批重大项目成功入库,云南绿色钢城项目环评取得突破,广龙旅游小镇顺利完成整改销号,实施教育卫生补短板项目,市传染病医院开工建设,1-9月全市引进市外国内资金651.67亿元、增长2.3%,固定资产投资降幅比上半年收窄6.3个百分点。开展消费促进月活动,采取包保重点企业、跨行业促销等多种举措,加快促进“吃住娱乐购”消费回补,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65.2亿元、下降5.1%。商品房销售面积完成182万平方米,增长36%。严格兑现“双百强”企业扶持资金,1-9月全市进出口额增长19.1%,水果、茶叶、花卉、贵金属分别增长12%、10倍、2倍、60%。
五是“五网”建设成效显著。综合交通网建设深入开展,13个县域“互联互通”高速公路项目列入全省实施方案,6条在建高速公路有序推进,澄川高速、江通高速正式通车,大戛高速即将完工,永金高速开工建设,玉磨铁路提速推进,大化园区铁路专用线前期工作积极开展。启动全域现代化水网规划建设,滇中引水工程(一期)玉溪段投资超计划目标完成,108件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建设全部完工,7件江河治理项目顺利实施。能源网建设扎实推进,建成成品油输油管道2条,天然气管道华宁支线建成通气,玉溪市应急气源储备中心一期5000立方米储罐完成施工,220千伏玉磨铁路牵引变外部供电工程顺利推进。信息网建设步伐加快,建成5G基站937座,新建光纤端口11万个,全市互联网普及率指数增长104%。物流网建设加快,滇中(玉溪)粮食物流产业园、宏程综合物流、红河谷绿汁江农产品交易中心等物流项目顺利推进。
六是改革创新增强发展动力。重点领域改革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地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扫尾工作全面完成,印发5户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整合重组方案,有序推进9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持续推进“一颗印章管审批”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多证合一”登记改革,登记审批周期压缩到1-3个工作日,45%的新登记企业享受“先照后证”便利服务。科技创新能力增强,建成院士专家工作站16个,市级以上研发平台229个,培育高新技术企业98户。科教创新城建设有序推进,市体校、市少体校迁建工程主体完工。积极抢占数字经济发展新高地,新能源电池、工业机器人生产等一批智能终端制造及配套产业项目顺利推进,京东智臻链云南绿色食品追溯示范基地落地运营,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在数控机床领域应用列入工信部全国试点示范项目,在全省州市中率先建成招商引资大数据中心,玉溪荣获数据中心产业创新城市奖。
七是城乡建设统筹推进。玉溪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有序推进,红塔区“三城”建设工作方案印发实施,市规划馆开馆运营。城市更新步伐加快,下达中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3.6亿元,有序推进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226个、棚户区改造1722套,新平县被命名为云南省“美丽县城”并获1亿元财政奖补资金支持。6个省级特色小镇累计完成投资167.3亿元,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逐步显现。城市综合承载力不断增强,启动中心城区东西向9 条道路建设,建成海绵试点区域20.9平方公里。城乡人居环境稳步提升,61个乡镇镇区生活垃圾设施覆盖率和5619个自然村垃圾有效治理率达1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8.8%,中心城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推行精细化管理,通过数字城市管理系统平台立案处置12.9万件城市管理问题,增划智慧停车泊位1346个,在全国率先启动智慧车牌推广应用,发放汽车电子标识1.8万张。
八是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强化义务教育保障,推动玉溪一小和玉溪四中扩容增量,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5.29%;完成对市直三所高中的综合考核,新增1100个普通高中学位,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1%,确立7 所中职学校为综合高中试点学校,稳步推进玉溪师院财政管理体制上划工作。医疗卫生事业全面进步,在全省率先全面启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峨山县、新平县被列为首批国家级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县。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深入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文化体育事业健康发展,通海县河西镇列为第七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组织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项目计划及革命文物保护项目,“三馆一站”县级区划建设覆盖率均达到130%,成功列入全国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专项行动第二批重点推进城市。启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连续5次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市,抓好社会治安、防汛、防震救灾、森林防火等工作,加强社会矛盾风险的防范化解,强化网络安全隐患排查,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
九是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粮食质量安全观,统筹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部署,加强粮食质量安全预警监测,履职尽责完成各级政策性储备粮一年两检制度,粮食出入库样品监测,年度新收获的粮食安全风险监测和质量调查品质等抽检任务;完成“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中央补助资金602万元项目的建设任务及项目验收,玉溪市质检体系建设能力得到大幅提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玉溪市搬迁安置办公室、玉溪市经济信息研究中心、玉溪市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属于行政单位,玉溪市搬迁安置办公室、玉溪市经济信息研究中心、玉溪市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3人。其中:行政编制6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79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7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其中委机关1辆、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收入合计23935.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934.73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对比,2019年本年收入10011.35万元,增加13924.38万元,增长139.08%,主要原因是2020年收到滇中(玉溪)粮食物流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1亿元财政实拨债券资金,2020年调整预算110KV李棋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和滇中引水工程建管局玉溪分局调度中心用房建设项目用地1104.9万元;2020年新增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市级补助项目资金2161万元,中央补助资金1148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支出合计21725.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22.57万元,占总支出的14.37%;项目支出18602.60万元,占总支出的85.6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年度总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12269.82万元,增长129.76%;基本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315.85万元,下降9.18%,项目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12585.67万元,增长209.17%。主要原因是支付玉溪物流投公司滇中(玉溪)粮食物流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1亿元;2020年增加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资金支出1882.22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22.5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15.85万元,下降9.18%,主要原因是2019年涉及机构改革,人员变动情况较大,机关运转经费支出较大,2020年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人员相对稳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60.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61.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9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602.6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585.67万元,增长209.17%,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滇中(玉溪)粮食物流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10000万元,2019年项目实拨资金结转到2020年支付。
