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80742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民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2-09-23 |
玉溪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0531400201000
玉溪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玉溪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属玉溪市民政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2年7月30日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正式揭牌运营。中心占地面积67.58亩,设置床位900余张。主要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社会福利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中心城区范围内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和无法定赡养人等“三无”老人的收养工作,开展全市家庭无力照管老人的寄(托)养服务工作。负责开展全市范围内孤儿、弃婴、困境儿童的养育、医疗、康复、教育、安置等服务;办理社会家庭收养在院儿童相关工作;负责对全市艾滋病孤儿寄养家庭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对被救助对象进行跟踪服务。负责对全市养老服务机构人员、孤儿保育员等的培训和上岗。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守土尽责,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年来,中心严格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总结防控经验,抓牢防控措施。一是健全防控体系,筑牢防疫之基,先后制定了《中心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方案》《服务对象室外活动错时管理规定》《中心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隔离措施与流程》《儿童福利院疫情防控期间新入院返院儿童隔离养育工作方案》《疫情防控期间职工管理规定》《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二版》《中心疫情防控应急排班管理办法》等疫情防控制度,确保第一时间将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到位,今年以来,召开疫情防控专题会议10余次;层层压实各部门各岗位疫情防控职责,构建群防群策防线,加强院内重点区域、重点人群排查、监管,横到边、纵到底,不留防控盲点,确保各项措施在一线养老护理员、儿童保教人员、物业安保人员等每一个岗位有效落实;密切关注全国、全省疫情形势,8月4日按照上级疫情防控部署,于当晚22:00时紧急实施封闭管理,并启动院内工作人员24小时轮班值守应急排班工作机制。二是强化精准防控,有力落实措施,抓牢门禁管控,封闭管理期间暂停外来人员探视和不必要人员进出,特殊情况执行入院“五必须”要求,入院物品均严格进行消毒;落实全体工作人员及服务对象每天两次体温及健康状况监测,工作人员分批24小时轮班值守,禁止市外出行,实行外出报备审批制度;做好院内人员排查监管,落实疫情工作零报告、日报告;暂停室内大型集体活动,实行分区管理、送餐制,非一线服务人员严禁进入服务区;落实服务对象居室消毒、通风,结合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在院内外安置洗手台,公共洗手间配备洗手液,每日消毒;全力维护院内服务秩序,发挥社工力量,及时介入疏导因封闭管理引发的老人、家属、一线服务员工心理压力及情绪问题,引导老人及家属通过微信视频、电话方式进行线上探视;提升院内医疗保障能力,发挥派驻医疗力量,做到小病不出院,重急病有应急救护措施;做好疫情宣教引导,采取“家属微信群、工作群、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告知书等”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和方式,持续深入开展国内外疫情时事、防疫保健知识、疫苗接种通知等内容的宣传普及。三是坚持未雨绸缪,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根据民政部印发的关于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疫情防控指南,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玉溪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疫情防控应急演练方案》,2月9日开展发现疑似病例应急演练,按照疑似病例操作流程和隔离措施,对疫情信息上报、疫情流调、环境消杀、人员疏散隔离、转运治疗等流程进行演练,通过实战演练,提高风控意识,检验对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的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转运等处置流程,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定期对工作人员、服务对象进行核酸检测;全力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做好防疫物资储备。
2.抓好主业,实现服务工作提质增效
(1)养老服务质量持续提升。截至目前,老年公寓累计接收社会养老840人,全年新入住56人,目前在院168人;城乡福利院累计接收特困供养人员62人,目前在院34人。自疫情发生以来,为做好疫情防控形势下老年人关心关爱工作,中心以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提升服务质量为工作主线,着力提升入住老人幸福感。一是实施老年人精神文化提升行动,印发《中心推进老年人精神文化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开设了老年人手工、合唱、诵读、书画、象棋、健身操等兴趣小组活动,让入住老年朋友们天天有活动,参与人数达900余人次;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创新开展了“你我初相识”新入住老人适应小组活动、“智能手机我会用”小组活动,参与人数达102人次,有效促进了新入住老人尽快融入中心集体大家庭,让老人们会使用智能手机,搭建疫情期间院内老人与家属线上非接触式沟通桥梁,缓解院内疫情防控压力及老人紧张情绪;召开2次老年人交流会,每月给老人过生日,用心准备贺卡、鲜花、蛋糕,将祝福送至老人房中,虚心听取老年朋友的意见建议,让老年朋友参与中心的管理,鼓励他们积极建言献策,全年共为211名老人祝寿;弘扬敬老爱老之风,在重阳节期间开展老人祝寿、插花、游园等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二是规范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成立评估小组,设置评估室,按照评估标准及需求将评估室分为起居评估区、洗漱评估区、体征数据测量区、运动功能评估区、认知能力评估区、饮食评估区6个区域,购置评估用具,完善评估制度及流程,将老年人能力评估细分为入院评估、例行评估、即时评估,对新入住的老人试住确定能力级别、护理登记,全年共完成56名老人入院评估,213名老人例行评估,2名老人即时评估,为下一步老年人九大风险评估、照护计划的制订奠定坚实的基础。