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51631148 | 文     号 | 玉市建函〔2025〕12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日期 | 2025-10-29 |
玉市建函〔2025〕12号 关于玉溪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0245号提案的答复
玉市建函〔2025〕12号
关于玉溪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0245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玉溪市委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打造温暖玉溪提升城市对外形象的建议》(〔T2025〕0245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接件后及时与会办单位市公安局、市国资委对接研究,综合协办单位意见后,2025年7月,电话联系民进玉溪市委会2次,积极沟通反映问题,7月30日约见面商,提案者对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关于对外地牌照的小型汽车实施免费停车。二是吸引大学生入玉安家。三是关于推行有温度的执法,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以上建议有利于玉溪提升城市文化品位、整体形象和发展品质。
三、关于对建议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建议对外地牌照小型汽车实行免费停车,我们的办理意见是:2021年7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实施智慧停车综合管理及运营平台项目建设,旨在解决市民停车难、乱停车等问题,同时为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科学决策数据。2023年2月27日,为规范机动车停车场的使用与管理,改善停车环境和道路交通状况,玉溪市人民政府颁布《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试行)》。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有500余个停车场,各类停车泊位约23.35万个。民进玉溪市委会提出的对外地牌照小型汽车免费开放停车是一项惠民利民和提升群众“幸福感”的措施,有利于营造外来游客对玉溪市的良好印象。目前,全市停车场主要有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三种类型,因停车场的投资、建设、运营主体不同,目前部分由社会投资建设、或已实行路侧停车特许经营权出让的专用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因涉及管理经营权属问题,城区内暂不具备对所有外地小型车辆实行免费停车的条件。近年来,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持续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聚焦民生领域,采取以下措施逐步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为市民和游客创造更加便捷、舒适、安全的文旅环境。一是持续加强对城市公园、广场等公共停车场所的监督管理,督促公共停车场持续向市民提供免费停车,杜绝出现“乱收费”问题。二是鼓励非涉密机关、企事业单位在下班时间段等停车高峰期免费开放单位停车场。三是引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对一定时间和区域内内的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免收停车费。下步,将积极与文旅部门联动,共同推动在景区实行停车优惠政策,逐步探索对外地小型车辆实行免费停车。
二是关于建议吸引大学生入玉安家,我们的办理意见是:
(一)玉溪市近年来制定、落实房地产市场促稳促销政策情况。一是自2022年至2025年,我市已连续4年制定出台玉溪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一城一策”,从纾解企业资金困难、优化项目验收、购买首套房认房不认贷、税收优惠减免政策、支持团购商品住房、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等方面支持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二是2024年11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印发《玉溪市红塔区新建商品房团购活动方案》,对教育、医疗等系统内在职(含编内编外)、退休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包含毕业大学生子女)开展商品房团购活动。三是2025年以来,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相关部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印发《玉溪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十二条措施的通知》,出台购房财政补贴、换购住房退税及契税减免、买房可划片入学等12条优惠政策,对包括毕业大学生在内的购房人支持力度空前。在2025年4月27日至2026年9月10日期间,在玉溪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商品房车库(车位)的购房人,按购房总价的0.5%—1%发放财政补贴(具体比例由各县区制定)。
(二)玉溪市吸引大学生入玉安家工作情况。2024年以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及时贯彻落实国家“四个取消”“四个降低”房地产一揽子政策,取消首套、二套商贷利率下限,及时申请执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全国最低首付比例15%。“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用好公积金支持政策,双职工上调至100万元、单职工上调至70万元贷款额度,支持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在出售自有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可申请退还出售原住房时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购买家庭唯一住房,140㎡以下减按1%缴纳契税、140㎡以上减按1.5%缴纳契税;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140㎡以下减按1%缴纳契税;140㎡以上减按2%缴纳契税。以上出台的一系列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一城一策”和团购措施,全力支持包含毕业大学生在内的购房人在玉安家。
三是关于建议推行执法有温度,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们的办理意见是:近年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的工作要求,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督促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一是积极推进包容审慎监管。2022年,结合玉溪市住建领域实际,制定印发《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第一批)》,明确不予处罚事项6项、从轻处罚事项5项,减轻处罚事项4项。二是开展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注重倾听百姓的实际困难,设身处地为百姓着想,真心实意为老百姓服务,在城市管理领域推行“721”工作法,即城市管理工作70%采取服务,20%采取管理,10%采取执法的方式,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三是开展“整治城管执法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自2025年4月,在全市开展“整治城管执法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聚焦执法不文明、执法不规范、执法乱作为等问题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关于对外地游客实行“首违不罚”属于包容审慎监管措施,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推行行政处罚包容审慎监管的对象是符合相关条件的“违法行为”,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本地群众和外地游客均应按照同一裁量标准进行依法处理。推进有温度执法,是一项系统工程,贵在持之以恒,重在落地实效,住建(城市管理)部门将进一步优化执法理念,提升执法效能,依法推动包容审慎监管工作,推进“有温度执法”各项工作,执法过程中对市民和游客做到“既讲法言法语,也讲群众语言”,努力让每一次执法既有法律的“力度”,更有人性的“温度”。
在今后的工作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按照部门职能,充分发挥指导、协调和督促的职能,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升城市文化品位。最后,再次感谢民进玉溪市委会对玉溪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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