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01137233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0-03-02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五项措施 全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自疫情发生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市生态环境局,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关方案,扎实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切实做好疫情期间生态环境工作。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强化责任意识。疫情以来,华宁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部署要求,及时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大队长、监测站站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规范、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引导党员干部坚守岗位、责任担当,践行初心使命,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规范高效运转。
二是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各项措施。要求各股(室)、队、站高度重视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全县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熟悉掌握县域内医疗废物的产生情况、转运设施和处置设施的能力及其分布情况,强化与卫生健康等部门的协调与配合,推动完善医疗废物联防联控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做好疫情的防控工作;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开展形势分析和研判,做好应对准备工作;强化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医废产生和处置单位严格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三是突出重点,迅速开展检查。针对县域重点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瑞仁医院、宁州卫生院),主要检查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污泥处理处置情况,建立危险废物经营记录情况,制定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情况等,同时突出医疗废物收集和安全处置这个重点,进一步强化县域医疗废物管理与处置,经检查县域重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均处置规范,2020年2月至今三家医疗机构共委托玉溪易和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处理医疗废物2.78367吨,污水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进一步加强与医疗卫生监督机构之间的协调联动,转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医疗污水处理技术方案(试行)》和做好监管工作要求,通过电话、微信、QQ以及现场督导检查等方式加强与重点医疗机构、隔离留观酒店、隔离留观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以及乡、街道卫生院疫情防控相关信息互通,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稳定有序高效做好了疫情防控。共出动环境检查人员20余人次,下达现场监察记录3份,采集水源点水样4次,提出要求、措施建议10余条。
四是做好内部防控,严防疫情输入。严明相关纪律,制定《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居家隔离包保责任工作方案》,进一步严明纪律,确保不折不扣落实省、市、县委和市局各项防控措施和工作指令,做好人员排查制度,全面掌握工作人员休假期间生活旅行状况,掌握工作人员是否离县及前往地、身体状况、是否与相关人员密切接触,严防疫情输入。做好体温检测制度,对每天上岗人员,每天分上、下午进行体温测量,对居家人员每天向科室负责人报告体温。做好清消登记,组织人员对网格化管理小区进出人员进行登记,对公共区域、办公室等场所进行消毒,对负责网格化管理三无小区、区域商铺、超市制作出入二维码,同时要求强调干部职工个人卫生防护,科学佩戴好防护用品,减少人员聚集,严防疫情输入。
五是指导企业复工,强化服务提醒。对复工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情况开展督促,逐一对复工企业进行登记,加强在线监控设施、数据管控确保复工企业达标排放,扎实细致把生产一线的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严防疫情输入。同时,针对县城周边重点企业下达春节复工工作提醒函,及时掌握企业的人员返回及复工时间,主动向企业提供电话咨询和指导,打造“不见面备案”畅通通道,切实做好疫情期间生态环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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