三是提升护理服务质量,制定了《中心养老护理员服务标准》《护理员文明礼貌用语宣传手册》,进一步规范了院内护理员日常养老护理工作流程,保障护理服务质量,完成互联网+智慧养老平台相关数据录入、养老机构运营补助经费网上申报,加强平台系统学习及运用。四是组建成立中心社工学组,为发挥中心职工队伍中的专业社工资源,推进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实现社工在中心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孤弃儿童养育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于8月完成社工学组组建,拟定学组章程,组织职工报名加入社工学组,下一步将依据学组章程并结合服务工作实际,推进学组活动开展。五是做好养老设施维护更新,完成老人床上用品采购更换、纱窗更换,老年公寓居室房间门维修更换有序推进。
(2)儿童养育工作不断规范。截至目前,市儿童福利院累计接收儿童157人,现在册儿童29人,在院26人,家庭寄养儿童1名,散居儿童2名;全年共接收困境儿童4名,目前4名儿童已找到家属离院;接收弃婴4名,国内收养1名,8人分别在普小、初中、中专及特殊教育学校就读,14人进入玉溪市特殊教育学校学籍,实行送教上门与院内特殊教育相结合的教育模式;其余6人在院、在寄养家庭接受早期干预、肢体康复训练。一是实施“添翼计划(第五期)”项目,“添翼计划”项目是在不改变监护人(即生父母)法定义务的前提下,依托儿童福利院设施设备和专业人才等资源优势,对困难家庭残疾儿童进行阶段性集中养育、教育、康复,通过教育评估、发育商测评,制定个别化教育康复计划,实施动作、感知、认知、语言、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领域的教育康复,每期服务儿童20名,包括4个月的入院集中养育康复,2个月的家庭教育康复指导(回访)。2017年以来,中心以促进儿童福利院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立足新发展理念,坚持儿童利益优先、坚持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并重,探索向机构外贫困残疾儿童提供康复养育服务,让全市残疾儿童共享院内优质资源,创新实施开展了四期“添翼计划”项目。2021年,在全面总结前几期项目实施经验基础上,在市民政局党组的支持指导下,中心紧紧围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残疾贫困儿童这一特殊群体“急难愁盼”问题,积极争取筹措项目资金,克服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组织实施了第五期“添翼计划”项目,项目于6月正式启动,20名入训儿童入住儿童福利院,集中开展康复养育,项目共举办家长培训班4期、社区融合活动4期,为2名贫困家庭家长提供就业岗位,完成入训儿童与院内儿童集体课教学3285节、小组课教学2190节、个训课7665节,项目的实施让儿童生活能力明显提高,大部分入训儿童生活习惯、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交往技能显著增强,家庭在经济和精神方面得到了支持,教育康复有效率达100.00%,家长对儿童康复训练的满意度达100.00%。二是积极履行儿童福利指导中心职能,拟定了《2021年玉溪市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工作计划》,响应“云南连心”组织发起的“2021年云南省儿童性教育推广共学小组”活动,2名在职儿童社工在学校或社区完成150人次的授课实践,为玉溪市儿童福利指导中心拓展业务作出初步的探索实践;完成玉溪市各县区70名0-18周岁困难家庭智力残疾儿童的筛查评估工作,全面掌握了解全市困难家庭残疾儿童身体状况。三是扎实推进儿童福利院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工作任务,对照省民政厅印发的《进一步推进云南省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各项工作任务,深入查摆工作中的不足,做到基础服务工作优化提质,创新转型提前谋划,制定工作目标与工作计划,目前新一期“添翼计划”项目、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设施配备等工作有序推进中,省厅第三批福彩公益金改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场所补助资金已完成项目申报下达资金。
(3)推进医养结合新模式落地见效。今年,中心在总结八年来医养结合工作探索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原模式难以有效保障中心服务质量提升所需的健康医疗保健服务的突出问题,采取向社会医疗卫生机构采购基本医疗服务的模式推进医养结合,制定了《中心推进“医养结合”提升为老、育儿服务质量实施方案》,合作医疗机构派驻内科医师1名,儿科医师1名,护士3人。目前,医护人员到房间巡查613人次,门诊诊治病人开处方171人,老人健康与用药咨询561人次,送药到房指导用药163人次,儿童体检46人次,养老护理培训和考核2次,老年人健康知识讲座3次,儿童保育护理培训1次,发布健康宣传海报3期,医疗机构入驻后有效解决了封闭管理期间服务对象及职工常见疾病的诊治,减少外出,取得较好成效。
(4)全力推进玉溪市老年养护院综合楼建设项目。一年来,中心把推进养护院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主动攻坚克难,全面完成项目开工前期绿化移栽、固定资产处置、施工许可证办理、电力设施拆改等重点难点工作,项目于2月26日发布开工令正式开工建设;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向上争取项目缺口资金,汇报协调解决工作难点,截至目前,到位项目资金5,205.20万元(含2020年社会服务兜底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2,570.00万元),缺口资金1,050.61万元,支出3,052.05万元(中水处理站迁扩建项目支付139.27万元,老年养护院综合楼建设项目支付2,912.78万元)。目前,养护院主体机构工程已于11月5日封顶,完成土方回填、1-10层砖砌体施工、1-7层风管安装等工作;附属配套中水处理站项目已完成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室外管网改造工程,于2021年6月10日开展竣工预验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玉溪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1,826.