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80611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民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2-09-23 |
玉溪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0531400301000
玉溪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关于成立玉溪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批复》(玉编办〔2019〕138号)文件批复,为市民政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开展社会组织培训、交流和宣传,负责孵化、培育、评估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和志愿服务团队。指导社会组织开展社区与居民服务需求调查、项目策划,负责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征集、评审、评估工作。负责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登记、培训和社工人才推介工作。指导社会服务机构协调、整合社会工作资源,设计项目服务方案,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指导全市志愿服务团队和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负责统计、记录志愿服务项目和志愿服务时长。负责整合全市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志愿服务队伍与城乡社区互联互通,搭建“三社联动”工作服务平台,推进基层社会服务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聚焦激发活力动力,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深化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建立健全议事协商和民主决策制度,着力推进基层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深入推进“三社联动”试点工作。强化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完善“社工+志愿者”服务体系。
2.全力做好社会组织服务“能力提升”工作。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培训学习,结合工作认真学习社会组织管理政策法规和规章,依法依规做好工作;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一方面,将工作人员送出去参加省级组织的各种培训,促使他们学习社会组织政策法规的同时,加强服务能力学习;另一方面组织好市内培训,将社会组织项目管理、社会工作方法、社会组织政策法规、社会工作督导等列入培训内容,从上海、广东、武汉、成都等地聘请授课教师,逐步提升工作人员的综合服务能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1.玉溪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149.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6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玉溪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属于新成立单位于2021年1月1日独立核算,故无上年对比数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149.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27万元,占总支出的57.65%;项目支出63.38万元,占总支出的42.3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玉溪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属于新成立单位于2021年1月1日独立核算,故无上年对比数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6.2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2.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38%。玉溪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属于新成立单位于2021年1月1日独立核算,故无上年对比数据。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3.38万元。玉溪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属于新成立单位于2021年1月1日独立核算,故无上年对比数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8.87%。玉溪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属于新成立单位于2021年1月1日独立核算,故无上年对比数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9.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88%。主要用于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的工作的项目经费支出。其中:民政管理事务-社会组织管理科目支出83.22万元,主要用于中心人员工资及机构运转日常工作开支;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支出6.3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开支。
9.卫生健康(类)支出5.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方面的支出。具体款、项级科目分别为:事业单位医疗3.4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99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5%。主要用于中心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具体包括住房公积金科目支出7.64万元、购房补贴科目支出0.45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2万元,支出决算为0.04万元,完成预算的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4万元,完成预算的2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中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再加上单位新成立且受疫情影响,公务活动较少。
玉溪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属于新成立单位于2021年1月1日独立核算,无上年数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4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我中心开展社会组织服务交流等民政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玉溪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01.1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00万元,固定资产101.1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玉溪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属于新成立单位,2021年1月1日起独立核算,故无上年对比数据。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01.18 | 0.00 | 101.18 | 0.00 | 0.00 | 0.00 | 101.18 | 0.00 | 0.00 | 0.00 | 0.0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净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5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87%。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规定,根据《玉溪市民政局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等资金绩效管理办法,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全面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推动绩效评价提质扩围,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强化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基础。对项目开展了绩效追踪、绩效自评,2021年我中心年初预算安排的资金项目已按计划、按进度实施,基本上达到了预期效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对2021年度的2个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总体上已如期实现年度目标、达到预期产出效果。我中心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地完成了申报的绩效目标,资金的管理使用合规合法,基本支出保障了单位正常运转和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项目支出正确执行有关政策和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全面贯彻执行了各项工作,并取得了良好效益。通过绩效管理,强化了单位制度建设,提升了预算管理质量,增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意识,有效提升了部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民政事业发展。
发现的主要问题:年初预算不够精准,没有反应中心的实际需求。
下一步改进措施:进行经费预算时严格控制该项目预算数,减少不必要的资金预算,提高预算执行率。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1.项目一玉溪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孵化基地)运行经费项目绩效情况:2021年中心正常运转,资金支付16.8万元。开展社会组织培训、交流和宣传,孵化、培育、评估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和志愿服务团队;指导社会组织开展社区与居民服务需求调查、项目策划,负责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征集、评审、评估工作;指导社会服务机构协调、整合社会工作资源,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指导全市志愿服务团队和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负责统计、记录志愿服务项目和志愿服务时长;负责整合全市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志愿服务队伍与城乡社区互联互通,搭建“三社联动”工作服务平台,推进基层社会服务工作。
2.项目二福彩公益金玉溪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设施设备配置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积极培育扶持,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孵化机制,建设孵化基地。2021年设施设备采购完成,资金支付46.58万元,已全部投入使用,使用情况正常。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0000531400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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