分项目开支情况:1、2017-2018年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971.98万元;2、2019年重点项目建设绩效评估经费9.9万元;3、110KV李棋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和滇中引水工程建管局玉溪分局调度中心用房建设项目用地1095.98万元;4、2019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资金4.5万元;5、2019年第二批省级库区基金2.5万元;6、玉溪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编制14.52万元;7、“特定项目01”11万元;8、2020年“优质粮食工程”补助资金336万元;9、2020应急储气设施建设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3500万元;10、滇中(玉溪)粮食物流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10000万元;11、2020年度澄江市监测评估和绩效评价工作经费4.82万元;12、“特定项目02”9.5万元;13、农产品成本调查9万元;14、2019年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经费16.6万元;15、2019年粮食库存大清查中央事权粮清查工作经费0.98万元;16、2020年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92.60万元;17、2020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经费支出14.62万元;18、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支出32.76万元;19、2019年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质量抽检经费支出4.61万元;20、2019年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经费支出4.61万元;21、粮食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专项资金支出13万元;22、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库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59.50万元;23、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库补助资金支出1882.22万元;24、代省储备2019防灾减灾经费支出1.04万元; 25、其他项目资金10.3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47.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8.55%。与上年对比增加1294.49万元,增长13.99%,其中基本支出3122.5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15.85万元,下降9.18%;项目支出7424.6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10.34万元,增长27.7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市救灾物资储备库补助项目资金支出1883.2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60.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4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运转和相关工作开展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616.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5%。主要用于安排我委及下属单位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开展的开支;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6.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社保缴纳等费用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7.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费用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971.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2%。主要用于拨付相关企业2017-2018年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4.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支付2019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资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3.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184.23万元和住房补贴9.46万元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5086.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22%。主要用于2020年“优质粮食工程”补助资金336万元、2020应急储气设施建设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3500万元以及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等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09.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7%。主要用于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建涉及办公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26万元,资本性支出805.00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全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经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82万元,支出决算为6.45万元,完成预算的34.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41万元,完成预算的119.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4万元,完成预算的19.0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委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和公务派车,此外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情况,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接待次数和人事大幅减少,导致接待费用大幅度下降。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5.62万元,下降70.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6.20万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04万元,下降59.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38万元,下降59.0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接待次数和人事大幅减少,导致接待费用大幅度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1万元,占52.83%;公务接待费支出3.04万元,占47.1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4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委机关及其下属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检查,开展基层工作调研,粮食收获质量安全监测等公务出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3.0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0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1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交通费、餐费等费用,用于完成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任务以及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市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其他市发展改革系统到我市调研、学习交流工作经验,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来我委汇报工作和粮食检验工作业务交流公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6.45万元,与上年的590.19万元,减少43.74万元,下降7.41%。