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21394955 | 文     号 |   |
| 来   源 | 工信微报 | 公开日期 | 2022-06-01 |
(以案释法)福建省泉州市某电子科技公司生产在国内销售使用的无线电发射设备未取得型号核准案
2021年3月11日,泉州市无线电管理局在对某电子科技公司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生产的40部某型号公网对讲机,均未按规定取得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44条规定。泉州市无线电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76条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责令改正,处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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