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61675363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26-08-13 |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玉溪市“兴玉英才支持计划” 有关专项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共玉溪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玉溪市“兴玉英才支持计划”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专项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和要求
(一)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专项
1.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须为玉溪市各企事业单位柔性引进的市外(海外)人才,符合相关引才条件。
(2)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应具备条件:
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②符合《玉溪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5年)》的条件;
③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全职工作单位须出具同意高层次人才与玉溪市引才单位合作事项的书面证明;
④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须与引才单位正式签订3年以上引进协议,且每年为玉溪工作、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1个月;
⑤柔性引才单位与人才全职工作单位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
⑥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流动的情形。
(3)引才单位应具备条件:
①须为在玉溪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②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具备持续发展能力;
③有明确的智力、技术、项目合作需求和具体的合作事项;
④能够按照市场化方式为柔性引进的人才或团队提供良好的报酬福利和适宜的工作生活条件。
⑤引才单位在开展柔性引才时,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与人才签订工作协议,协议内容需明确以下事项:双方合作内容、预期效益目标;柔性引才的方式、工作时长、相关待遇;双方合作涉及的知识产权和保密等事宜;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
2.服务期计算时间
申报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项目的,服务期计算时间为2025年8月13日-2026年8月4日。历年来已入选玉溪市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项目的可继续申报。
3.申报评审程序
(1)申报人按照管理权限向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提交《玉溪市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书》和相关材料。
(2)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对引才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明确推荐意见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建专家组对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类别、服务时间和资金补助标准进行评审,研究提出入选建议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4.申报材料
(1)《玉溪市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书》一式2份。
(2)佐证材料1份,纸张大小统一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编写目录、页码,所有证明材料须经用人单位审验签章。所需材料包括:高层次人才身份证复印件;高层次人才人员类别证明材料;柔性合作服务协议复印件;柔性引才单位与人才全职工作单位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由引才单位出具);《玉溪市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开展服务情况表》1份,并附足够证明服务期限的佐证材料;合作单位资质证明材料。
联系人:张智卿
联系电话:0877—2071327
电子邮箱:51440612@qq.com
(二)市级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专项
1.申报条件
(1)申请设站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在玉溪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乡村基层组织。
②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经费投入稳定可持续,具有支撑科研创新或技术转化的平台载体,能为专家进站工作提供保障。
③与专家应签订3年以上服务协议,明确服务目标、任务、职责、知识产权归属和受益分配等权利义务。
(2)申请设站专家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设站专家应具有较强的服务基层意愿,具备设站单位所需创新技术或相应科研成果;专家团队具有良好的运行管理机制和协同创新能力;专家所在单位具有结对帮扶意愿和条件。
②设站专家一般为玉溪市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点产业领域企事业单位中具有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入选省级以上人才计划人选和获得国贴、省突、省贴等省级以上人才称号以及同层次专家人才优先设站;具有高超技艺的乡土人才、民族民间文化人才。
③同一专家在玉溪市设立专家站的数量不超过2个。
2.申报评审程序
(1)符合条件的设站单位与专家共同提出设站申请,经专家所在单位同意,填写提交《玉溪市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申报表》和相关材料,按照管理权限报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
(2)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采取实地查看和咨询论证相结合的方式,对设站资格条件、申请材料和设站可行性进行核实评估,明确推荐意见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建专家组进行评审,研究提出入选建议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3.申报材料
(1)《玉溪市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申报表》一式2份。
(2)申报材料1份,纸张大小统一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证明材料须经建站单位审验签章.所需材料包括:设站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设站单位科研创新成果、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设站专家身份证、职称证书、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复印件等。设站单位为企业的还需提供市场监管、税务部门意见。
联系人:张智卿
联系电话:0877—2071327
电子邮箱:51440612@qq.com
(三)产业学院建设专项
1.申报条件
(1)资格条件:
产业学院须为2025年8月12日后获批的国家级、省级或市级建设项目(以立项通知或批文为准),或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实施认可备案(以行业主管部门提供依据)。
(2)核心条件:
①在玉的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等联合行业龙头企业、重点企业共建产业学院。具备稳定的校企合作机制,合作企业应为规上企业、重点产业链企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企业等。
②人才培养主要专业与区域产业发展具有高度契合性,相关专业列入市级及以上级优质(高水平)专业(群)建设等范围,具有相对优势。
③有关产业列入区域发展整体规划;参与的企业主体参考产教融合型企业相关要求,在区域产业链条中居主要地位,或在区域产业集群中居关键地位。优先支持本地重点产业链相关领域,包括: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卷烟及配套、数字经济、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文旅康养等。
④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团队,相关企业主体参与的兼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中、高级技能等级)的人员数量不低于专职教师数量的30%。
⑤加强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学时不低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学时的30%;初步形成理念先进、顺畅运行的管理体系。
⑥学校能够提供相对集中、面积充足的物理空间,每年提供稳定的经费支持,用于人员聘任、日常运行;学校给予发展所需政策扶持。
2.申报评审程序
(1)申报院校向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提交《玉溪市产业学院建设补助专项申报书》和相关材料。
(2)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教体、工信等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建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研究提出入选建议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3.申报材料
(1)《玉溪市产业学院建设补助专项申报书》一式2份。
(2)佐证材料1份,纸张大小统一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证明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审验签章。所需材料包括:产业学院建设项目立项通知或批文等;产业学院建设方案;校企合作协议;场地证明;企业出资证明等。
联系人:石马龙
联系电话:0877—2026317
电子邮箱:357891689@qq.com
(四)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建设专项
1.申报条件
2025年8月12日后新建的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
2.申报评审程序
(1)申报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向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直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提交《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建设奖励项目申报表》和相关材料。
