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66219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2-07-15 |
华宁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全县2021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近期,华宁县召开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普孝富所作的《华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2021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2021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调查报告》。
会议认为,2021年全县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总体良好。
会议指出,一年来,虽然全县环境状况有所改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主要是: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形势不容乐观。当前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压力叠加、负重前行时期,保护与发展长期矛盾和短期问题交织,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尚未根本缓解;部分群众环境保护意识不高;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等。
会议强调,抓好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好环境,是改善我县生态环境质量的迫切需要,县人民政府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切实抓好各项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的落实。为此,会议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决保护好生态环境。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相关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环保优先,突出重点治理,统筹推进绿色华宁建设。要时刻关注全县境内生态环境状况,加强林草、河流、土地资源保护,坚决杜绝毁林开荒等现象发生,守住蓝天碧水、良田沃土,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产生活的屏障,成为经济发展的支撑,确保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二、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政府及部门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细化责任,加强对森林、草原、村庄、河流及排污企业的监管,确保生态环境安全。要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补齐基础设施短板,解决城镇、农村垃圾清运收集处理,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有毒有害固废集中收集处理等配套设施建设;另外,要把大栗树、阿路本两个小组的“一水两污”治理列为重点,确保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免受污染。要努力改善空气质量,杜绝出现重污染天气。要进一步加强水源地保护工作,抓好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治理,保障饮水安全。要全面加强化肥、农药、地膜、秸秆、畜禽粪污监测预警和监督管理,实现土壤面源污染精准化、常态化、长效化治理。要严格加强矿山恢复治理,增添绿色空间。
三、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鼓励绿色经济试验示范,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培育、发展生态利用型、循环高效型、低碳清洁型等环保产业。创新生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开展林业碳汇、排污权等交易试点。扎实推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加大境内特有动植物种群保护。
四、坚持可持续发展之路,杜绝新污染源产生。目前,县城周边企业较多,特别是新庄工业片区离县城较近。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层层把好关口,杜绝引进污染大的企业,决不能走先污染再治理的路子。对企业的布局要充分考虑县城、集镇对环境污染的承载能力,考虑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等诸多因素;对现有的企业,要做好监管和引导,提高科技含量,优化产业和产品结构,使之符合环保要求。
五、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加大环境监管和环境执法力度,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推动最严格的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和后果严惩落到实处;特别要对南盘江及其支流、曲江及其支流继续加强监测、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水质达标;要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风险,加强环境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污染投诉调处工作,努力维护全县环境安全和涉环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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