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91079016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9-09-05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多措并举 强化环境宣传 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充分发挥环境宣传教育先导和基础作用,积极培养塑造人民群众的生态文明观念,努力营建公众积极参与、全面支持环保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结合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实际,多措并举强化环境宣传,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一是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生态环境宣传活动。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为契机,紧紧围绕“秋季平安法治建设集中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到县城街道进行宣传,重点对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综治维稳知识、扫黑除恶、保密知识、反恐、反邪教进行宣传,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00余份,环保袋300余个,为平安单位和平安华宁建设作出积极贡献。同时集中生态环境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对党的十九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大气、水、土壤等环保法律法规和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理念等环保知识内容进行测试。
二是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广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做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讲工作,充分利用行政审批窗口平台,向前来办事的群众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引导全县环保系统干部职工,发动环保行业、环保领域中的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对信访举报案件专人负责监管,实施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对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要组织人员认真调查,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对实名举报的,要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严格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加大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严格环境执法。9月3日,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邀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和普通公民参与2019年环境监察工作,推进阳光执法、透明执法,发挥群众参与环境执法的积极促进作用,督促企业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广泛学习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进行处理,敢于碰硬,勇于执法,善于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赋予的行政罚款、停产限产、查封扣押、按日计罚、行政拘留移送、刑事司法移送等手段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坚持日常执法和集中查处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白天监察和夜间蹲点守候相结合,上班时间和节假日抽查相结合,发现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及时锁定证据。
四是聚焦社会环境热点,传播科学思想。围绕环境保护、土壤污染、大气污染等民生领域焦点和当前农业农村科技热点等问题开展系列科普活动,促进公众理解并使用科技,及时释疑解惑,促进公众科学文化素养和精神文明水平双提升,瞄准污染防治攻坚战,充分展现科学普及的创新发展之翼作用,在科技创新与科学普及协同进步中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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