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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0-02-18 |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我局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要求,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行风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现将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机构健全,责任明确。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高城乡建设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我局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担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机构,由局党组安排1名局班子成员分管政府信息,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保障经费,加大投入。我局今年支出信息网络系统运行费38.36万元,全力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费用支出,为日常办公设备设施维修和信息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有力促进了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宣传教育,重视业务培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和工作水平。为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认真组织人员对《条例》进行学习,使大家对《条例》的基本精神能全面把握,深刻体会到做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技术,使网站管理人员基本掌握了政府信息公开网的操作,切实做好部门信息在网页上发布、更新工作,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局在信息公开网上共发布信息324条。
(四)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着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同时,要求各科室、单位按照职能分工,积极上报工作中自身产生的文件、资料及工作动态等信息,并由经办人员提出是否公开建议,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最后审定的信息公开审核制度,通过审核制度主动公开我局各种可公开信息,坚决杜绝应公开而不公开、内容不实、违反程序和时限规定等行为,努力做到信息发布的全面、及时与准确,并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五)运用新媒体做好政策解读。为进一步宣传我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我局切实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开通运营微信公众号,利用微信公众号主动推送政府信息、加强政策宣传,扩大政策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于2015年6月26日正式发布,设立“信息公开”“办事指南”“信息在线”3个栏目及13个子栏目,聚焦我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新进展、发布住房城乡建设新动态、提供建筑工程、人民防空、市政公用、房地产业等办事指南。2019年,该微信公众号共推送文章249篇,阅读量约4.9万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62 | 12 | 174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308 | 1592 | 790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5 | 4 | 9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 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 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2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力量有待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待继续深化,涉及民生领域和行政审批改革的政策发布不全、不及时,对科室、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管理、督促机制不健全,与公众交流互动仍需深入等。2020年,市住建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加强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升有关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二是继续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并加强对系统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抓好落实。
三是进一步用好政务新媒体。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继续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做好宣传与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市住建局的公信力。
四是加强与政府信息科、市委网信办等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知悉新的工作要求,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强化对系统内科室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管理,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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