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34707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教育体育局 | 公开日期 | 2022-03-03 |
玉溪市特殊教育学校2022年度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0136200800000
玉溪市特殊教育学校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特殊教育学校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特殊教育学校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玉溪市特殊教育学校2022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我部门主要职责是对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自闭症、脑瘫等类别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举办职业高中教育,鼓励视力、听力学生升入高一级学校继续深造,同时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让学生掌握一技之长,为融入社会奠定基础;对全体残疾学生实行康复教育和康复训练,实现“缺陷补偿、功能代偿”;为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对县区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和社区康复训练提供指导和帮助。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资源办公室、送教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在玉溪市委、市政府、市教育体育局的正确领导下,玉溪市特殊教育学校领导班子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及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推进学校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1.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
(1)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学校的全面领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主要领导“四个不直管”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确保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市教育体育局的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位。
(2)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要求,把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特殊教育的重要举措,推进实践活动往深里走、往实里走。进一步增强了特殊教育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为推动玉溪教育之变,为构建“一极两区”贡献特校力量。
2.扎实推进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细落实,“五抓五融”党建引领学校发展。
(1)贯彻落实全国组织部部长会议和省委、市委组织工作部署,聚焦重点任务和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细化措施、狠抓落实。
(2)扛稳压实基层党建主体责任。把基层党建列入党政联席会重要内容,党组织书记把抓基层党建作为第一责任,落实党组织书记季度抓党建具体任务清单。
(3)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全覆盖加强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持续推进“智慧党建”信息化平台管理使用,组织开展“云岭先锋”APP操作培训,推广运用网上党支部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全面抓好“学习强国”APP推广运用,增强学习实效。
(4)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升党员队伍建设。健全党内关爱激励机制,抓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学校党组织被评为市直教育体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学校被命名为“玉溪市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示范校”。
(5)按照“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形成了“五抓五融”的党建引领学校发展的总体思路。抓思想建设,把党建工作融入到落实立德树人当中;抓规范管理,把党建工作融入到提升办学质量当中;抓载体创新,把党建工作融入到打造特色教育当中;抓示范引领,把党建工作融入到加强队伍建设当中;抓文化建设,把党建工作融入到促进内涵发展当中。形成了党建+德育+红色文化的育人氛围,有力地促进了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和办学育人水平提高。
(6)四化联动抓党建,五项融合促发展。一是推进学校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和常态化。二是五项融合促发展。即把党的政治优势和学校改革发展优势相融合,把学校党建工作和教育教学中心工作相融合,把党的文化和校园文化建设相融合,把党员队伍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相融合,把学校党建目标和学校发展目标相融合。
(7)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深入推进“育禾苗感党恩”行动计划、“云岭红烛育人先锋”师德宣讲,充分发挥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齐心协力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
3.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1)强化使命担当,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一是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压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坚持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考核,抓实抓细抓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二是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三是严格落实市教育体育局党组每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任务。四是认真开展校内半年、年度监督检查。认真研究学校政治生态建设情况,开展政治生态评价。
(2)加强制度执行,强化权力制约。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主要领导“四个不直管”、末位表态制度等。二是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三是组织开展“维护制度权威保障制度执行”学习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增强制度执行力,用制度管人管物管钱,让权力无法“任性”。
(3)保持“严”的定力,持续正风肃纪。加强和改进作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重要岗位、重要节点,加强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
(4)强化监督执行,紧盯“关键少数”。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落实党内监督主体责任,强化党内监督,推动落实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二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全面排查各部门领域风险项目。三是围绕涉及人、财、物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重点人员和关键环节,加强审核把关、监督检查。四是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日常监督力度,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5)持续推进以案促改,加强政治生态建设。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玉溪市委关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决定》。二是持续做好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三是推进清廉学校建设,筑牢廉洁思想防线。四是党员干部职工自觉关注“清风云南”“碧玉清溪”“玉溪党风廉政”,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不断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五是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以案为鉴、以案警示、以案促改,深刻汲取教训及其警示,切实增强干部职工清正廉洁的自觉性。
4.注重全盘统筹,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1)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聚焦教育教学根本中心,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3)聚焦融合教育发展趋势,送教上门和特教班工作逐步形成体系。
(4)聚焦教师队伍建设,筑牢特殊教育发展基石。
(5)聚焦后勤保障,为学校发展打下夯实基础。
(6)聚焦安全红线,织牢校园安全防火墙。
