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61653792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应急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26-03-13 |
历史上的今天 (3月11日)
历史上的今天
(3月11日)
2019年3月11日8时40分许,玉溪市红塔区某企业发生一起维修人员未佩戴安全帽进入施工区域,被掉落的钢管击中头部,导致的一般物体打击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10万元。经调查,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作业人员在清理搬运钢管物料时未堆码稳当,钢管从平板车滑落,通过外架缝隙掉落地面,击中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等个人防护用品进入建筑施工作业现场的装载机修理人员,导致事故发生。
事故主要教训:一是企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认真核查并制止未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人员进入工地。二是企业现场安全检查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消除外架、防护网存在的安全隐患。三是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门卫失职、物料堆码人员操作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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