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84367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3-10-27 |
化妆品消费风险提示 (2023年8号)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7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 在2023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委托方为温州市钰启化妆品有限公司、受托生产企业为金华市纤烁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幻臻水性彩色指甲油HZ088等7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检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规定的禁用原料(见附件),存在消费安全隐患。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工作中加大对相关产品经营行为的检查和处置,请各化妆品经营单位依法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制度,如有上述化妆品经营行为的,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并提示广大消费者加强防范,规避质量安全风险。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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