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75.46万元,占总收入的75.3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448.17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24.5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69万元,占总收入的0.15%。与上年对比2021年收入较2020年收入减少2,419.91万元,下降56.99%,主要原因分析为2020年开工建设的老年养护院中央补助资金2,570.00万元,2021年无该项补助。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4,439.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2.66万元,占总支出的25.29%;项目支出3,317.23万元,占总支出的74.7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2021年支出较2020年支出增加2,775.59万元,增长166.77%,主要原因分析为2020年开工建设的老年养护院中央补助资金2,570.00万元为2020年提前下达资金,2021年支付,导致2021年支出数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22.6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46万元,下降1.18%,主要原因分析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84.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3.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37.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6.8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17.2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89.05万元,增长528.05%,主要原因分析为2020年开工建设的老年养护院中央补助资金2,570.00万元为2020年提前下达资金,2021年支付,导致2021年项目支出数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儿童福利类项目支出101.89万元,用于列支院内儿童日常生活、就医、就学等费用;老年福利类项目支出18.52万元,用于列支院内“特困”供养人员日常生活、就医等费用;老年公寓运营费用项目支出269.81万元,用于维护老年公寓正常运转;养老服务类项目支出2,794.75万元,用于列支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老年养护院综合建设等费用;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项目支出131.04万元,用于列支残疾“孤儿助学”、救助站改造项目、老年养护院综合建设等费用;其他支出1.22万元,用于列支院内“特困”供养人员日常生活、就医等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59.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93%。与上年对比增加2,769.06万元,增长253.90%,主要原因分析新增老年养护院综合楼建设项目支出及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80.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9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2.6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01万元,儿童福利支出88.60万元,老年福利支出14.59万元,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845.35万元,养老服务支出2,794.75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0.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0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1.22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7.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41.22万元,购房补贴6.07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1.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特困人员集中供养补助1.22万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93万元,支出决算为3.52万元,完成预算的71.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48万元,完成预算的88.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4万元,完成预算的4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受疫情影响本单位公务接待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38万元,增长12.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34万元,增长10.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4万元,增长10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保险费用增加及2021年新增一次公务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8万元,占98.91%;公务接待费支出0.04万元,占1.0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4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院内老年人、孤儿、弃婴、困境儿童服务、救助对象的跟踪服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民政厅领导到中心检查疫情防控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分析玉溪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玉溪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0,935.0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2.79万元,固定资产6,385.9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3,045.52万元,无形资产1,350.79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9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9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85.8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29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0,935.06 | 152.79 | 6,385.96 | 5,830.18 | 0.00 | 0.00 | 555.78 | 0.00 | 3,045.52 | 1,350.79 | 0.0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净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1.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5.7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4.8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1.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规定,有效地加强了预算绩效管理,围绕“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开展工作,突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21年对项目开展了绩效追踪、绩效自评,资金项目已按计划、按进度实施,基本上达到了预期效果,资金使用到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通过绩效管理,强化了单位制度建设,提升了预算管理质量,增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意识,有效提升了部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1.项目一中央、省下达孤儿基本生活补助金项目绩效情况:资金主要用于儿童福利院在院儿童养育、医疗救治、康复、特教等业务支出,通过此项目的实施有效保障儿童福利院在院孤残儿童的基本生活、基本医疗、义务教育等方面工作的顺利开展。
2.项目二公益金玉溪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添翼计划项目绩效情况:资金主要用于完成全市20名家庭困难残疾儿童的康复教育救助工作。通过此项目的实施致力于让社会残疾儿童共享福利机构医疗康复教育资源,改善残疾儿童成长环境,提高残疾儿童生活自理能力和生存能力,减轻家庭经济和精神负担。
3.项目三玉溪市救助管理站规范化提升项目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资金主要用于救助管理站接待大厅维修改造提升,1至3楼救助对象住宿区域改造,食堂、车棚、过道等维修改造。通过此项目的实施使得改造后的救助站做到功能完善、配置合理、条件适宜,为求助人员提供更人性化的窗口服务、更好的站内照料服务、更安全的人身财产保障。
4.项目四玉溪市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绩效情况:资金主要用于玉溪市老年养护院综合楼建设项目、中水处理站迁扩建项目等相关建设支出。养护院主体大楼已于2021年11月5日封顶,目前,已完成地下室土方开挖,电梯井结构施工,消防管、通风管安装,阻尼器安装,屋面女儿墙,外墙抹灰等,室外景观、海绵工程已完成初步方案设计。
5.项目五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孤儿助学”项目绩效情况:资金主要用于资助发放年满18周岁、在校孤儿的相关补助费用。通过此项目的实施对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硕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学年1.00万元助学金。
6.项目六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运营补贴、玉溪市老年养护院建设补助项目绩效情况:资金主要用于改善养老服务机构居住环境,购置设备设施,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支付养护院在建项目进度款等方面。通过此项目的实施使玉溪市养老资源配置更加均衡,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保障作用进一步夯实,从业人员素质、服务质量等进一步提升,更好满足不断增长的、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
7.项目七市级孤儿基本生活补助金项目绩效情况:资金主要用于儿童福利院在院儿童养育、医疗救治、康复、特教等业务支出,通过此项目的实施有效保障儿童福利院在院孤残儿童的基本生活、基本医疗、义务教育等方面工作的顺利开展。
8.项目八省级福彩公益金儿童福利机构康复设施建设项目绩效情况:资金主要用于儿童福利机构康复设施建设相关支出。通过此项目的实施有效发挥儿童福利机构在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方面的传统优势,强化儿童福利机构康复设施建设,让更多残疾儿童享有儿童福利机构的优质康复资源。
9.项目九老年公寓运营费项目绩效情况:资金主要用于改善服务对象生活、居住环境和条件,合理支出所需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保洁费、设施设备维护费等经费。通过此项目的实施保障入住老人健康居住、安享晚年;开展适合老年人各种有益活动、丰富老年人生活;维持中心正常运转。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0000531400201111
相关阅读: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 2024-11-29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024-11-29
- 玉溪市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4-08-28
- 玉溪市环境保护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3-09-04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4-11-29
- 玉溪市公共交通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023-08-25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领导信息 2025-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