主要原因是因2019年涉及机构改革,人员变动情况较大,机关运转经费支出较大,2020年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人员相对稳定,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公车补贴等。办公费38.87万元,印刷费2.20万元,电费2.40万元,邮电费4.35万元,物业管理费29.88万元,差旅费29.97万元,维修维护费7.76万元,租赁费156.00万元,会议费15.09万元,培训费1.4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2.8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1.73万元,劳务费68.49万元,工会费24.68万元,福利费24.68万元,其他费用支出46.1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产总额7907.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300.97万元,固定资产1687.2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954.70万元,无形资产700.06万元,其他资产264.8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814.9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8.86万元,流动资产增加3636.12万元,流动资产增加较大的原因是财政应返还额度较上年大幅增加。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2万元;出租房屋21.66平方米,账面原值4.32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2020年免租金。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7907.89 | 3300.97 | 1687.29 | 208.54 | 47.75 | 0 | 1431 | 0 | 1954.7 | 700.06 | 264.87 |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组织人员学习文件精神;(2)成立项目评价工作小组,制定项目工作计划;(3)确定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案。
2、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我委2020年主要指标均按要求完成,2020年我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为负数,影响到我委绩效自评得分,其他方面均达标,质量指标、数量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较好,我委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90分,自评等级为“优”。
3、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1)“小型水库移民安置区扶助项目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2020年小型水库库区基金扶持项目全部资金于2020年内已全部下达项目6个,共400万元,江川区170万元、澄江市120万元、华宁县20万元、峨山县20万元、新平县70万元。现项目推进情况:全部项目已经完工,其中:江川区前卫镇赵官村委会龙泉村公共活动场所建设项目、江川区前卫镇石河村委会新石河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澄江县双树社区村内道路硬化和环境提升改造项目、新平县平甸乡红星村迭社莫小组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新平县平甸乡红星村迭社莫小组文化广场建设项目4个项目正在竣工验收或审计中,待验收或审计完成后,支付剩余工程款;盘溪镇平坝村委会大甸头小组村内道路硬化及亮化项目和峨山县塔甸镇大西村尼去本组环境卫生整治项目因县区财政困难,资金滞留县级财政,未及时拨付支付工程款。
(2)“(市本级)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应急维稳经费”项目绩效情况:认真做好法律服务、信访工作;及时解决移民矛盾纠纷,做好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理工作,确保了无移民群体上访事件发生,移民安居乐业。因小型水库库区基金扶持资金需根据年内征收入库的资金安排,资金到位时间晚,且2020年年内市级未发生与后期扶持有关的非正常越级上访事件,且无重大移民信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交办的信访事项处理率100%,全市移民安置区保持安居乐业、稳定和谐的局面,应急维稳工作达到预期目标,故小型水库移民安置区应急维稳经费无支出,年末财政将此资金收回并统筹使用。供电企业按财政部门规定及实际销售电量,按时足额缴入财政,支付了1.162万元。
(3)“2020年市本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经费”项目绩效情况: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确定在“5577”发展战略、“四带多园”发展规划、“三区一港”发展定位布局有情重大决策、重要批示。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充分发挥固定资产投资拉动关键作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激发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园区经济增长活力,带动“六县二区一市”均衡发展,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完成全年GDP增长2.3%、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负增长1.5%、工业投资比重下降21.5%。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在重点规划、重大课题等。
(4)“(市对下)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应急维稳经费”项目绩效情况:2020年度,玉溪市搬迁安置办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认真做好2020年小型水库移民安置区移民应急维稳工作,年内全市没有发生不稳定问题,年内未发生移民信访事件,也没有负面舆情,全年未发生与后期扶持有关的非正常越级上访事件,且无重大移民信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全市移民安置区保持安居乐业、稳定和谐的局面,维稳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5)“2020年对县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经费”项目绩效情况: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确定在“5577”发展战略、“四带多园”发展规划、“三区一港”发展定位布局有情重大决策、重要批示。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充分发挥固定资产投资拉动关键作用,带动“七县二区”均衡发展,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全市完成GDP增长2.3%、固定资产投资负增长1.5%、工业投资比重下降21.5%。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在重点规划、重大课题等。
(6)“110千伏李棋输变电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项目于2020年12月资金拨付到位,开展项目征地相关手续的办理及场地三通一平工作。未实现预期绩效目标。
(7)“玉溪市“中国好粮油”行动示范企业建设经费”项目绩效情况:质量标准、优质品率、项目投产率、项目投资完成率、工期实现、促农增收、资金带动、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绩效考核指标已完成。
(8)“玉溪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经费”绩效情况:2020年10月29日与天启咨询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合同,项目已经正在按期完成中,并按合同要求支付了30%的款项,但需云南省搬迁安置办完成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编制完成审查修改后,才会出具《云南省玉溪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2021~2025)》正式报告,故“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还未完成,需要跨年实施。按照省办时间节点的要求,项目完成时间为2021年8月底,所以截至目前,按照项目进度支付了14.52万元,待项目完成后支付尾款。
