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222406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1-01-29 |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相关要求,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行风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现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机构健全,责任明确。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担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机构,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
2.落实经费,保障运行。我局2020年支出信息网络系统运行及宣传费9.6万元,全力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费用支出,为日常办公设备设施维修和信息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有力促进了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3.加强宣传教育,重视业务培训。为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认真组织人员对《条例》进行学习,使大家对《条例》的基本精神能全面把握,深刻体会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技术,使网站管理人员基本掌握了政府信息公开网的操作,切实做好部门信息在网页上发布、更新工作。
4.规范程序,严格把关。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着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同时,要求局属各科室、单位按照职能分工,积极上报工作中自身产生的文件、资料及工作动态等信息,并由经办人员提出是否公开建议,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核,分管信息领导最后审定的信息公开审核制度,通过审核制度主动公开我局各种可公开信息,坚决杜绝应公开而不公开、内容不实、违反程序和时限规定等行为,努力做到信息发布的全面、及时与准确,并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
(二)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范围。2020年度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集中在:一是全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审核、分配管理工作情况通报;二是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三是房地产、建筑业资质(格)公示;四是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等;五是行政审批及许可办理条件、程序、所需材料等;六是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公示等;七是涉及我局业务的办事指南等。
2.主动公开数量。2020年,我局在认真落实保密审查制度的前提下,依据职权范围认真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一是新增玉溪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栏,及时发布住建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新增预决算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我局和局属各单位2019年决算公开;二是认真更新了“机构概况”、“通知公告”、“办事指南”、“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栏目;三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玉溪城乡建设”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相关工作信息。2020年,我局在信息公开网上共发布信息363条,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信息2077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我局指定专人,在规定时间内对属于我局范围的及时进行回复,对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的,也对申请人进行了解释说明。
(四)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
及时回应社会关切。2020年共回复信息公开网留言19条。
(五)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做好政策解读工作,通过会议、信息公开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及时对玉溪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考评管理办法和玉溪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2020年续租工作方案进行解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74 | 增 | 69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900 | 减 | 23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9 | 减 | 8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无增减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1 | 1 | 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1 | 1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 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6 | 1 | 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 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6 | 1 | 1 | 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对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界定、公开与不公开的界限、公开工作中的保密问题以及具体的问题的准确把握和理解等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相关知识,正确领会和把握;二是由于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是由办公室人员兼职,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时不够及时、信息分类不够科学准确,还需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
改进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加大工作力度,逐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形式;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技术水平,确保把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好,落实好;三是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和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四是加强与政府信息科、市委网信办等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知悉新的工作要求,不断提高业务能力,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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