(2)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研究提出入选建议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3.申报材料
(1)《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一式2份。
(2)佐证材料1份,纸张大小统一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证明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审验签章。所需材料包括:申报单位相关资质;认定通知复印件;认定证书或挂牌图片复印件等。
联系人:石马龙
联系电话:0877—2026317
电子邮箱:357891689@qq.com
(五)获得国家级以上技能大赛(一类竞赛)选手支持专项
1.申报条件
(1)2025年8月12日后在世界技能大赛中,玉溪市选派获得金、银、铜牌和优胜奖的选手及指导专家组(教练团队)。
(2)2025年8月12日后在全国技能大赛(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和其他全国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中,玉溪市选派获得金、银、铜牌的选手及指导专家组(教练团队)。
(3)已获得该项目奖励的不得再申报该项目同一层级及以下的奖励。
2.申报评审程序
(1)申报人通过所在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向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直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提交《获得国家级以上技能大赛(一类竞赛)选手支持项目申报表》和相关材料。申报主体为团体的,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申报。
(2)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研究提出入选建议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3.申报材料
(1)《获得国家级以上技能大赛(一类竞赛)选手支持项目申报表》一式2份。
(2)佐证材料1份,纸张大小统一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证明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审验签章。所需材料包括:申报单位申报人身份证明;竞赛通知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竞赛排名证明及获奖通报文件复印件;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和涉黑涉恶相关问题书面意见等(属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申报人,由该组织主管部门出具遵纪守法书面意见;无主管部门或居住在农村、无固定单位的申报人征求居住地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意见;在校学生征求就读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世界级、国家级获奖选手的教练团队申报还需提交开展工作的相关材料。
联系人:石马龙
联系电话:0877—2026317
电子邮箱:357891689@qq.com
(六)银龄人才引育专项
1.申报条件
2025年8月12日后按程序由各用人单位从市外招募引进具有正高级职称、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或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手工技艺)称号,并入选省级“银龄人才万人计划”,正式签订服务协议,且省级未全额配套补助经费的银龄人才。
2.申报评审程序
(1)申报单位按管理权限向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提交《玉溪市银龄人才引育专项申报表》和相关材料。
(2)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所属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所属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后,分别报市级各行动计划牵头部门市教育体育局(负责银龄教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银龄医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银龄工程师)、市科学技术局(负责银龄科技人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银龄技师)。
(3)市级各行动计划牵头部门按银龄教师每年不超过15人,银龄医师、银龄工程师、银龄科技人才、银龄技师每年分别不超过6人的推荐名额,择优提出推荐人选,明确推荐意见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建评审组进行评审,研究提出入选建议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3.申报材料
(1)《玉溪市银龄人才引育专项申报表》一式2份。
(2)佐证材料1份,纸张大小统一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证明材料须经建站单位审验签章,所需佐证材料包括:入选省级“银龄人才万人计划”证明材料;服务协议;招募人才个人身份、职称、职业技能等级或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手工技艺)称号等证明材料;招募人才承担工作任务、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等支撑材料。
联系人:魏德琨
联系电话:0877—2022317
电子邮箱:zjk2022317@163.com
(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专项
1.申报条件
2025年8月12日后首次获批设立的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和省级博士后工作站。国家站以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确认文件为准,省级站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文件为准。
2.申报评审程序
(1)申报单位按管理权限向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提交《玉溪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补贴专项申报表》和相关材料。
(2)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建评审组进行评审,研究提出入选建议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3.申报材料
(1)《玉溪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专项申报表》一式2份。
(2)佐证材料1份,纸张大小统一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证明材料须经建站单位审验签章,所需佐证材料包括: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设站批复文件;工作站申报表;设站方案;博士后工作规章制度等。
联系人:魏德琨
联系电话:0877—2022317
电子邮箱:zjk2022317@163.com
二、申报规则
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申报起始日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4日。申报规则按照《玉溪市“兴玉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玉党人才〔2025〕1号)第八条办理,特别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申报人在1个年度内只能申报1个个人(团队)专项。
(二)申报人不得以同一成果(项目)重复申报。培养支持期内取得突出成果的,可凭新成果申报上一层次专项。
(三)已入选国家级、省级人才项目人员,不得再申报玉溪市相关相应专项。入选玉溪市“兴玉英才支持计划”各专项后,不得再申报县(市、区)或其他市直部门对应人才专项。
(四)申报人符合《玉溪市“兴玉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情形的,可适当放宽相应申报条件。
(五)申报人在填报申报书以及提供相应支撑材料时,要按照“代表作”要求,突出本人取得的标志性、高质量成果,以及与申报专项关联性强、契合度高的信息和材料。
三、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用人单位要多途径、多方式对政策和申报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动员,扩大政策和工作知晓面,鼓励各类人才积极申报,共同营造良好氛围。
(二)申报人(申报单位)须按照申报工作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客观、准确、齐全的要求,如实填写报送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做出诚信承诺。对材料造假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好推荐审核主体责任,对申报人廉洁自律、是否涉黑涉恶、是否被依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情况和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材料真实、准确、齐备,提出明确审核推荐意见。对放纵、包庇或者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等行为将被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四)所有项目申报材料请于2026年8月31日前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逾期不予受理。同时,提交所有申报材料扫描件。
4.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docx
5.获得国家级以上技能大赛(一类竞赛)选手支持项目申报表.docx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13日
相关阅读:
- 玉溪市环境保护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3-09-04
- 玉溪市公共交通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023-08-25
-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委托玉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玉溪市卫生监督所)开展全市卫生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公示 2026-06-26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领导信息 2026-07-09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0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