(9)“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玉溪分局调度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用地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已支付划拨出让金835.3575万元,其中省级支付304.875万元,市级支付530.4825万元,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玉溪分局管理调度中心正在进行招投工作,计划年内竣工。
(10)“滇中(玉溪)粮食物流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粮食仓储中转区建设项目)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截止2020年底,已完成5万吨筒仓、质检业务用房建设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建设。
(11)“2020年度澄江市监测评估和绩效评价工作经费”项目绩效情况:2020年11月3-7日开展了玉溪市澄江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水库移民后扶政策稽查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及2019年后期扶持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自评复核,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效果、建档立卡贫困移民家庭收入、生产生活水平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并将监测评估报告、稽查整改报告、自评复核报告上报至云南省搬迁安置办,确保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得到全面落实。此项目安排资金10万元,但公开招标后,中标价为9.32万元,项目已实施完毕,但结余0.68万元。
(12)“玉溪市应急气源储备中心工程投资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已建成5000水立方的LNG储罐,工艺装置设施及辅助系统计划于2021年6月底完成;二期项目已通过集团风委会审核,集团董事会暂未批复,储罐建设土地已上报峨山县自然资源局,调规手续尚未批复;消防系统建设单位施工组织不到位,进度相对滞后;带动地方投资已完成9988.15万元,后续根据工程进度增加地方投资额;工程尚未完成验收,项目预期可持续时间为20年,客户满意度尚未调查。
(13)“粮食质量安全监督检验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资金执行率100%,自评分96分,我部门严格按照制定的《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每年度开展政策性粮食质量安全监督检验项目的实施方案》,高标准、高质量、超计划完成年度粮食质量监督检验231批次的检验监测任务,并将监测情况汇总上报给粮食行政主管部门。
(14)“玉溪市粮食质量安全监测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绩效情况:该项目资金执行率0,自评分45分,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优质粮食工程”各子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国粮规〔2019〕183号和《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实施指南》以及《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度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云粮发〔2018〕275号)的要求,玉溪市完善了《玉溪市“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方案》,明确了建设目标,结合市粮食质量监测机构现有实验室检验设备和辅助基础设施等实际情况,2020年购置2台套设备。项目建成后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成为区域性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机构,将提升质量与营养品质指标检测能力、储存品质指标检测能力和食品安全指标检测能力。该资金年初并没有预先通知有该笔资金下达的计划,资金下达突然并且到位时间晚,于2020年10月30日到本单位,由于计划采购的设备是进口设备,需要通过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才能进行采购,在2020年的最后两个月时间来不及完成。该资金计划于与项目建设的市级配套资金计划于2021年4月实施公开招标完成。
(15)“省级食品安全专项监管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资金执行率100%,自评分96分,完成放心粮油监督抽检4批次,新收获粮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18批次,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10批次,放心粮油专项质量监督抽检71批次,省级储备粮质量抽检67批次。为政府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为预防粮食应急事态的发生或者快速处置发生的粮食应急事态提供粮食信息服务,严防发生区域性、系统性粮食质量安全事故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16)“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库补助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资金执行率56.87%,自评分91.69分,完成市救灾物资储备库主体工程建设,总建筑面积5490.67平方米,道路硬化面积4964.86平方米,绿化面积1839.7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库房、生产辅助用房、管理用房、附属用房和值班、消防控制室等附属工程;做好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救灾物资管理制度,强化工作职能,对救灾物资储备库工作人员定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抗震救灾知识培训,要求能够熟练使用救灾物资,悉知物资调用流程,确保一声令下,救灾物资能及时顺利出库。
4、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玉溪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级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玉财绩〔2016〕16号)、《玉溪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玉财投〔2020〕6号)和《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玉溪市财政局关于请予配合做好2020年市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绩效评估工作的函》(玉发改函〔2020〕148号)的要求,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于2021年1月对玉溪市2020年第一批市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评估,并最终形成了《玉溪市2020年第一批市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绩效评估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资产负债简表”中“在建工程”1954.70万元,一是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建设支出1947.95万元,用于支付工程建设款、土地征收补偿费、勘察费、配电工程费、监理费、设计费和测绘费等,待项目完工后转为固定资产;二是购置化验室设备6.75万元,待2021年项目安装完工后转为固定资产。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三、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政府部门本期应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政府部门本期购买商品和服务发生的费用金额,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等。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部门本期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金额,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监督索引号53040000630301111
玉溪市2020年第一批市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绩效评估报告.pdf
D至F.滇中(玉溪)粮食物流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粮食仓储中转区建设项目)重点绩效评价报告10.31.docx
H8.附件8:绩效评价报告意见反馈表(市发展改革委).docx
H9.附件9:绩效评价报告意见反馈采纳情况表(市发展改革委).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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