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47526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应急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22-04-29 |
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防灾减灾日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减灾委员会,市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4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减轻灾害风险 守护美好家园”,5月7日至13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切实做好今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根据《云南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减办〔2022〕3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减轻灾害风险 守护美好家园”主题,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活动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部署,强调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不断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加快构建抵御自然灾害防线,全面提高重大自然灾害抵御能力。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一年,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极端气候事件及其引发的自然灾害多发频发重发的形势依然严峻。切实减轻灾害风险,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关系经济社会安全,是共享全面小康硕果、守护美好家园的重要基石。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减轻灾害风险 守护美好家园”主题,充分认识到做好灾害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组织开展今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要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加大宣传解读,教育和提醒社会各界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关口前移,加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加大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持续筑牢安全发展基础,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广泛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提升全社会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我市是一个自然灾害易发频发的地区,干旱、风雹、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发生,还是地震灾害高风险区。当前正值我市森林草原火灾、干旱灾害的季节性多发频发期,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地和行业实际,创新灾害风险防范宣传教育机制,以城乡社区、学校医院、机关企事业单位、厂矿企业、施工工地、大型综合体等为重点,开展各类灾害风险基本知识和防范应对技能宣传教育,特别是要加强极端灾害性天气的风险识别和预警响应等宣传教育,提高公众主动避灾避险的意识和能力。通过现场培训及讲座、新闻媒体、知识竞赛、有奖问答等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众普及森林草原火灾、干旱、地震、洪涝、风雹、地质、生态环境、生物等各类灾害知识和防范应对基本技能。要拓宽防灾减灾宣传教育途径,充分运用各类科技馆、博物馆、防灾减灾科普教育基地、重特大灾害事故遗址遗迹等防灾减灾宣传阵地,设立专门区域,组织专题宣讲,多形式开展防灾减灾体验和科普展览等宣教活动。要针对不同社会群体推送防灾减灾科普读物、教材、动漫、宣传片等宣传教育产品,发放防灾减灾宣传手册、社区和家庭应急手册等。新闻媒体要加大防灾减灾宣传力度,对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以及各县(市、区)、各部门防灾减灾工作成效进行集中报道,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的作用,创新活动载体,提高宣传教育实际效果,各级各部门可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和应急演练活动。
三、推进各类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从源头上消除风险,守护美好家园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将做好风险源头管控和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作为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组织专业队伍,重点做好城乡社区、学校、医院、敬老院、福利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建筑工地、旅游景区、各类车站、城镇燃气、城市地下管网、泵站闸门、水库塘坝等重要工程设施的风险隐患排查。2022年是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收官之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和国务院普查办部署要求,高质量高标准如期完成2022年普查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调查数据质检、汇交工作,确保数据准确可用。加快推进评估与区划工作,严格对照时间节点形成评估区划核心成果。结合玉溪市实际,积极探索推进普查成果转化应用,探索建立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与常态业务工作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及时更新普查数据,充分发挥普查成果的效益。
四、做好灾害应对各项准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各类灾害风险的分析研判,未雨绸缪做好防范应对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实用管用的原则,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各类灾害风险情况,抓紧修订完善本地、本行业各类应急预案,特别是多灾易灾地区要进一步细化预案措施和责任分工,做到责任到人;要指导城乡社区制定简便易懂的应急指南,明确撤离路线、安置场所、物资保障等,做到“看得懂、记得住、学得会、用得上”,针对日益频发的极端自然灾害,要在常规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制定极端灾害应对预案或工作方案,做到有备无患。要健全完善应急物资保障机制,摸清应急物资储备底数,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灾害风险特点,有针对性扩充应急物资储备规模,拓展救灾物资品种品类,更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要鼓励引导不同社会主体和家庭个人储备基本应急物资和救生避险装备,继续推广使用家庭应急包。要加强灾害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和行动措施,做好避险转移准备,统筹利用互联网、大数据、自媒体等新技术手段和大喇叭、吹哨子等传统手段,打通灾害风险预警“最后一公里”,切实做到及时转移,最大程度避免人员伤亡。要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包含灾害预警、应急指挥、人员疏散和搜救、群众生活救助、伤员救治、物资调运、信息共享、社会力量参与等内容的演练活动,提高应急能力。
五、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防灾减灾工作格局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将提升基层应急能力作为本地区、本部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内容,全面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要以机构队伍为重点,建立健全基层防灾减灾救灾力量体系,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通过资源整合、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实施社区应急服务行动计划,推动增强城乡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要以网格化治理为切入,将防灾减灾纳入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建立健全激励引导机制,鼓励群众成为群防群治的基本力量。要持续高质量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以避险避灾为重点全面开展转移路线标志设立,加强日常演练和转移管理。要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加强对社会力量的登记备案和能力培育,建立健全参与协同机制,规范救灾捐赠行为。要更好发挥金融、保险等市场机制在防灾减灾中的积极作用,优化灾害保险的应急保障机制,完善风险融资机制,通过宣传、科普教育等形式,提升公众参保意识。要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宣传推广典型案例,加大表彰奖励,形成全社会参与防灾减灾的良好氛围。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广泛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各县(市、区)减灾委办公室要及时收集、汇总本地开展活动情况并认真总结,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本领域和本行业开展活动情况。相关总结报告和活动照片(要求每个单位提供3张以上相关活动照片),请于5月20日前报送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通过OA系统报送市应急管理局规划与救灾物资保障科卢怡涵邮箱,联系电话:2028579)。
附件:1. 2022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市级层面主要活动分工方案
2.2022年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活动情况统计表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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