为进一步抓实我校师生的安全管理工作,增强学生的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全方位加强安全教育,学校将安全教育的面扩大到学生生活、学习的各个方面,形成网格化,确保了师生的安全。一年来,未发生一例安全事故,继续保持“云南省平安校园”、市级“法治示范学校”、“无邪教校园”称号。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18人。在职实有162人,财政全额保障16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119.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119.23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99.18万元,增长3.28%,主要原因分析:工资调整变动(岗位变动、正常晋升薪级工资),所以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119.2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119.2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19.23万元(本级财力3,119.23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9.18万元,增长3.28%,主要原因分析:工资调整变动(岗位变动、正常晋升薪级工资),所以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119.2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119.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51.7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5.48万元,增长1.81%,主要原因分析:工资调整变动(岗位变动、正常晋升薪级工资),所以人员经费相应增加。项目支出167.5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3.70万元,增长35.30%,主要原因分析:学生人数增加,预算项目支出相应增加;去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中央资金,不包含在预算中,今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按省市7:3的比例承担,所以预算项目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5教育支出2,382.02万元,其中:2050701特殊学校教育2,362.1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及学生资助类项目支出;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19.20万元,主要用于学生资助类项目支出;2050302中等职业教育0.70万元,主要用于学生资助类项目支出。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6.00万元,其中: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9.0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2080505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6.34万元,主要用于市级财政负担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0.62万元,主要用于要用于市级财政负担的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
210卫生健康支出189.26万元,其中: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17.6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社会保障缴费医疗保险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71.5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221住房保障支出251.95万元,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244.03万元,主要用于要用于市级财政负担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部分;2210203购房补贴7.9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性购房补贴。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9.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6.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特殊教育学校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50万元,较上年减少2.00万元,下降30.7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特殊教育学校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减少变化原因: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特殊教育学校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万元,较上年减少2.00万元,下降5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200人次。
减少变化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第一是严格审批公务接待范围及开支标准,第二是缩减接待批次及人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特殊教育学校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变化原因: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送教上门实验项目补助经费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名单通知》(教基二厅函〔2015〕1号文件),我市被确立为国家特殊教育37个改革实验区之一,开展送教上门改革实验工作。2015年5月20日《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工作的通知》(云教基〔2015〕17号文件)要求,各有关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要本着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的原则,统筹安排资金用于实验区配齐、配足特殊教育和康复资源,保证实验工作经费。2015年10月27日《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设立送教上门实验专项经费,保障送教上门实验工作的顺利开展。
我校2022年送教上门工作经费需求为60.00万元,该项目将分上下两个学期完成送教任务,全年共完成1.2万个课时,对送教上门残疾学生开展入户教育康复服务,探索更佳实效的“送教上门”教育模式方法,为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学生长期提供优质的教育康复服务,为这些特殊孩子营造良好环境,促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残疾在校学生生活费补助经费
根据玉教函〔2018〕104号玉溪市教育局对政协玉溪市五届一次会议第〔2018〕0267号提案的答复,所提出的提案建议在现有中央、省对特殊教育学生进行的寄宿制学生生活费补助费和营养餐补助的基础上,由市财政预算专项经费,增加特殊学校残疾学生生活费补助,已达到在特殊学校就读的残疾学生免费就餐的目标,确实减轻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压力。市财政局依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收文处理笺意见,为切实减轻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压力,同意建立玉溪市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在校学生地方生活费补助经费制,该经费用于在特殊学校就读的残疾学生免费就餐,学生生活补助经费按照每生每年2,000.00元的标准测算,从2019年起纳入每年财政预算给予保障。
我校2022年残疾在校学生生活费补助经费资金需求为56.80万元,每年按月补助(即:1月、3至7月;9至12月,共补助10个月)。预期的效果:用于平衡和调节在校内就餐已享受寄宿生生活补助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的学生,以及学前、职高在校就餐的学生。解决在校就餐资金不足的情况,以达到在校学生就餐全免费的目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保障农村残疾贫困学生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达到残疾学生保辍控学“一个都不能少”的效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用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补助资金:是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涉农学生、建档立卡户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学生的20%确定)提供国家助学金。
7.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是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城市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在校非涉农专业城市学生的15%确定。
8.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是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非寄宿生,以及人口较少民族学生生活补助标准,按照国家基础标准执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非寄宿生生活补助由中央、省级、地方按照50:35:15比例承担。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玉溪市特殊教育学校资产总额1,785.2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6.41万元,固定资产1,748.8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20.2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3.7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7.1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13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7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87.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7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40000136200800111
玉溪市特殊教育学校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20220226095827118.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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