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7610452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7-09-01 |
关于玉溪市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及市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17年8月24日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李丁全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由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17年玉溪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以及由此需对201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进行相应调整的方案,请予以审议。
一、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下达情况和调整市本级财政预算的主要背景
为缓解我省重点项目资金筹措压力,落实好省委、省政府稳增长决策部署,省财政厅以《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云财预〔2017〕119号)文件,核定我市因二级公路一般债务限额调整以及专项债务调为一般债务后的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551.1亿元(一般债务限额399.5亿元:其中内债399.12亿元、外债0.3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51.6亿元)、2017年地方政府限额564.9亿元(一般债务限额413.3亿元:其中内债412.76亿元、外债0.5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51.6亿元)。2017年新增债务按重点项目需求和限额空间分配后,将专员办、审计部门和财政核查发现问题以及债券还本付息及时性情况作为扣减因素,扣减我市2017年债券资金1.83亿元,最终核定我市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3.8亿元(一般债务限额13.8亿元:其中内债13.64亿元、外债0.16亿元)。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云财预〔2017〕11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使用方案需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同时将2017年新增政府债券项目分配方案报省财政厅备案。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全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市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
二、管理要求
(一)妥善安排债务资金用途。新增债券资金要根据省委、省政府及省人大审查批准确定的重点方向,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加大对脱贫攻坚和高速公路等保障改善民生以及经济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优先用于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和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各类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外债转贷资金要按照批准的外债转贷规定用途使用。
(二)加强债务资金及项目管理。
使用转贷政府债务资金的县区和单位要严格按照本级人大审查批准的预算执行,及时将债券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并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严禁截留、挪用、挤占政府债券资金等违规行为,对不按程序和违法违规使用的地方,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全市资金安排建议及市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
(一)新增一般债券13.8亿元
按照新增债券的使用方向和要求,建议对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17年新增一般债券13.8亿元作如下安排(具体项目及金额详见附件):
1. 市本级安排新增一般债券13.64亿元,其中:
(1)公路建设1,301万元,主要用于县乡公路养护经费、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经费等项目。
(2)市政建设38,12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殡仪馆建设、“六城同创”等项目。
(3)保障房建设26,102万元。
(4)抚仙湖流域生态环境动态监测150万元。
(5)政权建设10,825万元,主要用于村(居)民小组党员活动室建设、县区党校建设、武警支队战备建设等项目。
(6)市级“全面改薄”3,500万元。
(7)科技创新4,391万元,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创新驱动发展经费。
(8)社会保障5,143万元,主要用于产业扶贫、居家养老服务、基层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等项目。
(9)粮食仓库维修改造500万元。
(10)农林水利建设27,334万元,主要用于民族示范村建设、“红色乡村幸福家园”示范项目、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等项目。
(11)产业发展18,790万,主要用于陶瓷业、旅游业、工业信息化发展等项目。
(12)玉溪市道路交通安全建设240万元。
2.转贷新平县新增一般债券0.16亿元。
对转贷县区的债券资金严格按照转贷程序办理,由县区承担还本付息。
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本次不作调整。
四、全市和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
省财政厅根据调整后的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加上2017年新增债券限额,核定我市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564.9亿元,建议我市调整后的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为551.1亿元、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564.9亿元。根据我市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情况及2017年新增债券分配方案,按照以上公式计算,建议2017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情况如下:市本级313.97亿元(调整后的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300.33亿元+2017年新增债券额度13.64亿元,县区计算公式相同)、高新区4.01亿元、红塔区43.44亿元、江川区20.39亿元、澄江县28.07亿元、通海县21.87亿元、华宁县19.05亿元、易门县38.71亿元、峨山县20.59亿元、新平县24.93亿元、元江县29.87亿元。
五、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监管
(一)严格地方政府债务举借程序、依法举债。按照国发﹝2014﹞43号、财预﹝2014﹞351号文件规定及中央、省相关工作要求,对地方政府承担偿债责任的中央外债转贷部分,统一纳入各地债务限额管理并按照外债转贷相关规定举借;严禁在新增政府债务限额之外举借任何政府债务;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债的,只能通过省级人民政府代发政府债券融资。
(二)严格按规定使用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市财政局将严格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项目,及时把资金安排情况通知各县(区)财政局;对转贷各县区的新增债券资金,督促各县区根据文件规定的使用方向,结合本地区实际,及时提出安排建议,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审查批准,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对不按程序和违法违规使用的县(区),一经查实,市人民政府将根据《预算法》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待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全市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市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后,市财政局及时把我市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新增政府债务安排方案报省财政厅备案。
以上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
相关阅读:
-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预算公开 2024-02-05
- 玉溪市开展新增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培训 2025-03-14
- 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讨论通过《国务院2025年重点工作分工方案》 审议通过《国务院关于修改〈快递暂行条例〉的决定(草案)》 2025-03-14
- 市水利局工作组调研新平县水资源管理工作 2025-03-14
- 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讨论通过《国务院2025年重点工作分工方案》 审议通过《国务院关于修改〈快递暂行条例〉的决定(草案)》 2025-03-14
- 玉溪市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 (2025年2月) 2025-03-10
- 两会现场速递丨政府工作报告起草组负责人解读报告新部署 2025-03-07
- 两会现场速递丨政府工作报告起草组负责人解读报告新部署 2025-03-07
- 春风送暖,服务到家——市应急管理局助力营商环境加速跑 2025-03-06
- 市商务局开展彩云市集暨以旧换新促消费宣传活动 2025-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