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61646834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6-01-28 |
坚持安全工作“四到位”夯实环境安全底线,赋能绿色发展
生态环境安全对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红塔分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理念,通过推行“四到位”工作法,将安全延伸到环境监管全过程、各环节,进一步夯实环境安全底线。
一、走到位,用“铁脚板”深挖隐患点
在环境安全检查工作中,首要的是“走到位”。红塔分局要求检查人员必须深入现场,全面细致观察污水处理设施区域、废气治理设施区域、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固体废物堆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区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敏感区域、环境风险源企业、辐射安全重点场所、环境应急设施等10类环境安全事故发生“重灾区”和企业容易忽视的薄弱点,不放过任何可能隐藏安全隐患的细节。
二、问到位,用“探照灯”锁定薄弱区
在环境安全检查中,与企业人员的沟通交流至关重要。“问到位”要求检查人员提出的问题必须紧扣安全检查的主题,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聚焦脱硫脱硝设施、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装置、蓄热式焚烧炉、粉尘治理设施等重点环保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来提问;二是针对钢铁、水泥、冶金、化工、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集中式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危险废物收集处置、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尾矿库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来提问。通过强针对性的提问,确保沟通内容围绕环境安全管理核心展开,从而获取有价值的信息和反馈,同时倒逼企业人员增强环境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说到位,用“婆婆嘴”亮明安全线
在指出问题和提出整改建议时,“说到位”是关键。检查人员要明确指出存在的隐患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和时限,让企业心里有数、手中有招。要熟练掌握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能够准确判断环境安全问题所在,明确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客观、准确的描述,提出的整改措施行之有效。要从法规出发,从企业利益落脚,讲清指出问题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告知隐患问题放任的后果,提示面临的法律责任。要坚守原则,避免满口应承不落实或妥协退让不追究,确保整改建议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四、改到位,用“责任制”牵住牛鼻子
“改到位”是安全检查工作的最终落脚点,质量是关键。红塔分局坚持问题导向,建立生态环境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督办制度,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实施督办、闭环整改、统计分析等措施。对于发现的隐患问题,要求企业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和责任人。严格整改验收,重点核验隐患问题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及整改不到位等情况,确保整改有效有用。同时,对隐患问题进行统计分析,举一反三,找准风险点和管理短板,为环境安全形势研判提供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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