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64635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4-10-17 |
“四深化四提升”推进美丽玉溪建设
一、深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机制,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
(一)完善生态环境治理统筹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强大合力。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动摇,建立覆盖全面、权责一致、奖惩分明、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充分发挥市委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指挥棒”作用,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等问题整改工作从整改方案制定到问题整改、调度问效全过程闭环管理,有效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制定《玉溪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和《玉溪市落实全面推进美丽云南建设措施任务清单》,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管行业就要管环保、管生产就要管环保、管业务就要管环保”要求,标本兼治、精准施策,形成齐抓共管治理格局。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创新环保监管模式,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质效。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牢固树立“严执法”与“强服务”理念,建立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环境管理较为规范的企业开启“免打扰执法模式”。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对企业违法行为轻微且能立行改正的,依法从轻减轻处罚。2024年全市实施非现场执法180次,对监管企业作出不予行政处罚14件,不予处罚金额140.40万元,从轻减轻处罚29件,从轻减轻处罚金额180.06万元。
(三)深化环评审批服务,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的要求,通过压缩审批时限、提级审批、开通绿色通道、取消审批前置条件等改革措施,深化环评审批服务“三字诀”(制定“三张清单”,抓好“三个优化”,强化“三个保障”),分别缩短环评报告表和报告书审批时限至8个、15个工作日,审批效率提高75%,进一步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助力全市高质量发展。2024年,全市共审批110个项目环评,受理审批率100%。
二、深化绿色发展战略机制,提升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一)抓好产业绿色转型升级。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三大经济”绿色转型,做优做强做大绿色高原特色农业、绿色能源、生态旅游、生态康养、绿色环保等产业。通过从资源依赖向绿色低碳转型、从重型化向轻型化转型、从低效产业向高效产业转型、从产业链前端向全产业链转型、从分散化向集群化转型等数个方向,统筹推进钢铁、水泥、化工、有色金属等传统产业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形成以卷烟及配套、生物医药、新能源电池3大主导产业为优势产业的全绿色产业体系。
(二)激活“近零碳”思维。坚持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绿色低碳试点体系建设,不断健全以低碳社区、低碳工业园区和近零碳景区为代表的绿色低碳试点体系,促进全社会参与低碳行动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业领域积极探索生产制造环节减碳、供应链协同降碳,再到赋能行业低碳化发展的实践路径。农业领域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建立“新能源+新农业”示范基地和“近零碳”示范区,促进农业和新能源产业融合发展。通过以低碳城市建设为切入点,先后实施了葫芦社区低碳示范,聂耳小学、玉溪二职中低碳学校试点和抚仙湖区域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其中抚仙湖区域近零碳排放区示范成为云南省第一个近零碳排放区试点建设项目。全省首家区域低碳服务中心落户玉溪,有17户企业获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称号。玉溪高新区被命名为国家级绿色园区、省级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并于今年5月上榜云南省首批零碳园区创建名单。
(三)持续创新实现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创新搭建交易平台,打造西南地区乃至面向南亚东南亚的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创新高地。截至2024年8月,玉溪市新能源(光伏、风电)并网装机368.16万千瓦,占全市总装机(含余热发电)的79%,绿电交易量完成26万千瓦时,固化完成102个单位绿电核发档案数据。“三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目标任务已基本完成。2024年红塔区被确定为云南省林业碳汇试点,并已完成了1571亩碳汇造林。
(四)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低碳化。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是推动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一环。持续深入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培育弘扬生态文化。全市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节约型机关创建率达91.94%,已建成7个省级绿美乡镇、20个省级绿美村庄、615个市级绿美村庄,开展“美丽庭院”建设55798户。基本建立“公交+慢行”无缝衔接的公共交通出行模式,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例达到81.03%,绿色出行服务满意率达到85.17%,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比例达到89.12%。
三、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机制,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一)打好蓝天保卫战。深入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力度,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通过开展城市扬尘治理、城市餐饮油烟治理、工业废气治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农作物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城市烟花鞭炮禁放等6个专项行动,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进一步降低PM2.5浓度,减少污染天数,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截至2024年8月31日,玉溪市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9.2%。
(二)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加快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和水生态系统整治。通过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劣Ⅴ类水质断面“清零”、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入河排污口整治等5个专项行动,保障饮用水安全,减少污染严重水体和不达标水体。全市33个地表水国控、省控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78.8%,较上年同期上升3.0个百分点,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
(三)打好净土保卫战。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55项建设任务清单指标已完成51项,完成率92.70%。通过开展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农用地污染防治、建设用地污染防治、危险废物处置等4个专项行动,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四、深化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机制,提升自然生态系统质量整体改善
(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2024年4月《玉溪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开始实施,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截至目前,“十四五”期间全市完成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26.69平方公里,完成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3.61万亩。划定293.46万亩耕地红线,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0.03%;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3861.63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5.84%。完成抚仙湖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涉及的43个矿山修复工作,治理面积7.42平方公里,总投资2.05亿元。
(二)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突出新平哀牢山、元江干热河谷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系统、生物物种和生物遗传资源多样性保护,做好西黑冠长臂猿、云南火焰兰等珍稀濒危物种及其栖息地的保护修复,推进无量山—哀牢山国家公园创建。截至目前,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到91.45%,典型生态系统保护率达到95%以上。
(三)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按照“守底线、优格局、提质量、保安全”的总体思路,围绕玉溪“一极两区”发展定位,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为核心,建立覆盖全市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市共划分83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其中优先管控27个、重点管控47个、一般管控9个,提升了生态环境分区时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推进了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了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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